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广元剑阁紧急寻人①!请与密切接触者轨迹重合人员主动报备】
2022年11月3日14:00-20:00剑阁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收到省平台推送密接者3人协查信息,经流行病学调查,其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密接者1:
11月2日16:15-17:50剑阁县高铁剑门关站至普安出租车(川HT0801)。
密接者2:
11月1日15:50-16:10剑阁县下寺镇明珠时光超市
11月2日15:30-17:30剑阁县图书馆
11月2日19:00-20:30剑阁县下寺镇杨莲汤锅二楼吃饭
11月2日20:55-21:10剑阁县下寺镇姜尚超市
11月3日9:30剑阁县下寺镇社保局对面便民小吃店
11月3日9:20-9:36剑阁县下寺镇明珠时光超市
密接者3:
11月3日8:10-10:20绵阳市江油市至剑阁县普安汽车站商务车(川B397QS)
11月3日10:30剑阁县普安汽车站到白龙镇的班车(川H22369)
11月3日11:48-12:14剑阁县白龙镇兰州拉面馆(白龙镇河洞街17号)
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照上述活动轨迹开展自查,如发现与通报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所在单位、疾控中心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隔离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839-6603375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2022年11月3日14:00-20:00剑阁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收到省平台推送密接者3人协查信息,经流行病学调查,其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密接者1:
11月2日16:15-17:50剑阁县高铁剑门关站至普安出租车(川HT0801)。
密接者2:
11月1日15:50-16:10剑阁县下寺镇明珠时光超市
11月2日15:30-17:30剑阁县图书馆
11月2日19:00-20:30剑阁县下寺镇杨莲汤锅二楼吃饭
11月2日20:55-21:10剑阁县下寺镇姜尚超市
11月3日9:30剑阁县下寺镇社保局对面便民小吃店
11月3日9:20-9:36剑阁县下寺镇明珠时光超市
密接者3:
11月3日8:10-10:20绵阳市江油市至剑阁县普安汽车站商务车(川B397QS)
11月3日10:30剑阁县普安汽车站到白龙镇的班车(川H22369)
11月3日11:48-12:14剑阁县白龙镇兰州拉面馆(白龙镇河洞街17号)
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照上述活动轨迹开展自查,如发现与通报密切接触者有时空交集,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立即向所在地村(社区)、所在单位、疾控中心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隔离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0839-6603375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
【#济宁# 交警接听电话后随意放车驶离无处罚,官方回应】
2022年10月31号 上午8.40左右。
在北湖新区石桥镇接石线,两名身穿警服的交警队人员,在路上拦截了一辆蓝牌货车,货箱内做有4个人。这时候驾驶员好像是给镇政府的人员打电话还是给谁打电话。其中一名交警接的电话。随后就把车放了。
身为执法人员,政府部门的车随意放车。老百姓的车随意在石桥镇停车就违法。那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随意违法吗?
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无视交规。老百姓的车无视交规了就处罚。那政府部门的车就不能处罚吗?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11-03 15:54:30]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接群众投诉后,北湖交警大队立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调查,一、2022年10月31日08:40分,石桥镇交通安全劝导员陈*、姜**在接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T6C**轻型货车车厢内坐有4人,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导,要求车辆内不能违法载人,石桥镇陈*、姜**为石桥镇政府招收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平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电动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驾驶员不再违法,同时,对石桥镇中心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交通安全劝导员不能进行现场处罚;二、在劝导鲁HT6C8**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期间,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该车辆为石桥镇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车辆,因疫情需要当时着急赶去西浦路安装围挡,过后再移交辖区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进行处理;三、当事人李*驾驶鲁HT6C**轻型货车违规载作业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对驾驶人李*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联系电话293224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2022年10月31号 上午8.40左右。
在北湖新区石桥镇接石线,两名身穿警服的交警队人员,在路上拦截了一辆蓝牌货车,货箱内做有4个人。这时候驾驶员好像是给镇政府的人员打电话还是给谁打电话。其中一名交警接的电话。随后就把车放了。
身为执法人员,政府部门的车随意放车。老百姓的车随意在石桥镇停车就违法。那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随意违法吗?
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无视交规。老百姓的车无视交规了就处罚。那政府部门的车就不能处罚吗?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11-03 15:54:30]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接群众投诉后,北湖交警大队立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调查,一、2022年10月31日08:40分,石桥镇交通安全劝导员陈*、姜**在接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T6C**轻型货车车厢内坐有4人,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导,要求车辆内不能违法载人,石桥镇陈*、姜**为石桥镇政府招收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平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电动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驾驶员不再违法,同时,对石桥镇中心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交通安全劝导员不能进行现场处罚;二、在劝导鲁HT6C8**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期间,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该车辆为石桥镇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车辆,因疫情需要当时着急赶去西浦路安装围挡,过后再移交辖区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进行处理;三、当事人李*驾驶鲁HT6C**轻型货车违规载作业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对驾驶人李*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联系电话293224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济宁#【交警接听电话后随意放车驶离无处罚,官方回应】
2022年10月31号 上午8.40左右。
在北湖新区石桥镇接石线,两名身穿警服的交警队人员,在路上拦截了一辆蓝牌货车,货箱内做有4个人。这时候驾驶员好像是给镇政府的人员打电话还是给谁打电话。其中一名交警接的电话。随后就把车放了。
身为执法人员,政府部门的车随意放车。老百姓的车随意在石桥镇停车就违法。那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随意违法吗?
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无视交规。老百姓的车无视交规了就处罚。那政府部门的车就不能处罚吗?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11-03 15:54:30]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接群众投诉后,北湖交警大队立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调查,一、2022年10月31日08:40分,石桥镇交通安全劝导员陈*、姜**在接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T6C**轻型货车车厢内坐有4人,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导,要求车辆内不能违法载人,石桥镇陈*、姜**为石桥镇政府招收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平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电动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驾驶员不再违法,同时,对石桥镇中心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交通安全劝导员不能进行现场处罚;二、在劝导鲁HT6C8**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期间,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该车辆为石桥镇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车辆,因疫情需要当时着急赶去西浦路安装围挡,过后再移交辖区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进行处理;三、当事人李*驾驶鲁HT6C**轻型货车违规载作业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对驾驶人李*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联系电话293224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2022年10月31号 上午8.40左右。
在北湖新区石桥镇接石线,两名身穿警服的交警队人员,在路上拦截了一辆蓝牌货车,货箱内做有4个人。这时候驾驶员好像是给镇政府的人员打电话还是给谁打电话。其中一名交警接的电话。随后就把车放了。
身为执法人员,政府部门的车随意放车。老百姓的车随意在石桥镇停车就违法。那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随意违法吗?
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无视交规。老百姓的车无视交规了就处罚。那政府部门的车就不能处罚吗?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11-03 15:54:30]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接群众投诉后,北湖交警大队立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调查,一、2022年10月31日08:40分,石桥镇交通安全劝导员陈*、姜**在接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T6C**轻型货车车厢内坐有4人,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导,要求车辆内不能违法载人,石桥镇陈*、姜**为石桥镇政府招收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平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电动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驾驶员不再违法,同时,对石桥镇中心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交通安全劝导员不能进行现场处罚;二、在劝导鲁HT6C8**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期间,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该车辆为石桥镇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车辆,因疫情需要当时着急赶去西浦路安装围挡,过后再移交辖区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进行处理;三、当事人李*驾驶鲁HT6C**轻型货车违规载作业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对驾驶人李*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联系电话293224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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