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公布四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9月28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我省8月发生的4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案例一
2020年8月5日7时05分,田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四轮拖拉机沿绥化北林区太平川镇胜利村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绥沈公路20公里+290米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绥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拖拉机驾驶人田某及2名乘车人死亡、2名乘车人受伤。
经调查,田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四轮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未确保安全,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速行驶也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二
2020年8月10日14时许,于某驾驶小型车辆沿集当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集当公路70公里(施工路段)处,与由北向南马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于某及3名乘车人死亡。
经调查,于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违反右侧通行原则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马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并超速行驶也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三
2020年8月13日15时41分,接某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沿孙吴县红旗乡兴山村通往华山村之间的乡道行驶,与一辆小型货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拖拉机侧翻,造成接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接某无证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会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四
2020年8月2日6时30分,任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塔河县沿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源宾馆东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周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驾驶人周某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任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朋友佟某帮忙找人“顶包”,佟某找到了于某,于某答应“顶包”后自行到交警大队谎称是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因救助伤者所以未在事故现场。经民警深入调查,确认任某为此起事故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任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于某柱、佟某磊涉嫌包庇罪,已被移送至刑警大队立案侦查。 https://t.cn/RJUhKkL
案例一
2020年8月5日7时05分,田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四轮拖拉机沿绥化北林区太平川镇胜利村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绥沈公路20公里+290米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绥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拖拉机驾驶人田某及2名乘车人死亡、2名乘车人受伤。
经调查,田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四轮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未确保安全,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速行驶也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二
2020年8月10日14时许,于某驾驶小型车辆沿集当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集当公路70公里(施工路段)处,与由北向南马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于某及3名乘车人死亡。
经调查,于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违反右侧通行原则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马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并超速行驶也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三
2020年8月13日15时41分,接某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沿孙吴县红旗乡兴山村通往华山村之间的乡道行驶,与一辆小型货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拖拉机侧翻,造成接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接某无证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会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四
2020年8月2日6时30分,任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塔河县沿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源宾馆东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周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驾驶人周某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任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朋友佟某帮忙找人“顶包”,佟某找到了于某,于某答应“顶包”后自行到交警大队谎称是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因救助伤者所以未在事故现场。经民警深入调查,确认任某为此起事故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任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于某柱、佟某磊涉嫌包庇罪,已被移送至刑警大队立案侦查。 https://t.cn/RJUhKkL
【引以为戒!#黑龙江# 公布四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积极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9月28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我省8月发生的4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驾车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案例一
2020年8月5日7时05分,田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四轮拖拉机沿绥化北林区太平川镇胜利村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绥沈公路20公里+290米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绥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拖拉机驾驶人田某及2名乘车人死亡、2名乘车人受伤。
经调查,田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四轮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未确保安全,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速行驶也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二
2020年8月10日14时许,于某驾驶小型车辆沿集当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集当公路70公里(施工路段)处,与由北向南马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于某及3名乘车人死亡。
经调查,于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违反右侧通行原则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马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并超速行驶也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三
2020年8月13日15时41分,接某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沿孙吴县红旗乡兴山村通往华山村之间的乡道行驶,与一辆小型货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拖拉机侧翻,造成接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接某无证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会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四
2020年8月2日6时30分,任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塔河县沿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源宾馆东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周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驾驶人周某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任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朋友佟某帮忙找人“顶包”,佟某找到了于某,于某答应“顶包”后自行到交警大队谎称是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因救助伤者所以未在事故现场。经民警深入调查,确认任某为此起事故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任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于某柱、佟某磊涉嫌包庇罪,已被移送至刑警大队立案侦查。链接: https://t.cn/A6bzU6HM
案例一
2020年8月5日7时05分,田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农用四轮拖拉机沿绥化北林区太平川镇胜利村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国道绥沈公路20公里+290米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绥沈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刘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拖拉机驾驶人田某及2名乘车人死亡、2名乘车人受伤。
经调查,田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四轮拖拉机违法载人上路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时未确保安全,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速行驶也是该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二
2020年8月10日14时许,于某驾驶小型车辆沿集当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集当公路70公里(施工路段)处,与由北向南马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于某及3名乘车人死亡。
经调查,于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违反右侧通行原则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马某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并超速行驶也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三
2020年8月13日15时41分,接某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沿孙吴县红旗乡兴山村通往华山村之间的乡道行驶,与一辆小型货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拖拉机侧翻,造成接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接某无证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会车时,采取措施不当是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
案例四
2020年8月2日6时30分,任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塔河县沿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源宾馆东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周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出租车驾驶人周某死亡、1名乘车人受伤,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任某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朋友佟某帮忙找人“顶包”,佟某找到了于某,于某答应“顶包”后自行到交警大队谎称是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因救助伤者所以未在事故现场。经民警深入调查,确认任某为此起事故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任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移送审查起诉;于某柱、佟某磊涉嫌包庇罪,已被移送至刑警大队立案侦查。链接: https://t.cn/A6bzU6HM
#平安2020# #平安陇西# 为了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缓解城市拥堵,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力推进“减量控大”和“一盔一带”工作。近日,陇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综合执法局持续开展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采取固定设卡与流动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进行整治,尤其是对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随意掉头、斜插猛拐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场面。
同时,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对低速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耐心向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现身说法,通过广泛的宣传,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抵制购买和乘坐低速电动车,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行动中,大队采取固定设卡与流动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进行整治,尤其是对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随意掉头、斜插猛拐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场面。
同时,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对低速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耐心向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现身说法,通过广泛的宣传,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抵制购买和乘坐低速电动车,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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