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翀哥同龄的妹妹也毕业了!六年前,老周家二代有了两个小学生,时光匆匆,转眼就小学毕业了,你俩虽然不在一个城市,都一样是聪明努力的好孩子!六年过去,你们一起告別稚嫩的童年,走向飞扬的青春,愿你们健康快乐,前程似锦,愿你们不忘师恩,未来更加努力拼搏。祝福老周家二代群里的两位准中学生,潇洒启程[鲜花][鲜花][鲜花] https://t.cn/RxBsCFp
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为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房产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进行招生;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有空余学位,采取网络注册登记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第四梯度)就学。
1.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北坝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新铁佛寺以南片区;溪水佳苑。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渡大桥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5)四河学校: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北合佳苑。
(6)葛石小学: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13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7)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8)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有关说明:
A.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B.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体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转及随军人员: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打印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D.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公安部门的制式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所租住房屋必须安全)。
2.招生工作及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1)6月20日前:城区8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12日—14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或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3)7月15日符合第四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愿意到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就读的,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对应的学校审验资料。
(4)7月17日,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前三梯度(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符合前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5)7月18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四所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剩余学位数,以及网络注册登记网址、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及要求。
(6)7月19日—20日,符合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的,原则上按照现居住地所在的片区,到对应的学校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若该区域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学位数量较少时,可选择在相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城区的一所学校注册)。同时,家长持相应的证明,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审验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登记才算成功。
(7)https://t.cn/A6aVPxvH ,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确保预留的电话(接收信息)畅通,并在电脑上按公示的网址进行选择学位,选完为止。
(8)7月25前,参与网络登记注册的小学,将学区内符合第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9)7月28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证明材料原件。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葛石小学就学。
(10)2022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3.相关要求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到对应片区内小学进行证明查验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或登记无效。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莲花小学、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四河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200个学位,招收四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城东的城北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城北片区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填写到四河学校就读的申请表)。
西乡四中: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400个(含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杨河中心学校及辖区学校,葛石小学,城南办草庙小学;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 200个,招收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3.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申请到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农村一年级,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照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进入辖区内相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650个。包括招收县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0人,城北六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8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240人,计划人数可以相互调剂。
(二)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的结果现场公布。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招生时间安排。
1.6月底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
2.7月9日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7月11日—13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条,学生家长(监护人)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市内1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后不能修改。
4.7月15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5.7月29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招生办法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二)军转、随军,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来县投资商、高学历人才引进、父母工作调动等子女,按照第三梯度,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916-6221809
0916-6213393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2〕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2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以“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和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为原则,按照户口为第一梯度,房产为第二梯度,特殊群体为第三梯度进行招生;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有空余学位,采取网络注册登记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第四梯度)就学。
1.招生计划及片区划分
(1)城北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城内街社区(3、4、5、6、8、10组),进站路社区(不含3组),附溪村,北坝社区;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城东东一路(将军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进站路(云林路)以东,北至新铁佛寺以南片区;溪水佳苑。
(2)东关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东关社区,前锋社区,南关社区(1、2、3、4、5、12组),城内街社区(7、9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东渡大桥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3)莲花小学:招生9个班,提供学位40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莲花社区,鹿龄社区,进站路社区(3组),西关社区(9、10、12、13组),结友社区(1组);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进站路以西,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以东,北至阳安铁路以南片区。
(4)金牛小学: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西关社区(1至8组、11组),结友社区(不含1组),南关社区(6、7、8、9、10、11组),城内街社区(1、2组),西关社区(14组、城北户口或城北散户);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商业步行街(南大街—河滨公园西路)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西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东,北至北马路以南片区。
(5)四河学校:招生7个班,提供学位31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四季河村,青龙村,乔山村;第二梯度房产在:南至北马路以北,西至城东东一路以东;北合佳苑。
(6)葛石小学:招生3个班,提供学位135个。户口或房产在葛石社区、五渠村、中渡村、和平社区、桥房村、牧马河以南的住宅小区。
