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潮州事故的车主家属说不认可第三方鉴定,当然也提出了一些理由。这个新闻我没怎么太关注,但我说说我对特斯拉的了解,给事故质疑车主一些建议。
对于特斯拉这个企业你不能用中国社会的常理经验来评估,马斯克是个暴君式的企业家,从最近收购推特后的暴力裁员大家也能看出一二。特斯拉中国的高管实际上在舆论危机处理完全没有决定权,只能听马斯克的。不听,就得滚蛋。
马斯克的态度是什么呢,引用其五月份的原话:在对我们不利的正义案件下,我们永远不会寻求胜利,即使我们可能会赢;对于针对我们的冤案,即使会输,我们也绝不放弃。
这是一言九鼎的话,中国区不折不扣全面贯彻执行。
所以我们会发现一个现象,你比如说河南女车主到上海车展爬车顶上,舆情闹到这个份上,绝大多数国内车企肯定会评估得失然后想办法和解。满足河南女车主的诉求,顶大天就是退个车再给些和解金,但是特斯拉就不,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特斯拉自己评估自己没问题,然后就是一分钱都不给,考虑都不考虑,谈都不谈,各种打官司。
其实由此引发的后续传染式舆情给特斯拉中国造成的实际损失,我个人估计十亿肯定是打不住,这包括商誉损失和客流量滑坡式下降等,特斯拉员工的士气和精神层面损失都不小。
有个车主韩潮情况也差不多,其实那个车主最初的要求不过就是退车,后来闹得就挺大,按理说一般企业都会平衡得失,然后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解决,无论以任何公关角度考量,跟自己的客户如此频繁的打官司都不是个好选择,很明显打官司付出的代价要百倍千倍于私下和解。
但特斯拉还是一样,然后也是自己评估自己没问题,一门心思打官司,一审二审都判人家韩潮胜诉,然后特斯拉就申请再审。我听说新聘请了价格很高的律师团队,就死活打到底。
你看,这就是完全的贯彻了马斯克的圣旨,翻译好听点就是马斯克给这个企业灌输的价值观。
我为了调查信息接触的特斯拉中国中高层告诉我,其实外人很难想象,无论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朱晓彤,还是全球副总裁陶琳,他们根本就不敢跟车主私了(注意我指的私了是其公司制定的规则外,规则内的其实不算私了)。私了等于毁掉自己在特斯拉的前途,马斯克开除人就是一句话,没有感情可言。
所以我建议特斯拉事故的车主,所有人都支持依法合理的维权,但是一定要客观准确的评估好自己到底有没有理。我不指任何具体案例哦,我就是原则性的建议,如果觉得自己有理,那就一定要走鉴定,跟特斯拉搞国产式维权或“维权”没用,特斯拉中国的高管某种意义上就是马斯克指挥的机器人,非常认死理儿,没有变通空间。包括营销方面也是,你就是跟省一级销售总是铁哥们,他给你便宜不了一分钱,明星官员都不能优先提车。
重复我的观点,以我的了解,搞国产式维权对特斯拉完全无效,就算你再能斗,从精力上也抗不过一个数万亿人民币市值的企业。
特斯拉去年舆情最艰难的时候,我了解有内部人曾提出给媒体人优先提车,这在任何其他车企都不算个事儿,但特斯拉因为没有广告和公关费预算,就考虑这个选项试图跟媒体人处处关系,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决掉,因为如果执行这一措施,朱和陶距离被马斯克开掉就不远了。
还有个事,大家也可以体会一下特斯拉中国的操作有多么奇葩。实际上特斯拉是试图跟自媒体大V处处来减轻自己的舆论压力,但是特斯拉并没有资源跟大V处,只能硬聊尬聊,努力解释他们的所谓冤屈之类吧。有个大V我不说是谁了,去年特斯拉公关找到过他,那个大V曾经骂过特斯拉,其实内容在当时一边倒的痛骂之中也不算显眼,就那么一两篇,影响不大。经过了解释之后,大V比较讲理,就不再提特斯拉了。
结果时隔一年,特斯拉中国突然把那个大V给起诉了,起诉的就是沟通前那个大V发的内容,你说奇葩不奇葩。了解了一下情况,特斯拉中国的法务跟公关不归一个领导分管,互相之间沟通有限,法务就像机器人儿似的,完全根据网上的帖子内容告。即使后来发现了这个大V已经理性沟通过了,不算敌人甚至可以算友好大V,那也没用,覆水难收,还是告。
前几天还开庭了。
