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海德公园文华东方酒店坐落于伦敦最核心繁华之地——依傍着优美如画的海德公园,距离骑士桥仅几步之遥,分分钟就可以去哈罗德百货买买买 远远看去 这栋115年历史的维多利亚风格建筑 迷人而辉煌 气韵十足
❣️安心预定
1⃣️住三晚 第三晚0元
2⃣️申请升级房型优先安排
3⃣️私人导购 精品店专享通道
4⃣️双早➕欢迎礼物➕早住延退
5⃣️100英镑消费额度 随机升级
8 间护理室均配备私人淋浴间,拥有诸多的热疗和水疗设施,设备齐全的健身中心。
酒店毗邻海德公园和 350 英亩绿地,附近有水疗精品专门店酒店的宴会厅美轮美奂,曾为皇室成员、名人志士和各种高层社会和商业人士举办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宴会厅富丽堂皇,采用 24 K 镀金设计,内设令人叹为观止的吊灯和落地大窗,可尽情欣赏海德公园的迷人风景。此外还另设 6 个活动和会议空间,足以容纳 650 位宾客
酒店附近
特拉法加广场、伦敦地铁、大英博物馆、伦敦眼、国会大厦和大本钟、海德公园、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伦敦圣保罗大教堂、威斯敏斯特修道院(西敏寺)、白金汉宫、英国国家美术馆
✨ 塞缪尔•约翰逊曾说过:“如果一个人厌倦了伦敦,他也就厌倦了生活 。”这是一座古旧与新潮的结合体,在这里能看到千年的古老建筑,也能发现妙趣、前卫、大胆的设计,这里充满了 独特的英伦气息,又有摩登的妙趣
✈️有出行的计划的宝宝想了解如何预定
关注➕留言(伦敦文华东方)
小编都会回复哦
#随手拍##自然风光##不止旅行##遇见美好#
❣️安心预定
1⃣️住三晚 第三晚0元
2⃣️申请升级房型优先安排
3⃣️私人导购 精品店专享通道
4⃣️双早➕欢迎礼物➕早住延退
5⃣️100英镑消费额度 随机升级
8 间护理室均配备私人淋浴间,拥有诸多的热疗和水疗设施,设备齐全的健身中心。
酒店毗邻海德公园和 350 英亩绿地,附近有水疗精品专门店酒店的宴会厅美轮美奂,曾为皇室成员、名人志士和各种高层社会和商业人士举办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宴会厅富丽堂皇,采用 24 K 镀金设计,内设令人叹为观止的吊灯和落地大窗,可尽情欣赏海德公园的迷人风景。此外还另设 6 个活动和会议空间,足以容纳 650 位宾客
酒店附近
特拉法加广场、伦敦地铁、大英博物馆、伦敦眼、国会大厦和大本钟、海德公园、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伦敦圣保罗大教堂、威斯敏斯特修道院(西敏寺)、白金汉宫、英国国家美术馆
✨ 塞缪尔•约翰逊曾说过:“如果一个人厌倦了伦敦,他也就厌倦了生活 。”这是一座古旧与新潮的结合体,在这里能看到千年的古老建筑,也能发现妙趣、前卫、大胆的设计,这里充满了 独特的英伦气息,又有摩登的妙趣
✈️有出行的计划的宝宝想了解如何预定
关注➕留言(伦敦文华东方)
小编都会回复哦
#随手拍##自然风光##不止旅行##遇见美好#
女子烧烤摊醉酒吵闹扰民引发居民不满,借酒挑战小区居民,最终被小区居民当着警察面围殴!
11月11日晚,重庆南岸区,融侨•苹果城小区附近一烧烤摊,几名男女吃饭喝酒不亦乐乎,吵闹不止。
甚至到了很晚,依旧醉酒喧嚣。因为紧邻着居民住宅楼,长时间的吵闹影响到居民休息,有居民前去提醒。
几人非但不听劝,反而更加嚣张跋扈,一名女子借着酒劲更加肆无忌惮的喧哗吵闹,破口辱骂。甚至是挑战小区居民,让对方下楼去。
而其中男子不仅不劝,反而跟着闹事,辱骂小区居民。这引发了不少居民的愤怒,居民纷纷下楼要求对方道歉。
双方争吵,进而冲突加剧,两名醉酒女子竟然抄起旁边塑料凳子砸居民。更是使得小区居民愤怒不已,不道歉坚决不让其走。
随后警察也赶到,醉酒女子不仅不收敛,反而更嚣张,甚至对一名居民动手,这彻底引发了众怒,周围居民同时上前围殴女子。而同行男子早已逃之夭夭。
最终在警察的阻止下,居民才停下手。最终醉酒女子被警方带走。
这真是自作自受,喝酒扰民不说,反而挑衅小区居民,不仅不听劝,反而辱骂动手。引发众怒也是可想而知的。整个事件,两方当事人的行为,我们如何看待呢?
