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之道,那时候我还很年轻的时候,跟李老师学经教,李老师一生一天吃一餐。他老人家也不是持戒,持戒是过午不食,他过午一样吃,但是他就吃一餐,一天就吃一餐,省事,三餐多麻烦!精神好,你看他最后一张照片,九十六岁照的那个照片,你看他,那个相就像六十多岁人一样。自己照顾自己,不麻烦别人,煮饭、洗衣服都是自己来,一个人住个小房子。
我在台中跟他学佛法,我也学他的生活方式,我也一天吃一餐,跟他学。我吃到第八个月我才向他报告,我说:老师,我吃一餐八个月了。他说:怎么样?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我说:没有,很正常。他桌子一拍:永远保持下去,一生不求人!人到无求品自高,生活简单。
可是我的一餐比他吃得多,他一餐,在那个时候两块钱解决了,台湾的钱。那个时候台湾钱跟美金比,是一比三十多,那换句话说,他一个月的开销,生活费用,美金一块半就够了。我不行,我一天要三块钱,我一个月生活费用要九十块钱,他只要六十块钱。
我就想出一个原因,我说人这个身体是个机器,饮食是能量补充,能量的补充。那机器有耗油的、有省油的,我们这是属于省油的一类,那李老师比我这个还要省油,还要高明!他一点点就够了,我还比他多一点,也行,没有问题,都是属于省油的。
那能量消耗在哪里?我总感觉得有百分之九十五消耗在妄想上。我把这个事情提出来向老师报告,老师说对!他给我印证,正确。妄念消耗的能量多,你妄念愈少,你消耗量就愈少,决定成正比例。没有妄念就没有消耗,不需要饮食了。
这就是说明,初禅以上他们没有妄念,所以他的能量没有地方消耗,所以能量是集中的,永远不衰,永远不变。欲界天人,你看他青春常驻,他不老。到临命终前七天才有衰变的相,在临终七日之前,他就跟年轻一样,他不变,他是化生,他不是胎生是化生。
我才体会到这个道理,老师给我印证,没错。那我们要想吃少一点,少吃,你健康,省事!你就少打妄想,把这些世出世间东西全部丢掉,一心念阿弥陀佛,自然就少了,自然这个心就清净,就不乱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净公老和尚
我在台中跟他学佛法,我也学他的生活方式,我也一天吃一餐,跟他学。我吃到第八个月我才向他报告,我说:老师,我吃一餐八个月了。他说:怎么样?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我说:没有,很正常。他桌子一拍:永远保持下去,一生不求人!人到无求品自高,生活简单。
可是我的一餐比他吃得多,他一餐,在那个时候两块钱解决了,台湾的钱。那个时候台湾钱跟美金比,是一比三十多,那换句话说,他一个月的开销,生活费用,美金一块半就够了。我不行,我一天要三块钱,我一个月生活费用要九十块钱,他只要六十块钱。
我就想出一个原因,我说人这个身体是个机器,饮食是能量补充,能量的补充。那机器有耗油的、有省油的,我们这是属于省油的一类,那李老师比我这个还要省油,还要高明!他一点点就够了,我还比他多一点,也行,没有问题,都是属于省油的。
那能量消耗在哪里?我总感觉得有百分之九十五消耗在妄想上。我把这个事情提出来向老师报告,老师说对!他给我印证,正确。妄念消耗的能量多,你妄念愈少,你消耗量就愈少,决定成正比例。没有妄念就没有消耗,不需要饮食了。
这就是说明,初禅以上他们没有妄念,所以他的能量没有地方消耗,所以能量是集中的,永远不衰,永远不变。欲界天人,你看他青春常驻,他不老。到临命终前七天才有衰变的相,在临终七日之前,他就跟年轻一样,他不变,他是化生,他不是胎生是化生。
我才体会到这个道理,老师给我印证,没错。那我们要想吃少一点,少吃,你健康,省事!你就少打妄想,把这些世出世间东西全部丢掉,一心念阿弥陀佛,自然就少了,自然这个心就清净,就不乱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净公老和尚
孙女士喜提宝马,可才两个月不到,爱车就被人从车尾划到车前,看着崭新的漆面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划痕,孙女士很是心疼。但车子停在村道上,刚好是监控死角,她只能自认倒霉。可没想到噩梦只是开始,爱车还是接连被划,而划车人她居然认识!
