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关于解除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第15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白云湖街
石建大厦B栋、C栋、D栋
二、黄石街
白云尚城小区南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景泰街
新柯子岭综合农贸市场
四、棠景街
乐嘉路84号、86号、88号、90号、94号
五、同德街
得宝花园40-58号(双号)、62号
六、新市街
棠涌村3号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七、永平街
集贤前街10号、20号、22号、26号、30号
八、云城街
金岭南街23号(2号楼1单元、2单元,集群车宝附属汽修楼),机场路1518号118铺,机场路1600号一鸣文具店
九、鹤龙街
彭西大街9号、11号、13号之一,串钱巷1号、4号、5号、9号,串钱四巷2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我区以下区域解除临时管控措施:
一、白云湖街
石建大厦B栋、C栋、D栋
二、黄石街
白云尚城小区南区(除高风险区外)
三、景泰街
新柯子岭综合农贸市场
四、棠景街
乐嘉路84号、86号、88号、90号、94号
五、同德街
得宝花园40-58号(双号)、62号
六、新市街
棠涌村3号网格(除高风险区外)
七、永平街
集贤前街10号、20号、22号、26号、30号
八、云城街
金岭南街23号(2号楼1单元、2单元,集群车宝附属汽修楼),机场路1518号118铺,机场路1600号一鸣文具店
九、鹤龙街
彭西大街9号、11号、13号之一,串钱巷1号、4号、5号、9号,串钱四巷2号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榆阳区新增44个高风险区(11月20日18时起),总数增至153个】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20日发布通告,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18时起,新增划定榆阳区44个区域为高风险区,至此,榆阳区共有高风险区153个。
新增高风险区(44个)
1.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朗阁桃李天下1-10号楼(已划定的4号楼2单元不再单列);
2.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朗阁桃李天下G3楼;
3.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昌平巷平房区域;
4.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昌泰巷平房区域;
5.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昌兴巷平房区域;
6.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森园小区10号楼;
7.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显庆巷平房区域;
8.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怡宁巷平房区域;
9.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清苑路北平房区域;
10.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聚丰小区独栋楼;
11.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御溪名城1-10号楼;
12.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西沙一毛小区17号楼;
13.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金源小区2号楼1-3单元;
14.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建筑公司家属院独栋楼;
15.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平顺南巷平房区域;
16.崇文路街道学院社区榆林学院西家属区16号楼;
17.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榆风苑(已划定的3号楼、11号楼不再单列);
18.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林风苑(已划定的4号楼1单元、11号楼1单元不再单列);
19.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金沙苑(已划定的9号楼3单元不再单列);
20.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银沙苑(已划定的23号楼2单元不再单列);
21.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阳光广场;
22.青山路街道建安路社区外贸小区1-4号楼及院内平房(已划定的4号楼6单元不再单列);
23.青山路街道常乐路社区艳阳巷平房区域;
24.上郡路街道秦怀路社区榆林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25.上郡路街道秦怀路社区秦庄路南北两侧居民区(东至福顺巷、南至房产所、西至上郡北路、北至登峰巷);
26.航宇路街道松林路社区玉景园小区1-6号楼;
27.航宇路街道林校路社区西铁家园3号楼;
28.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汇锦智家苑6号楼;
29.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恒丰新世纪A座;
30.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文昌泰安里小区1号楼;
31.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文昌泰安里小区9号楼;
32.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裕隆西巷和兴和巷一至三排;
33.航宇路街道乡企城社区长宁巷四排;
34.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丰泽园小区8号楼;
35.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金桥花园2号楼、3号楼;
36.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君岳华府3号楼、12号楼;
37.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东岳北路西四排、西五排;
38.鼓楼街道鸳鸯湖社区湖滨南路36号小区1号楼、2号楼;
39.鼓楼街道鸳鸯湖社区居春巷;
40.鼓楼街道城隍庙滩社区干休所1号楼;
41.鼓楼街道城隍庙滩社区水桥畔下巷;
42.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三教庵10号院、12号院、13号院、15号院、16号院;
43.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大碾房上巷19号及左侧、右侧及前方院落;
44.鼓楼街道凯歌楼社区报社家属院。https://t.cn/A6KZQnjx
