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做个结石手术,医生居然把她的肾给切掉了,医院说:这是一个意外,希望你能理解!姚女士因为结石进入了输尿管,所以去医院看病。院方说,要开刀,正好有铁岭的专家来医院,可以亲手帮你操刀。可万万没想到,好好的肾给整没了!
该手术导致姚女士左侧输尿管和左肾都被切除,术后姚女士感觉自己的精神相比之前萎靡了很多,而且身体出现不良反应,体力也变差了,明显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姚女士很生气,质疑医院和医生的资质有问题。于是她向相关部门投诉,而医院的说法让姚女士不能认可,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来源:豫视频)
1、关于此事,医院是一个什么样的解释和说法?
院方称,经过调查,当时医生给姚女士做手术的时候,没想到结石突然冲进了她的肾脏。医生心急之下, 又导致操作失误,从而造成了肾脏大出血。当时情况很危机,如果不紧急处理,随时会危及到姚女士的生命,所以医生不得不做出直接切除姚女士左肾的决定。虽然这个决定很临时,但是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姚女士的生命,所以希望她理解。
2、相关部门初步的调查结果是如何的呢?
相关部门接到姚女士的投诉后,马上展开调查,确定该医院聘请的外院医生和医院都具备医疗的资质。主刀医生也承认手术确实存在严重的失误,但是没有存在违反医疗常规和违法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个医疗纠纷,属于意外。 至于是不是医疗事故,还需要做进一步的鉴定。
3、姚女士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她选择原谅医院了吗?
姚女士不认可医院的说法,已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医疗事故和伤残的鉴定,预计年后可以取得鉴定结果,届时她将根据结果,再追究医生和医院的责任。
4、医生有资质,但他给姚女士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姚女士只是做一个结石手术,但她的肾却因为医生的失误没了。根据《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医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手术失败,需对其进行处罚。如果鉴定结果出来是医疗事故,医生在此手术过程中存在重大业务过失或严重过错,则该医生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的刑期或者拘役。
把人家的肾切到大出血,然后给人家摘除了,说是一个意外,实在可笑!意外是真的控制不了才叫意外,而不是因为你个人失误去说是一个意外!就像公交车司机拿着方向盘,全车人的生命在他手上,他能随便打方向盘然后说是一个意外,你说他能被原谅吗?
医生是给人治病的,不是要人命的!有句话说:“宁可架上药蒙尘,但愿天下无病人”,一个医生要医者仁心,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病人,如此重大失误怎么让人去理解,这事情发生在你自己或者你家人的身上你能理解吗?我们相信好医生很多,但不希望这种害群之马去玷污了医生的形象,因为生命容不得半个失误!
该手术导致姚女士左侧输尿管和左肾都被切除,术后姚女士感觉自己的精神相比之前萎靡了很多,而且身体出现不良反应,体力也变差了,明显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姚女士很生气,质疑医院和医生的资质有问题。于是她向相关部门投诉,而医院的说法让姚女士不能认可,这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来源:豫视频)
1、关于此事,医院是一个什么样的解释和说法?
院方称,经过调查,当时医生给姚女士做手术的时候,没想到结石突然冲进了她的肾脏。医生心急之下, 又导致操作失误,从而造成了肾脏大出血。当时情况很危机,如果不紧急处理,随时会危及到姚女士的生命,所以医生不得不做出直接切除姚女士左肾的决定。虽然这个决定很临时,但是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姚女士的生命,所以希望她理解。
2、相关部门初步的调查结果是如何的呢?
相关部门接到姚女士的投诉后,马上展开调查,确定该医院聘请的外院医生和医院都具备医疗的资质。主刀医生也承认手术确实存在严重的失误,但是没有存在违反医疗常规和违法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个医疗纠纷,属于意外。 至于是不是医疗事故,还需要做进一步的鉴定。
3、姚女士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她选择原谅医院了吗?
姚女士不认可医院的说法,已委托有关单位进行医疗事故和伤残的鉴定,预计年后可以取得鉴定结果,届时她将根据结果,再追究医生和医院的责任。
4、医生有资质,但他给姚女士造成了这样的结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姚女士只是做一个结石手术,但她的肾却因为医生的失误没了。根据《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医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手术失败,需对其进行处罚。如果鉴定结果出来是医疗事故,医生在此手术过程中存在重大业务过失或严重过错,则该医生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的刑期或者拘役。
把人家的肾切到大出血,然后给人家摘除了,说是一个意外,实在可笑!意外是真的控制不了才叫意外,而不是因为你个人失误去说是一个意外!就像公交车司机拿着方向盘,全车人的生命在他手上,他能随便打方向盘然后说是一个意外,你说他能被原谅吗?
医生是给人治病的,不是要人命的!有句话说:“宁可架上药蒙尘,但愿天下无病人”,一个医生要医者仁心,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病人,如此重大失误怎么让人去理解,这事情发生在你自己或者你家人的身上你能理解吗?我们相信好医生很多,但不希望这种害群之马去玷污了医生的形象,因为生命容不得半个失误!
