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不买了可以退吗?很多购房者尤其是新手买家往往对认购书不重视,糊里糊涂就在认购书上签了字,签完认购书后不久又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后悔不想继续认购。那么购房者要求退定金可以退吗?
今年6月底四川的D先生在某楼盘看房,当时看中了一套房子,因第一次买房,过于信任销售,听信销售的花言巧语,觉得现在买的房子超值还优惠。所以在销售的攻势下,很快D先生就支付了两万定金,而且还依照销售要求签了认购书,全程都是销售怎么说就怎么做。认购书签了也不让仔细看,说都是这样的格式的,没有什么好看的。因着没有经验,所以D先生听了销售的没有过多纠结。钱交了字也签了,房子算是认购定下来了。
签了协议是约定一个星期要支付总房款的30%的首付款,并且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来D先生是依约到时间去楼盘售楼处交首付款以及签署合同事宜。但是D先生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好合同条款后才给首付款,但是KFS则坚持要求D先生支付完首付款后才可查看合同文本。而双方对此各不让步,最终是未能如期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着没有签约成功,事后,D先生觉得KFS不靠谱,对他们的态度也是很不喜,觉得没有任何信任可言。觉得房子还是不要买了。然后D先生要求KFS退定金,但是KFS则以D先生单方面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违约为由拒不退还定金。双方僵持不下,D先生只好先回家,后来又多次去到楼盘找他们协商沟通过,但是对方就是态度强硬不退。
沟通无果,也不能一直这样僵持,也不能不予理会。所以D先生是突发奇想,是不是可以在网上查询看看有没有办法能解决这个事情,毕竟现在是网络时代,说不定会有办法呢。D先生在网上查询了一番,看多小编分享的一下案例文章,咨询到小编,小编跟D先生详谈沟通了一番,说了些有利的小FF。后来没过几天,D先生告诉小编,事情处理好了,楼盘同意退回他定金了,好在事情还是圆满解决了。#退首付款##退购房定金##退房##退定金#
今年6月底四川的D先生在某楼盘看房,当时看中了一套房子,因第一次买房,过于信任销售,听信销售的花言巧语,觉得现在买的房子超值还优惠。所以在销售的攻势下,很快D先生就支付了两万定金,而且还依照销售要求签了认购书,全程都是销售怎么说就怎么做。认购书签了也不让仔细看,说都是这样的格式的,没有什么好看的。因着没有经验,所以D先生听了销售的没有过多纠结。钱交了字也签了,房子算是认购定下来了。
签了协议是约定一个星期要支付总房款的30%的首付款,并且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来D先生是依约到时间去楼盘售楼处交首付款以及签署合同事宜。但是D先生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好合同条款后才给首付款,但是KFS则坚持要求D先生支付完首付款后才可查看合同文本。而双方对此各不让步,最终是未能如期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着没有签约成功,事后,D先生觉得KFS不靠谱,对他们的态度也是很不喜,觉得没有任何信任可言。觉得房子还是不要买了。然后D先生要求KFS退定金,但是KFS则以D先生单方面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违约为由拒不退还定金。双方僵持不下,D先生只好先回家,后来又多次去到楼盘找他们协商沟通过,但是对方就是态度强硬不退。
沟通无果,也不能一直这样僵持,也不能不予理会。所以D先生是突发奇想,是不是可以在网上查询看看有没有办法能解决这个事情,毕竟现在是网络时代,说不定会有办法呢。D先生在网上查询了一番,看多小编分享的一下案例文章,咨询到小编,小编跟D先生详谈沟通了一番,说了些有利的小FF。后来没过几天,D先生告诉小编,事情处理好了,楼盘同意退回他定金了,好在事情还是圆满解决了。#退首付款##退购房定金##退房##退定金#
