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安全监管责任 打击违规违法行为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延市交发(2022)256号)《关于开展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行驶中接打手机和乘客安全带使用监管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延市交发(2022)268号)有关要求,10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同志带队赴西安天网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对我市“两客一危”企业的动态监控进行了视频抽查。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驻西安天网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陪同。
杨学文同志指出,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松懈,存在驾驶员行驶途中接打电话等现象,为切实规范驾驶员操作行为、提高乘客安全防护水平,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开展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行驶中接打手机和加强乘客安全带使用监管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
杨学文同志强调,一是要夯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做到专人24小时值守,切实加强行车驾驶员实时安全监督,发现驾驶员存在抽烟、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时,做到远端及时提示、及时示警、及时纠违、及时排险,对违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二是要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不间断进行视频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对相关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驾驶员进行处罚,同时将该违规行为抄告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三是畅通渠道多措并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要建立企业及驾驶员黑名单制度,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予以降级处理;驾驶员列入诚信考核黑名单,要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查处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营运客车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乘客未系安全带等事项,认真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核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延市交发(2022)256号)《关于开展重点营运车辆驾驶员行驶中接打手机和乘客安全带使用监管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延市交发(2022)268号)有关要求,10月15日,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同志带队赴西安天网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对我市“两客一危”企业的动态监控进行了视频抽查。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驻西安天网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陪同。
杨学文同志指出,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松懈,存在驾驶员行驶途中接打电话等现象,为切实规范驾驶员操作行为、提高乘客安全防护水平,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全面开展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行驶中接打手机和加强乘客安全带使用监管专项治理行动,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
杨学文同志强调,一是要夯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做到专人24小时值守,切实加强行车驾驶员实时安全监督,发现驾驶员存在抽烟、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时,做到远端及时提示、及时示警、及时纠违、及时排险,对违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二是要严格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和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不间断进行视频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对相关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驾驶员进行处罚,同时将该违规行为抄告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三是畅通渠道多措并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要建立企业及驾驶员黑名单制度,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予以降级处理;驾驶员列入诚信考核黑名单,要完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查处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营运客车驾驶员开车接打手机、乘客未系安全带等事项,认真进行核查处理,一经核实,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回音壁# 【网友举报车辆违停 处罚来了】10月12日,眉山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接网友举报一辆小型轿车在珠市街占用人行道违规停放。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乱停乱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150元的罚款。@眉山公安交警支队 @四川交警
#回音壁# 【网友举报车辆违停占用消防通道!交警:严查!】10月12日,眉山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接网友举报一辆小型面包车在育才东街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经查,该举报内容属实。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乱停乱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处100元的罚款。@四川交警 @眉山公安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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