首先是醉酒女子一方行为如何定性?
集几人喝酒吵闹,滋扰居民在先,不听劝阻,深夜辱骂喧闹,影响居民休息,之后又动手殴打他人在前。
整个行为明显是无事生非,借酒滋事,严重扰乱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但是根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辱骂他人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形的寻衅滋事,要求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
而《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恶劣”的解释要求:随意殴打多人或者引起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辱骂他人要求多次或者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
本案中醉酒女子殴打他人、辱骂他人,对全小区的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已经一起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应当视为情节恶劣,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即便情形达到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其行为因为寻衅滋事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对此也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规定: 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是小区居民的行为如何看待?
居民面对滋扰,当然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既是一种社会公德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
面对女子的动手打人,居民也可以适度的制止。但是绝对不能因此给对方施加不必要的、超过限度的暴力伤害。
所以在群殴之前,居民的行为都还是在合理的范围以内。但是当警方到达后,居民因为女子的动手行为,群起而攻之,事实上是违法的。
第一,警察在场,已经对女子开始采取一定措施的情况下,群众再群殴对方,这是对警方、对法律的严重践踏。
第二,在不涉及正当防卫的情况下,结伙殴打他人,本身就是违法的。女子虽然动了一下手,但是并没有严重的危害性,不足以需要众人群殴反抗的程度。
所以,对于众人当着警察面围殴女子的行为,我们还是认为构成违法。
当然居民并没有聚众殴打的预谋跟合意,也没有所谓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居民是被激怒后自发的殴打对方。因此,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
但终究是对对方施加暴力伤害,即便对方先前有一定过错,这种伤害仍然构成殴打、故意伤害。
因此,对涉及殴打女子的居民事实上也应该追究治安处罚的责任。如果对女子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还应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有着女子过错在先的特殊性,也没有对女子造成较重的伤害。双方能够互相谅解,各自批评教育,是最好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11月11日晚,重庆南岸区,融侨•苹果城小区附近一烧烤摊,几名男女吃饭喝酒不亦乐乎,吵闹不止。
甚至到了很晚,依旧醉酒喧嚣。因为紧邻着居民住宅楼,长时间的吵闹影响到居民休息,有居民前去提醒。
几人非但不听劝,反而更加嚣张跋扈,一名女子借着酒劲更加肆无忌惮的喧哗吵闹,破口辱骂。甚至是挑战小区居民,让对方下楼去。
而其中男子不仅不劝,反而跟着闹事,辱骂小区居民。这引发了不少居民的愤怒,居民纷纷下楼要求对方道歉。
双方争吵,进而冲突加剧,两名醉酒女子竟然抄起旁边塑料凳子砸居民。更是使得小区居民愤怒不已,不道歉坚决不让其走。
随后警察也赶到,醉酒女子不仅不收敛,反而更嚣张,甚至对一名居民动手,这彻底引发了众怒,周围居民同时上前围殴女子。而同行男子早已逃之夭夭。
最终在警察的阻止下,居民才停下手。最终醉酒女子被警方带走。
这真是自作自受,喝酒扰民不说,反而挑衅小区居民,不仅不听劝,反而辱骂动手。引发众怒也是可想而知的。整个事件,两方当事人的行为,我们如何看待呢?
首先是醉酒女子一方行为如何定性?
集几人喝酒吵闹,滋扰居民在先,不听劝阻,深夜辱骂喧闹,影响居民休息,之后又动手殴打他人在前。
整个行为明显是无事生非,借酒滋事,严重扰乱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但是根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辱骂他人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形的寻衅滋事,要求达到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
而《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恶劣”的解释要求:随意殴打多人或者引起社会秩序严重混乱;辱骂他人要求多次或者严重影响工作生活等。
本案中醉酒女子殴打他人、辱骂他人,对全小区的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已经一起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应当视为情节恶劣,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即便情形达到不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其行为因为寻衅滋事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对此也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二十六条规定: 寻衅滋事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次是小区居民的行为如何看待?
