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星惨遭家暴
11月份,有网友在网上发文称,一名知名女星竟然遭到了老公的家暴,还让其做出非常过分的事情,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曝光这个消息的网友,并不是无名之辈,并且他在综艺节目《小明星大跟班》中,晒出了大量的证据。
疑似将冒头对准了林志玲与具俊晔。
这一位资深八卦媒体人并没有指名道姓说出对方到底是谁,只是不断地形容对方的情况和处境,也不断地介绍他们的家庭情况。
以此来给网友留下瞎想的空间,同时他又不需要背负太多的言论责任。
贾思定强调,这一对夫妻在圈内的知名度是很高的,男方存在非常强的大男子主义,因此有人觉得对方可能是林志玲的日本老公。
日本丈夫本来就具有很强的大男子主义,在社会上的地位远高于女性。
这一位网友称,在这一段婚姻生活中,男方的行为非常过分,不仅外出偷吃,对象超过3个,而且还逼娇妻下跪,相当惨无人道。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如此,小三还大胆打电话给原配,要求他们离婚,相当嚣张跋扈。
女星身份成疑
这一位媒体人在综艺节目中主动曝光这些信息,无疑算是想吸引大家的眼球,同时也让圈内的一些行为曝光在大众的视线之中。
虽然对方并没有指名道姓,可是按照这一位媒体人的描述,其中最大的嫌疑的确非林志玲莫属了。
因为这一位媒体人所表述的大部分条件,都是和林志玲匹配的,而且林志玲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传出家暴。
可是每一次林志玲都会出来澄清传闻,证明网上的消息都是假的。
或许,真的是林志玲嫁得太好了,导致她自从与日本老公结婚之后,屡屡传出家暴的消息,甚至还有离婚的传闻。
不得不说的是,林志玲才喜得贵子不久,不应该也不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林志玲也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女人,不可能会承受这样的委屈。
因此,也有网友将目光投准了具俊晔与大s,质疑有可能哪一位媒体人说要表达的,是具俊晔与大s的婚姻状况。
可是实际上,具俊晔与大s结婚将近1年,两人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而且具俊晔为了与大s在一起,不远千里来到台湾省与大s同居,远离他年迈的老母亲,也实在是相当不容易。
所以从具俊晔的言行举止来看,更加不可能是具俊晔了,如果具俊晔想要自由,不想放弃森林,那么他完全没有必要和大s结婚。
单身反而能够过得更加潇洒。
何况大s作为一个有脾气的女星,不可能会承受丈夫这样的行为。
由此可见,这一位媒体人所描述的既不可能是林志玲夫妇,也不可能是具俊晔夫妇。
至于所说的是何人,到底存不存在这样的一对明星夫妻,则要问这一位媒体人了,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暗有所指,不妨说得清楚一点。
否则的话,大家也就当是一个笑话,一笑而过就可以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11月份,有网友在网上发文称,一名知名女星竟然遭到了老公的家暴,还让其做出非常过分的事情,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曝光这个消息的网友,并不是无名之辈,并且他在综艺节目《小明星大跟班》中,晒出了大量的证据。
疑似将冒头对准了林志玲与具俊晔。
这一位资深八卦媒体人并没有指名道姓说出对方到底是谁,只是不断地形容对方的情况和处境,也不断地介绍他们的家庭情况。
以此来给网友留下瞎想的空间,同时他又不需要背负太多的言论责任。
贾思定强调,这一对夫妻在圈内的知名度是很高的,男方存在非常强的大男子主义,因此有人觉得对方可能是林志玲的日本老公。
日本丈夫本来就具有很强的大男子主义,在社会上的地位远高于女性。
这一位网友称,在这一段婚姻生活中,男方的行为非常过分,不仅外出偷吃,对象超过3个,而且还逼娇妻下跪,相当惨无人道。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如此,小三还大胆打电话给原配,要求他们离婚,相当嚣张跋扈。
女星身份成疑
这一位媒体人在综艺节目中主动曝光这些信息,无疑算是想吸引大家的眼球,同时也让圈内的一些行为曝光在大众的视线之中。
虽然对方并没有指名道姓,可是按照这一位媒体人的描述,其中最大的嫌疑的确非林志玲莫属了。
因为这一位媒体人所表述的大部分条件,都是和林志玲匹配的,而且林志玲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传出家暴。
可是每一次林志玲都会出来澄清传闻,证明网上的消息都是假的。
或许,真的是林志玲嫁得太好了,导致她自从与日本老公结婚之后,屡屡传出家暴的消息,甚至还有离婚的传闻。
不得不说的是,林志玲才喜得贵子不久,不应该也不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林志玲也不是一个不懂事的女人,不可能会承受这样的委屈。