#杭州医疗建设者[超话]##浙二口腔正畸失败##杭州##新中国成立70周年##医疗建设者#
关于本人于浙二医院口腔正畸科,副主任医师武建潮(现已被浙二由副主任医师降级为住院医师,责令辞职,有经济问题,有经济处罚。武建潮于2021年9月28日辞职。)医疗纠纷一事的相关证据资料如下图片所示,请浙江省政府引起重视。
重点在于:浙二医院在政务服务网回复本人正畸治疗不在浙二医院发生。
实际上浙二医院私自调取了本人在2016年首诊浙二医院口腔正畸科,首次正畸治疗的病历资料,并未取得本人同意。未面诊本人。专家意见是从何而来?
我作为浙二医院口腔正畸失败的受害者,公布了浙二医院处理武建潮,给本人回复的电话录音。浙二医院,你们的声誉是被谁影响的?
浙二医院的医生伪造患者病历,私自收取患者费用,这都是事实吧。你们是想给谁遮丑呢?
这也确实是你浙二医院的丑闻。
浙二医院你来找我维权,我等着你!
关于本人于浙二医院口腔正畸科,副主任医师武建潮(现已被浙二由副主任医师降级为住院医师,责令辞职,有经济问题,有经济处罚。武建潮于2021年9月28日辞职。)医疗纠纷一事的相关证据资料如下图片所示,请浙江省政府引起重视。
重点在于:浙二医院在政务服务网回复本人正畸治疗不在浙二医院发生。
实际上浙二医院私自调取了本人在2016年首诊浙二医院口腔正畸科,首次正畸治疗的病历资料,并未取得本人同意。未面诊本人。专家意见是从何而来?
我作为浙二医院口腔正畸失败的受害者,公布了浙二医院处理武建潮,给本人回复的电话录音。浙二医院,你们的声誉是被谁影响的?
浙二医院的医生伪造患者病历,私自收取患者费用,这都是事实吧。你们是想给谁遮丑呢?
这也确实是你浙二医院的丑闻。
浙二医院你来找我维权,我等着你!
孕妇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案情经过:
2018年1月12日李某(死者)入住甲妇产医院,2018年1月14日出院,共计住院两天,14日中午12点左右,妇产医院护士按医嘱给李某服用25微克催产药物“米索前列醇”,1月14日16点13分左右李某出现抽搐,并于当日20点30分因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意见为:甲妇产医院在对李某分娩过程中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为全部责任。
一审庭审中,甲妇产医院认为该鉴定意见系张某单方委托,不予认可。甲妇产医院申请重新鉴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抽签,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
1. 甲妇产医院在对被鉴定人李某的治疗过程存在过错。
2. 甲妇产医院的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李某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3. 甲妇产医院的医疗过错是导致李某死亡的同等原因。
法院判决:
本案中,李某因临产入住甲妇产医院,后因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结合一审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甲妇产医院的过错参与度对等责任,故双方责任比例为甲妇产医院承担50%,李某自行承担50%。关于诊疗过错造成的合理损失,一审法院认定如下:1.医疗费11070.74元;2.死亡赔偿金530608.40元(参照201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6530.42元/年×20年);3.丧葬费28049元;4.精神抚慰金酌定保护30000元;5.律师代理费酌定29000元;甲妇产医院垫付的医疗费应予扣除。
关注中国患者安全权益,
协助患者维权少走弯路。
张文波宋胜云医疗律师团队
专注全国疑难复杂类医疗纠纷处理十五年
案情经过:
2018年1月12日李某(死者)入住甲妇产医院,2018年1月14日出院,共计住院两天,14日中午12点左右,妇产医院护士按医嘱给李某服用25微克催产药物“米索前列醇”,1月14日16点13分左右李某出现抽搐,并于当日20点30分因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鉴定意见为:甲妇产医院在对李某分娩过程中存在过错,过错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为全部责任。
一审庭审中,甲妇产医院认为该鉴定意见系张某单方委托,不予认可。甲妇产医院申请重新鉴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抽签,一审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
1. 甲妇产医院在对被鉴定人李某的治疗过程存在过错。
2. 甲妇产医院的医疗过错与被鉴定人李某的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3. 甲妇产医院的医疗过错是导致李某死亡的同等原因。
法院判决:
本案中,李某因临产入住甲妇产医院,后因羊水栓塞抢救无效死亡。结合一审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甲妇产医院的过错参与度对等责任,故双方责任比例为甲妇产医院承担50%,李某自行承担50%。关于诊疗过错造成的合理损失,一审法院认定如下:1.医疗费11070.74元;2.死亡赔偿金530608.40元(参照201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6530.42元/年×20年);3.丧葬费28049元;4.精神抚慰金酌定保护30000元;5.律师代理费酌定29000元;甲妇产医院垫付的医疗费应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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