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律师王某甲不实投诉举报法官被罚款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王某乙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根据王某乙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律师王某甲作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因对保全措施不满,自2019年1月开始,以其所在律所、个人和其委托人的共同名义,多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寄送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法官存在滥用职权、制造虚假诉讼等违法违纪甚至涉嫌犯罪行为。香洲区法院经过调查,未发现法官存在滥用职权或制造虚假诉讼等行为,上述投诉举报均属不实举报,故向王某甲反馈调查情况,并劝告其按照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王某甲拒不接受法院的调查意见,在该案二审期间仍不停止上述诬告行为。
处理结果
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对法官进行诬告陷害,情节恶劣,应予惩罚。根据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香洲区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甲罚款5万元,并向其所在地的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王某甲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典型意义
律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或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办理。本案中,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在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多次捏造、虚构事实进行不实举报,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意图使办案法官受到刑事追究,已构成对法官的诽谤和诬陷,不仅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当法官遭受不实举报时,人民法院应积极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忠诚履职的法官注入继续干事创业的“强心剂”,不断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
处理结果
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对法官进行诬告陷害,情节恶劣,应予惩罚。根据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香洲区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甲罚款5万元,并向其所在地的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王某甲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典型意义
律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或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办理。本案中,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在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多次捏造、虚构事实进行不实举报,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意图使办案法官受到刑事追究,已构成对法官的诽谤和诬陷,不仅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当法官遭受不实举报时,人民法院应积极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忠诚履职的法官注入继续干事创业的“强心剂”,不断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
#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律师王某甲不实投诉举报法官被罚款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王某乙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根据王某乙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律师王某甲作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因对保全措施不满,自2019年1月开始,以其所在律所、个人和其委托人的共同名义,多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寄送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法官存在滥用职权、制造虚假诉讼等违法违纪甚至涉嫌犯罪行为。香洲区法院经过调查,未发现法官存在滥用职权或制造虚假诉讼等行为,上述投诉举报均属不实举报,故向王某甲反馈调查情况,并劝告其按照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王某甲拒不接受法院的调查意见,在该案二审期间仍不停止上述诬告行为。
处理结果
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对法官进行诬告陷害,情节恶劣,应予惩罚。根据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香洲区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甲罚款5万元,并向其所在地的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王某甲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典型意义
律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或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办理。本案中,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在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多次捏造、虚构事实进行不实举报,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意图使办案法官受到刑事追究,已构成对法官的诽谤和诬陷,不仅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当法官遭受不实举报时,人民法院应积极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忠诚履职的法官注入继续干事创业的“强心剂”,不断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
处理结果
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对法官进行诬告陷害,情节恶劣,应予惩罚。根据2017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香洲区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甲罚款5万元,并向其所在地的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王某甲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典型意义
律师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或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案件办理。本案中,王某甲作为执业律师,在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多次捏造、虚构事实进行不实举报,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意图使办案法官受到刑事追究,已构成对法官的诽谤和诬陷,不仅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当法官遭受不实举报时,人民法院应积极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为忠诚履职的法官注入继续干事创业的“强心剂”,不断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和使命感。
【新闻故事 | 未按图纸施工的堤坝】“现在堤坝修好后,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农田被洪水冲毁了。”站在已经修复好的卓溪河石门外段护坝上,安徽省绩溪县伏岭镇石门外村村民说。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9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伏岭镇的登源河、卓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不到一年,便有几处护坝被水冲毁,给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经过研究讨论,该问题由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办理。
“这条问题线索涉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管,牵涉到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单位且专业性较强,核查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提供协助。”协作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随即,协作区同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核查组,并前往坍塌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来到现场,只见登源河段北村护岸多处坍塌,其中一处露出大片土质路基,护坡的残留物四处散落。核查组成员对坍塌护坝暴露断面进行测量,通过查阅工程施工设计图,初步确定护坝宽度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相符。
“我们需要审计工作人员作出专业鉴定结论。”核查组组长说。随后,核查组邀请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参与,通过现场勘测,鉴定认为工程施工方在修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情况。
今年4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在上述两个工程建设中疏于监督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伏岭镇水利员方某某警告处分。同时,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项目业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在汛期前对上述工程水毁部分完成修复;要求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目前,伏岭镇水毁修复工程已修复完成,登源河段北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护岸底部已重新浇筑加固。(通讯员 汪雪敏)https://t.cn/A6oFFmeY
事情还要追溯到去年9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伏岭镇的登源河、卓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不到一年,便有几处护坝被水冲毁,给周边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经过研究讨论,该问题由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负责办理。
“这条问题线索涉及水利工程质量监管,牵涉到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单位且专业性较强,核查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提供协助。”协作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随即,协作区同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成立核查组,并前往坍塌现场进行实地查看。
来到现场,只见登源河段北村护岸多处坍塌,其中一处露出大片土质路基,护坡的残留物四处散落。核查组成员对坍塌护坝暴露断面进行测量,通过查阅工程施工设计图,初步确定护坝宽度与设计图纸要求不相符。
“我们需要审计工作人员作出专业鉴定结论。”核查组组长说。随后,核查组邀请县审计局工作人员参与,通过现场勘测,鉴定认为工程施工方在修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情况。
今年4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在上述两个工程建设中疏于监督管理、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伏岭镇水利员方某某警告处分。同时,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项目业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在汛期前对上述工程水毁部分完成修复;要求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目前,伏岭镇水毁修复工程已修复完成,登源河段北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护岸底部已重新浇筑加固。(通讯员 汪雪敏)https://t.cn/A6oFFm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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