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人百进”蹲点采访|贵州磷化集团: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11月1日,在贵阳市开阳县金中镇,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磷股份公司建设的开阳4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项目正高速运转,智能化生产线末端一件件产品有序下线。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用企业自主研发的湿法净化磷酸“微反应萃取技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让贵州省在延伸拓展精细磷化工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又迈出稳健一步。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一直以来,贵州磷化集团始终把“巩固磷精细化工、氟碘硅等磷矿共伴生资源利用、磷化工副产物产业化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中上游供应链全球领先地位”作为强化科技创新的“北极星”指标,依托自身六大研发生产基地和比较完整的磷化工基础产业,基本构建起一套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的创新管理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柔性用才机制,拥有“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超2100件,发明专利567件,实现以创新能力提振核心竞争力。
得益于完善的引才育才机制,贵州磷化集团科技创新捷报频传,重大突破不断涌现。自建立以来,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II型无水石膏在“四元体系腻子粉”的成功应用、磷石膏生态修复技术、无水石膏替代部分新型砂浆制备充填料浆技术研究、磷石膏墙体材料应用化研究,连续结晶法磷酸脲生产技术、中磷矿选矿、抛光专用磷酸生产技术、磷镁新材料生产技术等,一项项创新成果成为推动贵州磷化集团发展的不竭动力。
3年来,贵州磷化集团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科改示范行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完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和环境。核心产品湿法净化磷酸入选国家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录”,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磷矿伴生氟碘硅资源回收利用并实现商业化运营,产品无水氟化氢获国家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贵州磷化集团2022年研发费用预算较2021年提高32%,创历史新高。
同时,贵州磷化集团积极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牵头推进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筹建工作,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筹建主体,搭建创新联盟,省级创新中心创建方案已通过评审。
在产品技术升级、工艺优化挖潜、节能降耗等方面,贵州磷化集团同样创新成效显著。2021年,湿法净化磷酸、无水氟化氢、电池级磷酸一铵等核心制造技术不断迭代升级,竞争力不断增强;聚磷酸铵、RY系列UV树脂新产品、高硫肥料产品、磷酸脲、DAP+等自主技术工业化成功,多个新产品完成了中试验证,并具备了工业化放大条件。
针对湿法磷酸生产特点,贵州磷化集团开发了湿法磷酸高值化和清洁生产的微化工技术及应用,突破了化工装置大型化的传统模式,克服杂质多且含量高、腐蚀性强、金属离子脱除难、产品收率与磷资源综合利用难以平衡等巨大挑战,创造性地通过高效、柔性、可控的微化工技术,开创了微化工成套技术在磷化工产业应用的先河,实现了我国由湿法磷酸生产食品级磷酸的跨越式发展。
“未来,我们将全力推进绿色技术和产品创新发展,协同更多合作伙伴以绿色化、数字化、全球化构建多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圈,共创美好生活。”贵州磷化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https://t.cn/A6ojBpCx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一直以来,贵州磷化集团始终把“巩固磷精细化工、氟碘硅等磷矿共伴生资源利用、磷化工副产物产业化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中上游供应链全球领先地位”作为强化科技创新的“北极星”指标,依托自身六大研发生产基地和比较完整的磷化工基础产业,基本构建起一套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的创新管理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柔性用才机制,拥有“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超2100件,发明专利567件,实现以创新能力提振核心竞争力。
得益于完善的引才育才机制,贵州磷化集团科技创新捷报频传,重大突破不断涌现。自建立以来,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II型无水石膏在“四元体系腻子粉”的成功应用、磷石膏生态修复技术、无水石膏替代部分新型砂浆制备充填料浆技术研究、磷石膏墙体材料应用化研究,连续结晶法磷酸脲生产技术、中磷矿选矿、抛光专用磷酸生产技术、磷镁新材料生产技术等,一项项创新成果成为推动贵州磷化集团发展的不竭动力。
3年来,贵州磷化集团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科改示范行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完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和环境。核心产品湿法净化磷酸入选国家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录”,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磷矿伴生氟碘硅资源回收利用并实现商业化运营,产品无水氟化氢获国家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贵州磷化集团2022年研发费用预算较2021年提高32%,创历史新高。
同时,贵州磷化集团积极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牵头推进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筹建工作,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筹建主体,搭建创新联盟,省级创新中心创建方案已通过评审。
在产品技术升级、工艺优化挖潜、节能降耗等方面,贵州磷化集团同样创新成效显著。2021年,湿法净化磷酸、无水氟化氢、电池级磷酸一铵等核心制造技术不断迭代升级,竞争力不断增强;聚磷酸铵、RY系列UV树脂新产品、高硫肥料产品、磷酸脲、DAP+等自主技术工业化成功,多个新产品完成了中试验证,并具备了工业化放大条件。
针对湿法磷酸生产特点,贵州磷化集团开发了湿法磷酸高值化和清洁生产的微化工技术及应用,突破了化工装置大型化的传统模式,克服杂质多且含量高、腐蚀性强、金属离子脱除难、产品收率与磷资源综合利用难以平衡等巨大挑战,创造性地通过高效、柔性、可控的微化工技术,开创了微化工成套技术在磷化工产业应用的先河,实现了我国由湿法磷酸生产食品级磷酸的跨越式发展。
“未来,我们将全力推进绿色技术和产品创新发展,协同更多合作伙伴以绿色化、数字化、全球化构建多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圈,共创美好生活。”贵州磷化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https://t.cn/A6ojBpCx
