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魂[超话]#
关于李清照联诗中的一些想法。
如图一,官方在此使用的是“薄雾浓雰愁永昼”,这确实是《醉花阴》的其中一个版本。在贴吧里看过关于两个版本争议的问题,私下里也和朋友讨论过,结果都是认为“薄雾浓云愁永昼”这个版本相对来说比较正确。
对于“薄雾浓雰”的说法,基本上都是认为这一句是化用《西京杂记》中记载的中山王刘胜为鲁恭王所作《文木赋》中有一句“奔电屯云,薄雾浓雰”。
《文木赋》
丽木离披,生彼高崖;拂天河而布叶,横日路而擢枝。幼雏羸鷇,单雄寡雌;纷纭翔集,嘈嗷鸣啼。载重雪而梢劲风,将等岁于二仪。巧匠不识,王子见知。乃命斑尔,载斧伐斯。隐若天崩,豁如地裂。华叶分披,条枝摧折。既剥既刊,见其文章。或如龙盘虎踞,复似鸾集凤翔。青緺紫绶,环璧珪璋。重山累嶂,连波叠浪。奔电屯云,薄雾浓雰。麚宗骥旅,鸡族雉群。蠋绣鸯锦,莲藻芰文。色比金而有裕,质参玉而无分。裁为用器,曲直舒卷;修竹映池,高松植巘。制为乐器,婉转蟠纡。凤将九子,龙导五驹。制为屏风,郁岪穹隆。制为杖几,极丽穷美。制为枕案,文章璀璨,彪炳焕汗。制为盘盂,采玩踟蹰。猗欤君子,其乐只且。
其中“或如龙盘虎踞,复似鸾集凤翔。青緺紫绶,环璧珪璋。重山累嶂,连波叠浪。奔电屯云,薄雾浓雰。麚宗骥旅,鸡族雉群。蠋绣鸯锦,莲藻芰文。”很明显是一段,译文如下:
“有的像龙盘虎踞,有的像鸾鸟集结凤凰翱翔,有的像青紫色的绶带,有的像玉环玉璧和珪璋,有的像重叠的峰峦,有的像层层的波浪,有的像雷电本初云团屯集,有的像或厚或薄的雾气,有的像雄鹿骏马聚集在一起,有的像成群结队的家鸡野鸡,有的像绣着蛾蝶鸳鸯的华丽锦缎,有的像莲花水草和菱角上的纹理。”
单从译文来看,“薄雾浓云愁永昼”显然更符合《醉花阴》一词所表达的意思。
而从《文木赋》本身来看,
“鲁恭王得文木一枚,伐以为器,意甚玩之。中山王为赋曰:
……
恭王大悦,顾盼而笑,赐骏马二匹。”
中山王刘胜优于文辞,《文木赋》也确实文采绝艳,但是终究是歌功颂德奉承之作,就个人而言,依旧觉得“薄雾浓云愁永昼”更为合适。
以上皆为个人观点,官方使用“薄雾浓雰愁永昼”大致也有自己的考量。但是还是建议使用更为大众所接受的版本,使用争议太多的版本emmm……
(如图三,绝大部分版本的《摊破浣溪沙》首句都是“揉破黄金万点轻”,其实用“山花子”这个词牌名区别也不不是很大,也确实有“揉破黄金万点明”这样一个版本,可是……还是那句话,使用争议较大的版本不如使用被普遍接受的版本,不然我们私底下确实容易产生矛盾。
图四的话,见过点滴凄清这个版本,但是当时没太注意,然后也没找到这个版本是从哪出来的。这篇《添字丑奴儿》我一直以来其实只知道“舒卷有馀清”这一句版本和争议比较多,确实不知道“点滴霖霪”还有一个凄清的版本……emmm,既然墨魂的设定就是来自世人对传世文墨之爱,还是用更大众的版本比较好吧~)
图五图六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这两首词是存疑比较大的词。《七娘子》一词还有一说是无名氏所作,而且无名氏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长寿乐·南昌生日》就更不用说了,这首词出自宋刘应李的《翰墨全书》,存疑的点在于标注的名字是“易安夫人”,而历代对李清照是没有这样的称呼的,所以有学者猜测可能是“易少夫人”或“延安夫人”所作。
。。。。。。。。。。。。。
鸽了有一个星期了,胡萝卜都又攒一波了,去扒了《翰墨全书》的庆寿部和《截江网》第六卷扒了两三遍啥也没找到。不过看前人记载,《翰墨全书》应该是最早记载《长寿乐·南昌生日》的,有那么一点问题就是《翰墨全书》里面的诗词除了题目自带,和写给宰相啊官员啊这样的分类,是不会标清诗词到底是写给什么人的。
这首词是写给韩肖胄母亲的说法我也找了,是徐培均先生的猜测。可是这种说法不是在这首词可能是易安作品的前提下吗?我不是说今人对古事的猜测有什么不对,首先这首词存疑,其次写作对象也是没有实际记载,emmm……直接放在联诗的题目里是不是有点误导人?