一开始被划,孙女士以为是哪个调皮的孩子划的。可补好漆才3个月,她的车又遭殃了,还是和上次一样,一道长又深的划痕,显然是有人故意对她的车子下手。孙女士在村里没得罪人,跟邻居的关系也都挺好的,不知道是谁下“黑手”,只能报案求助。但警员来到现场也查不出什么线索,因为现场没有监控。
知道是有人故意的以后,孙女士再也不敢随便停车了,每次都把自己的车停到有监控的地方,以为这下万无一失了,可没想到距离上次修好才一个月,这人又出现了,真的是跟她的车杠上了,但这次被监控拍个正着。
监控拍到的画面是这样的,一男一女走在村道上,当他们来到孙女士车旁的时候,女子故意伸手从车尾摸到了靠近车头的位置,这动作很明显是在划车。但因为是晚上,当时的光线很差,看不清女子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通过身形,孙女士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这人她不仅认识,还是她村里的邻居,但自己和他们压根没有矛盾,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孙女士以为这下证据确凿了。可没想到对方一看监控画面这么模糊,就狡辩说,我们当时路过,看到你的车子好看,就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你的车,但我们根本没有划车,是你冤枉我们了,而且我们也是村里的人,知道这里有监控,怎么可能会傻到在监控下面划车?
孙女士没想到对方这么厚脸皮,到现在还狡辩不是自己做的。自己和他们不仅是同村邻居,而且还是同个祠堂的人,大家都姓孙,平时看到他们,自己还会主动去打招呼,可没想到对方无缘无故对自己的车接连下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眼红嫉妒!
据悉,孙女士的新车3次都是倒4S店去补的漆,加起来的费用高达1万多。但是对于赔偿的问题,双方一直争执不休,孙先生这方一直不承认是自己划的车。
孙先生认为,孙女士说他老婆划车的证据不足,是故意诋毁他们。而孙女士认为,对方摸车的动作一看就不简单,虽然看不清楚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从孙先生老婆摸车开始,到她的手离开车子,和车上的划痕吻合,难道天下有这么巧的事?
1、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能证明是孙先生的老婆故意划车吗?
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当中,但是可以根据孙先生老婆站在车旁的手部高度是否和划痕位置吻合,以及孙女士碰车开始到碰车结束时候的划痕长度去判断。另外,孙女士的车子停在监控下,只有他们碰到过车子,基本可以确定是孙先生老婆所为,就算她不承认,也没有用。
2、如果孙先生的老婆是故意划车,那么他老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故意划车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属于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回到本案上,因为孙女士只有第3次被划才有监控的记录,所以不能确定前面几次是不是孙先生他们划的,只能追究其第三次的划车责任。如果此次修车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则孙先生的老婆会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处拘留5-10天,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拘留10-15天,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典型的怕兄弟过得苦,更怕兄弟开路虎。你可以过得好,但是不能比我过得好, 往往妒忌的,都是自己身边亲近的人, 本人深有体会。
还有网友说,当你20000工资的时候,回去老家要说自己工资4000。不用在那些人面前炫耀你自己过得多好,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希望你比他过得好。
也有网友说,你应该继续补漆,让她继续划,同时停到有监控的地方,等到金额大时报案,到时对方只有两个原则,要么赔车,要么坐牢,你有主动权!
针对这事情,我更支持孙女士多一点,虽然我们大部分都很善良,但眼红的人肯定有!再此提醒大家,又到了过年的时间,大家都喜欢开着好车回去炫耀,其实真没这个必要。村里监控少,万一遭划多糟心。同时奉劝一些心眼小的人,买不起,别眼馋,更不能违法,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着自己!是你的气度也决定了你的高度,买不起也是有原因的!
一开始被划,孙女士以为是哪个调皮的孩子划的。可补好漆才3个月,她的车又遭殃了,还是和上次一样,一道长又深的划痕,显然是有人故意对她的车子下手。孙女士在村里没得罪人,跟邻居的关系也都挺好的,不知道是谁下“黑手”,只能报案求助。但警员来到现场也查不出什么线索,因为现场没有监控。
知道是有人故意的以后,孙女士再也不敢随便停车了,每次都把自己的车停到有监控的地方,以为这下万无一失了,可没想到距离上次修好才一个月,这人又出现了,真的是跟她的车杠上了,但这次被监控拍个正着。
监控拍到的画面是这样的,一男一女走在村道上,当他们来到孙女士车旁的时候,女子故意伸手从车尾摸到了靠近车头的位置,这动作很明显是在划车。但因为是晚上,当时的光线很差,看不清女子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通过身形,孙女士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这人她不仅认识,还是她村里的邻居,但自己和他们压根没有矛盾,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孙女士以为这下证据确凿了。可没想到对方一看监控画面这么模糊,就狡辩说,我们当时路过,看到你的车子好看,就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你的车,但我们根本没有划车,是你冤枉我们了,而且我们也是村里的人,知道这里有监控,怎么可能会傻到在监控下面划车?
