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米花养生#【#想减肥真的不能熬夜#】经常睡不好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没精神,但你一定想不到这也会催胖。美国《脂类研究杂志》刊登的研究显示,4天没睡好,就会导致脂肪快速堆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研究团队称,睡不好会让次日更容易饿,偏好高碳水化合物,使胰岛素骤升、脂肪储存,导致体重快速增加。#4天睡不够就让脂肪快速堆积#via.生命时报
p1-p3: 我大学的第一个朋友结婚啦!!也是第一次当伴娘耶耶!虽然很累但真的开心哈哈[抱一抱][抱一抱]
p4:德清菜好好吃哦!和绍兴的喜宴好多种不一样,俺最爱浇头芋头[哇][哇]
p6: 迫不及待就去看万圣节的新娘啦!十分好看!警校五人组的友情好好嗑[打call][打call]
剩下的近日吃饭,有在好好吃饭 好好长胖呜呜(还是要减肥[跪了][跪了])
p4:德清菜好好吃哦!和绍兴的喜宴好多种不一样,俺最爱浇头芋头[哇][哇]
p6: 迫不及待就去看万圣节的新娘啦!十分好看!警校五人组的友情好好嗑[打call][打call]
剩下的近日吃饭,有在好好吃饭 好好长胖呜呜(还是要减肥[跪了][跪了])
【 江歌案 11月2日案发前下午 】
这也是我觉得蹊跷的地方,日本检方绝对有胡扯:江歌被杀前如果能看见陈世峰的脸,会用日语喊“要叫警察了!”然后,导致被杀——[费解]???
江歌尸体的那双手证明没有对抗和搏斗,就是陈世峰背后偷袭,江歌因仇恨被过度杀戮而惨死。
再说小岛报警录音、203缅甸邻居的证词“半声猫叫”,与刘鑫报警录音“半声尖叫”——3人的证据交互验证,说明“要叫警察了!”这句话是刘鑫在房间里用日语喊的,这也证明刘鑫不知情外面行凶者是陈世峰。这种低级错误会出现在日本检方手下,让人怀疑检方是否和被害人家属江秋莲有勾兑,让江秋莲利用“被害人隐私权”法条来诬陷刘鑫做了预先准备!
杀人案开庭,刘鑫在被中国全民网暴一年后飞赴日本作证,也是单独在一个房间里用摄像头做的证词,她根本没有权利参与全部庭审过程!而江秋莲虽然深度行使了“被害人隐私权保护”法条来给刘鑫挖坑,但她无法阻止检方公布自己掌握的调查证据,当庭质证陈世峰被【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之事!而陈世峰全部承认,因此质证成立。
江秋莲带着她在日本高价请的大桥律师,两个人在法庭上针对江歌诈骗十万日元之事半个字都反驳不了,离开庭审现场立刻召开记者会否认十万日元!
刘鑫为自己作证时纠正笔录错误:从“不要‘叫’了”改成“闹”,是慌乱中以为江歌在和自己玩恶作剧……后来在法庭上发过誓修正过来,然后得到法庭确认为有效的证词。为什么到国内,居然被江秋莲反反复复诬陷说刘鑫知情门外是陈世峰、在对陈世峰喊叫?!
这是日本的杀人案,不是江秋莲后来构陷刘鑫的民事案,江秋莲对江歌诈骗之事有任何反驳证据的话,为什么不在法庭上呈交?——杀人案一切以证据为主!
@苦咖啡-夏莲 我告诉你,你永远都没有反驳【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一丝一毫的证据。
江秋莲,你就老老实实举证说明:江歌2016年10月14日傍晚没有去大东大学找陈世峰,没有对他说过刘鑫“堕胎”之事吧!
整个杀人案从这个傍晚开启,5天后10月19日陈世峰给刘鑫送鸡肉被嫌弃,半个月后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去找江歌理论,夜里单独杀害江歌,恨意极大导致江歌被割断整个脖子惨死!逻辑闭环完整~
再说庭审质证【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的那一天当晚,江秋莲为了转移大众对十万日元的关注,专门诬构刘鑫说江歌在“酒吧”打工!
刘鑫确实不如这母女俩清楚,“酒吧”到底是不是招徕男人消遣的特殊场所……刘鑫反复对这一点作证时是说的“酒吧、居酒屋那样的地方”。江秋莲当天庭审后为什么揪住这两个字不放?!
