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大S这个回应翻译一下:
给你脸了是吧?
法院判的不认是吧?
你瞎逼逼违法了知道吗?
带货香吗?流量好吃吗?
(汪发疯一天了,就跟对打时找不到对手在哪里似的,只能单方面狂怒,快要精疲力尽了,这才有S的声音传来,但还看不到人影呢)
(如果汪目的真如他主张那样,根本不可能达到,他也不是对手)
(如果单纯为了流量卖酸辣粉,那应该效果不错,但是这玩意儿不可持续)
(好多评论说光头睡小菲的女人,这太离谱了,离婚不是上锁)
(我也巨烦Ss一家,曾经想过关键词屏蔽)
(今日吃瓜到此为止,写报告去了)
给你脸了是吧?
法院判的不认是吧?
你瞎逼逼违法了知道吗?
带货香吗?流量好吃吗?
(汪发疯一天了,就跟对打时找不到对手在哪里似的,只能单方面狂怒,快要精疲力尽了,这才有S的声音传来,但还看不到人影呢)
(如果汪目的真如他主张那样,根本不可能达到,他也不是对手)
(如果单纯为了流量卖酸辣粉,那应该效果不错,但是这玩意儿不可持续)
(好多评论说光头睡小菲的女人,这太离谱了,离婚不是上锁)
(我也巨烦Ss一家,曾经想过关键词屏蔽)
(今日吃瓜到此为止,写报告去了)
#汪小菲 我他妈的不想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
汪小菲自述有种很凄惨的感觉:光头一分钱不花,住在他买的房子里,他买的大床上,睡他前妻,照看他小孩,而他自己连看孩子的权力都没有。
但如果换个角度来说:
当初协议签了一年抚养费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些钱是协商好的,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房子,卧室,电费,也都是抚养孩子的成本。
至于找新男友同居,是离婚后的双方自由,汪也可以找新女友,大家互不干涉。
这么一说,就感觉很合理了,反而是汪在发疯。
所以,到底是谁对谁错?
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性别权益问题,那么不管你怎么探讨都不可能有结果。
但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
1,财产分配问题,
2,孩子抚养问题。
那么这种事情的性质就简单很多了。
离婚后基本上文明现代化国家的法律,都是遵循这几个原则的:
1,不带孩子的人,要给带孩子的人抚养费,
2,收入高的一方,要给收入低的一方赡养费,不是依据性别来的,而是依据收入来的,当然这条每个国家不一样,中国是没有这条规矩的。
3,以上两种属于默认情况,具体细节,主要还是看双方协议商讨。
只要双方同意,签了协议,那么就不存在谁占理谁谁吃亏谁过分的情况。
从汪小菲的微博细节披露来看,
他应该是离婚时,和大S签订了较为苛刻单方面对自己不利的离婚协议。
有很大可能是自己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女方手里,不得不妥协。(这个不过多推测,只能说有可能)
而签了协议后,履行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后悔了,在微博发怒,并且试图把女方和男友塑造成一个私德有亏的形象。
简单来说,发这条微博只是为了出气和骂人。
对于真正能够解决问题,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方法行动,他表示很头痛,没办法,去法院起诉,去要回孩子,继而减免抚养费,起码是部分抚养费,他对这些都不是很积极。
因此有大概率还是有比较确凿的把柄在女方手里,对簿公堂法院不会主张维护他的抚养权,驳回他的请求。
换言之除了狂怒发火,对事实他毫无办法。
#台媒曝大S起诉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宝藏视频集结令#
汪小菲自述有种很凄惨的感觉:光头一分钱不花,住在他买的房子里,他买的大床上,睡他前妻,照看他小孩,而他自己连看孩子的权力都没有。
但如果换个角度来说:
当初协议签了一年抚养费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些钱是协商好的,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房子,卧室,电费,也都是抚养孩子的成本。
至于找新男友同居,是离婚后的双方自由,汪也可以找新女友,大家互不干涉。
这么一说,就感觉很合理了,反而是汪在发疯。
所以,到底是谁对谁错?