孙女士没想到对方这么厚脸皮,到现在还狡辩不是自己做的。自己和他们不仅是同村邻居,而且还是同个祠堂的人,大家都姓孙,平时看到他们,自己还会主动去打招呼,可没想到对方无缘无故对自己的车接连下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眼红嫉妒!
据悉,孙女士的新车3次都是倒4S店去补的漆,加起来的费用高达1万多。但是对于赔偿的问题,双方一直争执不休,孙先生这方一直不承认是自己划的车。
孙先生认为,孙女士说他老婆划车的证据不足,是故意诋毁他们。而孙女士认为,对方摸车的动作一看就不简单,虽然看不清楚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从孙先生老婆摸车开始,到她的手离开车子,和车上的划痕吻合,难道天下有这么巧的事?
1、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能证明是孙先生的老婆故意划车吗?
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当中,但是可以根据孙先生老婆站在车旁的手部高度是否和划痕位置吻合,以及孙女士碰车开始到碰车结束时候的划痕长度去判断。另外,孙女士的车子停在监控下,只有他们碰到过车子,基本可以确定是孙先生老婆所为,就算她不承认,也没有用。
2、如果孙先生的老婆是故意划车,那么他老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故意划车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属于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回到本案上,因为孙女士只有第3次被划才有监控的记录,所以不能确定前面几次是不是孙先生他们划的,只能追究其第三次的划车责任。如果此次修车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则孙先生的老婆会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处拘留5-10天,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拘留10-15天,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典型的怕兄弟过得苦,更怕兄弟开路虎。你可以过得好,但是不能比我过得好, 往往妒忌的,都是自己身边亲近的人, 本人深有体会。
还有网友说,当你20000工资的时候,回去老家要说自己工资4000。不用在那些人面前炫耀你自己过得多好,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希望你比他过得好。
也有网友说,你应该继续补漆,让她继续划,同时停到有监控的地方,等到金额大时报案,到时对方只有两个原则,要么赔车,要么坐牢,你有主动权!
针对这事情,我更支持孙女士多一点,虽然我们大部分都很善良,但眼红的人肯定有!再此提醒大家,又到了过年的时间,大家都喜欢开着好车回去炫耀,其实真没这个必要。村里监控少,万一遭划多糟心。同时奉劝一些心眼小的人,买不起,别眼馋,更不能违法,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着自己!是你的气度也决定了你的高度,买不起也是有原因的!
孙女士喜提宝马,可才两个月不到,爱车就被人从车尾划到车前,看着崭新的漆面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划痕,孙女士很是心疼。但车子停在村道上,刚好是监控死角,她只能自认倒霉。可没想到噩梦只是开始,爱车还是接连被划,而划车人她居然认识!
一开始被划,孙女士以为是哪个调皮的孩子划的。可补好漆才3个月,她的车又遭殃了,还是和上次一样,一道长又深的划痕,显然是有人故意对她的车子下手。孙女士在村里没得罪人,跟邻居的关系也都挺好的,不知道是谁下“黑手”,只能报案求助。但警员来到现场也查不出什么线索,因为现场没有监控。
知道是有人故意的以后,孙女士再也不敢随便停车了,每次都把自己的车停到有监控的地方,以为这下万无一失了,可没想到距离上次修好才一个月,这人又出现了,真的是跟她的车杠上了,但这次被监控拍个正着。
监控拍到的画面是这样的,一男一女走在村道上,当他们来到孙女士车旁的时候,女子故意伸手从车尾摸到了靠近车头的位置,这动作很明显是在划车。但因为是晚上,当时的光线很差,看不清女子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通过身形,孙女士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这人她不仅认识,还是她村里的邻居,但自己和他们压根没有矛盾,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孙女士以为这下证据确凿了。可没想到对方一看监控画面这么模糊,就狡辩说,我们当时路过,看到你的车子好看,就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你的车,但我们根本没有划车,是你冤枉我们了,而且我们也是村里的人,知道这里有监控,怎么可能会傻到在监控下面划车?
孙女士没想到对方这么厚脸皮,到现在还狡辩不是自己做的。自己和他们不仅是同村邻居,而且还是同个祠堂的人,大家都姓孙,平时看到他们,自己还会主动去打招呼,可没想到对方无缘无故对自己的车接连下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眼红嫉妒!
