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娃在家讨论一些笔画复杂的汉字怎么记住,我就回忆自己在一二年级时期的识字情况。就想起二年级的时候帮家里的保姆给她儿子写信的事。那会大概88年,乡下来的保姆并不识字。有一天她告诉我要等我姑父下班回来帮她给自己儿子写信,我说我可以帮你写啊。她就一边口述一边让我给她写下来了。我还记得她说自己身体也不太好,另外给他寄了些钱什么的。写完之后她特别惊讶,一定要我在信上注明是“8岁小孩写”。当时我还不会写“孩”字,还是家里其他人给我解了围。后来她还告诉我她们村里人看了那封信都特别惊讶,传阅了好多人。
其实当时不仅农村,城市里也有很多老人完全不识字。大概89年的时候有一天我走在路上被三个老太太拦住,让我帮她们看看手里的选民证上的名字都是姓啥,她们从居委会领回来但是认不出来哪张是自己的。她们没叫我小孩,管我叫“学生”,对我说的话也毫不怀疑,按照我读的名字各自分好选民证就回去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选民证这种东西。
其实我自己那会识字量也一般。读课外书的时候有些字也是一直按照想象的发音。尤其记得看书中经常出现“盐”字,而我并不认识,看着上下文也知道是一种经常在市场上出现的日常用品,但始终被我当成一种现代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抽象概念。知道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就是我最常见到的那个。
回想了这么多我又开始焦虑了。我要去没收娃们的iPad,让她们去看课外书了。
其实当时不仅农村,城市里也有很多老人完全不识字。大概89年的时候有一天我走在路上被三个老太太拦住,让我帮她们看看手里的选民证上的名字都是姓啥,她们从居委会领回来但是认不出来哪张是自己的。她们没叫我小孩,管我叫“学生”,对我说的话也毫不怀疑,按照我读的名字各自分好选民证就回去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选民证这种东西。
其实我自己那会识字量也一般。读课外书的时候有些字也是一直按照想象的发音。尤其记得看书中经常出现“盐”字,而我并不认识,看着上下文也知道是一种经常在市场上出现的日常用品,但始终被我当成一种现代生活中并不存在的抽象概念。知道很久之后才知道原来就是我最常见到的那个。
回想了这么多我又开始焦虑了。我要去没收娃们的iPad,让她们去看课外书了。
【多次冒充警察“抓赌”,#菏泽# 多人被抓!2人涉嫌招摇撞骗罪...】#菏泽身边事#
近日曹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常某、韩某二人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扫赌行动”最终被公安机关控制。据悉被告人常某招摇撞骗4次,涉案金额15800元;被告人韩某某招摇撞骗1次,涉案金额300元。目前本案已经由曹县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告人常某、韩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已经于今年年3月份向曹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被告人常某,93年出生,中专文化;被告人韩某,89年出生,初中文化,两人都系山东曹县人。冒充警察行骗的伎俩东窗事发后,两人分别在去年3月份、7月份被曹县警方查获,目前两人均处在取保候审的阶段。据悉常某、韩某二人从2015年12月底在刘某、李某(均已判刑)的纠集下开始冒充警察作案。常某、韩某等人驾驶“东风小康”牌面包车,着警服、戴警用作训帽,携带橡胶警棍、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用强光灯等警用设备冒充人民警察抓赌。
查实案件:
2015年12月31日23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袁某家中,以抓赌为名收取袁某、袁某、王某、蔡某四人赌资共计1600余元。
2016年1月5日00时许,被告人常某、韩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超市以抓赌为名,骗取赵某、刘某、刘某、刘某四人赌资共计300余元。
2016年1月8日22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杨某家中,以抓赌为名,收取杨某、董某、高某三人赌资共计1200余元。三人察觉自己被骗后随即报警。
2016年1月8日23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程某的家具城南侧的泡沫房中,以抓赌为名,收取程某、程某、沙某、程某、李某、程某、程某赌资共计13000余元。
接到群众报警后曹县公安机关对这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非常重视,随即组织精干力量突破此案,最终刘某、李某先后被警方抓获,随后常某、韩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此二人对“招摇撞骗”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参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来源: 齐鲁观社会)
近日曹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常某、韩某二人多次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扫赌行动”最终被公安机关控制。据悉被告人常某招摇撞骗4次,涉案金额15800元;被告人韩某某招摇撞骗1次,涉案金额300元。目前本案已经由曹县公安局侦查终结,被告人常某、韩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已经于今年年3月份向曹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被告人常某,93年出生,中专文化;被告人韩某,89年出生,初中文化,两人都系山东曹县人。冒充警察行骗的伎俩东窗事发后,两人分别在去年3月份、7月份被曹县警方查获,目前两人均处在取保候审的阶段。据悉常某、韩某二人从2015年12月底在刘某、李某(均已判刑)的纠集下开始冒充警察作案。常某、韩某等人驾驶“东风小康”牌面包车,着警服、戴警用作训帽,携带橡胶警棍、执法记录仪、对讲机、警用强光灯等警用设备冒充人民警察抓赌。
查实案件:
2015年12月31日23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袁某家中,以抓赌为名收取袁某、袁某、王某、蔡某四人赌资共计1600余元。
2016年1月5日00时许,被告人常某、韩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超市以抓赌为名,骗取赵某、刘某、刘某、刘某四人赌资共计300余元。
2016年1月8日22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杨某家中,以抓赌为名,收取杨某、董某、高某三人赌资共计1200余元。三人察觉自己被骗后随即报警。
2016年1月8日23时许,被告人常某伙同刘某、李某等人预谋后,采取上述手段,在曹县某村村民程某的家具城南侧的泡沫房中,以抓赌为名,收取程某、程某、沙某、程某、李某、程某、程某赌资共计13000余元。
接到群众报警后曹县公安机关对这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非常重视,随即组织精干力量突破此案,最终刘某、李某先后被警方抓获,随后常某、韩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此二人对“招摇撞骗”的指控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参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来源: 齐鲁观社会)
今日推荐两位重庆单身嘉宾#重庆#
男嘉宾,94年金牛座,重庆邮电大学,心地善良, 为人着想, 不爱计较, 喜欢羽毛球, 乒乓球, 绘画, 旅行, 看电影等
女嘉宾,89年白羊座,重庆工商大学,人缘好, 天生乐观, ,喜欢户外, 音乐, 旅行, 看电影
有喜欢他们的小伙伴抓紧认识他们哟,也欢迎转发推荐给身边合适的朋友,攒人品,助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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