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佳成长日记2022.11.20】
关于“平凡”,最近被这个词触动到了,让我想起了路遥的作品《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去年花了十天业余时间看完,里面的文字构成的画面在我的脑袋里怎么也抹不去,随着时间,它们变成了印记,随着对生活的感知升级,我发现现在和那个时代处于平行时空,只是呈现的状态不一样而已。现在的我们跟过去没什么分别,大家都处在一个很平凡的世界,但能让我们对生活有所触动的地方变得很奢侈了,我在想,除了工作节奏快以外,还有个因素是,我们太急着赶路了,生怕自己看不到前方的风景,不仅这样,我们还给自己灌输美好未来的图景,让我们每天都激情满满的面对现实的世界,而为了达成目标,我们用理性的头脑快速分别出什么人什么信息是我要去花时间的,分别心升级过后,我们的世界看似变得井然有序,但其实内心的空间感越来越小,每天给自己加油打气,自信的面对着脑袋里所认为的“残酷的世界”……
这时候,可能需要的是,停下来,看看自己在做什么,看看外在对我们个人的反馈,看看我应该怎么独立的去和这个世界相处,而不是埋怨这个世界是多么残忍,遇到的人和事让自己多么难受。
而要停下来观看我们自己这个主角,就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都身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里,这个世界里住着平凡的我们,每人境遇不同,但真的很平凡,那些拿着个性标签的人也同样如此,如此平凡,大家都一样,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宁静,归属感,与平凡共生……
后来的我们,才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原来都不平凡,大家都在散发着生命力,动物在爬行,寻找同类,朋友在努力工作,寻找属于他的交友圈,我们都在寻找跟我们一样平凡的我们……
再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生活工作中所遇见的每个人每件事儿,都在滋养我们,但看着却那么普通,如果不提炼出来分享给大家,默默的享受着它的沐浴阳光还毫不知情,由此,真没办法不向当下,每个平凡的我们遇见的每个平凡的瞬间致敬!
关于“平凡”,最近被这个词触动到了,让我想起了路遥的作品《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去年花了十天业余时间看完,里面的文字构成的画面在我的脑袋里怎么也抹不去,随着时间,它们变成了印记,随着对生活的感知升级,我发现现在和那个时代处于平行时空,只是呈现的状态不一样而已。现在的我们跟过去没什么分别,大家都处在一个很平凡的世界,但能让我们对生活有所触动的地方变得很奢侈了,我在想,除了工作节奏快以外,还有个因素是,我们太急着赶路了,生怕自己看不到前方的风景,不仅这样,我们还给自己灌输美好未来的图景,让我们每天都激情满满的面对现实的世界,而为了达成目标,我们用理性的头脑快速分别出什么人什么信息是我要去花时间的,分别心升级过后,我们的世界看似变得井然有序,但其实内心的空间感越来越小,每天给自己加油打气,自信的面对着脑袋里所认为的“残酷的世界”……
这时候,可能需要的是,停下来,看看自己在做什么,看看外在对我们个人的反馈,看看我应该怎么独立的去和这个世界相处,而不是埋怨这个世界是多么残忍,遇到的人和事让自己多么难受。
而要停下来观看我们自己这个主角,就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都身处在一个平凡的世界里,这个世界里住着平凡的我们,每人境遇不同,但真的很平凡,那些拿着个性标签的人也同样如此,如此平凡,大家都一样,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宁静,归属感,与平凡共生……
后来的我们,才发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原来都不平凡,大家都在散发着生命力,动物在爬行,寻找同类,朋友在努力工作,寻找属于他的交友圈,我们都在寻找跟我们一样平凡的我们……
再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生活工作中所遇见的每个人每件事儿,都在滋养我们,但看着却那么普通,如果不提炼出来分享给大家,默默的享受着它的沐浴阳光还毫不知情,由此,真没办法不向当下,每个平凡的我们遇见的每个平凡的瞬间致敬!