因此,也有网友将目光投准了具俊晔与大s,质疑有可能哪一位媒体人说要表达的,是具俊晔与大s的婚姻状况。
可是实际上,具俊晔与大s结婚将近1年,两人的感情一直都很好,而且具俊晔为了与大s在一起,不远千里来到台湾省与大s同居,远离他年迈的老母亲,也实在是相当不容易。
所以从具俊晔的言行举止来看,更加不可能是具俊晔了,如果具俊晔想要自由,不想放弃森林,那么他完全没有必要和大s结婚。
单身反而能够过得更加潇洒。
何况大s作为一个有脾气的女星,不可能会承受丈夫这样的行为。
由此可见,这一位媒体人所描述的既不可能是林志玲夫妇,也不可能是具俊晔夫妇。
至于所说的是何人,到底存不存在这样的一对明星夫妻,则要问这一位媒体人了,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暗有所指,不妨说得清楚一点。
否则的话,大家也就当是一个笑话,一笑而过就可以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11月16日凌晨,浙江台州,尹女士在KTV上班时,被几名男子要求喝下1箱半啤酒,尹女士拒绝后,又被对方拳打脚踢,导致受伤。尹女士报警后,居然还被要求赔偿对方摔坏眼镜的经济损失1000元。
尹女士在KTV当服务员,其工作内容主要是给客人倒酒、点歌及打扫卫生等。事发当天凌晨0时30分左右,几名男性客人要求买单时,却故意刁难尹女士,要求其将剩下的1箱半啤酒全部喝完。
尹女士不同意并表示自己要下班回家。可被拒绝后,其中一名男子立即就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尹女士见势不妙,立即往门外跑去。
其中一名男子见状,立即上前拦住尹女士的去路,并与其发生了争执,争执的过程中,尹女士将对方的眼镜甩到了地上,随后对方一拳就打在了尹女士的太阳穴上。
尹女士在包厢内被打后,赶紧往门外跑去,可对方又一脚踹到了尹女士的身上,尹女士被踹后倒在了包厢的门口处,尹女士的手机也因此被摔坏了。
尹女士称由于手机已被对方损害,因此其事后才报的警。可对方第二天却要求尹女士赔偿其眼镜被损坏的经济损失1000元。
1、实在太嚣张了!试问谁敢、谁能一口气喝下1箱半的啤酒呢?可对方却因此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就动手打人,这绝对是目无法纪的表现,酒后所为绝对不是他们违法犯罪的理由。
2、从表面上看,这几名男子的行为,是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殴打他人分为随意殴打他人和故意殴打他人。
所谓故意殴打他人,就是因生活琐事或其他纠纷而引发的打人行为,这种行为有特定的侵害对象。
随意殴打他人则不一样,随意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为达某种目的而侵害不特定的受害人。
比如说,张三与李四发生纠纷后,张三殴打李四就是属于故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如果张三无理要求李四做什么事,被拒绝后,因未能达到自己逞强斗恶的目的而实施的殴打行为,则属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
由于随意殴打他人所侵害更多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因此法律将其评价为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值得注意的是,对方寻衅滋事的过程中,还摔了酒杯及尹女士的手机。一部手机的价值会不会价值2000元以上的,这需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寻衅滋事造成一人轻伤或两人轻微伤以上、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且情节恶劣的,构成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确认对方的行为具有上述情节,那么对方就不仅仅是治安处罚,而是刑事处罚。
4、《民法典》明确规定,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实施犯罪行为,造成自己人身及财产损害的,自行承担责任。
换而言之,只要警方认定男子当时是在实施侵害行为,那么其眼镜的经济损失只能自行承担责任,不能向尹女士索赔。但尹女士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其手机损坏、入医治疗、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以上所述是法律所规定的情形,谁也不能例外,这也是违法犯罪的代价之一。
尹女士在KTV当服务员,其工作内容主要是给客人倒酒、点歌及打扫卫生等。事发当天凌晨0时30分左右,几名男性客人要求买单时,却故意刁难尹女士,要求其将剩下的1箱半啤酒全部喝完。
尹女士不同意并表示自己要下班回家。可被拒绝后,其中一名男子立即就将手中的酒杯摔在地上。尹女士见势不妙,立即往门外跑去。
其中一名男子见状,立即上前拦住尹女士的去路,并与其发生了争执,争执的过程中,尹女士将对方的眼镜甩到了地上,随后对方一拳就打在了尹女士的太阳穴上。
