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是陈赫张子萱小女儿的生日,陈赫妈妈视频账号晒照为小孙女庆生,附文“一岁了”,看着小孙女的成长日常,奶奶的心都融化了。
视频中奶奶晒出不少大孙女安安和妹妹的互动画面,和儿子儿媳一样,陈赫妈妈也为两个孙女打上了局部马赛克。
4岁的安安长大了,妹妹玩耍的时候姐姐在一旁默默陪伴,或者跟着妹妹一起玩玩具,画风有爱,姐妹相处融洽,二胎家庭也可以很温馨啊。
1岁妹妹开始学走路了,垫着脚尖够栏杆萌态十足,许多照片都是陈赫张子萱分享过的,小不点胖乎乎的,短头发十分可爱,和姐姐安安一个模子刻的。
陈赫妈妈和爸爸退休后帮儿子照顾孩子,奶奶的性格开朗,和两个孙女打成一片,三个人玩得其乐融融。
奶奶还会玩妹妹的玩具台球,姿势拿捏到位,妹妹在一旁观看,从背影看妹妹真得十分可爱,白白嫩嫩的,真想上手抱一下。
除此之外陈赫爸爸也很喜欢小宝贝,将小公主抱在怀里满眼充满爱意,任由小孙女玩弄自己的眼镜,哈哈,隔代亲也是能理解的,从侧面看小公主是不是跟安安一个模子刻的?
陈赫妈妈经常通过视频账号分享日常,小孙女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她还晒出和老伴打卡儿子火锅店的照片。
弄孙为乐的老两口幸福甜蜜,陪在儿子身边的时候帮忙带娃,不带娃的时候偶尔也会过个二人世界,小日子十分惬意。
陈赫妈妈和张子萱关系融洽,她的点赞日常都是自己和儿子儿媳的视频,张子萱陈赫过二人世界,婆婆第一时间点赞,评论区还大方留言,一个星星眼的亲亲表情真得好可爱,婆媳关系令人羡慕。
陈赫和前妻许婧爱情长跑13年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一年后离婚,许婧节目中还为婆婆庆生,回忆学生时代的爱情。
许婧还生怕被婆婆发现,婆婆也很宠爱许婧,可惜许婧陈赫终究没有携手走得更长久,离婚后陈赫和张子萱走到了一起。
陈赫张子萱在一起四五年,二胎女儿都出生了,张子萱秀恩爱的时候还给陈赫打马赛克,两人几乎未同框露面,张子萱否认小三传闻却也低调了这么久,幸好婆婆认可儿媳妇,一家人很幸福。
安安四岁了,前段时间陈赫罕见晒出安安的近照,出乎意外没有打码,安安低头的画面特别文静,收到礼物迫不及待穿上,安安的名字来源都是陈赫对张子萱的爱,可惜这么幸福却不敢为人说。
去年二胎女儿出生,直到3月份陈赫才公开升级一家四口的喜讯,网友一直不知道张子萱何时生产的,今日陈赫妈妈为孙女庆生,才知道年初张子萱已经生下宝宝,隔了近3个月才官宣,现在小孙女已经一岁了,他们的互动也格外甜蜜,祝福他们一家人!
视频中奶奶晒出不少大孙女安安和妹妹的互动画面,和儿子儿媳一样,陈赫妈妈也为两个孙女打上了局部马赛克。
4岁的安安长大了,妹妹玩耍的时候姐姐在一旁默默陪伴,或者跟着妹妹一起玩玩具,画风有爱,姐妹相处融洽,二胎家庭也可以很温馨啊。
1岁妹妹开始学走路了,垫着脚尖够栏杆萌态十足,许多照片都是陈赫张子萱分享过的,小不点胖乎乎的,短头发十分可爱,和姐姐安安一个模子刻的。
陈赫妈妈和爸爸退休后帮儿子照顾孩子,奶奶的性格开朗,和两个孙女打成一片,三个人玩得其乐融融。
奶奶还会玩妹妹的玩具台球,姿势拿捏到位,妹妹在一旁观看,从背影看妹妹真得十分可爱,白白嫩嫩的,真想上手抱一下。
除此之外陈赫爸爸也很喜欢小宝贝,将小公主抱在怀里满眼充满爱意,任由小孙女玩弄自己的眼镜,哈哈,隔代亲也是能理解的,从侧面看小公主是不是跟安安一个模子刻的?