只能说这是一种存疑的说法,直接列进题目……唔,个人还是觉得不太合适。
嗯……其实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要是有人觉得我说的不对你也别骂我。
就单纯提点小意见,意见就是这么点意见,我提了也就提了,阿官能不能看到愿不愿意采纳就不是我发完以后该关心的事了。
(就是还有点怕来着,觉得我说的不对的别骂我别骂我,我就是说说而已,我也很怂啊)
关于李清照联诗中的一些想法。
如图一,官方在此使用的是“薄雾浓雰愁永昼”,这确实是《醉花阴》的其中一个版本。在贴吧里看过关于两个版本争议的问题,私下里也和朋友讨论过,结果都是认为“薄雾浓云愁永昼”这个版本相对来说比较正确。
对于“薄雾浓雰”的说法,基本上都是认为这一句是化用《西京杂记》中记载的中山王刘胜为鲁恭王所作《文木赋》中有一句“奔电屯云,薄雾浓雰”。
《文木赋》
丽木离披,生彼高崖;拂天河而布叶,横日路而擢枝。幼雏羸鷇,单雄寡雌;纷纭翔集,嘈嗷鸣啼。载重雪而梢劲风,将等岁于二仪。巧匠不识,王子见知。乃命斑尔,载斧伐斯。隐若天崩,豁如地裂。华叶分披,条枝摧折。既剥既刊,见其文章。或如龙盘虎踞,复似鸾集凤翔。青緺紫绶,环璧珪璋。重山累嶂,连波叠浪。奔电屯云,薄雾浓雰。麚宗骥旅,鸡族雉群。蠋绣鸯锦,莲藻芰文。色比金而有裕,质参玉而无分。裁为用器,曲直舒卷;修竹映池,高松植巘。制为乐器,婉转蟠纡。凤将九子,龙导五驹。制为屏风,郁岪穹隆。制为杖几,极丽穷美。制为枕案,文章璀璨,彪炳焕汗。制为盘盂,采玩踟蹰。猗欤君子,其乐只且。
其中“或如龙盘虎踞,复似鸾集凤翔。青緺紫绶,环璧珪璋。重山累嶂,连波叠浪。奔电屯云,薄雾浓雰。麚宗骥旅,鸡族雉群。蠋绣鸯锦,莲藻芰文。”很明显是一段,译文如下:
“有的像龙盘虎踞,有的像鸾鸟集结凤凰翱翔,有的像青紫色的绶带,有的像玉环玉璧和珪璋,有的像重叠的峰峦,有的像层层的波浪,有的像雷电本初云团屯集,有的像或厚或薄的雾气,有的像雄鹿骏马聚集在一起,有的像成群结队的家鸡野鸡,有的像绣着蛾蝶鸳鸯的华丽锦缎,有的像莲花水草和菱角上的纹理。”
单从译文来看,“薄雾浓云愁永昼”显然更符合《醉花阴》一词所表达的意思。
而从《文木赋》本身来看,
“鲁恭王得文木一枚,伐以为器,意甚玩之。中山王为赋曰:
……
恭王大悦,顾盼而笑,赐骏马二匹。”
中山王刘胜优于文辞,《文木赋》也确实文采绝艳,但是终究是歌功颂德奉承之作,就个人而言,依旧觉得“薄雾浓云愁永昼”更为合适。
以上皆为个人观点,官方使用“薄雾浓雰愁永昼”大致也有自己的考量。但是还是建议使用更为大众所接受的版本,使用争议太多的版本emmm……
(如图三,绝大部分版本的《摊破浣溪沙》首句都是“揉破黄金万点轻”,其实用“山花子”这个词牌名区别也不不是很大,也确实有“揉破黄金万点明”这样一个版本,可是……还是那句话,使用争议较大的版本不如使用被普遍接受的版本,不然我们私底下确实容易产生矛盾。
图四的话,见过点滴凄清这个版本,但是当时没太注意,然后也没找到这个版本是从哪出来的。这篇《添字丑奴儿》我一直以来其实只知道“舒卷有馀清”这一句版本和争议比较多,确实不知道“点滴霖霪”还有一个凄清的版本……emmm,既然墨魂的设定就是来自世人对传世文墨之爱,还是用更大众的版本比较好吧~)
图五图六就是……另一个问题了,这两首词是存疑比较大的词。《七娘子》一词还有一说是无名氏所作,而且无名氏的可能性比较大。
而《长寿乐·南昌生日》就更不用说了,这首词出自宋刘应李的《翰墨全书》,存疑的点在于标注的名字是“易安夫人”,而历代对李清照是没有这样的称呼的,所以有学者猜测可能是“易少夫人”或“延安夫人”所作。
。。。。。。。。。。。。。
鸽了有一个星期了,胡萝卜都又攒一波了,去扒了《翰墨全书》的庆寿部和《截江网》第六卷扒了两三遍啥也没找到。不过看前人记载,《翰墨全书》应该是最早记载《长寿乐·南昌生日》的,有那么一点问题就是《翰墨全书》里面的诗词除了题目自带,和写给宰相啊官员啊这样的分类,是不会标清诗词到底是写给什么人的。
这首词是写给韩肖胄母亲的说法我也找了,是徐培均先生的猜测。可是这种说法不是在这首词可能是易安作品的前提下吗?我不是说今人对古事的猜测有什么不对,首先这首词存疑,其次写作对象也是没有实际记载,emmm……直接放在联诗的题目里是不是有点误导人?
只能说这是一种存疑的说法,直接列进题目……唔,个人还是觉得不太合适。
嗯……其实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要是有人觉得我说的不对你也别骂我。
就单纯提点小意见,意见就是这么点意见,我提了也就提了,阿官能不能看到愿不愿意采纳就不是我发完以后该关心的事了。
(就是还有点怕来着,觉得我说的不对的别骂我别骂我,我就是说说而已,我也很怂啊)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https://t.cn/z8ASXNe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https://t.cn/z8ASXNe
#历史人物# 盧賁,字子徵,涿郡範陽人也。父光,周開府、燕郡公。賁略涉書記,頗解鐘律。周武帝時,襲爵燕郡公,邑一千九百戶。後曆魯陽太守、太子小宮尹、儀同三司。平齊有功,增邑四百戶,轉司武上士。時隋高祖為大司武,賁知高祖為非常人,深自推結。
周宣帝嗣位,加開府。 及高祖初被顧托,群情未一,乃引賁置於左右。高祖將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高祖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求富貴者,當相隨來。”往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眾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內。賁諭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既而高祖得入。
