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超话]##晋中身边事[超话]#【山西省平遥县从11月18日8时起有序解除静态管理】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现将有序解除静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静态管理
自2022年11月18日8时起,平遥县域(卜宜乡全乡和所有高风险区除外)解除静态管理,实行解封不解防,严格落实低风险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各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验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
(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复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继续暂停。
(三)麻将馆、网吧、KTV、酒吧、影剧院、游戏厅、台球厅、室内健身场所、美容院、洗浴、按摩、桑拿等封闭场所暂缓开放。
(四)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各类门店等经营性场所,在严格落实“四要素”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暂不开放堂食。
(五)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错峰”和严格查验“四要素”的前提下可有序开放。
(六)公交、客运车辆在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运行。
(七)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勤洗手、常通风,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八)本轮疫情违反防疫规定被强制关停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九)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坚决做到“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其他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聚集性活动的现场督查管理,切实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优化核酸检测
(一)便民核酸检测点恢复正常采样,在为群众提供免费、自愿、方便的核酸检测服务的基础上,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来(返)平人员及货车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不隐瞒行程、不规避检查,离平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平人员须执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10项35条实施意见的规定,货车司乘人员实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分类管控、闭环管理。
(三)红码、黄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已纳入管控的人员,按照相关管控规定严格执行。
感谢全县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继续保持清醒认识、理性心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8日
一、有序解除静态管理
自2022年11月18日8时起,平遥县域(卜宜乡全乡和所有高风险区除外)解除静态管理,实行解封不解防,严格落实低风险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各村、小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验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
(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复学;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继续暂停。
(三)麻将馆、网吧、KTV、酒吧、影剧院、游戏厅、台球厅、室内健身场所、美容院、洗浴、按摩、桑拿等封闭场所暂缓开放。
(四)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商场超市、各类门店等经营性场所,在严格落实“四要素”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暂不开放堂食。
(五)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在落实“限流、预约、错峰”和严格查验“四要素”的前提下可有序开放。
(六)公交、客运车辆在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运行。
(七)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勤洗手、常通风,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八)本轮疫情违反防疫规定被强制关停的各类市场主体,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九)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坚决做到“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其他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聚集性活动的现场督查管理,切实将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四、优化核酸检测
(一)便民核酸检测点恢复正常采样,在为群众提供免费、自愿、方便的核酸检测服务的基础上,对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来(返)平人员及货车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不隐瞒行程、不规避检查,离平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平人员须执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10项35条实施意见的规定,货车司乘人员实行“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分类管控、闭环管理。
(三)红码、黄码人员及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已纳入管控的人员,按照相关管控规定严格执行。
感谢全县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群众继续保持清醒认识、理性心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做好近期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提醒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很大,新的风险点时有出现,防控任务依然繁重。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维护师生员工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强化校门管控,加强值班值守,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三、加大防疫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防疫政策,引导教师、学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坚持做好健康监测,积极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和意识。倡导非必要不出禹、不扎堆、少聚集,出门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外出就餐。
四、加强“两同步”管理。线上教学期间,全体教师、学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服从属地健康管理并按照要求按时参加规定频次核酸检测,为恢复线下教学安全返校做好准备。
五、确保校园严格消毒、做好物资储备。各学校要备齐备足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要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和通风。