尹女士在包厢内被打后,赶紧往门外跑去,可对方又一脚踹到了尹女士的身上,尹女士被踹后倒在了包厢的门口处,尹女士的手机也因此被摔坏了。
尹女士称由于手机已被对方损害,因此其事后才报的警。可对方第二天却要求尹女士赔偿其眼镜被损坏的经济损失1000元。
1、实在太嚣张了!试问谁敢、谁能一口气喝下1箱半的啤酒呢?可对方却因此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就动手打人,这绝对是目无法纪的表现,酒后所为绝对不是他们违法犯罪的理由。
2、从表面上看,这几名男子的行为,是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殴打他人分为随意殴打他人和故意殴打他人。
所谓故意殴打他人,就是因生活琐事或其他纠纷而引发的打人行为,这种行为有特定的侵害对象。
随意殴打他人则不一样,随意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为达某种目的而侵害不特定的受害人。
比如说,张三与李四发生纠纷后,张三殴打李四就是属于故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如果张三无理要求李四做什么事,被拒绝后,因未能达到自己逞强斗恶的目的而实施的殴打行为,则属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
由于随意殴打他人所侵害更多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因此法律将其评价为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3、值得注意的是,对方寻衅滋事的过程中,还摔了酒杯及尹女士的手机。一部手机的价值会不会价值2000元以上的,这需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寻衅滋事造成一人轻伤或两人轻微伤以上、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且情节恶劣的,构成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如果警方最终确认对方的行为具有上述情节,那么对方就不仅仅是治安处罚,而是刑事处罚。
4、《民法典》明确规定,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而实施犯罪行为,造成自己人身及财产损害的,自行承担责任。
换而言之,只要警方认定男子当时是在实施侵害行为,那么其眼镜的经济损失只能自行承担责任,不能向尹女士索赔。但尹女士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其手机损坏、入医治疗、误工费等经济损失。
以上所述是法律所规定的情形,谁也不能例外,这也是违法犯罪的代价之一。
#绵阳三台打人学生被全部抓获#看视频,三名女子对着一名女学生殴打,旁边还有两个男生助威,期间打人者还威胁受害者,你报警也没用,我们都是未成年,实在是嚣张跋扈。目前,打人者全部被抓。
如果殴打了不上传视频,这事可能就没人知道了,打了就打了,被打者就永远生活在校园暴力的阴影中。伤情可以无大碍,内心的创伤谁可以弥补?作为成年人,看了视频心里都有阴影,那么作为未成年受害者的阴影该如何解决?
“你报警也没用,我们都是未成年。”这些未成年人不懂事吗?她们把《未成年保护法》拿捏的死死的。强烈谴责校园暴力伤害行为,14岁的孩子早已经具备了善恶观念,他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总让受害者承担后果,好学生被打,坏学生反而啥事没有,同样是未成年人,还有天理吗?
为什么学校的霸凌事件层出不穷?都是因为对校园霸凌惩罚力度太轻,小利再次呼吁立法提高惩罚力度,降低判刑年限到14岁,重新设立少管所,严惩校园霸凌学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校园霸凌,还校园孩子一片安宁!#鸿儒计划#
如果殴打了不上传视频,这事可能就没人知道了,打了就打了,被打者就永远生活在校园暴力的阴影中。伤情可以无大碍,内心的创伤谁可以弥补?作为成年人,看了视频心里都有阴影,那么作为未成年受害者的阴影该如何解决?
“你报警也没用,我们都是未成年。”这些未成年人不懂事吗?她们把《未成年保护法》拿捏的死死的。强烈谴责校园暴力伤害行为,14岁的孩子早已经具备了善恶观念,他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总让受害者承担后果,好学生被打,坏学生反而啥事没有,同样是未成年人,还有天理吗?
为什么学校的霸凌事件层出不穷?都是因为对校园霸凌惩罚力度太轻,小利再次呼吁立法提高惩罚力度,降低判刑年限到14岁,重新设立少管所,严惩校园霸凌学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校园霸凌,还校园孩子一片安宁!#鸿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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