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性别权益问题,那么不管你怎么探讨都不可能有结果。
但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
1,财产分配问题,
2,孩子抚养问题。
那么这种事情的性质就简单很多了。
离婚后基本上文明现代化国家的法律,都是遵循这几个原则的:
1,不带孩子的人,要给带孩子的人抚养费,
2,收入高的一方,要给收入低的一方赡养费,不是依据性别来的,而是依据收入来的,当然这条每个国家不一样,中国是没有这条规矩的。
3,以上两种属于默认情况,具体细节,主要还是看双方协议商讨。
只要双方同意,签了协议,那么就不存在谁占理谁谁吃亏谁过分的情况。
从汪小菲的微博细节披露来看,
他应该是离婚时,和大S签订了较为苛刻单方面对自己不利的离婚协议。
有很大可能是自己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女方手里,不得不妥协。(这个不过多推测,只能说有可能)
而签了协议后,履行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后悔了,在微博发怒,并且试图把女方和男友塑造成一个私德有亏的形象。
简单来说,发这条微博只是为了出气和骂人。
对于真正能够解决问题,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方法行动,他表示很头痛,没办法,去法院起诉,去要回孩子,继而减免抚养费,起码是部分抚养费,他对这些都不是很积极。
因此有大概率还是有比较确凿的把柄在女方手里,对簿公堂法院不会主张维护他的抚养权,驳回他的请求。
换言之除了狂怒发火,对事实他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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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 我他妈的不想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
汪小菲自述有种很凄惨的感觉:光头一分钱不花,住在他买的房子里,他买的大床上,睡他前妻,照看他小孩,而他自己连看孩子的权力都没有。
但如果换个角度来说:
当初协议签了一年抚养费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些钱是协商好的,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房子,卧室,电费,也都是抚养孩子的成本。
至于找新男友同居,是离婚后的双方自由,汪也可以找新女友,大家互不干涉。
这么一说,就感觉很合理了,反而是汪在发疯。
所以,到底是谁对谁错?
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性别权益问题,那么不管你怎么探讨都不可能有结果。
但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
1,财产分配问题,
2,孩子抚养问题。
那么这种事情的性质就简单很多了。
离婚后基本上文明现代化国家的法律,都是遵循这几个原则的:
1,不带孩子的人,要给带孩子的人抚养费,
2,收入高的一方,要给收入低的一方赡养费,不是依据性别来的,而是依据收入来的,当然这条每个国家不一样,中国是没有这条规矩的。
3,以上两种属于默认情况,具体细节,主要还是看双方协议商讨。
只要双方同意,签了协议,那么就不存在谁占理谁谁吃亏谁过分的情况。
从汪小菲的微博细节披露来看,
他应该是离婚时,和大S签订了较为苛刻单方面对自己不利的离婚协议。
有很大可能是自己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女方手里,不得不妥协。(这个不过多推测,只能说有可能)
而签了协议后,履行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后悔了,在微博发怒,并且试图把女方和男友塑造成一个私德有亏的形象。
简单来说,发这条微博只是为了出气和骂人。
对于真正能够解决问题,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方法行动,他表示很头痛,没办法,去法院起诉,去要回孩子,继而减免抚养费,起码是部分抚养费,他对这些都不是很积极。
因此有大概率还是有比较确凿的把柄在女方手里,对簿公堂法院不会主张维护他的抚养权,驳回他的请求。
换言之除了狂怒发火,对事实他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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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自述有种很凄惨的感觉:光头一分钱不花,住在他买的房子里,他买的大床上,睡他前妻,照看他小孩,而他自己连看孩子的权力都没有。
但如果换个角度来说:
当初协议签了一年抚养费该多少就是多少,这些钱是协商好的,作为孩子的抚养费,房子,卧室,电费,也都是抚养孩子的成本。
至于找新男友同居,是离婚后的双方自由,汪也可以找新女友,大家互不干涉。
这么一说,就感觉很合理了,反而是汪在发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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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性别权益问题,那么不管你怎么探讨都不可能有结果。
但如果你把婚姻看作是:
1,财产分配问题,
2,孩子抚养问题。
那么这种事情的性质就简单很多了。
离婚后基本上文明现代化国家的法律,都是遵循这几个原则的:
1,不带孩子的人,要给带孩子的人抚养费,
2,收入高的一方,要给收入低的一方赡养费,不是依据性别来的,而是依据收入来的,当然这条每个国家不一样,中国是没有这条规矩的。
3,以上两种属于默认情况,具体细节,主要还是看双方协议商讨。
只要双方同意,签了协议,那么就不存在谁占理谁谁吃亏谁过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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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是离婚时,和大S签订了较为苛刻单方面对自己不利的离婚协议。
有很大可能是自己有什么把柄落在了女方手里,不得不妥协。(这个不过多推测,只能说有可能)
而签了协议后,履行了一段时间,现在又后悔了,在微博发怒,并且试图把女方和男友塑造成一个私德有亏的形象。
简单来说,发这条微博只是为了出气和骂人。
对于真正能够解决问题,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方法行动,他表示很头痛,没办法,去法院起诉,去要回孩子,继而减免抚养费,起码是部分抚养费,他对这些都不是很积极。
因此有大概率还是有比较确凿的把柄在女方手里,对簿公堂法院不会主张维护他的抚养权,驳回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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