其实,江歌是不是在风俗场所工作不重要,她长得那个样子不适合,并且似乎心理上有仇男倾向。重要的是:她被杀前,确实还在一个网店里做发货工作!这和她死后邮寄到家用来开微店的一批日本减肥药,完全一致的可疑:江歌母女穷得叮当响,她的购货款哪儿来的?
这个图里证明的是:案发前几小时的下午or傍晚,江歌和陈世峰起了很大争执,并且吵闹了20分钟!——最重要的是:非日语![允悲][允悲][允悲]
好笑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cry][笑cry][笑cry]
#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
这也是我觉得蹊跷的地方,日本检方绝对有胡扯:江歌被杀前如果能看见陈世峰的脸,会用日语喊“要叫警察了!”然后,导致被杀——[费解]???
江歌尸体的那双手证明没有对抗和搏斗,就是陈世峰背后偷袭,江歌因仇恨被过度杀戮而惨死。
再说小岛报警录音、203缅甸邻居的证词“半声猫叫”,与刘鑫报警录音“半声尖叫”——3人的证据交互验证,说明“要叫警察了!”这句话是刘鑫在房间里用日语喊的,这也证明刘鑫不知情外面行凶者是陈世峰。这种低级错误会出现在日本检方手下,让人怀疑检方是否和被害人家属江秋莲有勾兑,让江秋莲利用“被害人隐私权”法条来诬陷刘鑫做了预先准备!
杀人案开庭,刘鑫在被中国全民网暴一年后飞赴日本作证,也是单独在一个房间里用摄像头做的证词,她根本没有权利参与全部庭审过程!而江秋莲虽然深度行使了“被害人隐私权保护”法条来给刘鑫挖坑,但她无法阻止检方公布自己掌握的调查证据,当庭质证陈世峰被【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之事!而陈世峰全部承认,因此质证成立。
江秋莲带着她在日本高价请的大桥律师,两个人在法庭上针对江歌诈骗十万日元之事半个字都反驳不了,离开庭审现场立刻召开记者会否认十万日元!
刘鑫为自己作证时纠正笔录错误:从“不要‘叫’了”改成“闹”,是慌乱中以为江歌在和自己玩恶作剧……后来在法庭上发过誓修正过来,然后得到法庭确认为有效的证词。为什么到国内,居然被江秋莲反反复复诬陷说刘鑫知情门外是陈世峰、在对陈世峰喊叫?!
这是日本的杀人案,不是江秋莲后来构陷刘鑫的民事案,江秋莲对江歌诈骗之事有任何反驳证据的话,为什么不在法庭上呈交?——杀人案一切以证据为主!
@苦咖啡-夏莲 我告诉你,你永远都没有反驳【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一丝一毫的证据。
江秋莲,你就老老实实举证说明:江歌2016年10月14日傍晚没有去大东大学找陈世峰,没有对他说过刘鑫“堕胎”之事吧!
整个杀人案从这个傍晚开启,5天后10月19日陈世峰给刘鑫送鸡肉被嫌弃,半个月后11月2日下午陈世峰去找江歌理论,夜里单独杀害江歌,恨意极大导致江歌被割断整个脖子惨死!逻辑闭环完整~
再说庭审质证【 江歌诈骗十万日元 】的那一天当晚,江秋莲为了转移大众对十万日元的关注,专门诬构刘鑫说江歌在“酒吧”打工!
刘鑫确实不如这母女俩清楚,“酒吧”到底是不是招徕男人消遣的特殊场所……刘鑫反复对这一点作证时是说的“酒吧、居酒屋那样的地方”。江秋莲当天庭审后为什么揪住这两个字不放?!
其实,江歌是不是在风俗场所工作不重要,她长得那个样子不适合,并且似乎心理上有仇男倾向。重要的是:她被杀前,确实还在一个网店里做发货工作!这和她死后邮寄到家用来开微店的一批日本减肥药,完全一致的可疑:江歌母女穷得叮当响,她的购货款哪儿来的?
这个图里证明的是:案发前几小时的下午or傍晚,江歌和陈世峰起了很大争执,并且吵闹了20分钟!——最重要的是:非日语![允悲][允悲][允悲]
好笑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笑cry][笑cry][笑cry]
#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