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乱价,品牌方如何进行维护
当前电商市场上,各种低价乱价、假货窜货现象频出,这也是很多品牌方都头疼的问题。而上述乱象的高发群体,除了一些未授权的淘宝个人店铺之外,主要是一些贪图短期利益的经销商和代理商。
目前发现大多数品牌现在都已经在开始控价了,意识都很强;有的甚至网上还没有连接,也想着管控,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前期的监管措施
要说乱价行为产生的根源,除了经销商贪图利益之外,其实品牌方和厂商也有一定的责任,那就是没有完善的监管和处罚手段。虽然各大电商平台都不支持控价,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前期有效的监管措施尽量杜绝各种低价和乱价行为。具体措施为:
1、通过专业的监控软件对品牌进行全网的排查监管,给出相应的电商平台数据分析诊断报告。
2、低于品牌方限价的卖家,逐一通知改价。
3、对于拒不服从的乱价卖家,通过侵权投诉等方式进行打击。对于服从品牌方约束的优质卖家,协助收编为正规分销商。
二、对乱价行为要及时查处
对于存在各种低价乱价行为的商家,我们要毫不犹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线上平台投诉加线下法院维权起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处理,让乱价的经销商轻则扣分下架,重则降权封店,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投诉和起诉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确定对方的货源,如果店家能够提供有效的进货凭证或授权书而导致品牌方投诉失败,那么他们就可以由此追踪溯源,找到对方的出货商,进而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阻止跨区域和渠道的串货现象,同时也可以查辨其真伪,确定对方的授权书真假,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
三、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进行处理
老师相信,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的人去处理,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因此,在任何情况下进行专业的价格管控都是十分必要的事情。但是大部分维权机构线上控价只提供简单的投诉和排除,如果一旦被申诉成功后,很多机构并不提供反申诉等服务,可能一是不专业,二是不愿意花费精力的关系。
最近接到不少品牌的咨询。主要是淘宝闲鱼店铺乱价销售品牌产品,一些未授权店铺线上线下串货以及一些销售假货的问题。那么淘宝闲鱼乱价怎么办?品牌方该怎么去做好淘宝闲鱼价格管理,维权控价迫在眉睫。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句话是目前大家的共识,一个人再厉害,一家公司再庞大;也不可能什么都擅长。如何提高效率,节省成本?只有把自己不擅长的外包出去,交给更适合的人或者公司来做。互利共赢。
当前电商市场上,各种低价乱价、假货窜货现象频出,这也是很多品牌方都头疼的问题。而上述乱象的高发群体,除了一些未授权的淘宝个人店铺之外,主要是一些贪图短期利益的经销商和代理商。
目前发现大多数品牌现在都已经在开始控价了,意识都很强;有的甚至网上还没有连接,也想着管控,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前期的监管措施
要说乱价行为产生的根源,除了经销商贪图利益之外,其实品牌方和厂商也有一定的责任,那就是没有完善的监管和处罚手段。虽然各大电商平台都不支持控价,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前期有效的监管措施尽量杜绝各种低价和乱价行为。具体措施为:
1、通过专业的监控软件对品牌进行全网的排查监管,给出相应的电商平台数据分析诊断报告。
2、低于品牌方限价的卖家,逐一通知改价。
3、对于拒不服从的乱价卖家,通过侵权投诉等方式进行打击。对于服从品牌方约束的优质卖家,协助收编为正规分销商。
二、对乱价行为要及时查处
对于存在各种低价乱价行为的商家,我们要毫不犹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线上平台投诉加线下法院维权起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处理,让乱价的经销商轻则扣分下架,重则降权封店,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投诉和起诉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确定对方的货源,如果店家能够提供有效的进货凭证或授权书而导致品牌方投诉失败,那么他们就可以由此追踪溯源,找到对方的出货商,进而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阻止跨区域和渠道的串货现象,同时也可以查辨其真伪,确定对方的授权书真假,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
三、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进行处理
老师相信,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的人去处理,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因此,在任何情况下进行专业的价格管控都是十分必要的事情。但是大部分维权机构线上控价只提供简单的投诉和排除,如果一旦被申诉成功后,很多机构并不提供反申诉等服务,可能一是不专业,二是不愿意花费精力的关系。
最近接到不少品牌的咨询。主要是淘宝闲鱼店铺乱价销售品牌产品,一些未授权店铺线上线下串货以及一些销售假货的问题。那么淘宝闲鱼乱价怎么办?品牌方该怎么去做好淘宝闲鱼价格管理,维权控价迫在眉睫。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句话是目前大家的共识,一个人再厉害,一家公司再庞大;也不可能什么都擅长。如何提高效率,节省成本?只有把自己不擅长的外包出去,交给更适合的人或者公司来做。互利共赢。
【「真正的荣迷」(图一)】这位真荣迷,传奇巨星#张国荣# 最大的耻辱+永远的血霉☞#毛舜筠# ,必须爱死你啊,因为你是个真NC,且与她一样,没有AC间数,从不照镜子看清楚自己到底是谁!![二哈][二哈][围观]
[微笑]首先,某些伪荣迷的恶意满满的言论,为何会对毛、梅,思考过这个因由缘故吗?!