新增高风险区(44个)
1.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朗阁桃李天下1-10号楼(已划定的4号楼2单元不再单列);
2.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朗阁桃李天下G3楼;
3.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昌平巷平房区域;
4.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昌泰巷平房区域;
5.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昌兴巷平房区域;
6.崇文路街道寨城庄社区森园小区10号楼;
7.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显庆巷平房区域;
8.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怡宁巷平房区域;
9.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清苑路北平房区域;
10.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聚丰小区独栋楼;
11.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御溪名城1-10号楼;
12.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西沙一毛小区17号楼;
13.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金源小区2号楼1-3单元;
14.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建筑公司家属院独栋楼;
15.崇文路街道芹涧路社区平顺南巷平房区域;
16.崇文路街道学院社区榆林学院西家属区16号楼;
17.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榆风苑(已划定的3号楼、11号楼不再单列);
18.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林风苑(已划定的4号楼1单元、11号楼1单元不再单列);
19.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金沙苑(已划定的9号楼3单元不再单列);
20.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银沙苑(已划定的23号楼2单元不再单列);
21.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阳光广场;
22.青山路街道建安路社区外贸小区1-4号楼及院内平房(已划定的4号楼6单元不再单列);
23.青山路街道常乐路社区艳阳巷平房区域;
24.上郡路街道秦怀路社区榆林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25.上郡路街道秦怀路社区秦庄路南北两侧居民区(东至福顺巷、南至房产所、西至上郡北路、北至登峰巷);
26.航宇路街道松林路社区玉景园小区1-6号楼;
27.航宇路街道林校路社区西铁家园3号楼;
28.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汇锦智家苑6号楼;
29.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恒丰新世纪A座;
30.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文昌泰安里小区1号楼;
31.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文昌泰安里小区9号楼;
32.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裕隆西巷和兴和巷一至三排;
33.航宇路街道乡企城社区长宁巷四排;
34.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丰泽园小区8号楼;
35.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金桥花园2号楼、3号楼;
36.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君岳华府3号楼、12号楼;
37.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东岳北路西四排、西五排;
38.鼓楼街道鸳鸯湖社区湖滨南路36号小区1号楼、2号楼;
39.鼓楼街道鸳鸯湖社区居春巷;
40.鼓楼街道城隍庙滩社区干休所1号楼;
41.鼓楼街道城隍庙滩社区水桥畔下巷;
42.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三教庵10号院、12号院、13号院、15号院、16号院;
43.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大碾房上巷19号及左侧、右侧及前方院落;
44.鼓楼街道凯歌楼社区报社家属院。https://t.cn/A6KZQnjx
兰州市七里河区、安宁区、榆中县调整风险区等级(11.20)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西站街道西站西路社区文博家园1号楼3单元、省博物馆家属院C塔,小西坪社区铁建丽苑4号楼;
龚家湾街道龚东路社区604家属院1号楼2单元、丽苑社区轴承厂单身楼,武山路社区搪瓷厂6号楼2单元;
建兰路街道建兰路社区嘉璐佳园(独栋)1单元,吴西街社区曦华源12号楼4单元;
秀川街道银滩花园社区悠悠小区4号楼、银滩花园A区16号楼2单元、银滩花园B区3号楼1单元、银滩花园B区9号楼1单元,马滩社区映河苑小区6号楼、映河苑小区15号楼1单元,营门滩社区东立开泰园小区7号楼,秀川社区秀川新村1号楼1单元、秀川丽苑小区4号楼,穴崖子社区和谐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省六建集团秀川住宅小区1号楼、第四佳园一小区2号楼1单元,大滩社区保利理想城9号楼、保利理想城10号楼、保利理想城3号楼4号楼10号楼底层商铺,郑家庄新社区(包括火星街明珠家园起至黄河啤酒厂段以北,南滨河中路武警兰州市支队起至金港城段以南,河湾堡东街以东,郑家庄路以西,不含敦煌路街道金港城社区、郑家庄社区所辖区域);
西湖街道瓜州路社区明珠体育街电力小区2号楼、市建一公司小区7号楼(154单元、156单元、158单元),骆驼巷社区新华园小区16号楼(1单元、2单元)、新华园小区14号楼,小西湖东街社区省肿瘤医院家属院4号楼(4单元、6单元)和3号楼(1单元、3单元)、龙康小区2号楼3单元、温州城家属楼(1单元、2单元、4单元)、西湖小区4号楼1单元,理工大社区石油2号小区2号楼和5号楼(1单元、3单元)、国资二十二家园1号楼(A单元、5号楼、6号楼)、中心室实验室小区(2号楼、7号楼1单元、8号楼)、兰雅园丁雅居(A座、B座)、三勘院兰工坪小区6号楼、瑞兴园南区(1号楼、2号楼1单元)、塑料厂10号楼4单元、兰运司小区14单元、石油1号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理工大前家属院(1号楼2单元、10号楼)、工大嘉园(15号楼1单元、32号楼、48号楼2单元)、兰供小区2号楼6单元,西街社区后街市场62号楼、后街市场64号楼、后街市场66号楼、天茂园小区4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5单元)、大板楼(1单元、5单元)、天泽苑(2单元、3单元、4单元、5单元)等50个高风险区及西湖街道原高风险区建工中街社区建工中街东西院部分区域(建工中街5栋、建工中街11栋、建工中街12栋、建工中街13栋、建工中街14栋、建工中街15栋甲、建工中街15栋乙、建工中街16栋、建工中街17栋、建工中街19栋、建工中街20栋、建工中街22栋、建工中街23栋、建工中街24栋、建工中街25栋、建工中街26栋、建工中街27栋、建工中街28栋、建工中街33栋、建工中街34栋、建工中街35栋、建工中街36栋、建工中街37栋、建工中街38栋、建工中街39栋、建工中街40栋、建工中街43栋、建工中街45栋、建工中街46栋、建工中街48栋、建工中街49栋、建工中街50栋、建工中街51栋、建工中街52栋、建工中街53栋、建工中街西津1号楼、建工中街西津2号楼、建工中街西津3号楼、建工中街西津6号楼,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1单元、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3单元、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4单元)降为低风险区。
