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明情语[超话]#其实,我有一个做梦的魂灵
如若可以
我想做你梦里的衣衫
一杯薄酒足以了却一件心事
一缕清风足以传递一枚心声
走进梦里
我愿与你山水再相识
没有忧伤的笑容
曾经的月光
一一回眸
依然浓郁飘香
如若可以
请拉起我的双手
亲吻凡尘最美的莲花
红绳千丝与你翻起
如果你是云
我便是陪你行走的雨
走进画轴里
如果你是梦中的蝴蝶
我要为你绽放
为你绽放最美的花朵
与安静的风思索未来
以一朵鲜花为你带来幸福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请让我与风儿私语
告诉风儿
我喜欢听黄昏的故事
看月亮潇洒地升起
看星星惬意地行走
在无风的夜里
折一帘幽梦笑看尘缘
忆起前世的过错
我用五百年修行
承载无奈和心酸
贴近今生
用一滴泪浇灌思念
将所有的心事放入风中
陪同飘动的诗行
捎去我的深情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静谧,只听见鸟儿的情语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静谧,只剩下风儿清点岁月的步伐
我躲在云幕里
幻想你走过的模样
幻想我来到你的梦中
波动落寞的灵魂
告诉你,想彻底忘记你
拾掇那些快要风干的旧梦
氤氲了心中的一抹柔软
触摸岁月的痕迹
在待薄的夜里
抓起一丝月光
看着梦境的陌上
很幸运拥有这样一份思念
今生遇上了你
有着彻骨的牵挂
你是否忆起我的瘦影
有一份淡淡的念想
我奢望你来到我的世界
只希望你在风中温柔地回眸
看着我追寻你的脚步
亲爱的,我想大声告诉你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思绪慢慢的飘远
我要走过有你的地方
我还要走进你的心房
片片思绪敲打旖旎的往事
伴着你的温柔尽情婉约
把曾经的美好袅袅升起
斑驳成一幅动人的永恒
勾勒出羞涩的风景
悠然间,满目缭绕万种风情
心中的山水一步一微笑
款款拐进我的梦里
如若可以
我想做你梦里的衣衫
一杯薄酒足以了却一件心事
一缕清风足以传递一枚心声
走进梦里
我愿与你山水再相识
没有忧伤的笑容
曾经的月光
一一回眸
依然浓郁飘香
如若可以
请拉起我的双手
亲吻凡尘最美的莲花
红绳千丝与你翻起
如果你是云
我便是陪你行走的雨
走进画轴里
如果你是梦中的蝴蝶
我要为你绽放
为你绽放最美的花朵
与安静的风思索未来
以一朵鲜花为你带来幸福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请让我与风儿私语
告诉风儿
我喜欢听黄昏的故事
看月亮潇洒地升起
看星星惬意地行走
在无风的夜里
折一帘幽梦笑看尘缘
忆起前世的过错
我用五百年修行
承载无奈和心酸
贴近今生
用一滴泪浇灌思念
将所有的心事放入风中
陪同飘动的诗行
捎去我的深情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静谧,只听见鸟儿的情语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静谧,只剩下风儿清点岁月的步伐
我躲在云幕里
幻想你走过的模样
幻想我来到你的梦中
波动落寞的灵魂
告诉你,想彻底忘记你
拾掇那些快要风干的旧梦
氤氲了心中的一抹柔软
触摸岁月的痕迹
在待薄的夜里
抓起一丝月光
看着梦境的陌上
很幸运拥有这样一份思念
今生遇上了你
有着彻骨的牵挂
你是否忆起我的瘦影
有一份淡淡的念想
我奢望你来到我的世界
只希望你在风中温柔地回眸
看着我追寻你的脚步
亲爱的,我想大声告诉你
今夜,我静静的想你
思绪慢慢的飘远
我要走过有你的地方
我还要走进你的心房
片片思绪敲打旖旎的往事
伴着你的温柔尽情婉约
把曾经的美好袅袅升起
斑驳成一幅动人的永恒
勾勒出羞涩的风景
悠然间,满目缭绕万种风情
心中的山水一步一微笑
款款拐进我的梦里
年后回家以后,天天都是晚上熬夜,白天睡到中午才起床,很久没有睡过午觉了,今天这一睡,竟然又有了梦的痕迹,是她留下的。
梦里我俨然是在老家一条叫东沟的社区里头,那里有一个小区叫冻俺大厦(化名),而我俩就从小区里走出来,脸上却都有着一丝不悦,抑或者说烦躁,憋火,不耐烦。梦境果然像游戏里的tips一样向我的大脑反馈了一条信息。上面说:我俩恋爱时间已然不短,新鲜感已经不多,今日我打完篮球,她等着一起回家去。可能这样的故事背景在我平日的思维中并不少见,总想着这在一段恋情中最常见的阶段,一对情侣日久生腻,互相看不顺眼或者怎样怎样。这时,在梦中,我俩走在一个类似凉亭石桌的地方停了下来,坐下休息,我们两人都口干舌燥,却又彼此无一语可言,沉默就沉默着。突然,我想像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无所顾及的冲上去,抱住她,坚定地亲吻她的唇,用一个吻去挽救一个感情的小危机。当然,在梦里,我同样这样做了,我甚至明显感觉到她眼睛里的一丝疑惑,然后是来自嘴唇上的抗拒,可我依然吻了下去。接下来和我想象的如同电影情节却不一样,往日,我们灵动,深情,温暖的唇,却不知何处去了,舌头和嘴巴的感觉就好像低温下迅速冷却的石膏一般冻结了。唇分,我们尴尬的坐在了两边,便是更加的无言与沉默。
继续上路,依旧是口干舌燥的感觉止不住了,我想起来路口好似有一家奶茶店还是快餐店来着,终于开口说,前面好像就有能买到喝的东西了,她低声的嗯了一下,没再说话,胳膊却围了上来。不久,我们到了那家快餐店,在走向点餐台的那十几米的距离中,我开口了,我们可能都觉得感情平淡了,可这需要两人一起面对嘛,那我们一起找点喜欢的事情做咯。她终于笑了,好像星夜都亮起来了,调皮的对我说,那以后你有了吃的都只能吃一口,然后都给我,嘿嘿。我们终于都放肆的,开怀的,有底气的笑了。
这次的梦,本没有什么解读,分手已经快要一年了,本想着慢慢的也不再想起她了,可总在某些瞬间,看到她一闪而逝的朋友圈,或是想起来自己曾经总是对她亏欠许多,那些冲动一时许下的承诺,最后却在我真正想和她有一个未来的时候丢掉了她,人去楼空。可能在梦里我依旧向往美好的剧情,能挽回那些过错,可是现实又哪像电影一样美好呢。