[微笑]其次,真替张心寒,呵呵,不过一粉丝而已,却jio着自己是偶像的代理人,脸是真比天大,以为自己是唐鹤德吗?!
[微笑]再次,张在世时,他那么疼爱的契妹多如天上繁星,妹妹多如天上繁星:常盘贵子、邬君梅、张曼玉、王祖贤、柏安妮、辛晓琪、王菲、宁静、张柏芝、莫文蔚、袁咏仪、周慧敏……
所以,上述这么多契妹+妹妹,为何不做到一视同仁与毛、梅一起提及说道一番,单独突出+强调这两人与张的兄妹关系,是什么用意心思?!
[微笑]第四,黑她俩,对梅,不甚深知,故暂不多嘴;但对毛,可外在+里内都看得透透的
这个满口谎言+无耻心机的假货前任、DTXS、RZCS,还有丝毫白的地方给人黑吗?!
【最后一个真实前任+妹妹:杨诺思】,为何伪荣迷不黑反说好?!
自己愚蠢+奇葩至此,还自称是荣迷、甚至真荣迷
而这样的所谓粉丝,还存在相当部分
拜托,请停止继续宠爱张国荣,麻溜地滚好吗?!
[微笑]首先,某些伪荣迷的恶意满满的言论,为何会对毛、梅,思考过这个因由缘故吗?!
[微笑]其次,真替张心寒,呵呵,不过一粉丝而已,却jio着自己是偶像的代理人,脸是真比天大,以为自己是唐鹤德吗?!
[微笑]再次,张在世时,他那么疼爱的契妹多如天上繁星,妹妹多如天上繁星:常盘贵子、邬君梅、张曼玉、王祖贤、柏安妮、辛晓琪、王菲、宁静、张柏芝、莫文蔚、袁咏仪、周慧敏……
所以,上述这么多契妹+妹妹,为何不做到一视同仁与毛、梅一起提及说道一番,单独突出+强调这两人与张的兄妹关系,是什么用意心思?!
[微笑]第四,黑她俩,对梅,不甚深知,故暂不多嘴;但对毛,可外在+里内都看得透透的
这个满口谎言+无耻心机的假货前任、DTXS、RZCS,还有丝毫白的地方给人黑吗?!
【最后一个真实前任+妹妹:杨诺思】,为何伪荣迷不黑反说好?!
自己愚蠢+奇葩至此,还自称是荣迷、甚至真荣迷
而这样的所谓粉丝,还存在相当部分
拜托,请停止继续宠爱张国荣,麻溜地滚好吗?!
北京,女律师张某看到有人在拼夕夕上买到苹果翻新机后成功获得3倍赔偿10000余元,觉得是个发财的路子。随后,张某一口气买了13台苹果手机,起诉到法院要求3倍赔偿,共索赔13万余元。
(案例来源: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是一名年轻的90后律师。一次其在查阅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时看到,有人在拼夕夕上购买苹果手机后,以是翻新机为由将卖家告上法庭主张3倍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商家赔偿1万余元。
作为律师,辛辛苦苦代理一个案件,忙活大半年,律师费也才5000来块,看到别人买个手机就能挣1万多,谁不心动?于是,张某打算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效仿,在打假的同时获得经济利益。
经认真筛选,张某在某平台选定了8家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苹果手机销售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宣称:“100%原装正品,坚决不卖翻新机、换屏机、扩容机,支持一切鉴定!”
根据价格,张某认定该店铺所售卖的手机很可能是翻新机,于是其花3370元下单购买了一台内存512G的苹果12。为便于后期索赔,张某对商家的宣传广告、购买过程、收货开箱过程、激活验机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以证明自己拿到的手机就是从该商铺所购买的。
经验证发现,该手机注册地域为“非大陆地区”,原始内存为64GB。张某将手机送去官方授权店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为在中国境外购买的64G手机,在国外曾有过锁机记录,后翻新扩容成虚假的512G国行机。
固定证据后,张某开始和卖家交涉退货退款。在证据面前,卖家承认自己售卖的手机为翻新机,同意退货退款。张某在线填写了退货申请单,退货理由注明:所购苹果手机为翻新机。
很快,商家退了3370元给张某。
正当商家以为这个订单就这么结束了的时候,张律师转身就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到了法院,要求给予3倍赔偿11010元。张某提供了相关证据:鉴定报告、和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及退货申请单和退货成功通知。
张某的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本案中的商家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店铺所销售的苹果手机为原装正品,但张某收到的却是翻新机,因此商家构成欺诈,此时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给予惩罚性的3倍赔偿。
1、一审中,商家提出了2点理由,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自家店铺销售的苹果手机是从厂家拿的货,因为信任供货厂家,发货前就没有检测,自己也不知道手机是翻新机,如果知道是翻新机,肯定不会宣传是原装正品,因此自己不存在欺诈。
第二,经查阅裁判文书网,张某是一名律师,其短时间内购买了13台苹果手机,然后提起诉讼要求3倍赔偿。因此,有理由认定张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购买手机是为了牟利,不具有消费者身份,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对于商家的抗辩理由,张某提出了反驳意见:
首先,自己是资深苹果手机爱好者,购买手机是为了收藏和给家人使用,不存在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其次,根据鉴定,该手机之前已经进行过激活,商家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其将翻新机当做原装机销售就是故意欺诈。
3、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某的3倍赔偿诉求,理由有2点:
第一,经查阅,张某在一个月期间内多次重复购买同类型产品,均以手机内存容量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3倍赔偿,其应对于产品属性、特征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其对于购买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预期,不会导致其陷入错误认识。
