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中小微企业智慧服务平台上线】#京津冀热点# 目前,北京通州区中小微企业智慧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据通州区经信局方面8号介绍,这一平台不仅会免费对接撮合企业需求,还将推出免费培训,并对企业开展服务补贴、融资对接等全方位综合服务。北京通州区中小微企业智慧服务平台是由通州区经信局建设的中小微企业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申报、融资对接、数字化赋能服务、企业综合服务等全方位综合服务,以进一步优化区内企业营商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后,北京通州区中小微企业不用找贷款中介,不用线下跑营业网点,只需在该平台线上发起一笔融资需求,银行客户经理即有望主动找上门。目前这一平台已集合辖区内多类型优质金融机构,有望一次性解决融资问题。此外,还将邀请行业资深专家,面向中小微企业定期免费培训,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全方位理解各类惠企政策,促进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更加高效地向智能化、科技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而且,也借产品服务及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将普惠产品与精准帮扶有效结合,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加速企业创新科技成果落地。【点击https://t.cn/A6SHyV4D,收听节目完整回放】
【明星“带货”又出问题?“带货”的明星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8月30日晚,辛巴发长文爆料刘畊宏夫妇曾卖假燕窝。对此,#刘畊宏道歉# ,表示找到了两年前合作的MCN公司要数据和证明,承认因公司选品不够严谨,导致信任自己的消费者受到损害,未来一定会督促团队更加严谨。#刘畊宏燕窝合作公司道歉#
无独有偶,日前,有网友质疑明星戚薇直播“带货”中所推荐的商品系假货,称经科研鉴定机构检测显示,AI鉴别及5名资深鉴定师均判定用户上传图片为“不符合正品工艺”。戚薇工作室则发文称:已报警,一切等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律师普法:
传统的明星代言与当下流行的直播“带货”,往往为产品带来了可观的销量。但商品一旦“翻车”,明星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付璐律师表示,对于广告代言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已有相应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广告代言人代言的商品或服务如果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相关,只要造成了消费者损害,其代言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是其他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则需要在明知或者应知该广告是虚假的情况下依旧代言的,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网络直播带货与广告代言毕竟有所区别,要判断明星直播带货“翻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就需要明确明星带货的性质。
根据2021年5月开始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综合这些规定,我们可以认定明星的“带货”行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与广告代言人并无差别,直播“带货”也属于代言人身份。
因此,明星在直播间带货,一旦产品出现了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或是其他问题构成虚假宣传的,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无论是“代言”还是“带货”,一旦翻车,明星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李奎(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无独有偶,日前,有网友质疑明星戚薇直播“带货”中所推荐的商品系假货,称经科研鉴定机构检测显示,AI鉴别及5名资深鉴定师均判定用户上传图片为“不符合正品工艺”。戚薇工作室则发文称:已报警,一切等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律师普法:
传统的明星代言与当下流行的直播“带货”,往往为产品带来了可观的销量。但商品一旦“翻车”,明星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付璐律师表示,对于广告代言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已有相应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此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广告代言人代言的商品或服务如果与消费者生命健康相关,只要造成了消费者损害,其代言人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是其他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代言人则需要在明知或者应知该广告是虚假的情况下依旧代言的,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网络直播带货与广告代言毕竟有所区别,要判断明星直播带货“翻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就需要明确明星带货的性质。
根据2021年5月开始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综合这些规定,我们可以认定明星的“带货”行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与广告代言人并无差别,直播“带货”也属于代言人身份。
因此,明星在直播间带货,一旦产品出现了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或是其他问题构成虚假宣传的,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无论是“代言”还是“带货”,一旦翻车,明星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李奎(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初评时间确定!“海口城市元素”云端新闻发布会透露了这些消息】9月2日上午,“面向全球征集海口城市元素提炼与创意设计方案”项目举行云端新闻发布会,这也是项目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政,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庄海,海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院长、教授唐丽春等作为发布人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面向全球征集海口城市元素提炼与创意设计方案”自5月25日发布以来,以中文、英文、俄语、波兰语等近十个语种,进行多形式、高频次、广覆盖的征集播发,宣传覆盖国内、南亚、东南亚、欧洲、西亚、北非等48个国家/地区,得到了国内外普遍关注。
来自北京、广州、重庆、杭州、成都、沈阳、江西、海南等全国30多个省市的专业设计机构、美术院校和独立设计师热烈响应、踊跃投稿,共收到设计作品与方案数百个,经初步甄选,有效作品方案138个。海口骑楼老街、钟楼、五公祠、火山口等历史古迹,海口湾入海口、东寨港、三十六曲溪等自然景观,世纪大桥、云动图书馆、国际免税城、江东新区生态CBD等现代化建筑,以及帆船、冲浪等特色文旅运动,纷纷出现在设计创作中,很好的展示了海口城市的历史底蕴与特色文化,呈现了“活力海口 机遇海口”。
发布会公布了作品初评的评审方案与评审团组成。据介绍,初评评审团由7名省内资深专家和院校学者组成,涉及美术、艺术、文化、城市旅游等领域。
初评将于9月3日举行,采用“线下集中展示+匿名盲审+独立打分+综合评议”的评审模式,针对参评作品的设计图稿、设计理念及延展应用等内容,根据“地域性、艺术性、创意性、应用性、城市建设推广性”等五个维度进行科学评判,择优遴选10个作品入围提案路演,初评结果将通过主办方官网、项目官网、海口发布、海广网与海口广播电视台等进行公示。
发布会还就海口城市元素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与旅游文化的推广应用计划,进行了详细介绍。https://t.cn/A6Sp3GB1
发布会介绍,“面向全球征集海口城市元素提炼与创意设计方案”自5月25日发布以来,以中文、英文、俄语、波兰语等近十个语种,进行多形式、高频次、广覆盖的征集播发,宣传覆盖国内、南亚、东南亚、欧洲、西亚、北非等48个国家/地区,得到了国内外普遍关注。
来自北京、广州、重庆、杭州、成都、沈阳、江西、海南等全国30多个省市的专业设计机构、美术院校和独立设计师热烈响应、踊跃投稿,共收到设计作品与方案数百个,经初步甄选,有效作品方案138个。海口骑楼老街、钟楼、五公祠、火山口等历史古迹,海口湾入海口、东寨港、三十六曲溪等自然景观,世纪大桥、云动图书馆、国际免税城、江东新区生态CBD等现代化建筑,以及帆船、冲浪等特色文旅运动,纷纷出现在设计创作中,很好的展示了海口城市的历史底蕴与特色文化,呈现了“活力海口 机遇海口”。
发布会公布了作品初评的评审方案与评审团组成。据介绍,初评评审团由7名省内资深专家和院校学者组成,涉及美术、艺术、文化、城市旅游等领域。
初评将于9月3日举行,采用“线下集中展示+匿名盲审+独立打分+综合评议”的评审模式,针对参评作品的设计图稿、设计理念及延展应用等内容,根据“地域性、艺术性、创意性、应用性、城市建设推广性”等五个维度进行科学评判,择优遴选10个作品入围提案路演,初评结果将通过主办方官网、项目官网、海口发布、海广网与海口广播电视台等进行公示。
发布会还就海口城市元素在城市的规划建设与旅游文化的推广应用计划,进行了详细介绍。https://t.cn/A6Sp3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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