陈赫妈妈经常通过视频账号分享日常,小孙女生日送上最温暖的祝福,她还晒出和老伴打卡儿子火锅店的照片。
弄孙为乐的老两口幸福甜蜜,陪在儿子身边的时候帮忙带娃,不带娃的时候偶尔也会过个二人世界,小日子十分惬意。
陈赫妈妈和张子萱关系融洽,她的点赞日常都是自己和儿子儿媳的视频,张子萱陈赫过二人世界,婆婆第一时间点赞,评论区还大方留言,一个星星眼的亲亲表情真得好可爱,婆媳关系令人羡慕。
陈赫和前妻许婧爱情长跑13年步入婚姻殿堂,结婚一年后离婚,许婧节目中还为婆婆庆生,回忆学生时代的爱情。
许婧还生怕被婆婆发现,婆婆也很宠爱许婧,可惜许婧陈赫终究没有携手走得更长久,离婚后陈赫和张子萱走到了一起。
陈赫张子萱在一起四五年,二胎女儿都出生了,张子萱秀恩爱的时候还给陈赫打马赛克,两人几乎未同框露面,张子萱否认小三传闻却也低调了这么久,幸好婆婆认可儿媳妇,一家人很幸福。
安安四岁了,前段时间陈赫罕见晒出安安的近照,出乎意外没有打码,安安低头的画面特别文静,收到礼物迫不及待穿上,安安的名字来源都是陈赫对张子萱的爱,可惜这么幸福却不敢为人说。
去年二胎女儿出生,直到3月份陈赫才公开升级一家四口的喜讯,网友一直不知道张子萱何时生产的,今日陈赫妈妈为孙女庆生,才知道年初张子萱已经生下宝宝,隔了近3个月才官宣,现在小孙女已经一岁了,他们的互动也格外甜蜜,祝福他们一家人!
胡先生安装地锁占用邻居家车位,被警方处以拘留5日,胡先生不服,他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行政复议未果后,胡先生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案例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胡先生家住的小区设计是同一排的房子下面都有一个地下室,地下室外面是产权车位。由于胡先生自家地下室前方的车位,一直都未售出,所以胡先生平时都把停放于此处。
2019年2月,物业通知胡先生,该车位已经被邻居丁先生买下。
虽然丁先生已经买下此车位,但由于他一直未入住,所以胡先生便一直继续将车停放于这个车位上。
要说丁先生没入住,胡先生把车停在那,也无妨。
可是2019年的8月,丁先生搬进去住以后,胡先生还长期霸占着丁先生家的车位。
本来丁先生还是想着邻居之间,和睦相处的,但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丁先生只好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处置后,胡先生把车挪走。
后来,丁先生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自家车位被霸占的事情发生,于是丁先生在车位上,安装了一把地锁。
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胡先生居然去买了一把更大的地锁,也装在了丁先生家的私人车位上。
丁先生回家发现后,肺都要气炸了,这不摆明挑事么?所以这次丁先生也就不和他交涉了。直接报警求助。而这次民警也觉得胡先生是寻寻衅滋事了,因此将胡先生行政拘留了5天。
可胡先生不服,只承认这是民事纠纷,并不违法,因此行政复议未果后,直接告上法庭,请法院来给评评理。其理由有两个:
一、胡先生称家中孕妇的预产期快到了,他当时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地锁,只是为了保障家里有紧急状态时,可以随时通行,主观上并无侵占胡先生车位的故意,实际上也没有对丁先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二、即便在丁先生的车位上加了地锁,有所不妥,也属于民事纠纷。胡先生可以通过救济措施,起诉维权。因此他认为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越位执法”。
总而言之,胡先生并没有认为他错了,如果丁先生认为他侵权了,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警方不需要介入,更不应该拘留他。
那么胡先生的诉求合理么?
其实胡先生家中有孕妇,并不是他违法的理由。更主要的是,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责任。即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的法律,可以同时追究不同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即只要实施了这种行为,造成了被侵害人身体遭受损伤的,除了要处罚行为人外。被侵害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胡先生多次侵占丁先生的车位,不仅是民事侵权,同时还违法。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多次无理取闹,占用公私财物的,构成寻衅滋事,可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过错行为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丁先生在警方行政处罚胡先生的同时,还可以起诉胡先生,要求他赔偿侵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先生长期故意占用他人车位,经多方交涉无果后,还采用加装地锁的方式,寻衅滋事。因此公安机关对胡先生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据此,驳回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有人说胡先生构成抢劫罪,实则不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本质是指采用暴力手段,将他人公私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本案中,胡先生只是通过加装地锁的方式,恶意不让对车位拥有产权的丁先生,无法正常使用的,寻衅滋事行为。
当然,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也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本案警方认定胡先生只是违法行为,而且系情节较轻的,因此只处5日行政拘留。
最后,邻居之间理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如果胡先生能做到这一点,他家里的孕妇,紧急情况需要到医院时,相信丁先生也不会不施予援手!大家认为,对么?