第二,考虑到张某的职业特点,以及其在其他数个类型案件中已经获取了部分赔偿款的情况,本案不再支持张某提出的3倍赔偿诉求。对于商家存在的欺诈行为,法院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就商家是否构成欺诈进行了深入剖析,法院认为,欺诈有3个要素:一是商家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二是买家因此陷入错误认知;三是买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张某作为律师,且多次购买同一型号手机,其不会因为商家的宣传而陷入错误认知,再结合其对购买、开箱全程录像来看,其没有因商家的宣传而误以为对方销售的是原装新机。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所规定的情形,决定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判决,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只要商家卖假货,就该支持3倍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假货,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社会#
(案例来源: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张某是一名年轻的90后律师。一次其在查阅裁判文书网相关案例时看到,有人在拼夕夕上购买苹果手机后,以是翻新机为由将卖家告上法庭主张3倍赔偿,法院审理后判决商家赔偿1万余元。
作为律师,辛辛苦苦代理一个案件,忙活大半年,律师费也才5000来块,看到别人买个手机就能挣1万多,谁不心动?于是,张某打算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效仿,在打假的同时获得经济利益。
经认真筛选,张某在某平台选定了8家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苹果手机销售店铺,其中一家店铺宣称:“100%原装正品,坚决不卖翻新机、换屏机、扩容机,支持一切鉴定!”
根据价格,张某认定该店铺所售卖的手机很可能是翻新机,于是其花3370元下单购买了一台内存512G的苹果12。为便于后期索赔,张某对商家的宣传广告、购买过程、收货开箱过程、激活验机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以证明自己拿到的手机就是从该商铺所购买的。
经验证发现,该手机注册地域为“非大陆地区”,原始内存为64GB。张某将手机送去官方授权店鉴定,结果显示,该手机为在中国境外购买的64G手机,在国外曾有过锁机记录,后翻新扩容成虚假的512G国行机。
固定证据后,张某开始和卖家交涉退货退款。在证据面前,卖家承认自己售卖的手机为翻新机,同意退货退款。张某在线填写了退货申请单,退货理由注明:所购苹果手机为翻新机。
很快,商家退了3370元给张某。
正当商家以为这个订单就这么结束了的时候,张律师转身就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到了法院,要求给予3倍赔偿11010元。张某提供了相关证据:鉴定报告、和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及退货申请单和退货成功通知。
张某的索赔是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本案中的商家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店铺所销售的苹果手机为原装正品,但张某收到的却是翻新机,因此商家构成欺诈,此时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给予惩罚性的3倍赔偿。
1、一审中,商家提出了2点理由,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自家店铺销售的苹果手机是从厂家拿的货,因为信任供货厂家,发货前就没有检测,自己也不知道手机是翻新机,如果知道是翻新机,肯定不会宣传是原装正品,因此自己不存在欺诈。
第二,经查阅裁判文书网,张某是一名律师,其短时间内购买了13台苹果手机,然后提起诉讼要求3倍赔偿。因此,有理由认定张某为“职业打假人”,其购买手机是为了牟利,不具有消费者身份,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对于商家的抗辩理由,张某提出了反驳意见:
首先,自己是资深苹果手机爱好者,购买手机是为了收藏和给家人使用,不存在职业打假人的问题;其次,根据鉴定,该手机之前已经进行过激活,商家不可能不知情,因此其将翻新机当做原装机销售就是故意欺诈。
3、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张某的3倍赔偿诉求,理由有2点:
第一,经查阅,张某在一个月期间内多次重复购买同类型产品,均以手机内存容量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为由诉至法院要求3倍赔偿,其应对于产品属性、特征具有高于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其对于购买的产品具有一定的预期,不会导致其陷入错误认识。
第二,考虑到张某的职业特点,以及其在其他数个类型案件中已经获取了部分赔偿款的情况,本案不再支持张某提出的3倍赔偿诉求。对于商家存在的欺诈行为,法院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4、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就商家是否构成欺诈进行了深入剖析,法院认为,欺诈有3个要素:一是商家故意告知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事实;二是买家因此陷入错误认知;三是买家因此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案中,张某作为律师,且多次购买同一型号手机,其不会因为商家的宣传而陷入错误认知,再结合其对购买、开箱全程录像来看,其没有因商家的宣传而误以为对方销售的是原装新机。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所规定的情形,决定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判决,有网友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只要商家卖假货,就该支持3倍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假货,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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