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帮教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指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帮助教育的非处罚性教育与管理措施。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作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至今年9月,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6.3万人,通过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并全程监督考察,提升精准帮教实效,超过97%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走上正途。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实践成效,也表明对涉罪未成年人既要依法惩戒,又要精准教育帮扶,且重在转化挽救。
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既合乎情理又合乎法理。从情理出发,未成年人处于特殊成长阶段,由于生理发育及心理发育相对不成熟,其认知能力比较差、意志力薄弱,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不良的环境会诱导未成年人犯罪,良好的环境则有利于重塑未成年人健康的心理和人格。因此,未成年人犯罪要和成年人犯罪区别开来,未成年人本身具有比成年人更强的可塑性,应重在教育与挽救。从法理出发,法律最终目的不在于惩罚犯罪,而在于预防犯罪。在未成年人涉罪的法律中,均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相关规范条款。如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就指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也表明,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使其回归正途,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目的。
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发力。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从规范角度出发,社会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缺少法律支撑的困境已成过往。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立法机关专门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也为检察机关携手其他主体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提供了法律支撑。从现实角度来看,精准帮教的实效提升,需要社会各主体共同发力。实践中,检察机关为提高帮教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要全方位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轨迹、家庭氛围、教养方式等进行社会调查,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并对帮教实效进行动态考察和客观评估。而上述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离不开家长、学校、就业单位、社区、心理指导机构、司法社工、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主体的通力协作。
当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绝不能一味纵容。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要坚决依法惩治,确保罪责刑相一致。同时,针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应根据帮教实效评估结果,对其作出相应处置。在帮教过程中,违反考验期规定,考验不合格的,应及时依法起诉,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者:蒋亢 系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
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既合乎情理又合乎法理。从情理出发,未成年人处于特殊成长阶段,由于生理发育及心理发育相对不成熟,其认知能力比较差、意志力薄弱,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不良的环境会诱导未成年人犯罪,良好的环境则有利于重塑未成年人健康的心理和人格。因此,未成年人犯罪要和成年人犯罪区别开来,未成年人本身具有比成年人更强的可塑性,应重在教育与挽救。从法理出发,法律最终目的不在于惩罚犯罪,而在于预防犯罪。在未成年人涉罪的法律中,均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相关规范条款。如刑事诉讼法第277条就指出:“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也表明,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使其回归正途,不仅具有合法性,而且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目的。
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发力。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扶教育是全社会的责任。从规范角度出发,社会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缺少法律支撑的困境已成过往。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立法机关专门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也为检察机关携手其他主体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提供了法律支撑。从现实角度来看,精准帮教的实效提升,需要社会各主体共同发力。实践中,检察机关为提高帮教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要全方位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成长轨迹、家庭氛围、教养方式等进行社会调查,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工作,并对帮教实效进行动态考察和客观评估。而上述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离不开家长、学校、就业单位、社区、心理指导机构、司法社工、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主体的通力协作。
当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绝不能一味纵容。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要坚决依法惩治,确保罪责刑相一致。同时,针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应根据帮教实效评估结果,对其作出相应处置。在帮教过程中,违反考验期规定,考验不合格的,应及时依法起诉,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作者:蒋亢 系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
知礼行天下——凯行律师礼仪培训&10、11月迎新暨生日会
中国是礼仪文化的国度,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中国的礼仪文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的今天,商务礼仪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身为法律工作者,既要能以“法”服人,也要以“礼”待人。除了专业的法律知识素养外,良好的形象礼仪与情绪管理能力也十分重要。
在此次迎新生日会开始前,我所邀请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礼仪中国宣传大使、贵族形体仪态高级讲师黄景文老师来为凯行家人们进行国际商务礼仪培训。
中国是礼仪文化的国度,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中国的礼仪文明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的今天,商务礼仪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身为法律工作者,既要能以“法”服人,也要以“礼”待人。除了专业的法律知识素养外,良好的形象礼仪与情绪管理能力也十分重要。
在此次迎新生日会开始前,我所邀请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礼仪中国宣传大使、贵族形体仪态高级讲师黄景文老师来为凯行家人们进行国际商务礼仪培训。
#女童保护[超话]##女童保护在行动# 【开课预告|陕西西安】
——“女童保护”走进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一小学
课程具体安排
【教学主题】“爱护我们的身体”儿童防性侵课程
【授课时间】2022年 11月2日10:20
【授课节数】1节课
【授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一小学
【授课对象】五年级一班学生
【听课人数】55人
【志愿者讲师】党君
【课前准备】横幅、PPT、队旗、儿童版手册
女童保护基金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团队
2022年11月1日
——“女童保护”走进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一小学
课程具体安排
【教学主题】“爱护我们的身体”儿童防性侵课程
【授课时间】2022年 11月2日10:20
【授课节数】1节课
【授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第一小学
【授课对象】五年级一班学生
【听课人数】55人
【志愿者讲师】党君
【课前准备】横幅、PPT、队旗、儿童版手册
女童保护基金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团队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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