朋比为奸——相互勾结做坏事 女皇讲故事——朋比为奸
唐朝时期,有一个叫李绛的官员,字深之,赵郡赞皇县(今河北省赞皇县)人,李绛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 。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年),李绛考中进士,又登博学宏词科 ,授秘书省校书郎。任满后,补任渭南县县尉。贞元(785年-805年)末年,拜监察御史。元和二年(807年),李绛以本职充任翰林学士。不久,改授尚书主客员外郎。次年,调任司勋员外郎。元和五年(810年),升司勋郎中、知制诰。元和六年(811年),宪宗因宦官进言,解除李绛翰林学士之职,罢为守户部侍郎,判本司事。同年,李绛拜相,升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在唐中期以后,大唐王朝逐步在走下坡路。而朝堂上的朋党之争也愈演愈烈。李绛自登第以来,均担任内职。他为官勤勉,以匡救劝谏为己任。唐宪宗每每涉及到重大决策时总是会提前征询李绛的意见和建议。唐宪宗也知道朝堂的愈演愈烈的朋党之争对国家根基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非常担心。
有一次,唐宪宗询问李绛关于朋党之争的一些看法。李绛说:"自古以来君主最忌讳的就是结党营私的小人,他们是以利益为趋向,完全不顾忠义道德。而正直的君子,则尽忠职守,不图其他的利益,所以常常被奸人所陷害。如同汉朝的十常侍乱政,众多的名节正直之士, 彼此同心而爱国,但是却被那些宦言小人所憎恨,所以就制造了党锢之锅,想要消灭这些正人君子,以私利为趋 向的人,因为都同样拥有个人的私心,经常互相勾结做坏事,而恪守正道的人,就会遭到小人设计陷害、毀谤, 往往不得善终。小人总是经常奸计得逞,而正直忠贞之人却总是无法战胜,这样的形势,身为一国的君主,怎能 不加以惩戒呢。
后来"朋比为奸"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互相勾结做坏事。#历史#https://t.cn/A6osAOPv
唐朝时期,有一个叫李绛的官员,字深之,赵郡赞皇县(今河北省赞皇县)人,李绛出身赵郡李氏东祖房 。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年),李绛考中进士,又登博学宏词科 ,授秘书省校书郎。任满后,补任渭南县县尉。贞元(785年-805年)末年,拜监察御史。元和二年(807年),李绛以本职充任翰林学士。不久,改授尚书主客员外郎。次年,调任司勋员外郎。元和五年(810年),升司勋郎中、知制诰。元和六年(811年),宪宗因宦官进言,解除李绛翰林学士之职,罢为守户部侍郎,判本司事。同年,李绛拜相,升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在唐中期以后,大唐王朝逐步在走下坡路。而朝堂上的朋党之争也愈演愈烈。李绛自登第以来,均担任内职。他为官勤勉,以匡救劝谏为己任。唐宪宗每每涉及到重大决策时总是会提前征询李绛的意见和建议。唐宪宗也知道朝堂的愈演愈烈的朋党之争对国家根基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非常担心。
有一次,唐宪宗询问李绛关于朋党之争的一些看法。李绛说:"自古以来君主最忌讳的就是结党营私的小人,他们是以利益为趋向,完全不顾忠义道德。而正直的君子,则尽忠职守,不图其他的利益,所以常常被奸人所陷害。如同汉朝的十常侍乱政,众多的名节正直之士, 彼此同心而爱国,但是却被那些宦言小人所憎恨,所以就制造了党锢之锅,想要消灭这些正人君子,以私利为趋 向的人,因为都同样拥有个人的私心,经常互相勾结做坏事,而恪守正道的人,就会遭到小人设计陷害、毀谤, 往往不得善终。小人总是经常奸计得逞,而正直忠贞之人却总是无法战胜,这样的形势,身为一国的君主,怎能 不加以惩戒呢。
后来"朋比为奸"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互相勾结做坏事。#历史#https://t.cn/A6osAOPv
庭上甩出一句话 判决惊现一长串
瞿邦治与蔡德仪对簿公堂追忆(1)
——安置甩锅市政府是谁添加的?