#人生# 小说很短,也就两个晚上看完了,看完后又去搜了84年的电影版的片段看了一下,今天一直沉浸在小说情节里出不来。一直觉得自己没有什么文学素养,也不太配得上读“拿过奖的”大家的书,怕语言晦涩难懂也怕读起来吃力,所以我一般看一些青年作者的小说居多。第一次读路遥的书,很庆幸读的是《人生》,读来觉得很朴质,描写了那个贫瘠的时代,让我的脑海里充满画面感。
对于高加林,我是不喜的,这个角色的性格太鲜明了,因为是村里为数不多的读书人,所以自认为有些高人一等,浑身充满傲气,当他不能继续教书时,他读书人的自尊第一次受到了打击,他无法成为一个农民,也无法发自内心的去爱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当然,他没有什么大恶,他心地善良,工作努力对未来充满期望。后来他去做记者,见识了更广阔的天空,抛弃了淳朴的农民女友巧珍,和能给他更好仕途的女同学谈恋爱,幻想自己去南京工作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并且大展拳脚,“真是富贵迷人眼”,包括最后被人举报重回农村,发现自己爱的还是巧珍并且自己不应该在外面的世界中迷失自己。《人生》虽然没有写高加林的一生,但却从这跌宕起伏的经历中,让我仿佛看到了这个男人的一生,我虽然不喜欢书中性格描写如此直白的高加林,却无法否认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有高加林的影子,包括我自己。所以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爱上巧珍吧,虽然她的篇幅不多,但她是这本书中绝对的善,不管是努力劳作的她,还是热爱脚下的土地的她亦或是一心热烈的爱着高加林的她,都赤忱的让人感动,她毫无保留的去爱一切她认为值得的人或者事,真诚永远是必杀技,现实中的我们又如何能做到如此热烈真诚呢?真是如同老汉说的“拥有金子一样的品质”。如果说加林是现实中千千万万个我们的缩影,那巧珍就是我们内心最渴望成为或者相遇的那类纯粹的人。读书的时候好几个片段让我湿润了眼眶。高加林去挑粪那一段窘迫,他的清高仿佛在他同另外一个队抢粪的时候被打在了他的脸上。巧珍同意嫁给马拴的时候,当她说按旧礼仪办婚礼的时候,她的一腔热情早已在桥上被高加林提分手时随风吹散了…
读完这本书我竟无法判定这本书是否算得上悲剧,因为这本书不过就是你我他的人生,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拥有许多做选择的时刻,而选择过后承担后果总不能算在悲剧头上,毕竟生活就绵绵密密的继续活着。
人生可能就是如此。正如路遥所说:“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 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对于高加林,我是不喜的,这个角色的性格太鲜明了,因为是村里为数不多的读书人,所以自认为有些高人一等,浑身充满傲气,当他不能继续教书时,他读书人的自尊第一次受到了打击,他无法成为一个农民,也无法发自内心的去爱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当然,他没有什么大恶,他心地善良,工作努力对未来充满期望。后来他去做记者,见识了更广阔的天空,抛弃了淳朴的农民女友巧珍,和能给他更好仕途的女同学谈恋爱,幻想自己去南京工作见识更广阔的世界并且大展拳脚,“真是富贵迷人眼”,包括最后被人举报重回农村,发现自己爱的还是巧珍并且自己不应该在外面的世界中迷失自己。《人生》虽然没有写高加林的一生,但却从这跌宕起伏的经历中,让我仿佛看到了这个男人的一生,我虽然不喜欢书中性格描写如此直白的高加林,却无法否认现实生活中人人都有高加林的影子,包括我自己。