【“千人百进”蹲点采访】贵州磷化集团: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11月1日,在贵阳市开阳县金钟镇,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磷股份公司建设的开阳4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项目正高速运转,智能化生产线末端一件件产品有序下线。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用企业自主研发的湿法净化磷酸“微反应萃取技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让贵州省在延伸拓展精细磷化工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又迈出稳健一步。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一直以来,贵州磷化集团始终把“巩固磷精细化工、氟碘硅等磷矿共伴生资源利用、磷化工副产物产业化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中上游供应链全球领先地位”作为强化科技创新的“北极星”指标,依托自身六大研发生产基地和比较完整的磷化工基础产业,基本构建起一套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的创新管理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柔性用才机制,拥有“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超2100件,发明专利567件,实现以创新能力提振核心竞争力。
得益于完善的引才育才机制,贵州磷化集团科技创新捷报频传,重大突破不断涌现。自建立以来,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II型无水石膏在“四元体系腻子粉”的成功应用、磷石膏生态修复技术、无水石膏替代部分新型砂浆制备充填料浆技术研究、磷石膏墙体材料应用化研究,连续结晶法磷酸脲生产技术、中磷矿选矿、抛光专用磷酸生产技术、磷镁新材料生产技术等,一项项创新成果成为推动贵州磷化集团发展的不竭动力。
3年来,贵州磷化集团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科改示范行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完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和环境。核心产品湿法净化磷酸入选国家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录”,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磷矿伴生氟碘硅资源回收利用并实现商业化运营,产品无水氟化氢获国家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贵州磷化集团2022年研发费用预算较2021年提高32%,创历史新高。
同时,贵州磷化集团积极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牵头推进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筹建工作,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筹建主体,搭建创新联盟,省级创新中心创建方案已通过评审。
在产品技术升级、工艺优化挖潜、节能降耗等方面,贵州磷化集团同样创新成效显著。2021年,湿法净化磷酸、无水氟化氢、电池级磷酸一铵等核心制造技术不断迭代升级,竞争力不断增强;聚磷酸铵、RY系列UV树脂新产品、高硫肥料产品、磷酸脲、DAP+等自主技术工业化成功,多个新产品完成了中试验证,并具备了工业化放大条件。
针对湿法磷酸生产特点,贵州磷化集团开发了湿法磷酸高值化和清洁生产的微化工技术及应用,突破了化工装置大型化的传统模式,克服杂质多且含量高、腐蚀性强、金属离子脱除难、产品收率与磷资源综合利用难以平衡等巨大挑战,创造性地通过高效、柔性、可控的微化工技术,开创了微化工成套技术在磷化工产业应用的先河,实现了我国由湿法磷酸生产食品级磷酸的跨越式发展。
“未来,我们将全力推进绿色技术和产品创新发展,协同更多合作伙伴以绿色化、数字化、全球化构建多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圈,共创美好生活。”贵州磷化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11月1日,在贵阳市开阳县金钟镇,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磷股份公司建设的开阳4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项目正高速运转,智能化生产线末端一件件产品有序下线。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用企业自主研发的湿法净化磷酸“微反应萃取技术”,有效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让贵州省在延伸拓展精细磷化工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又迈出稳健一步。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一直以来,贵州磷化集团始终把“巩固磷精细化工、氟碘硅等磷矿共伴生资源利用、磷化工副产物产业化利用等领域的技术和中上游供应链全球领先地位”作为强化科技创新的“北极星”指标,依托自身六大研发生产基地和比较完整的磷化工基础产业,基本构建起一套研发—孵化—中试—产业化的创新管理体系和“产学研”联动、柔性用才机制,拥有“中低品位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超2100件,发明专利567件,实现以创新能力提振核心竞争力。
得益于完善的引才育才机制,贵州磷化集团科技创新捷报频传,重大突破不断涌现。自建立以来,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II型无水石膏在“四元体系腻子粉”的成功应用、磷石膏生态修复技术、无水石膏替代部分新型砂浆制备充填料浆技术研究、磷石膏墙体材料应用化研究,连续结晶法磷酸脲生产技术、中磷矿选矿、抛光专用磷酸生产技术、磷镁新材料生产技术等,一项项创新成果成为推动贵州磷化集团发展的不竭动力。
3年来,贵州磷化集团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科改示范行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完善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和环境。核心产品湿法净化磷酸入选国家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名录”,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磷矿伴生氟碘硅资源回收利用并实现商业化运营,产品无水氟化氢获国家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贵州磷化集团2022年研发费用预算较2021年提高32%,创历史新高。
同时,贵州磷化集团积极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政策机遇,牵头推进国家级新能源材料创新中心筹建工作,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筹建主体,搭建创新联盟,省级创新中心创建方案已通过评审。
在产品技术升级、工艺优化挖潜、节能降耗等方面,贵州磷化集团同样创新成效显著。2021年,湿法净化磷酸、无水氟化氢、电池级磷酸一铵等核心制造技术不断迭代升级,竞争力不断增强;聚磷酸铵、RY系列UV树脂新产品、高硫肥料产品、磷酸脲、DAP+等自主技术工业化成功,多个新产品完成了中试验证,并具备了工业化放大条件。