同时,建工中街社区建工中街东西院以下区域(建工时代高层、建工中街综合1号楼、建工中街综合2号楼、建工中街综合3号楼、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2单元、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5单元)仍为高风险,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室
2022年11月20日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刘家堡街道福兴南社区海亮滨河壹号小区17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1号楼2单元;孔家崖街道学府路社区银安路304-352号等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兰州榆中县4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镇栖云北路社区文化小区3单元、北关村3社、北关村7社,和平镇和平大道文都教育集训营等4个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乡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流调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兰州安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榆中发布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西站街道西站西路社区文博家园1号楼3单元、省博物馆家属院C塔,小西坪社区铁建丽苑4号楼;
龚家湾街道龚东路社区604家属院1号楼2单元、丽苑社区轴承厂单身楼,武山路社区搪瓷厂6号楼2单元;
建兰路街道建兰路社区嘉璐佳园(独栋)1单元,吴西街社区曦华源12号楼4单元;
秀川街道银滩花园社区悠悠小区4号楼、银滩花园A区16号楼2单元、银滩花园B区3号楼1单元、银滩花园B区9号楼1单元,马滩社区映河苑小区6号楼、映河苑小区15号楼1单元,营门滩社区东立开泰园小区7号楼,秀川社区秀川新村1号楼1单元、秀川丽苑小区4号楼,穴崖子社区和谐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省六建集团秀川住宅小区1号楼、第四佳园一小区2号楼1单元,大滩社区保利理想城9号楼、保利理想城10号楼、保利理想城3号楼4号楼10号楼底层商铺,郑家庄新社区(包括火星街明珠家园起至黄河啤酒厂段以北,南滨河中路武警兰州市支队起至金港城段以南,河湾堡东街以东,郑家庄路以西,不含敦煌路街道金港城社区、郑家庄社区所辖区域);
西湖街道瓜州路社区明珠体育街电力小区2号楼、市建一公司小区7号楼(154单元、156单元、158单元),骆驼巷社区新华园小区16号楼(1单元、2单元)、新华园小区14号楼,小西湖东街社区省肿瘤医院家属院4号楼(4单元、6单元)和3号楼(1单元、3单元)、龙康小区2号楼3单元、温州城家属楼(1单元、2单元、4单元)、西湖小区4号楼1单元,理工大社区石油2号小区2号楼和5号楼(1单元、3单元)、国资二十二家园1号楼(A单元、5号楼、6号楼)、中心室实验室小区(2号楼、7号楼1单元、8号楼)、兰雅园丁雅居(A座、B座)、三勘院兰工坪小区6号楼、瑞兴园南区(1号楼、2号楼1单元)、塑料厂10号楼4单元、兰运司小区14单元、石油1号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理工大前家属院(1号楼2单元、10号楼)、工大嘉园(15号楼1单元、32号楼、48号楼2单元)、兰供小区2号楼6单元,西街社区后街市场62号楼、后街市场64号楼、后街市场66号楼、天茂园小区4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5单元)、大板楼(1单元、5单元)、天泽苑(2单元、3单元、4单元、5单元)等50个高风险区及西湖街道原高风险区建工中街社区建工中街东西院部分区域(建工中街5栋、建工中街11栋、建工中街12栋、建工中街13栋、建工中街14栋、建工中街15栋甲、建工中街15栋乙、建工中街16栋、建工中街17栋、建工中街19栋、建工中街20栋、建工中街22栋、建工中街23栋、建工中街24栋、建工中街25栋、建工中街26栋、建工中街27栋、建工中街28栋、建工中街33栋、建工中街34栋、建工中街35栋、建工中街36栋、建工中街37栋、建工中街38栋、建工中街39栋、建工中街40栋、建工中街43栋、建工中街45栋、建工中街46栋、建工中街48栋、建工中街49栋、建工中街50栋、建工中街51栋、建工中街52栋、建工中街53栋、建工中街西津1号楼、建工中街西津2号楼、建工中街西津3号楼、建工中街西津6号楼,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1单元、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3单元、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4单元)降为低风险区。
同时,建工中街社区建工中街东西院以下区域(建工时代高层、建工中街综合1号楼、建工中街综合2号楼、建工中街综合3号楼、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2单元、建工中街西津9号楼5单元)仍为高风险,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室
2022年11月20日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刘家堡街道福兴南社区海亮滨河壹号小区17号楼1单元、7号楼2单元、1号楼2单元;孔家崖街道学府路社区银安路304-352号等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安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兰州榆中县4个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城关镇栖云北路社区文化小区3单元、北关村3社、北关村7社,和平镇和平大道文都教育集训营等4个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乡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流调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兰州安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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