梦里我俨然是在老家一条叫东沟的社区里头,那里有一个小区叫冻俺大厦(化名),而我俩就从小区里走出来,脸上却都有着一丝不悦,抑或者说烦躁,憋火,不耐烦。梦境果然像游戏里的tips一样向我的大脑反馈了一条信息。上面说:我俩恋爱时间已然不短,新鲜感已经不多,今日我打完篮球,她等着一起回家去。可能这样的故事背景在我平日的思维中并不少见,总想着这在一段恋情中最常见的阶段,一对情侣日久生腻,互相看不顺眼或者怎样怎样。这时,在梦中,我俩走在一个类似凉亭石桌的地方停了下来,坐下休息,我们两人都口干舌燥,却又彼此无一语可言,沉默就沉默着。突然,我想像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无所顾及的冲上去,抱住她,坚定地亲吻她的唇,用一个吻去挽救一个感情的小危机。当然,在梦里,我同样这样做了,我甚至明显感觉到她眼睛里的一丝疑惑,然后是来自嘴唇上的抗拒,可我依然吻了下去。接下来和我想象的如同电影情节却不一样,往日,我们灵动,深情,温暖的唇,却不知何处去了,舌头和嘴巴的感觉就好像低温下迅速冷却的石膏一般冻结了。唇分,我们尴尬的坐在了两边,便是更加的无言与沉默。
继续上路,依旧是口干舌燥的感觉止不住了,我想起来路口好似有一家奶茶店还是快餐店来着,终于开口说,前面好像就有能买到喝的东西了,她低声的嗯了一下,没再说话,胳膊却围了上来。不久,我们到了那家快餐店,在走向点餐台的那十几米的距离中,我开口了,我们可能都觉得感情平淡了,可这需要两人一起面对嘛,那我们一起找点喜欢的事情做咯。她终于笑了,好像星夜都亮起来了,调皮的对我说,那以后你有了吃的都只能吃一口,然后都给我,嘿嘿。我们终于都放肆的,开怀的,有底气的笑了。
这次的梦,本没有什么解读,分手已经快要一年了,本想着慢慢的也不再想起她了,可总在某些瞬间,看到她一闪而逝的朋友圈,或是想起来自己曾经总是对她亏欠许多,那些冲动一时许下的承诺,最后却在我真正想和她有一个未来的时候丢掉了她,人去楼空。可能在梦里我依旧向往美好的剧情,能挽回那些过错,可是现实又哪像电影一样美好呢。
女子推倒性骚扰男子致其死亡被索赔87万?法院判了!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022-01-27
2020年5月一个深夜,
在回家路上,
广西的潘女士多次遭遇
同行男子的强行搂抱。
男子姓王,
当天喝了酒,
当他再一次被潘女士推开后,
跌倒在地,
昏迷13天后抢救无效身亡。
事件经过
2020年5月27日22时许,广西象州,酒后的潘女士与王某一同沿着355国道走往罗秀镇回家。
潘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是潘女士邀王某一同走的,两个人是朋友,恰好家都在罗秀镇上。
一路上,王某在醉酒情况下多次强行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期间潘女士均予以反抗并用手推开了王某。
判决书显示,当潘女士与王某行至罗秀镇附近公路时,王某再次对潘女士强行搂抱,也再一次被潘女士用手推开。这一次,王某被推开后直接仰倒跌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潘女士打电话喊人来到现场,王某被送到了罗秀镇卫生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又转院至象州县人民医院治疗。
2020年6月9日,象州县人民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载明王某因“发现昏迷2小时”于2020年5月28日入院,诊断意见为颅脑损伤、脑疝、颅骨骨折等,王某住院医疗费5.4万元,其中潘女士代支付1万元。同日,在抢救13天后,王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跌倒头枕部着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被索赔的猥亵受害者
2020年6月4日,在王某昏迷期间,他的儿子曾经前往象州县公安局罗秀派出所报案,称其父王某于2020年5月27日晚上酒后在象州县附近公路上跌倒昏迷不醒。同日,潘女士到派出所自首。
潘女士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立案调查,直到一年多时间过去,她才彻底证明清白:
2020年8月10日
象州县公安局以潘女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象州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9月16日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潘女士在遭到王某多次猥亵侵犯的情况下,出于本能反抗将王某推开,导致其跌倒死亡的后果,但该后果是由于当时潘女士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潘女士的行为不是犯罪。
王某家属不服,向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记者注意到,上述不起诉决定之后被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撤销。
2021年6月17日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以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已撤销上述不起诉决定为由,决定终止办理。
2021年7月30日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再次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潘女士作不起诉处理。
事后,王某的家属又以潘女士拒不道歉和赔偿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潘女士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7万余元。