旅法华侨 瞿邦治
1992年9月—2022年11月,30年,拆迁户瞿邦治与开发商蔡德仪对簿公堂,方兴未艾。
1994年2月23日,《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拆迁人是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是蔡德仪。
1994年7月23日,《房屋拆迁公告》承诺:“由拆迁人(台庆公司)对被拆迁人(含瞿邦治)给予补偿和安置”。
2022年11月11日,瞿邦治回忆了2016年5月25日与蔡德仪在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对簿公堂的往事。开庭伊始,瞿邦治简明扼要陈述了事实且当庭展示了证据。主要证据为:(1)原告房屋照片;(2)房地两证;(3)被告建设得意世界《重庆日报》报道,右下配发蔡德仪大幅标准像;(4)新房照片:工商银行营业大厅;(5)台湾公证人重庆联合事务所公证书正本等。证明目的为:被告评估、拆迁了原告房屋,建设了得意世界,且将含原告原地所建新房全部出售给工商银行,最终将原告推入一无所有困境。随后,蔡德仪发表了三言两句的极为简短的答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句是:“我什么都不懂”。前后约莫20分钟左右闭庭。
2016年6月1日,《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04年度简上字第57号第4页末段载明蔡德仪呈堂证供“由重庆市政府取得百分之三十部分以安置拆迁户,是较场口片区工程之拆迁作业部分与伊或台庆公司无涉”等一长串,无一属实,无一证据。瞿邦治质疑此案“三审”走过场。“一审”传票送达已过开庭日期;“二审”通知对原告要求“一审”改期不予理会;“三审”匆匆忙忙只是短短“一瞬”。如此装模作样,何言公平公正?如此看来,台湾金融骗子之所以犯案泛滥于东南亚各国是有着台湾法律漏洞和诸多法官袒护深层次原因的。
30年来,在大陆众多案件中,蔡德仪开庭不露脸,证据无原件展现出其蔑视法庭权威的种种卑劣行径。
瞿邦治与蔡德仪对簿公堂追忆(1)
——安置甩锅市政府是谁添加的?
旅法华侨 瞿邦治
1992年9月—2022年11月,30年,拆迁户瞿邦治与开发商蔡德仪对簿公堂,方兴未艾。
1994年2月23日,《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拆迁人是重庆台庆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是蔡德仪。
1994年7月23日,《房屋拆迁公告》承诺:“由拆迁人(台庆公司)对被拆迁人(含瞿邦治)给予补偿和安置”。
2022年11月11日,瞿邦治回忆了2016年5月25日与蔡德仪在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对簿公堂的往事。开庭伊始,瞿邦治简明扼要陈述了事实且当庭展示了证据。主要证据为:(1)原告房屋照片;(2)房地两证;(3)被告建设得意世界《重庆日报》报道,右下配发蔡德仪大幅标准像;(4)新房照片:工商银行营业大厅;(5)台湾公证人重庆联合事务所公证书正本等。证明目的为:被告评估、拆迁了原告房屋,建设了得意世界,且将含原告原地所建新房全部出售给工商银行,最终将原告推入一无所有困境。随后,蔡德仪发表了三言两句的极为简短的答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一句是:“我什么都不懂”。前后约莫20分钟左右闭庭。
2016年6月1日,《台湾嘉义地方法院民事判决》104年度简上字第57号第4页末段载明蔡德仪呈堂证供“由重庆市政府取得百分之三十部分以安置拆迁户,是较场口片区工程之拆迁作业部分与伊或台庆公司无涉”等一长串,无一属实,无一证据。瞿邦治质疑此案“三审”走过场。“一审”传票送达已过开庭日期;“二审”通知对原告要求“一审”改期不予理会;“三审”匆匆忙忙只是短短“一瞬”。如此装模作样,何言公平公正?如此看来,台湾金融骗子之所以犯案泛滥于东南亚各国是有着台湾法律漏洞和诸多法官袒护深层次原因的。
30年来,在大陆众多案件中,蔡德仪开庭不露脸,证据无原件展现出其蔑视法庭权威的种种卑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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