禹州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各乡镇(街道)教育党总支、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很大,新的风险点时有出现,防控任务依然繁重。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维护师生员工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强化校门管控,加强值班值守,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三、加大防疫政策宣传。各学校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防疫政策,引导教师、学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坚持做好健康监测,积极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和意识。倡导非必要不出禹、不扎堆、少聚集,出门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外出就餐。
四、加强“两同步”管理。线上教学期间,全体教师、学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服从属地健康管理并按照要求按时参加规定频次核酸检测,为恢复线下教学安全返校做好准备。
五、确保校园严格消毒、做好物资储备。各学校要备齐备足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要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彻底消毒和通风。
禹州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榆林市榆阳区新增368例新冠感染者#】记者从11月18日早晨召开的榆林市榆阳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1月17日0时至24时,榆阳区新增368例新冠肺炎感染者,经市级专家组诊断,有1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有64例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303例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1月17日24时,榆阳区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196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86例,出院4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17日16时起,榆阳区新增高风险区25个,目前共有高风险区89个。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北公寓楼、培训楼(女生公寓楼)、教学楼、综合楼、南办公楼、物业宿舍;
沙河路街道圣景路社区北纬名居小区3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
驼峰路街道长虹路社区孟阳巷向东、向西各1-9排;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学府花园小区1号楼、2号楼;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学府花园小区3号楼;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红山东路275号杏林堂医药;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东岳北路52号治好诊所;
驼峰路街道长虹路社区雄山巷东12-16排;
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壹號公馆1-12层;
新明楼街道新建南路102号高老庄负一层;
鼓楼街道人民中路56号欢乐颂佐餐KTV;
航宇路街道龙洋社区机场北小区1号楼、2号楼;
牛家梁镇边墙村农科二路美馨家园1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永和巷五、六、七排和林业巷六、七、八排;
鼓楼街道红文昌楼社区牌楼上巷1号院、2号院和3号院;
长城路街道尤家峁祥安巷西六排1号、西七排1号、西八排1号,祥安巷东七排1号;
航字路街道乡企城社区邮电小区1号楼2单元;
青山路街道富安社区青山路建材市场;
长城路街道北岳庙社区卓沁庄园6号楼;
长城路街道麻地湾社区贸易巷东一排、东二排和东三排;
长城路街道麻地湾社区庆元路二十三排和二十四排;
长城路街道五雷沟村南桥小组1号院;
上郡路街道金刚寺社区馨雅住宅小区商住3号楼;
上郡路街道延寿路社区青云雅苑小区沿街商铺(延寿路38-42号、46-53号);
上郡路街道秦怀路社区东楠嘉苑2号楼2单元;
上郡路街道凌霄塔社区凌霄塔村93号周围50米范围;
青云镇刘家坬社区德静小区5号楼2单元;
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铁西东巷九排至十四排;
朝阳路街道西闫社区闫庄则小区4区十排、十一排和十二排;
金鸡滩镇金海北村西一排;
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花园小区8号楼1单元;
金沙路街道福利路社区泰和家园1号楼4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和顺雅苑23号楼1单元;
长城路街道沙河口社区沙河口村老庄聚龙宾馆以南5排平房片区;
长城路街道尤家峁社区榆林市职业技术学院林学院1号学生公寓、2号学生公寓、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1号实训楼、2号实训楼、科教楼、东2楼和西2楼;
青云镇尤家湾社区安置小区5号楼2单元;
新明楼街道定慧寺社区普阳小区3号楼4单元;
金沙路街道金榆社区金榆小区1号楼沿街商铺;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海旭拼三鲜家常菜周边商铺(望湖东路324号、326号、328号、330号);
朝阳路街道韦家梁社区韦家梁西第六排至第十二排;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市一中教师住宅小区1号楼3单元;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供电所小区2号楼4单元;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银沙路宜庭万居小区7号楼1单元;
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汇锦智家苑4号楼1单元;
明珠路街道裕华路社区和顺嘉苑5号楼1单元;
航宇路街道松林路社区景辰公寓B座;
金沙路街道金榆社区金榆小区;
金沙路街道金林社区金林小区;
金沙路街道金苑社区金苑小区;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北郊电厂小区;
金沙路街道福利路社区金沙雅苑;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水文站家属院;
金沙路街道钟阳社区楠苑首府;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榆风苑3号楼、11号楼;
上郡路街道德静路社区老年公寓6号楼1单元;
上郡路街道金刚寺社区桃林书院1号楼;
航宇路街道龙洋社区榆溪雅园22号楼;
航宇路街道龙洋社区锦天城A2号楼;
航宇路街道航宇路社区移动小区3号楼2单元和3单元;
崇文路街道学院路社区德正巷西平房区域;
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尚平巷西4排及前两排、后两排;
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三教庵61号;
上郡路街道永康路社区聚华小区4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长安银行小区2单元;
鼓楼街道凯歌楼社区韦则巷6号;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林风苑11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林风苑4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金沙苑9号楼3单元;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银沙苑23号楼2单元;
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银沙福苑2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银沙福苑8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望湖星城西区4号楼2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望湖星城东区1号楼;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银沙路东、西各一至五排(德义巷和城东雅苑小区以北平房片区);
驼峰路街道长虹路社区望湖路光华巷西七排、八排和九排;
上郡路街道延寿路社区桃花园96号周围100米范围;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邮政小区1号楼3单元;
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显庆巷西十排;
长城路街道五雷沟村塞上景苑10号楼2单元;
上郡路街道金刚寺社区金源巷西十四排、十五排和十六排;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长青小区7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长青小区5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福安社区明珠小区3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福安社区农校安置小区东西楼3号楼5单元;
青山路街道建安路社区外贸小区4号楼6单元;
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民乐巷六排、七排和八排;
