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本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单方解除何建军劳动合同是错误的,违法的,应依法纠正,2003年8月因计划外生育一男孩并缴纳了社会抚养费11000元,2004年10月开除党籍,撤销信用社主任职务,同月又解除劳动合同,2005年3月1日向冷水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维持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0月24日诉讼冷水滩区法院,2012年5月2日(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民事判决,撤销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作出解除何建军同志劳动合同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应维持,该判决生效后,冷水滩区联社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上诉,却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通过向党委,政府施压,这里的猫腻有多深(关于恳请各级党委,政府维护国家计生政策追究冷水滩区法院枉法裁判的报告)冷水滩区法院原院长李卫林再审枉法裁判,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2012年10月9日(2012)永冷民再字第4号判决,违法生育二胎以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撤销本院(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民事判决,在无任何新的证据情况下启动再审程序,判决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同一个法院,同一案件,同一证据,同一事实,同一法律条款截然得出两个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属于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再审造成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权威,2015年3月7日北京二中院案例:(单位不能随便开除违法生二胎员工)员工违法生育二胎应由主管的行政部门处理,除非事先约定,冷水滩区联社无权处罚或开除。本案中冷水滩区联社单方解除何建军的劳动合同是错误的,违法的,冷水滩区法院再审枉法判决岂不是更加错误,应依法纠正,永州司法界乃至全国政令不通的死角,难道永州市的法院就可以藐视法律的尊严,践踏我的利益,行政不作为,坑瀣一气助纣为虐,让人心寒,雪上加霜,造成冤假错案,害我蒙冤受屈17年生不如死所诉无门,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滥用权力侵犯我合法权益,为了法律的尊严免遭亵渎,为了我唯一的生存权利免遭灭顶之灾,更为了依法治国能够在中华大地有一席之地,因为不公只有置于阳光之下才能加以克服。我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公道自在人心,为什么再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不纠正,相关部门维护错案,冤案到底,公平,公正何在,求公理沉冤昭雪,谁为我呐喊申冤,无奈之下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让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真是呼天天不应,诉地地无声,本着维护法律公正的原则,纠正不公的判决,应维护司法公正,并依法维持冷水滩区法院(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正确判决,让老有所养,生命不止,呐喊申冤不止,坚决捍卫合法权益。
【海口市琼山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海口市琼山区紧扣能力提升建设年要求,并结合“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于11月3日上午琼山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由区人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单位联合办公,实现农民工欠薪案件集中受理、联合调解和高效衔接,解决当事人投诉无门、多头跑路,各部门重复受理、推诿流转等堵点问题,有效提升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服务中心设在琼山区府城街道文庄路8号一楼,对于劳动者举报投诉和线索,由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根据案情首先开展调解,调解成功可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向区仲裁院申请仲裁审查;调解不成功则根据矛盾纠纷具体内容通过高效畅通的绿色通道,向执法、仲裁、法院等部门分流案件,联动进行处置,大大节省了时间、人力和资源成本,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有效解决欠薪纠纷在各部门间线性流转时间过长、信息不畅、重复收集材料、浪费时间和资源等问题。
来源:海口市信访服务中心
海口市琼山区紧扣能力提升建设年要求,并结合“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于11月3日上午琼山区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由区人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区司法局、区法院等单位联合办公,实现农民工欠薪案件集中受理、联合调解和高效衔接,解决当事人投诉无门、多头跑路,各部门重复受理、推诿流转等堵点问题,有效提升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效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服务中心设在琼山区府城街道文庄路8号一楼,对于劳动者举报投诉和线索,由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根据案情首先开展调解,调解成功可向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者向区仲裁院申请仲裁审查;调解不成功则根据矛盾纠纷具体内容通过高效畅通的绿色通道,向执法、仲裁、法院等部门分流案件,联动进行处置,大大节省了时间、人力和资源成本,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有效解决欠薪纠纷在各部门间线性流转时间过长、信息不畅、重复收集材料、浪费时间和资源等问题。
来源:海口市信访服务中心
坐标:本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单方解除何建军劳动合同是错误的,违法的,应依法纠正,2003年8月因计划外生育一男孩并缴纳了社会抚养费11000元,2004年10月开除党籍,撤销信用社主任职务,同月又解除劳动合同,2005年3月1日向冷水滩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维持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10月24日诉讼冷水滩区法院,2012年5月2日(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民事判决,撤销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作出解除何建军同志劳动合同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公平应维持,该判决生效后,冷水滩区联社不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上诉,却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通过向党委,政府施压,这里的猫腻有多深(关于恳请各级党委,政府维护国家计生政策追究冷水滩区法院枉法裁判的报告)冷水滩区法院原院长李卫林再审枉法裁判,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2012年10月9日(2012)永冷民再字第4号判决,违法生育二胎以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撤销本院(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民事判决,在无任何新的证据情况下启动再审程序,判决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同一个法院,同一案件,同一证据,同一事实,同一法律条款截然得出两个完全相反的判决结果,属于严重的适用法律错误。再审造成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权威,2015年3月7日北京二中院案例:(单位不能随便开除违法生二胎员工)员工违法生育二胎应由主管的行政部门处理,除非事先约定,冷水滩区联社无权处罚或开除。本案中冷水滩区联社单方解除何建军的劳动合同是错误的,违法的,冷水滩区法院再审枉法判决岂不是更加错误,应依法纠正,永州司法界乃至全国政令不通的死角,难道永州市的法院就可以藐视法律的尊严,践踏我的利益,行政不作为,坑瀣一气助纣为虐,让人心寒,雪上加霜,造成冤假错案,害我蒙冤受屈17年生不如死所诉无门,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滥用权力侵犯我合法权益,为了法律的尊严免遭亵渎,为了我唯一的生存权利免遭灭顶之灾,更为了依法治国能够在中华大地有一席之地,因为不公只有置于阳光之下才能加以克服。我相信法律是公正,公平的,公道自在人心,为什么再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不纠正,相关部门维护错案,冤案到底,公平,公正何在,求公理沉冤昭雪,谁为我呐喊申冤,无奈之下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让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真是呼天天不应,诉地地无声,本着维护法律公正的原则,纠正不公的判决,应维护司法公正,并依法维持冷水滩区法院(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正确判决,让老有所养,生命不止,呐喊申冤不止,坚决捍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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