賁恆典宿衛,後承問,進說曰:“周曆已盡,天人之望,實歸明公,願早應天順民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高祖甚然之。及受禪,命賁清宮,因典宿衛。賁於是奏改周代旗幟,更為嘉名。其青龍、騶虞、朱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賁所創也。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右將軍。
時,高熲、蘇威共掌朝政,賁甚不平之。柱國劉昉時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熲、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複私謂皇太子曰:“賁將數謁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謀泄,上窮治其事。昉等委罪於賓、賁,公卿奏二人坐當死。上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並除名為民。賓未幾卒。 歲餘,賁複爵位,檢校太常卿。
賁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議無定准,於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鶉火、天駟之應,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複改懸七,以林鐘為宮。伕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是以吳劄觀而辯興亡。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於聲,治亂斯應。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將亡之徵也。且林鐘之管,即黃鐘下生之義。黃鐘,君也,而生於臣,明為皇家九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伏惟陛下握圖御宇,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鐘為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刪定周、齊音律。
未幾,拜郢州刺史,尋轉虢州刺史。後遷懷州刺史,決沁水東注,名曰利民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鹵,民賴其利。後數年,轉齊州刺史。民饑,穀米踴貴,閉人糶而自糶之。坐是除名為民。後從幸洛陽,上從容謂賁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於我。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卿若無過者,位與高熲齊。坐與凶人交構,由是廢黜。言念疇昔之恩,複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於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賁俯伏陳謝,詔複本官。後數日,對詔失旨,又自敘功績,有怨言。上大怒,顧謂群臣曰:“吾將與賁一州,觀此不可複用。”後皇太子為其言曰:“此輩並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
上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劉昉、鄭譯及賁、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於我。我將為治,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於前,譯為巫蠱於後。如賁之徒,皆不滿志。任之則不遜,致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眾人見此,或有竊議,謂我薄於功臣,斯不然矣。”
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至尊仁育,複用此道以安之。”上曰:“然。”遂廢於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史臣曰:隋高祖肇基王業,昉、譯實啟其謀,當軸執鈞,物無異論。不能忘身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暨伕帝遷明德,義非簡在,鹽梅之寄,自有攸歸。言追昔款,內懷觖望,恥居吳、耿之末,羞與絳、灌為伍。事君盡禮,既闕於宿心,不愛其親,遽彰於物議。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愧竭命之誠。非義掩其前功,畜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辟,保貴全生,難矣。柳裘、皇甫績、盧賁,因人成事,協規不二,大運光啟,莫參樞要。斯固在人欲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晏嬰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於昉、譯見之矣。
周宣帝嗣位,加開府。 及高祖初被顧托,群情未一,乃引賁置於左右。高祖將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高祖潛令賁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求富貴者,當相隨來。”往往偶語,欲有去就。賁嚴兵而至,眾莫敢動。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內。賁諭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既而高祖得入。