鼓楼街道红文昌楼社区北大街14号南侧巷道;
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新建北路260号;
金沙路街道金苑社区金沙小区4号楼2单元。
榆阳区除高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榆阳区市民热线电话,如有疑问请拨打:
0912-3525064
0912-3525063
0912-3525208
0912-3525238
0912-3859957
0912-3868821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倡导广大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当地社区、村组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官方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尽快主动向社区、村组或单位等报备,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榆林新增66例本土确诊372例无症状#(榆阳宣传)
截至11月17日24时,榆阳区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196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86例,出院4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1月17日16时起,榆阳区新增高风险区25个,目前共有高风险区89个。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北公寓楼、培训楼(女生公寓楼)、教学楼、综合楼、南办公楼、物业宿舍;
沙河路街道圣景路社区北纬名居小区3号楼1单元、2单元、3单元;
驼峰路街道长虹路社区孟阳巷向东、向西各1-9排;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学府花园小区1号楼、2号楼;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学府花园小区3号楼;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红山东路275号杏林堂医药;
驼峰路街道东岳路社区东岳北路52号治好诊所;
驼峰路街道长虹路社区雄山巷东12-16排;
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壹號公馆1-12层;
新明楼街道新建南路102号高老庄负一层;
鼓楼街道人民中路56号欢乐颂佐餐KTV;
航宇路街道龙洋社区机场北小区1号楼、2号楼;
牛家梁镇边墙村农科二路美馨家园1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永和巷五、六、七排和林业巷六、七、八排;
鼓楼街道红文昌楼社区牌楼上巷1号院、2号院和3号院;
长城路街道尤家峁祥安巷西六排1号、西七排1号、西八排1号,祥安巷东七排1号;
航字路街道乡企城社区邮电小区1号楼2单元;
青山路街道富安社区青山路建材市场;
长城路街道北岳庙社区卓沁庄园6号楼;
长城路街道麻地湾社区贸易巷东一排、东二排和东三排;
长城路街道麻地湾社区庆元路二十三排和二十四排;
长城路街道五雷沟村南桥小组1号院;
上郡路街道金刚寺社区馨雅住宅小区商住3号楼;
上郡路街道延寿路社区青云雅苑小区沿街商铺(延寿路38-42号、46-53号);
上郡路街道秦怀路社区东楠嘉苑2号楼2单元;
上郡路街道凌霄塔社区凌霄塔村93号周围50米范围;
青云镇刘家坬社区德静小区5号楼2单元;
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铁西东巷九排至十四排;
朝阳路街道西闫社区闫庄则小区4区十排、十一排和十二排;
金鸡滩镇金海北村西一排;
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花园小区8号楼1单元;
金沙路街道福利路社区泰和家园1号楼4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和顺雅苑23号楼1单元;
长城路街道沙河口社区沙河口村老庄聚龙宾馆以南5排平房片区;
长城路街道尤家峁社区榆林市职业技术学院林学院1号学生公寓、2号学生公寓、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1号实训楼、2号实训楼、科教楼、东2楼和西2楼;
青云镇尤家湾社区安置小区5号楼2单元;
新明楼街道定慧寺社区普阳小区3号楼4单元;
金沙路街道金榆社区金榆小区1号楼沿街商铺;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海旭拼三鲜家常菜周边商铺(望湖东路324号、326号、328号、330号);
朝阳路街道韦家梁社区韦家梁西第六排至第十二排;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市一中教师住宅小区1号楼3单元;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供电所小区2号楼4单元;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银沙路宜庭万居小区7号楼1单元;
航宇路街道建榆路社区汇锦智家苑4号楼1单元;
明珠路街道裕华路社区和顺嘉苑5号楼1单元;
航宇路街道松林路社区景辰公寓B座;
金沙路街道金榆社区金榆小区;
金沙路街道金林社区金林小区;
金沙路街道金苑社区金苑小区;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北郊电厂小区;
金沙路街道福利路社区金沙雅苑;
金沙路街道恒安路社区水文站家属院;
金沙路街道钟阳社区楠苑首府;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榆风苑3号楼、11号楼;
上郡路街道德静路社区老年公寓6号楼1单元;
上郡路街道金刚寺社区桃林书院1号楼;
航宇路街道龙洋社区榆溪雅园22号楼;
航宇路街道龙洋社区锦天城A2号楼;
航宇路街道航宇路社区移动小区3号楼2单元和3单元;
崇文路街道学院路社区德正巷西平房区域;
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尚平巷西4排及前两排、后两排;
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三教庵61号;
上郡路街道永康路社区聚华小区4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长安银行小区2单元;
鼓楼街道凯歌楼社区韦则巷6号;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林风苑11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林风苑4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金沙苑9号楼3单元;
驼峰路街道金阳社区金阳小区银沙苑23号楼2单元;
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银沙福苑2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望湖路社区银沙福苑8号楼1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望湖星城西区4号楼2单元;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望湖星城东区1号楼;
驼峰路街道桃源路社区银沙路东、西各一至五排(德义巷和城东雅苑小区以北平房片区);
驼峰路街道长虹路社区望湖路光华巷西七排、八排和九排;
上郡路街道延寿路社区桃花园96号周围100米范围;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邮政小区1号楼3单元;
崇文路街道春苑社区显庆巷西十排;
长城路街道五雷沟村塞上景苑10号楼2单元;
上郡路街道金刚寺社区金源巷西十四排、十五排和十六排;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长青小区7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保宁路社区长青小区5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福安社区明珠小区3号楼1单元;
青山路街道福安社区农校安置小区东西楼3号楼5单元;
青山路街道建安路社区外贸小区4号楼6单元;
鼓楼街道二里半社区民乐巷六排、七排和八排;
鼓楼街道红文昌楼社区北大街14号南侧巷道;
鼓楼街道普惠泉社区新建北路260号;
金沙路街道金苑社区金沙小区4号楼2单元。
榆阳区除高风险区之外的区域为低风险区,风险区域范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榆阳区市民热线电话,如有疑问请拨打:
0912-3525064
0912-3525063
0912-3525208
0912-3525238
0912-3859957
0912-3868821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倡导广大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当地社区、村组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官方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尽快主动向社区、村组或单位等报备,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榆林新增66例本土确诊372例无症状#(榆阳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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