【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大郭街道西美花盛1号楼2单元,康馨花苑13号楼2单元;联盟路街道滨华路37号3号楼2单元,滨华路71号蔬菜公司宿舍2号楼2单元;宁安街道铁十六宿舍34号楼3单元;石岗街道柏林小区南区10号楼2单元;天苑街道天苑小区A10号楼1单元,弘石湾C2-8号楼2单元;赵佗路街道鑫城商务楼(独栋),新华路街道福源街12号,赵陵铺路街道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30层,共11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4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石家庄疫情# https://t.cn/Rxd7r96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大郭街道西美花盛1号楼2单元,康馨花苑13号楼2单元;联盟路街道滨华路37号3号楼2单元,滨华路71号蔬菜公司宿舍2号楼2单元;宁安街道铁十六宿舍34号楼3单元;石岗街道柏林小区南区10号楼2单元;天苑街道天苑小区A10号楼1单元,弘石湾C2-8号楼2单元;赵佗路街道鑫城商务楼(独栋),新华路街道福源街12号,赵陵铺路街道石清路9号航空大厦30层,共11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4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石家庄疫情# https://t.cn/Rxd7r96
【江西发布医疗美容商业宣传及价格行为合规提示】11月23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专门发布特别提示,要求医疗美容机构严格遵守《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自律管理,规范商业宣传及价格行为。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及时、全面告知相关医疗美容服务内容及可能出现的风险,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记者 朱海)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赵陵铺路街道党家庄多层2号楼6单元,新苑小区76号楼3单元,赵一街新区20号楼1单元;杜北街道南高基社区振兴路、文昌街、正康胡同、正大路东段,乾园小区1号楼2单元,南高基小区18号楼2单元、7号楼4单元,东营润佳花园小区15号楼2单元,前杜北小区52号楼1单元;北苑街道钟秀花园4号楼1单元;赵佗路街道明珠花苑25号楼、18号楼3单元;联盟街道联强小区67号楼1单元、66号楼1单元,共11个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3日24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石家庄疫情# https://t.cn/Rxd7r96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赵陵铺路街道党家庄多层2号楼6单元,新苑小区76号楼3单元,赵一街新区20号楼1单元;杜北街道南高基社区振兴路、文昌街、正康胡同、正大路东段,乾园小区1号楼2单元,南高基小区18号楼2单元、7号楼4单元,东营润佳花园小区15号楼2单元,前杜北小区52号楼1单元;北苑街道钟秀花园4号楼1单元;赵佗路街道明珠花苑25号楼、18号楼3单元;联盟街道联强小区67号楼1单元、66号楼1单元,共11个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3日24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石家庄市新华区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石家庄疫情# https://t.cn/Rxd7r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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