賁恆典宿衛,後承問,進說曰:“周曆已盡,天人之望,實歸明公,願早應天順民也。天與不取,反受其咎。”高祖甚然之。及受禪,命賁清宮,因典宿衛。賁於是奏改周代旗幟,更為嘉名。其青龍、騶虞、朱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賁所創也。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右將軍。
時,高熲、蘇威共掌朝政,賁甚不平之。柱國劉昉時被疏忌,賁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熲、威,五人相與輔政。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複私謂皇太子曰:“賁將數謁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謀泄,上窮治其事。昉等委罪於賓、賁,公卿奏二人坐當死。上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並除名為民。賓未幾卒。 歲餘,賁複爵位,檢校太常卿。
賁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歷代通儒,議無定准,於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鶉火、天駟之應,其音用七。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複改懸七,以林鐘為宮。伕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是以吳劄觀而辯興亡。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於聲,治亂斯應。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將亡之徵也。且林鐘之管,即黃鐘下生之義。黃鐘,君也,而生於臣,明為皇家九五之應。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伏惟陛下握圖御宇,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隨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鐘為宮。詔賁與儀同楊慶和刪定周、齊音律。
未幾,拜郢州刺史,尋轉虢州刺史。後遷懷州刺史,決沁水東注,名曰利民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鹵,民賴其利。後數年,轉齊州刺史。民饑,穀米踴貴,閉人糶而自糶之。坐是除名為民。後從幸洛陽,上從容謂賁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於我。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卿若無過者,位與高熲齊。坐與凶人交構,由是廢黜。言念疇昔之恩,複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於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賁俯伏陳謝,詔複本官。後數日,對詔失旨,又自敘功績,有怨言。上大怒,顧謂群臣曰:“吾將與賁一州,觀此不可複用。”後皇太子為其言曰:“此輩並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
上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微劉昉、鄭譯及賁、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然此等皆反覆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顏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於我。我將為治,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於前,譯為巫蠱於後。如賁之徒,皆不滿志。任之則不遜,致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眾人見此,或有竊議,謂我薄於功臣,斯不然矣。”
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至尊仁育,複用此道以安之。”上曰:“然。”遂廢於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史臣曰:隋高祖肇基王業,昉、譯實啟其謀,當軸執鈞,物無異論。不能忘身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暨伕帝遷明德,義非簡在,鹽梅之寄,自有攸歸。言追昔款,內懷觖望,恥居吳、耿之末,羞與絳、灌為伍。事君盡禮,既闕於宿心,不愛其親,遽彰於物議。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愧竭命之誠。非義掩其前功,畜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辟,保貴全生,難矣。柳裘、皇甫績、盧賁,因人成事,協規不二,大運光啟,莫參樞要。斯固在人欲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晏嬰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於昉、譯見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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