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贵人服务”品牌 | 政务服务更优 营商环境更好!南明区全力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和竞争力。近年来,南明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高效快捷、利企便民的政务环境,擦亮“贵人服务”品牌。
深化改革 切实提升办事便利指数
“以前办事,要么找不到人,要么资料不齐全,来来回回跑很多趟。如今,一进门工作人员就会主动询问,然后指引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并且只需将材料递交至窗口,就可在一定时限内办理完成相关事项,非常便捷。”谈到如今办理业务的体验感有何变化,办事群众深有感触。
据了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贵人服务”品牌,南明区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构建“全时段”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办事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体验感。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一系列举措,一批具有南明特色的政务服务工作亮点相继涌现——
聚焦一窗通办,作为全省首批“2+2”一窗通办试点区县,南明区率先通过省级试点验收,43家进驻部门一窗通办事项1200余项,一窗通办事项占比100%。
聚焦“一站办”,政务大厅优化设置文化旅游展示区、招商安商展示区、中小微企业驿站等,提供商务洽谈空间,开设政务专递、24小时政务“超市”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
聚焦“一网办”,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实现移动办事项178项。截至目前,全程网办事项900余项,全程网办占比80%以上。
聚焦“跨省通办”,与云南、重庆等地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完成西南地区“跨省通办”事项对接试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无障碍通办机制。2022年,累计办理“全省通办”业务160万余件、“跨省通办”业务9000余件。
聚焦“一次办”,围绕“三减一降”,提供精准、快捷、高效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2022年累计开展延时服务12000余次、免费帮办3000余次、免费寄递证照等审批结果近4000件。
优化服务 助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为最大化满足企业办事需求、为企纾困解难,南明区全力推行帮办代办陪办业务、梳理宣传惠企政策、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立政务微厅,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贴心便捷政务服务。
“建议将公共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建议在大厅宣传惠企金融产品,推广企业业务自助办理流程。”……为给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南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队走访企业,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反馈问题,全力协调解决。今年以来,已累计走访了水、电、气、视、讯、贵阳银行、富民村镇银行等12家企业,解决企业反映问题7个。
同时,根据企业需求,在法人服务区设置7个帮办窗口,为企业和个体提供开办、变更、注销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等服务;在法人窗口集中宣传展示“贵商易”平台、惠企金融产品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梳理国家、省、市、区引才、减税、降费、助贷、纾困惠企政策91个,汇编成册进行宣传。
此外,南明区在现有20个乡(街道)、189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站)基础上,全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整合资源建立“小南企业管家”政务微厅,满足企业高频办理的税务、市监、医保、社保等业务需求,让企业就近办、楼宇办、园区办。目前,乡(街道)村(社区)可办事项149项、全程网上可直接办理事项70余项。
营商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下一步,南明区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有速度、更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全力当好企业“服务员”、群众“贴心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擦亮“贵人服务”品牌。
撰文:全媒体记者 张宇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生产力和竞争力。近年来,南明区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高效快捷、利企便民的政务环境,擦亮“贵人服务”品牌。
深化改革 切实提升办事便利指数
“以前办事,要么找不到人,要么资料不齐全,来来回回跑很多趟。如今,一进门工作人员就会主动询问,然后指引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并且只需将材料递交至窗口,就可在一定时限内办理完成相关事项,非常便捷。”谈到如今办理业务的体验感有何变化,办事群众深有感触。
据了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贵人服务”品牌,南明区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构建“全时段”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办事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体验感。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一系列举措,一批具有南明特色的政务服务工作亮点相继涌现——
聚焦一窗通办,作为全省首批“2+2”一窗通办试点区县,南明区率先通过省级试点验收,43家进驻部门一窗通办事项1200余项,一窗通办事项占比100%。
聚焦“一站办”,政务大厅优化设置文化旅游展示区、招商安商展示区、中小微企业驿站等,提供商务洽谈空间,开设政务专递、24小时政务“超市”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
聚焦“一网办”,优化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区级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实现移动办事项178项。截至目前,全程网办事项900余项,全程网办占比80%以上。
聚焦“跨省通办”,与云南、重庆等地签订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完成西南地区“跨省通办”事项对接试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无障碍通办机制。2022年,累计办理“全省通办”业务160万余件、“跨省通办”业务9000余件。
聚焦“一次办”,围绕“三减一降”,提供精准、快捷、高效政务服务,办理时限压缩80%以上。2022年累计开展延时服务12000余次、免费帮办3000余次、免费寄递证照等审批结果近4000件。
优化服务 助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为最大化满足企业办事需求、为企纾困解难,南明区全力推行帮办代办陪办业务、梳理宣传惠企政策、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立政务微厅,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贴心便捷政务服务。
“建议将公共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建议在大厅宣传惠企金融产品,推广企业业务自助办理流程。”……为给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南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带队走访企业,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反馈问题,全力协调解决。今年以来,已累计走访了水、电、气、视、讯、贵阳银行、富民村镇银行等12家企业,解决企业反映问题7个。
同时,根据企业需求,在法人服务区设置7个帮办窗口,为企业和个体提供开办、变更、注销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等服务;在法人窗口集中宣传展示“贵商易”平台、惠企金融产品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梳理国家、省、市、区引才、减税、降费、助贷、纾困惠企政策91个,汇编成册进行宣传。
此外,南明区在现有20个乡(街道)、189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站)基础上,全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整合资源建立“小南企业管家”政务微厅,满足企业高频办理的税务、市监、医保、社保等业务需求,让企业就近办、楼宇办、园区办。目前,乡(街道)村(社区)可办事项149项、全程网上可直接办理事项70余项。
营商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下一步,南明区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有速度、更有温度的政务服务,全力当好企业“服务员”、群众“贴心人”,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擦亮“贵人服务”品牌。
撰文:全媒体记者 张宇
有些男的,也是贱,给好脸哄着的时候不要,非得装那个逼。骂一顿,舔着脸跟狗似的来了,给你个做人的机会,非要当狗。要不就喜欢天天视监,拉黑了大号开了个小号来,[单身青蛙]男人有合适的新女人还能回头找?他不马不停蹄的舔新人。要不气急败坏得不到骂我一顿,我删除好友了,看了一阵没骗到傻女人,又来找骂。男人不喜欢被管,但是很愿意被骂。
【巴彦淖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通告】#内蒙古#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部分地区发生较大规模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准备进入我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一律提前3天运用微信小程序“巴彦淖尔健康宝”(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巴彦淖尔健康宝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报备,抵达我市后主动扫码、亮码接受工作人员核验,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对其他地区推送和我市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执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则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在第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如有交集,请主动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四、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是指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我市后一律进行“落地检”,并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含“落地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原则上不流动、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五、对从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六、鉴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复杂的情况,从