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怀仁交警严厉打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2年6月25日00时8分,袁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大同路火车站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2年6月24日22时50分,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大同路火车站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2022年6月24日23时11分,马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怀仁市大同路火车站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马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2年6月22日21时25分,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义街五里滩至广电中心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
2022年6月19日21时22分,温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义街广电中心至南七里村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温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六】
2022年6月19日21时37分,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义街广电中心至南七里村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本记12分暂扣6个月。
怀仁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2022年6月25日00时8分,袁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大同路火车站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袁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2年6月24日22时50分,周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大同路火车站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周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2022年6月24日23时11分,马某某驾驶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怀仁市大同路火车站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马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2年6月22日21时25分,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义街五里滩至广电中心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
2022年6月19日21时22分,温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义街广电中心至南七里村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温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六】
2022年6月19日21时37分,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义街广电中心至南七里村附近,被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本记12分暂扣6个月。
怀仁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处罚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饮酒后严禁驾车,亲朋好友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道路交通环境。
山西古代建筑欣赏(五十七)闻喜郭家庄清代石牌坊牌坊
共有5座碑楼、一座石牌坊,从北向南依次为仇秦宝神道碑楼、仇氏三兄弟碑亭、节孝坊、仇氏五兄弟碑亭、赵太君德寿碑楼和薛太君节孝碑楼。
仇秦宝神道碑楼位于村文化广场对面,坐东朝西,高约9米,建于清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碑楼通体雕刻繁复而华丽,屋顶为十字歇山顶,匾额题刻“荣膺国典”四个大字,再上有“圣旨”二字。
仇氏三兄弟碑亭坐东朝西,面宽三间,进深一间,建于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整座碑亭坐落于石砌台基之上,南北长4米多、东西宽2米多、高约1.5米,歇山屋顶。亭内立有三通碑刻,分别是秉仁仇长公德行碑、存仁仇仲公德行碑和怀仁仇季公德行碑。
节孝坊是一座青石仿木结构牌坊,坐北朝南,高约15米,矗立于石砌台基之上。从正面观之,牌坊有三层檐,最上层是“圣旨”匾额,中间层有匾“丝纶焕”,第三层石梁上刻有“节孝坊”三字,其下额坊是“诰授奉直大夫提举司仇嘉谟之母孙宜人建坊”,字体庄重。
离节孝坊不远处就是仇氏五兄弟碑亭,其坐西朝东,建于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五兄弟分别是:仇嘉绩、仇嘉谟、仇嘉乐、仇嘉猷和仇嘉会。#文物# https://t.cn/EwXm9Xn
共有5座碑楼、一座石牌坊,从北向南依次为仇秦宝神道碑楼、仇氏三兄弟碑亭、节孝坊、仇氏五兄弟碑亭、赵太君德寿碑楼和薛太君节孝碑楼。
仇秦宝神道碑楼位于村文化广场对面,坐东朝西,高约9米,建于清光绪九年(公元1883年)。碑楼通体雕刻繁复而华丽,屋顶为十字歇山顶,匾额题刻“荣膺国典”四个大字,再上有“圣旨”二字。
仇氏三兄弟碑亭坐东朝西,面宽三间,进深一间,建于清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整座碑亭坐落于石砌台基之上,南北长4米多、东西宽2米多、高约1.5米,歇山屋顶。亭内立有三通碑刻,分别是秉仁仇长公德行碑、存仁仇仲公德行碑和怀仁仇季公德行碑。
节孝坊是一座青石仿木结构牌坊,坐北朝南,高约15米,矗立于石砌台基之上。从正面观之,牌坊有三层檐,最上层是“圣旨”匾额,中间层有匾“丝纶焕”,第三层石梁上刻有“节孝坊”三字,其下额坊是“诰授奉直大夫提举司仇嘉谟之母孙宜人建坊”,字体庄重。
离节孝坊不远处就是仇氏五兄弟碑亭,其坐西朝东,建于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五兄弟分别是:仇嘉绩、仇嘉谟、仇嘉乐、仇嘉猷和仇嘉会。#文物# https://t.cn/EwXm9Xn
【五大曝光】怀仁交警查处多起典型违法行为!引以为戒别上榜!
【案例一】
2022年6月9日22时13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2年6月10日00时43分,韩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韩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韩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无证驾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2022年6月10日00时7分,魏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魏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2年6月18日01时18分,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爱路一中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李某属于二次酒驾。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
2022年6月18日01时01分,黄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黄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黄某某属于二次酒驾。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六】
2022年6月17日14时33分,李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怀仁市小王路段,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0.8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七】
2022年6月17日22时54分,楚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仁福南路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楚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八】
2022年6月17日22时50分,牛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仁福南路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牛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4.7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九】
2022年6月17日22时03分,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仁福南路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4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2000元的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本记12分暂扣6个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依法将其驾驶证吊销、罚款2000元并处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案例一】
2022年6月9日22时13分,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二】
2022年6月10日00时43分,韩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韩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韩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无证驾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三】
2022年6月10日00时7分,魏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魏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四】
2022年6月18日01时18分,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爱路一中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1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李某属于二次酒驾。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五】
2022年6月18日01时01分,黄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仁人路新华大桥附近,被北城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黄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经公安网比对查询,黄某某属于二次酒驾。北城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二次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六】
2022年6月17日14时33分,李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怀仁市小王路段,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0.8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七】
2022年6月17日22时54分,楚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仁福南路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楚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3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八】
2022年6月17日22时50分,牛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仁福南路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牛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4.7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案例九】
2022年6月17日22时03分,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仁市仁福南路附近,被稽查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赵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4mg/100ml。稽查中队民警依法对其“酒驾”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2000元的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的处罚,并将驾驶本记12分暂扣6个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依法将其驾驶证吊销、罚款2000元并处十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