针对湿法磷酸生产特点,贵州磷化集团开发了湿法磷酸高值化和清洁生产的微化工技术及应用,突破了化工装置大型化的传统模式,克服杂质多且含量高、腐蚀性强、金属离子脱除难、产品收率与磷资源综合利用难以平衡等巨大挑战,创造性地通过高效、柔性、可控的微化工技术,开创了微化工成套技术在磷化工产业应用的先河,实现了我国由湿法磷酸生产食品级磷酸的跨越式发展。
“未来,我们将全力推进绿色技术和产品创新发展,协同更多合作伙伴以绿色化、数字化、全球化构建多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圈,共创美好生活。”贵州磷化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赤峰市场监管部门铁拳行动重击衣食住行领域李鬼# 发现违法线索可拨打0476—5887589投诉举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侵权假冒白酒等21类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打造了赤峰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
今天,本报选取监管部门查处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卫浴产品、就医、药品及酒品等违法案例予以公布,提醒市民消费时要擦亮眼睛。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0476—5887589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厉查处民生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卫浴产品
2021年12月28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称赤峰一在建综合楼工程使用的卫浴产品涉嫌侵犯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人员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同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项目综合楼工程使用的标注“惠达”品牌蹲便器、洗手池、感应式水龙头、拖布池、坐便器等卫浴产品,被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初步鉴定均为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2022年4月30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当事人使用的产品是侵犯惠达商标专用权产品。经查实,该综合楼工程中的卫浴产品由中标人王某采购安装。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发布内容违法医疗广告
2022年6月8日,敖汉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敖汉旗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内容违法的医疗广告。
经查,2021年1月至案发,当事人在其开通的两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2条医疗广告,仅有两条是在2022年4月30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以后发布的,其余10条均属于未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
检查中还发现,当事人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学科带头人吴某某,中医副主任医师,从事中医针灸康复工作20余年,临床经验丰富,科室应用中医调理、针灸、刀针等多种方法治疗各种内伤杂病及久治不愈,顽固疾病,有立竿见影之效……”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当事人2021年12月2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敖汉旗某医院眼科简介”广告内容含有“敖汉旗某医院眼科将积极把握眼科最前沿的治疗动向,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让就诊的每一位病人都能得到最适合、最理想的治疗”等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敖汉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特产平价超市销售毒害药品
2022年8月17日,克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克旗经棚镇某草原特产平价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店内发现“早泄克星”“德国黑金刚”等35种商品,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执法人员对上述商品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对上述商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扣押商品内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经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商品中的22种属于药品管理范畴,当事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克旗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克旗公安局。
烟酒商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2022年5月27日,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松山区某烟酒商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国窖1573”及部分“剑南春”品牌白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书,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商品系假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国窖1573”。根据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出具的辨认意见书,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商品侵犯了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松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剑南春”共4瓶、“国窖1573”共4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酒厂销售不合格酒品
2022年6月2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市场检查中对赤峰市某酒业酿造厂生产的白酒进行抽样,经赣州市食品药品检测所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7月12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该厂成品库未发现上述商品。经调查,该厂共生产上述白酒40件总计160瓶。销售38件,1件作为样品用于出厂检验,1件作为留样产品。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召回通知书,该厂在媒体发布了该批次产品的召回公告,召回线下销售的违法产品8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2022年10月10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2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19.60元、没收召回的白酒8瓶的行政处罚。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孙子健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侵权假冒白酒等21类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打造了赤峰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