(7)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5个班,提供学位225个。第一梯度户口在:二里社区,十里村,古元村,枣园村,余家山村,桥房村;第二梯度房产在:东至樱花大道(滨江华庭)以西,南至河滨路以北。
(8)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180个:户口或房产在东渡社区,水东村,五星村。
有关说明:
A.第一梯度(户口):凡符合新生入学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学校登记入学。
B.第二梯度(购房户)需提供以下证明:
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发票(正式发票,不是收据)、房产开发公司出具的房款交清证明;户口本(学生和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C.第三梯度(特殊群体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军转及随军人员:部队出具证明;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公安局出具证明;
消防救援人员:消防部队出具证明;
援藏援疆干部:当地政府出具证明;
来县投资商: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父母工作调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随迁子女就学: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住证;
西乡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务工人员:持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六个月以上务工证明和打印近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D.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证明:
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提供公安部门的制式租房合同或其他相应的证明(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所租住房屋必须安全)。
2.招生工作及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1)6月20日前:城区8所公办学校对学区内生源基本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宣传招生政策。
(2)7月12日—14日,符合第一梯度、第二梯度、第三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簿(第一梯度)或房产证(第二梯度)或相关印证材料(第三梯度)到对应学区小学审验资料,学校保留符合条件的学生证明材料原件。
(3)7月15日符合第四梯度招生对象的学生(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愿意到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就读的,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对应的学校审验资料。
(4)7月17日,各城区小学将学区内符合前三梯度(四河学校、城北中心校、葛石小学、城南中心校符合前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5)7月18日,城北小学、莲花小学、东关小学、金牛小学四所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告剩余学位数,以及网络注册登记网址、时间、流程等相关信息及要求。
(6)7月19日—20日,符合第四梯度(租房户、务工等人员子女)的,原则上按照现居住地所在的片区,到对应的学校用学生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若该区域对应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或学位数量较少时,可选择在相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注册登记(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城区的一所学校注册)。同时,家长持相应的证明,到对应申请入学的小学审验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登记才算成功。
(7)https://t.cn/A6aVPxvH ,注册登记成功的家长,确保预留的电话(接收信息)畅通,并在电脑上按公示的网址进行选择学位,选完为止。
(8)7月25前,参与网络登记注册的小学,将学区内符合第四梯度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纸质版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备案,电子版发至xxjy6221809@163.com邮箱。
(9)7月28日,各招生学校发放学生录取通知书,退还学生证明材料原件。未被报名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到葛石小学就学。
(10)2022年秋季开学时,家长凭城区小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对应的小学给学生报名。
3.相关要求
(1)家长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带上所需审核资料到对应片区内小学进行证明查验和登记,并按要求填写《西乡县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登记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或登记无效。
(二)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
1.学区内学生入学
西乡三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招收金牛小学、东关小学、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五中: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800个(含面向城区六所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莲花小学、城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北小学(按学生志愿)、子午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
四河学校:招生4个班,提供200个学位,招收四河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城东的城北片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城北片区小学组织学生家长填写到四河学校就读的申请表)。
西乡四中:招生8个班,提供学位400个(含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收的奥体班5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订),招收杨河中心学校及辖区学校,葛石小学,城南办草庙小学;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西乡六中:招生4个班,提供学位 200个,招收城南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城南办官兵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城北办辖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城区户籍学生回县入学
城区户籍学生在外地毕业回县就读七年级的,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和学籍信息表到县教体局基教股登记,由县教体局安排就近入学。
3.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子女入学
购房户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学生户口本;学生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租房合同(必须经房屋所在村或社区审核)或房产证等其它相应证明,申请到西乡四中或西乡六中入学。
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农村一年级,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照登记(报名)方式入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进入辖区内相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汉中市杨河学校七年级招生16个班,提供学位650个。包括招收县外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0人,城北六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380人,县内其余学校六年级毕业生招收240人,计划人数可以相互调剂。
(二)招生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派3名以上工作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的结果现场公布。若报名总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总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口直升到原对应的初中(九年制学校)。
(三)招生时间安排。
1.6月底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计划。
2.7月9日前,公布汉中市杨河学校招生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7月11日—13日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布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报名条,学生家长(监护人)登录“汉中市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学生只能填报市内1所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后不能修改。
4.7月15日,县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生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5.7月29日前,由汉中市杨河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汉中市杨河学校录取的学生,对应初中不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学生招生办法
(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状况,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就学。
(二)军转、随军,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来县投资商、高学历人才引进、父母工作调动等子女,按照第三梯度,由县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就近入学。
西乡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0916-6221809
0916-6213393
【最新消息 天元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发布】
一、天元区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戳图)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类别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户无房类新生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市城区内(注:株洲市城区指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等五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片区学校保障前两类学生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市城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天元区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戳图)
说明: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四)公办中小学报名方式及步骤
网络报名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系统统一推送微信消息)。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