居民面对滋扰,当然有权要求对方停止。这既是一种社会公德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
面对女子的动手打人,居民也可以适度的制止。但是绝对不能因此给对方施加不必要的、超过限度的暴力伤害。
所以在群殴之前,居民的行为都还是在合理的范围以内。但是当警方到达后,居民因为女子的动手行为,群起而攻之,事实上是违法的。
第一,警察在场,已经对女子开始采取一定措施的情况下,群众再群殴对方,这是对警方、对法律的严重践踏。
第二,在不涉及正当防卫的情况下,结伙殴打他人,本身就是违法的。女子虽然动了一下手,但是并没有严重的危害性,不足以需要众人群殴反抗的程度。
所以,对于众人当着警察面围殴女子的行为,我们还是认为构成违法。
当然居民并没有聚众殴打的预谋跟合意,也没有所谓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居民是被激怒后自发的殴打对方。因此,不能认定为聚众斗殴。
但终究是对对方施加暴力伤害,即便对方先前有一定过错,这种伤害仍然构成殴打、故意伤害。
因此,对涉及殴打女子的居民事实上也应该追究治安处罚的责任。如果对女子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还应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有着女子过错在先的特殊性,也没有对女子造成较重的伤害。双方能够互相谅解,各自批评教育,是最好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
#敲黑板# 【请注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是犯罪!】当今社会是信息快速发展的社会,微信成为大家生活中重要的通讯、交流工具,添加好友、群发信息、拉人进入推销产品的微信群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微信好友不知情的情况,欺骗其加入推销产品的微信群而获利,构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呢?
【案情】
2020年10月,曹某、陈某等人组织他人在抖音上虚构多金、单身等虚假身份,与20岁至40岁的女性群体互动聊天。待取得对方信任后,假借添加微信好友增进了解名义,欺骗她们添加上线指定的微信号,添加成功后,上线向不知情的女性推销产品,并按照添加的人数给曹某、陈某等人结算报酬。短短三个月,几个人就获利50余万元。
【判决】
该案一审宣判后,曹某、陈某等人上诉至焦作中院,他们认为,自己并未向上家提供、出售特定女性的微信号,而是将上家的微信号推荐给特定女性,由其决定是否添加,因此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焦作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本案中的微信号是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之一,且能够单独或者与其绑定的手机号码、发布的朋友圈动态等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因此,微信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曹某、陈某等人未经涉案特定女性同意,骗取微信号非法出售给他人,违法所得均在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提醒】
当前,产品推销、房子装修、金融贷款等各种骚扰短信、电话依然屡禁不止,严重侵害公民生活安宁。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市场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错误认为合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后,又转卖给他人用于市场经营活动的属于正常交易行为。
《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由此可见,市场经营者未经被收集者同意而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市场经营者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时要履行适当保管义务,约束自己行为,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l来源:豫法阳光)
【案情】
2020年10月,曹某、陈某等人组织他人在抖音上虚构多金、单身等虚假身份,与20岁至40岁的女性群体互动聊天。待取得对方信任后,假借添加微信好友增进了解名义,欺骗她们添加上线指定的微信号,添加成功后,上线向不知情的女性推销产品,并按照添加的人数给曹某、陈某等人结算报酬。短短三个月,几个人就获利50余万元。
【判决】
该案一审宣判后,曹某、陈某等人上诉至焦作中院,他们认为,自己并未向上家提供、出售特定女性的微信号,而是将上家的微信号推荐给特定女性,由其决定是否添加,因此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焦作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本案中的微信号是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之一,且能够单独或者与其绑定的手机号码、发布的朋友圈动态等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因此,微信号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曹某、陈某等人未经涉案特定女性同意,骗取微信号非法出售给他人,违法所得均在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提醒】
当前,产品推销、房子装修、金融贷款等各种骚扰短信、电话依然屡禁不止,严重侵害公民生活安宁。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市场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错误认为合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后,又转卖给他人用于市场经营活动的属于正常交易行为。
《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由此可见,市场经营者未经被收集者同意而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有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市场经营者在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时要履行适当保管义务,约束自己行为,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l来源:豫法阳光)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