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红薯不吃也罢!”湖北武汉,街头,一位老大爷在卖烤红薯,香味四溢。这时,一个女孩走上前问怎么卖?大爷也热情回应她说8元一斤。女孩觉得价格还可以,便在几个红薯中挑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饱满的递过去称重。大爷称了一下说这红薯两斤多,需要18元。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去了。于是女孩连忙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头去抓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遇上烤红薯刺客了吗?不少网友惊呼,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实在是吃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这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过话说回来,18块钱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毕竟,每个人的经济水平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每个人。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拒绝支付,转头就走。这样的行为虽然日常中也不少见,但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实际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去称重的行为则为承诺,所以其拒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女孩虽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完好,所以没有给大爷造成实际损失。从实践中来说,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根本没有购物的打算,其行为还是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摊主的经营秩序,可以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如果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那个红薯不可能达到2斤多。如果真的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保底赔偿。所以,如果女孩购买后发现重量不对劲,可以找其索赔。
最后,寒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合适不过!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购买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手脚,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您平时会在街头购买小吃吗?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去了。于是女孩连忙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头去抓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遇上烤红薯刺客了吗?不少网友惊呼,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实在是吃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这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过话说回来,18块钱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毕竟,每个人的经济水平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每个人。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拒绝支付,转头就走。这样的行为虽然日常中也不少见,但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实际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去称重的行为则为承诺,所以其拒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女孩虽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完好,所以没有给大爷造成实际损失。从实践中来说,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根本没有购物的打算,其行为还是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摊主的经营秩序,可以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如果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那个红薯不可能达到2斤多。如果真的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保底赔偿。所以,如果女孩购买后发现重量不对劲,可以找其索赔。
最后,寒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合适不过!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购买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手脚,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您平时会在街头购买小吃吗?
“这红薯不吃也罢!”湖北武汉,街头,一位老大爷在卖烤红薯,香味四溢。这时,一个女孩走上前问怎么卖?大爷也热情回应她说8元一斤。女孩觉得价格还可以,便在几个红薯中挑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饱满的递过去称重。大爷称了一下说这红薯两斤多,需要18元。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去了。于是女孩连忙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头去抓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遇上烤红薯刺客了吗?不少网友惊呼,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实在是吃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这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过话说回来,18块钱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毕竟,每个人的经济水平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每个人。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拒绝支付,转头就走。这样的行为虽然日常中也不少见,但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实际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去称重的行为则为承诺,所以其拒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女孩虽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完好,所以没有给大爷造成实际损失。从实践中来说,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根本没有购物的打算,其行为还是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摊主的经营秩序,可以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如果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那个红薯不可能达到2斤多。如果真的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保底赔偿。所以,如果女孩购买后发现重量不对劲,可以找其索赔。
最后,寒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合适不过!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购买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手脚,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您平时会在街头购买小吃吗?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去了。于是女孩连忙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头去抓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遇上烤红薯刺客了吗?不少网友惊呼,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实在是吃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这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过话说回来,18块钱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毕竟,每个人的经济水平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每个人。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拒绝支付,转头就走。这样的行为虽然日常中也不少见,但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实际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去称重的行为则为承诺,所以其拒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女孩虽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完好,所以没有给大爷造成实际损失。从实践中来说,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根本没有购物的打算,其行为还是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摊主的经营秩序,可以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如果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那个红薯不可能达到2斤多。如果真的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保底赔偿。所以,如果女孩购买后发现重量不对劲,可以找其索赔。
最后,寒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合适不过!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购买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手脚,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您平时会在街头购买小吃吗?
“这红薯不吃也罢!”湖北武汉,街头,一位老大爷在卖烤红薯,香味四溢。这时,一个女孩走上前问怎么卖?大爷也热情回应她说8元一斤。女孩觉得价格还可以,便在几个红薯中挑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饱满的递过去称重。大爷称了一下说这红薯两斤多,需要18元。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去了。于是女孩连忙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头去抓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遇上烤红薯刺客了吗?不少网友惊呼,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实在是吃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这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过话说回来,18块钱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毕竟,每个人的经济水平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每个人。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拒绝支付,转头就走。这样的行为虽然日常中也不少见,但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实际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去称重的行为则为承诺,所以其拒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女孩虽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完好,所以没有给大爷造成实际损失。从实践中来说,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根本没有购物的打算,其行为还是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摊主的经营秩序,可以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如果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那个红薯不可能达到2斤多。如果真的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保底赔偿。所以,如果女孩购买后发现重量不对劲,可以找其索赔。
最后,寒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合适不过!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购买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手脚,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您平时会在街头购买小吃吗?
“18块钱???”女孩听完大惊失色,只想买个烤红薯解馋,怎么一顿晚饭的预算都出去了。于是女孩连忙摆手说:不要了,不要了。转过头去抓紧逃离了现场,只留下大爷一个人气的吹胡子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遇上烤红薯刺客了吗?不少网友惊呼,一个烤红薯竟然18元,实在是吃不起了。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孩挑的红薯个头大,这个价格很合理,认为她太矫情了,有点耍人家大爷玩的意思了。
不过话说回来,18块钱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也要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才会乖乖买单。毕竟,每个人的经济水平不同,不能用同样的标准要求每个人。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但却在摊主称重后觉得价格太高而拒绝支付,转头就走。这样的行为虽然日常中也不少见,但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呢?
女孩问价后挑选了一个烤红薯,称重后价格为18元。实际上,二人已经就买卖烤红薯达成了合意,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摊主介绍烤红薯8元一斤的价格,为邀约。而女孩挑选后递过去称重的行为则为承诺,所以其拒绝付款,属于一种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和第57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那违约一方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女孩虽然挑选红薯又让大爷称重,浪费了大爷的时间,但是因为红薯还完好,所以没有给大爷造成实际损失。从实践中来说,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女孩是为了拍摄博眼球的视频,根本没有购物的打算,其行为还是有违诚信,也扰乱了摊主的经营秩序,可以警告或罚款。但因为金额较小,如果经警方协调无效,一般不会行政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大爷称重报价虚高,认为那个红薯不可能达到2斤多。如果真的存在重量不足的问题,则存在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按购买价款的3倍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保底赔偿。所以,如果女孩购买后发现重量不对劲,可以找其索赔。
最后,寒冷的冬天,来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再合适不过!但是也一定要注意,购买前确认好价格,也要严防被无良商家在重量上做了手脚,做一个理智的消费者!
您平时会在街头购买小吃吗?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