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甘肃省兰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和榆林市、青海省西宁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和忻州市、四川省成都市以及呼和浩特市、通辽市等重点地区(除高风险区以外)来(返)我市人员,实行“5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在居家隔离第1、3、5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流动、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七、凡从市外(高、低风险区和第六条所述重点地区除外)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后一律进行“落地检”,并建议实行“3天2检”(含“落地检”)的核酸检测措施,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原则上不流动、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八、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陆路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人员;跨境交通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岗位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一场两站”、公路疫情服务站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有关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车。对离开我市人员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
十、切实保障疫情期间交通运输畅通。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由各相关企业、货主督促各司乘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由各卡口核查报备或接收证明,未报备的不得进入我市;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进行“落地检”后粘贴封条放行,并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落地检”(单采单检,费用自理)后粘贴封条放行,并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所有货运车辆一律由相关企业、货主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
十一、加强对聚集性活动的管理。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要从严报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十二、从严从紧落实旗县区属地管理责任,高效运转指挥体系,实行扁平化指挥,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统一调配下沉网格干部,督促辖区单位、村组、社区从快从准落实好来返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管尽管、应报尽报”。
十三、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对进入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公安司法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要全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进一步加强扫码查验,切实做到“凡进必扫、凡扫必验”。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四、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从严从紧落实家庭及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全程接种疫苗,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科学戴口罩、遵守“2米线”、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清洁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一、凡准备进入我市人员(含我市外出返回人员),一律提前3天运用微信小程序“巴彦淖尔健康宝”(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巴彦淖尔健康宝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报备,抵达我市后主动扫码、亮码接受工作人员核验,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对其他地区推送和我市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执行“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集中隔离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则继续采取集中隔离,在第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如有交集,请主动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四、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是指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我市后一律进行“落地检”,并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含“落地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原则上不流动、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五、对从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严格落实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六、鉴于部分地区疫情形势仍然复杂的情况,从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东省广州市、河南省郑州市、甘肃省兰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和榆林市、青海省西宁市、黑龙江省绥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和忻州市、四川省成都市以及呼和浩特市、通辽市等重点地区(除高风险区以外)来(返)我市人员,实行“5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在居家隔离第1、3、5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流动、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七、凡从市外(高、低风险区和第六条所述重点地区除外)来(返)我市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我市后一律进行“落地检”,并建议实行“3天2检”(含“落地检”)的核酸检测措施,在第2次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原则上不流动、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活动。
八、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陆路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人员;跨境交通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冷链货物的一线人员以及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岗位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实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一场两站”、公路疫情服务站要严格落实第一落点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查验进入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有关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车。对离开我市人员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
十、切实保障疫情期间交通运输畅通。往返或途经我市从事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司乘人员,须由各相关企业、货主督促各司乘人员提前3天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由各卡口核查报备或接收证明,未报备的不得进入我市;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进行“落地检”后粘贴封条放行,并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进行“落地检”(单采单检,费用自理)后粘贴封条放行,并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所有货运车辆一律由相关企业、货主落实“点对点”闭环管理,货车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货物即装(卸)即走,在市域内不得随意停靠。
十一、加强对聚集性活动的管理。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要从严报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须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十二、从严从紧落实旗县区属地管理责任,高效运转指挥体系,实行扁平化指挥,完善平急转换机制。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统一调配下沉网格干部,督促辖区单位、村组、社区从快从准落实好来返人员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应查尽查、应隔尽隔、应管尽管、应报尽报”。
十三、从严从紧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对进入学校、医疗机构和药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公安司法监所、养老托幼社会福利机构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要全部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进一步加强扫码查验,切实做到“凡进必扫、凡扫必验”。因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四、从严从紧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本单位人员和场所的出入管理、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测温验码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因单位失管失控造成疫情风险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从严从紧落实家庭及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全程接种疫苗,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文明用餐、科学戴口罩、遵守“2米线”、注意咳嗽礼仪、做好清洁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不报或瞒报旅居史和接触史、故意绕行躲避检查的人员,将视情节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
巴彦淖尔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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