潘女士的代理律师向记者透露,王某家属认为是潘女士主动邀约王某一起走,说明其对王某不反感。但“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都住在一个镇上,事发当天是一起去其他朋友家吃了饭喝了酒。”
该律师透露,那段时间,潘女士背负着非常沉重的心理压力,整晚整晚睡不着。她主动给了男方家属1万余元,对方嫌少,她表示可以给5万元,但对方还是嫌少。
法院:正当防卫
潘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存在过错?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给出了答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中,王某违背潘女士的意愿,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的行为,构成对潘女士的性骚扰。王某家属表示,潘女士用电车搭王某、主动要求跟王某一起回家,可以看出潘女士对王某不反感,主张王某的行为不是对潘女士的骚扰,一审法院不予采信。
潘女士推开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中,王某违背潘女士的意愿,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等不法侵害,不法加害正在进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潘女士出于本能推开王某以保护自己的身体权不受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其行为构成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潘女士出于保护自己身体的本能推开王某,没有伤害王某的故意,该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且王某跌倒后及时求助他人进行救助,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故潘女士的行为没有构成防卫过当。
王某从被送到卫生院进行救治至送到象州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王某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潘女士隐瞒其推倒王某的事实导致王某没有得到及时的对症治疗,从而导致王某的死亡,故潘女士在事故发生后几天才到公安机关投案与王某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
综上,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在醉酒情况下强行对潘女士实施骚扰行为,结合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潘女士出于本能推开王某符合人之常情。
但王某跌倒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的后果超出正常人的认知范围,苛求潘女士对该难以预见的后果承担高度注意义务,有悖常理,亦无法律规定,本案证据证明潘女士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一审驳回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记者从潘女士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一审判决之后,当事双方均接受了判决结果,王某的家属也没有再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赵子贺)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022-01-27
2020年5月一个深夜,
在回家路上,
广西的潘女士多次遭遇
同行男子的强行搂抱。
男子姓王,
当天喝了酒,
当他再一次被潘女士推开后,
跌倒在地,
昏迷13天后抢救无效身亡。
事件经过
2020年5月27日22时许,广西象州,酒后的潘女士与王某一同沿着355国道走往罗秀镇回家。
潘女士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是潘女士邀王某一同走的,两个人是朋友,恰好家都在罗秀镇上。
一路上,王某在醉酒情况下多次强行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期间潘女士均予以反抗并用手推开了王某。
判决书显示,当潘女士与王某行至罗秀镇附近公路时,王某再次对潘女士强行搂抱,也再一次被潘女士用手推开。这一次,王某被推开后直接仰倒跌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潘女士打电话喊人来到现场,王某被送到了罗秀镇卫生院治疗,因伤情严重又转院至象州县人民医院治疗。
2020年6月9日,象州县人民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载明王某因“发现昏迷2小时”于2020年5月28日入院,诊断意见为颅脑损伤、脑疝、颅骨骨折等,王某住院医疗费5.4万元,其中潘女士代支付1万元。同日,在抢救13天后,王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某符合跌倒头枕部着地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被索赔的猥亵受害者