所以看完这本书的人,都会爱上巧珍吧,虽然她的篇幅不多,但她是这本书中绝对的善,不管是努力劳作的她,还是热爱脚下的土地的她亦或是一心热烈的爱着高加林的她,都赤忱的让人感动,她毫无保留的去爱一切她认为值得的人或者事,真诚永远是必杀技,现实中的我们又如何能做到如此热烈真诚呢?真是如同老汉说的“拥有金子一样的品质”。如果说加林是现实中千千万万个我们的缩影,那巧珍就是我们内心最渴望成为或者相遇的那类纯粹的人。读书的时候好几个片段让我湿润了眼眶。高加林去挑粪那一段窘迫,他的清高仿佛在他同另外一个队抢粪的时候被打在了他的脸上。巧珍同意嫁给马拴的时候,当她说按旧礼仪办婚礼的时候,她的一腔热情早已在桥上被高加林提分手时随风吹散了…
读完这本书我竟无法判定这本书是否算得上悲剧,因为这本书不过就是你我他的人生,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拥有许多做选择的时刻,而选择过后承担后果总不能算在悲剧头上,毕竟生活就绵绵密密的继续活着。
人生可能就是如此。正如路遥所说:“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 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这是我爸去种菜带回来的金桔。
金桔树就种在我们军工厂职工宿舍的院子里,是我爸年轻时从厂里挖回来的,妥妥的高龄老树。数年前我们离开这里时,曾有人出价一千买它,我爸没卖。它就一直孤零零地站在无人烟的破败院子里,年复一年,开花结果。
我爸有时记得了,便摘一些回来。多数时候是想不起它的,纵然果实挂满枝头,黄灿灿的一身,待到霜降时,也被冻坏,不能吃了。自家果树的果子,与外面买来的口感天差地别,它果皮紧实细腻,味道酸甜浓郁。买来的总有些松软,泡泡的,咬下去水份充盈,却食不知味。想来有些可惜,年年与这好果子随缘碰面。再一想,这样反而遵从了天地的规矩。谁说果子就得人类享用?植物开花结果,是供给飞翔的鸟儿的,它们吃下,将种子带去更远的地方,延续这棵树的精髓。我们吃了,只会将种子吐进垃圾桶,截断了新生的希望。
今天复又吃到它,想到不知还能吃几次,我爸还能抡锄头种几年菜地,不由得伤感。来日剩我一人,可要在新家院子里挖一块地,把这金桔树带走,用我的余生来守护它。
只是,它在迁徙途中受损怎么办,新土壤无法生根又如何?我带得走它,带得走如今拥有的一切吗?
不,我什么都带不走。
还是洒脱一点,勇敢一些,去面对吧,反正也逃不掉。在失去一切之前,尽最大的努力,用最多的时间,去感受,去拥抱。
路遥万里,我们终将一别。
金桔树就种在我们军工厂职工宿舍的院子里,是我爸年轻时从厂里挖回来的,妥妥的高龄老树。数年前我们离开这里时,曾有人出价一千买它,我爸没卖。它就一直孤零零地站在无人烟的破败院子里,年复一年,开花结果。
我爸有时记得了,便摘一些回来。多数时候是想不起它的,纵然果实挂满枝头,黄灿灿的一身,待到霜降时,也被冻坏,不能吃了。自家果树的果子,与外面买来的口感天差地别,它果皮紧实细腻,味道酸甜浓郁。买来的总有些松软,泡泡的,咬下去水份充盈,却食不知味。想来有些可惜,年年与这好果子随缘碰面。再一想,这样反而遵从了天地的规矩。谁说果子就得人类享用?植物开花结果,是供给飞翔的鸟儿的,它们吃下,将种子带去更远的地方,延续这棵树的精髓。我们吃了,只会将种子吐进垃圾桶,截断了新生的希望。
今天复又吃到它,想到不知还能吃几次,我爸还能抡锄头种几年菜地,不由得伤感。来日剩我一人,可要在新家院子里挖一块地,把这金桔树带走,用我的余生来守护它。
只是,它在迁徙途中受损怎么办,新土壤无法生根又如何?我带得走它,带得走如今拥有的一切吗?
不,我什么都带不走。
还是洒脱一点,勇敢一些,去面对吧,反正也逃不掉。在失去一切之前,尽最大的努力,用最多的时间,去感受,去拥抱。
路遥万里,我们终将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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