今天,本报选取监管部门查处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卫浴产品、就医、药品及酒品等违法案例予以公布,提醒市民消费时要擦亮眼睛。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拨打0476—5887589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严厉查处民生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卫浴产品
2021年12月28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称赤峰一在建综合楼工程使用的卫浴产品涉嫌侵犯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人员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同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项目综合楼工程使用的标注“惠达”品牌蹲便器、洗手池、感应式水龙头、拖布池、坐便器等卫浴产品,被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初步鉴定均为侵犯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2022年4月30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当事人使用的产品是侵犯惠达商标专用权产品。经查实,该综合楼工程中的卫浴产品由中标人王某采购安装。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规发布内容违法医疗广告
2022年6月8日,敖汉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敖汉旗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内容违法的医疗广告。
经查,2021年1月至案发,当事人在其开通的两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2条医疗广告,仅有两条是在2022年4月30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以后发布的,其余10条均属于未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
检查中还发现,当事人2021年3月26日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学科带头人吴某某,中医副主任医师,从事中医针灸康复工作20余年,临床经验丰富,科室应用中医调理、针灸、刀针等多种方法治疗各种内伤杂病及久治不愈,顽固疾病,有立竿见影之效……”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当事人2021年12月22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敖汉旗某医院眼科简介”广告内容含有“敖汉旗某医院眼科将积极把握眼科最前沿的治疗动向,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让就诊的每一位病人都能得到最适合、最理想的治疗”等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敖汉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特产平价超市销售毒害药品
2022年8月17日,克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克旗经棚镇某草原特产平价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时,在店内发现“早泄克星”“德国黑金刚”等35种商品,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执法人员对上述商品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
经对上述商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显示扣押商品内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经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认定,上述商品中的22种属于药品管理范畴,当事人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克旗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克旗公安局。
烟酒商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
2022年5月27日,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松山区某烟酒商城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国窖1573”及部分“剑南春”品牌白酒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书,显示当事人经营的商品系假冒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国窖1573”。根据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出具的辨认意见书,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商品侵犯了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松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剑南春”共4瓶、“国窖1573”共4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酒厂销售不合格酒品
2022年6月24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市场检查中对赤峰市某酒业酿造厂生产的白酒进行抽样,经赣州市食品药品检测所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随后,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7月12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检查,该厂成品库未发现上述商品。经调查,该厂共生产上述白酒40件总计160瓶。销售38件,1件作为样品用于出厂检验,1件作为留样产品。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召回通知书,该厂在媒体发布了该批次产品的召回公告,召回线下销售的违法产品8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2022年10月10日,元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2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19.60元、没收召回的白酒8瓶的行政处罚。
记者:张学通 通讯员:孙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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