先聊这些,想起来再聊。
对于特斯拉这个企业你不能用中国社会的常理经验来评估,马斯克是个暴君式的企业家,从最近收购推特后的暴力裁员大家也能看出一二。特斯拉中国的高管实际上在舆论危机处理完全没有决定权,只能听马斯克的。不听,就得滚蛋。
马斯克的态度是什么呢,引用其五月份的原话:在对我们不利的正义案件下,我们永远不会寻求胜利,即使我们可能会赢;对于针对我们的冤案,即使会输,我们也绝不放弃。
这是一言九鼎的话,中国区不折不扣全面贯彻执行。
所以我们会发现一个现象,你比如说河南女车主到上海车展爬车顶上,舆情闹到这个份上,绝大多数国内车企肯定会评估得失然后想办法和解。满足河南女车主的诉求,顶大天就是退个车再给些和解金,但是特斯拉就不,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特斯拉自己评估自己没问题,然后就是一分钱都不给,考虑都不考虑,谈都不谈,各种打官司。
其实由此引发的后续传染式舆情给特斯拉中国造成的实际损失,我个人估计十亿肯定是打不住,这包括商誉损失和客流量滑坡式下降等,特斯拉员工的士气和精神层面损失都不小。
有个车主韩潮情况也差不多,其实那个车主最初的要求不过就是退车,后来闹得就挺大,按理说一般企业都会平衡得失,然后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解决,无论以任何公关角度考量,跟自己的客户如此频繁的打官司都不是个好选择,很明显打官司付出的代价要百倍千倍于私下和解。
但特斯拉还是一样,然后也是自己评估自己没问题,一门心思打官司,一审二审都判人家韩潮胜诉,然后特斯拉就申请再审。我听说新聘请了价格很高的律师团队,就死活打到底。
你看,这就是完全的贯彻了马斯克的圣旨,翻译好听点就是马斯克给这个企业灌输的价值观。
我为了调查信息接触的特斯拉中国中高层告诉我,其实外人很难想象,无论全球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朱晓彤,还是全球副总裁陶琳,他们根本就不敢跟车主私了(注意我指的私了是其公司制定的规则外,规则内的其实不算私了)。私了等于毁掉自己在特斯拉的前途,马斯克开除人就是一句话,没有感情可言。
所以我建议特斯拉事故的车主,所有人都支持依法合理的维权,但是一定要客观准确的评估好自己到底有没有理。我不指任何具体案例哦,我就是原则性的建议,如果觉得自己有理,那就一定要走鉴定,跟特斯拉搞国产式维权或“维权”没用,特斯拉中国的高管某种意义上就是马斯克指挥的机器人,非常认死理儿,没有变通空间。包括营销方面也是,你就是跟省一级销售总是铁哥们,他给你便宜不了一分钱,明星官员都不能优先提车。
重复我的观点,以我的了解,搞国产式维权对特斯拉完全无效,就算你再能斗,从精力上也抗不过一个数万亿人民币市值的企业。
特斯拉去年舆情最艰难的时候,我了解有内部人曾提出给媒体人优先提车,这在任何其他车企都不算个事儿,但特斯拉因为没有广告和公关费预算,就考虑这个选项试图跟媒体人处处关系,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否决掉,因为如果执行这一措施,朱和陶距离被马斯克开掉就不远了。
还有个事,大家也可以体会一下特斯拉中国的操作有多么奇葩。实际上特斯拉是试图跟自媒体大V处处来减轻自己的舆论压力,但是特斯拉并没有资源跟大V处,只能硬聊尬聊,努力解释他们的所谓冤屈之类吧。有个大V我不说是谁了,去年特斯拉公关找到过他,那个大V曾经骂过特斯拉,其实内容在当时一边倒的痛骂之中也不算显眼,就那么一两篇,影响不大。经过了解释之后,大V比较讲理,就不再提特斯拉了。
结果时隔一年,特斯拉中国突然把那个大V给起诉了,起诉的就是沟通前那个大V发的内容,你说奇葩不奇葩。了解了一下情况,特斯拉中国的法务跟公关不归一个领导分管,互相之间沟通有限,法务就像机器人儿似的,完全根据网上的帖子内容告。即使后来发现了这个大V已经理性沟通过了,不算敌人甚至可以算友好大V,那也没用,覆水难收,还是告。
前几天还开庭了。
先聊这些,想起来再聊。