2020年6月4日,在王某昏迷期间,他的儿子曾经前往象州县公安局罗秀派出所报案,称其父王某于2020年5月27日晚上酒后在象州县附近公路上跌倒昏迷不醒。同日,潘女士到派出所自首。
潘女士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立案调查,直到一年多时间过去,她才彻底证明清白:
2020年8月10日
象州县公安局以潘女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象州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0年9月16日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潘女士在遭到王某多次猥亵侵犯的情况下,出于本能反抗将王某推开,导致其跌倒死亡的后果,但该后果是由于当时潘女士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潘女士的行为不是犯罪。
王某家属不服,向来宾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记者注意到,上述不起诉决定之后被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撤销。
2021年6月17日
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以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已撤销上述不起诉决定为由,决定终止办理。
2021年7月30日
象州县人民检察院再次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潘女士作不起诉处理。
事后,王某的家属又以潘女士拒不道歉和赔偿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潘女士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7万余元。
潘女士的代理律师向记者透露,王某家属认为是潘女士主动邀约王某一起走,说明其对王某不反感。但“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都住在一个镇上,事发当天是一起去其他朋友家吃了饭喝了酒。”
该律师透露,那段时间,潘女士背负着非常沉重的心理压力,整晚整晚睡不着。她主动给了男方家属1万余元,对方嫌少,她表示可以给5万元,但对方还是嫌少。
法院:正当防卫
潘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存在过错?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给出了答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中,王某违背潘女士的意愿,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的行为,构成对潘女士的性骚扰。王某家属表示,潘女士用电车搭王某、主动要求跟王某一起回家,可以看出潘女士对王某不反感,主张王某的行为不是对潘女士的骚扰,一审法院不予采信。
潘女士推开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一审法院认为:
本案中,王某违背潘女士的意愿,对潘女士实施搂抱、亲吻等不法侵害,不法加害正在进行且具有现实紧迫性,潘女士出于本能推开王某以保护自己的身体权不受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其行为构成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潘女士出于保护自己身体的本能推开王某,没有伤害王某的故意,该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且王某跌倒后及时求助他人进行救助,与其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故潘女士的行为没有构成防卫过当。
王某从被送到卫生院进行救治至送到象州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王某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潘女士隐瞒其推倒王某的事实导致王某没有得到及时的对症治疗,从而导致王某的死亡,故潘女士在事故发生后几天才到公安机关投案与王某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
综上,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在醉酒情况下强行对潘女士实施骚扰行为,结合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潘女士出于本能推开王某符合人之常情。
但王某跌倒导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的后果超出正常人的认知范围,苛求潘女士对该难以预见的后果承担高度注意义务,有悖常理,亦无法律规定,本案证据证明潘女士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一审驳回了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记者从潘女士代理律师处获悉,该案一审判决之后,当事双方均接受了判决结果,王某的家属也没有再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赵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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