据悉,孙女士的新车3次都是倒4S店去补的漆,加起来的费用高达1万多。但是对于赔偿的问题,双方一直争执不休,孙先生这方一直不承认是自己划的车。
孙先生认为,孙女士说他老婆划车的证据不足,是故意诋毁他们。而孙女士认为,对方摸车的动作一看就不简单,虽然看不清楚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从孙先生老婆摸车开始,到她的手离开车子,和车上的划痕吻合,难道天下有这么巧的事?
1、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能证明是孙先生的老婆故意划车吗?
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当中,但是可以根据孙先生老婆站在车旁的手部高度是否和划痕位置吻合,以及孙女士碰车开始到碰车结束时候的划痕长度去判断。另外,孙女士的车子停在监控下,只有他们碰到过车子,基本可以确定是孙先生老婆所为,就算她不承认,也没有用。
2、如果孙先生的老婆是故意划车,那么他老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故意划车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属于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回到本案上,因为孙女士只有第3次被划才有监控的记录,所以不能确定前面几次是不是孙先生他们划的,只能追究其第三次的划车责任。如果此次修车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则孙先生的老婆会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处拘留5-10天,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拘留10-15天,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典型的怕兄弟过得苦,更怕兄弟开路虎。你可以过得好,但是不能比我过得好, 往往妒忌的,都是自己身边亲近的人, 本人深有体会。
还有网友说,当你20000工资的时候,回去老家要说自己工资4000。不用在那些人面前炫耀你自己过得多好,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希望你比他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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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是有人故意的以后,孙女士再也不敢随便停车了,每次都把自己的车停到有监控的地方,以为这下万无一失了,可没想到距离上次修好才一个月,这人又出现了,真的是跟她的车杠上了,但这次被监控拍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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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以为这下证据确凿了。可没想到对方一看监控画面这么模糊,就狡辩说,我们当时路过,看到你的车子好看,就忍不住伸手摸了一下你的车,但我们根本没有划车,是你冤枉我们了,而且我们也是村里的人,知道这里有监控,怎么可能会傻到在监控下面划车?
孙女士没想到对方这么厚脸皮,到现在还狡辩不是自己做的。自己和他们不仅是同村邻居,而且还是同个祠堂的人,大家都姓孙,平时看到他们,自己还会主动去打招呼,可没想到对方无缘无故对自己的车接连下手,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眼红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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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认为,孙女士说他老婆划车的证据不足,是故意诋毁他们。而孙女士认为,对方摸车的动作一看就不简单,虽然看不清楚手里有没有拿东西,但是从孙先生老婆摸车开始,到她的手离开车子,和车上的划痕吻合,难道天下有这么巧的事?
1、那么,根据现有的证据能证明是孙先生的老婆故意划车吗?
警方目前还在调查当中,但是可以根据孙先生老婆站在车旁的手部高度是否和划痕位置吻合,以及孙女士碰车开始到碰车结束时候的划痕长度去判断。另外,孙女士的车子停在监控下,只有他们碰到过车子,基本可以确定是孙先生老婆所为,就算她不承认,也没有用。
2、如果孙先生的老婆是故意划车,那么他老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故意划车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属于故意损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回到本案上,因为孙女士只有第3次被划才有监控的记录,所以不能确定前面几次是不是孙先生他们划的,只能追究其第三次的划车责任。如果此次修车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则孙先生的老婆会被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情节较轻的处拘留5-10天,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拘留10-15天,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典型的怕兄弟过得苦,更怕兄弟开路虎。你可以过得好,但是不能比我过得好, 往往妒忌的,都是自己身边亲近的人, 本人深有体会。
还有网友说,当你20000工资的时候,回去老家要说自己工资4000。不用在那些人面前炫耀你自己过得多好,除了你的父母,没有人希望你比他过得好。
也有网友说,你应该继续补漆,让她继续划,同时停到有监控的地方,等到金额大时报案,到时对方只有两个原则,要么赔车,要么坐牢,你有主动权!
针对这事情,我更支持孙女士多一点,虽然我们大部分都很善良,但眼红的人肯定有!再此提醒大家,又到了过年的时间,大家都喜欢开着好车回去炫耀,其实真没这个必要。村里监控少,万一遭划多糟心。同时奉劝一些心眼小的人,买不起,别眼馋,更不能违法,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在伤害着自己!是你的气度也决定了你的高度,买不起也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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