(一)微信端报名步骤: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进入“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新生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无户无房类新生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电脑端报名步骤:家长在电脑浏览器中进入株洲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 图标,其余步骤同上。
(三)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同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选择插班生本人户籍对应的片区学校后,在“是否插班生”选项选择“是”,准确填写2022年秋季就读年级。
四、插班生入学
因天元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天元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此规定,坚持不出现“大班额”原则,根据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方式: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五、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以及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新生入学,参照有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下旬统筹安排入学。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自愿报名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成功派位民办学校且家长缴费确认入学后,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
(二)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入学报名提供的房产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交房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房产),如果自2020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小学、自报名入学初中三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初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后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中小学报名。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迁至自己名下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四)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孩子报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后果由报名申请人自负。
(五)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系统进行报名、审核、录取。我区农村学校在规定时间段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农村新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二)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按株洲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统一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杜绝出现56人(含)以上大班额。VIA株洲教育
一、天元区2022年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戳图)
二、入学方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或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新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按类别顺序依次派位。有房无户类新生根据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无户无房类新生根据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或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市城区内(注:株洲市城区指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经开区等五区,下同)均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株洲市城区以外,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为依据报名。其中,有多套住房的,以报名提供的住房为依据。有房无户类新生由区教育局根据片区学校保障前两类学生后剩余学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或电脑摇号派位至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株洲市城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天元区合法居住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戳图)
说明:劳动合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正规劳动合同;个体经营者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凭证代替;网络经营者可用经营资质证明及纳税证明代替。
(四)公办中小学报名方式及步骤
网络报名有微信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推荐使用微信端报名(后续可以接收到报名系统统一推送微信消息)。报名入口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开放。
(一)微信端报名步骤:家长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点击左下方的“报名入口”进入“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点击“公办报名”——点击“天元区”——点击“公办小学报名”或“公办初中报名”——点击相应的学生类别——前三类新生点击进入对应划片学校后填报信息、无户无房类新生直接填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电脑端报名步骤:家长在电脑浏览器中进入株洲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 图标,其余步骤同上。
(三)符合条件的插班生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步骤同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进入“有户有房”或“有户无房”,选择插班生本人户籍对应的片区学校后,在“是否插班生”选项选择“是”,准确填写2022年秋季就读年级。
四、插班生入学
因天元区城区学校非起始年级的班级均达到或临近班额上限,城区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天元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转学插班。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8号)文件中的转学规定:“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区教育局将严格执行此规定,坚持不出现“大班额”原则,根据秋季最新学位情况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入学。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15日
报名方式: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报名。
五、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新生入学。具体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参照有房无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市区两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属公办学校教师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经各有关单位审核认定后,均须于7月1日至7月15日进行网络报名。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具体指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落户天元区城区集体单位的,以及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的新生入学,参照有户类新生于7月1日至15日进行网络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于8月下旬统筹安排入学。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自愿报名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成功派位民办学校且家长缴费确认入学后,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的摇号,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
(二)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入学报名提供的房产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交房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房屋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天元区城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房产),如果自2020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小学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小学、自报名入学初中三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报名入初中;自2021年1月1日起已用于原房主子女报名入学,则自其报名入学后六年后二手房业主子女方能申请中小学报名。同一业主的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户籍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2022年6月30日(含)前迁至自己名下的天元区城区房产上。
(四)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孩子报名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后果由报名申请人自负。
(五)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七、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一报名方式。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必须使用全市统一的系统进行报名、审核、录取。我区农村学校在规定时间段接受家长现场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将农村新生名单录入报名系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
(二)坚持均衡编班。按照标准配置班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均按株洲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报名系统统一按照男女比例由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学校均衡配置师资。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杜绝出现56人(含)以上大班额。VIA株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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