六祖惠能大师:若百物不思,当令念绝,即是法缚 !
祖道影 2022-11-20 00:26 发表于广东
知是空华 · 即无轮转
欢迎关注祖道影
菩提自性,本来清净;
但用此心,直了成佛。
——唐 · 六祖慧能来源:《六祖坛经》善知识,智慧观照,内外明彻,识自本心。若识本心,即本解脱。若得解脱,即是般若三昧,般若三昧即是无念。何名无念?若见一切法,心不染着,是为无念。用即遍一切处,亦不着一切处。但净本心,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脱,名无念行。若百物不思,当令念绝,即是法缚,即名边见。
善知识,悟无念法者,万法尽通。悟无念法者,见诸佛境界。悟无念法者,至佛地位。善知识,后代得吾法者,将此顿教法门,于同见同行,发愿受持,如事佛故。终身而不退者,定入圣位。然须传授,从上已来,默传分付,不得匿其正法。若不同见同行,在别法中,不得传付,损彼前人,究竟无益。恐愚人不解,谤此法门,百劫千生,断佛种性。
善知识,吾有一无相颂,各须诵取。在家出家,但依此修。若不自修,惟记吾言,亦无有益。听吾颂曰:
说通及心通,如日处虚空。
惟传见性法,出世破邪宗。
法即无顿渐,迷悟有迟疾。
只此见性门,愚人不可悉。
说即虽万般,合理还归一。
烦恼暗宅中,常须生慧日。
邪来烦恼至,正来烦恼除。
邪正俱不用,清净至无余。
菩提本自性,起心即是妄。
净心在妄中,但正无三障。
世人若修道,一切尽不妨。
常见自己过,与道即相当。
色类自有道,各不相妨恼。
离道别觅道,终身不见道。
波波度一生,到头还自懊。
欲得见真道,行正即是道。
自若无道心,闇行不见道。
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
若见他人非,自非却是左。
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过。
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
憎爱不关心,长伸两脚卧。
欲拟化他人,自须有方便。
勿令彼有疑,即是自性现。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
正见名出世,邪见名世间。
邪正尽打却,菩提性宛然。
此颂是顿教,亦名大法船。
迷闻经累劫,悟则刹那间。
祖道影疏大须仔细未到不疑切莫了手
祖道影 2022-11-20 00:26 发表于广东
知是空华 · 即无轮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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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自性,本来清净;
但用此心,直了成佛。
——唐 · 六祖慧能来源:《六祖坛经》善知识,智慧观照,内外明彻,识自本心。若识本心,即本解脱。若得解脱,即是般若三昧,般若三昧即是无念。何名无念?若见一切法,心不染着,是为无念。用即遍一切处,亦不着一切处。但净本心,使六识出六门,于六尘中,无染无杂,来去自由,通用无滞,即是般若三昧。自在解脱,名无念行。若百物不思,当令念绝,即是法缚,即名边见。
善知识,悟无念法者,万法尽通。悟无念法者,见诸佛境界。悟无念法者,至佛地位。善知识,后代得吾法者,将此顿教法门,于同见同行,发愿受持,如事佛故。终身而不退者,定入圣位。然须传授,从上已来,默传分付,不得匿其正法。若不同见同行,在别法中,不得传付,损彼前人,究竟无益。恐愚人不解,谤此法门,百劫千生,断佛种性。
善知识,吾有一无相颂,各须诵取。在家出家,但依此修。若不自修,惟记吾言,亦无有益。听吾颂曰:
说通及心通,如日处虚空。
惟传见性法,出世破邪宗。
法即无顿渐,迷悟有迟疾。
只此见性门,愚人不可悉。
说即虽万般,合理还归一。
烦恼暗宅中,常须生慧日。
邪来烦恼至,正来烦恼除。
邪正俱不用,清净至无余。
菩提本自性,起心即是妄。
净心在妄中,但正无三障。
世人若修道,一切尽不妨。
常见自己过,与道即相当。
色类自有道,各不相妨恼。
离道别觅道,终身不见道。
波波度一生,到头还自懊。
欲得见真道,行正即是道。
自若无道心,闇行不见道。
若真修道人,不见世间过。
若见他人非,自非却是左。
他非我不非,我非自有过。
但自却非心,打除烦恼破。
憎爱不关心,长伸两脚卧。
欲拟化他人,自须有方便。
勿令彼有疑,即是自性现。
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
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
正见名出世,邪见名世间。
邪正尽打却,菩提性宛然。
此颂是顿教,亦名大法船。
迷闻经累劫,悟则刹那间。
祖道影疏大须仔细未到不疑切莫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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