#翟鸿燊#人的良知一旦被腐蚀,那他的心就给了魔鬼,腐败能打通很多渠道,但用腐败的钱,兑换的不是阳光,而是丑恶。如果人人都泯灭良知,用坏良心的钱去交换,那社会也交换的是邪恶丑恶的东西,那人类活在地狱,人人要不被暂时的利益腐蚀,失去了良知良能,有佛性的人不自私自利,而是拥有良知升华良知。为良知正义而战,勇于牺牲灵魂仍然光明。 保持正义升华正义,为世为道为子孙。虽然讲空,但是还有佛性,要开显佛性开显智慧正觉,慈悲心就是圆觉的一种,直到成为了一个觉悟了的人,如果到处是光明正义,那我们活在天堂。当你向邪恶低头的时候,你的灵魂伸手不见五指,那是邪恶的深渊。生活中到处考验我们良知的地方,希望大家看清看懂珍惜宝贵的良知良能,真善美的地方。不义之财不可取,害人终害己,损人不利己的低智商行为。亏良心,是最不利己的行为,「都摄六根,净念相继」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平常能够照顾好我们的六根,能够念念都能生起清净的心。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如来所说法,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所谓清净心,就是智慧的心、慈悲的心、利益众生的心、柔软心、欢喜心,念念都能生起如实的心。不被存在的,未曾发生,未曾熄灭。
凡是存在的,并不真实,本不存在。
如是,二元对立,实质是第一义。
如实,烦恼即菩提,生死本涅槃。
此为圣性,现法界,名诸佛,名圣贤,名圣主。
名虽有别,性自唯一。
神圣,落入三界中,是怎样的体验感知?
是———清净无生的圆满。
是———随缘不变的空灵。
是———寂静接纳的无为。
是———无挂无住的究竟。
种种心生种种法生,种种心灭,种种法灭,你起心动念,你就会增加一层的执着,因为执着,你就会建立一切法。
诸佛、诸大菩萨都无有法可立,为什么会立一切法?
因为你有执着,不是透过清净心,万法,泛指宇宙间一切事物,所有一切现象。是自然、物理、心理、生理的现象。一切可用眼睛看、耳朵听、身体接触或心思考的,都是法。法也是道理、原理,由原理而产生的种种人、事、物的活动现象。佛法教人从踏实的生活中体验万法,净化人心,而成为觉者。觉万法是因缘所生,万法是暂时的、变易的。了解万法既然是因缘所成,则须以努力不懈的精神,改善自己和环境。也因努力改善因缘,致力修行,则成佛是可能的万法有虚妄法和真实法。虚妄法是“多”、是“二”,从时间的过程或空间的位置产生变化,称为“多”种现象。因未认清一切现象皆由因缘所生、变化无常,认为种种现象是永远存在,而去追求、占有或排斥,所以便产生“多”。如果知道万法是虚妄的,则易看得破、放得下、舍得掉。如此,看一切现象而不理会、不逃避、不执著一切现象,这样就是返妄归真
。咋整怕你们中邪。心,三藏十二部 八万四千法门 归根结底围绕一个心字展开的,积于一真本心 建立无量万法 层层开解指引最终还是回归本心,依一心法入二种门 一者心真如门 二者心生灭门,上面说的一真本心所说就是经文所说的空,对六祖所说何其自性本自具足,无量万法是指生灭门,也就是经文所说的四圣谛 阴处界,十二因缘 六度万行,对应六祖的话就是何其自性能生万法,不过是我们本具真心染净二种状态,修佛修什么,修我们本觉真心,大乘起信论说,三界虚伪唯心所做,以一切法皆因心起妄念而生,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因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事故一切法如镜中相无体可得,唯心虚妄,唯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这种种言教告诉我们心外无法,法外无心,万境不离一心 一心融通万境。真空是唯一辨别有相的生灭,颠倒挂碍当下脱落。
存在唯心识显现,希望大家都能快乐健康觉悟阿弥陀佛,遇到恶人,除恶既是扬善,我让他俩整,我让他漏。漏大了他,谁做亏心事谁知道。。整地一堆怨灵不清净的东西,转我轨道六根和心。夺我法身慧命。补他自己命体能量气力灵力,他能量气力都不是好道来的都他娘的别好了,心啊清净的时候持楞严咒,必须全咒在心里都会,外境就干扰不了了明心净心佛心楞严兴正法兴楞严灭正法灭。色即是空,要心无挂碍,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无意识界无挂碍故无有恐怖。用我心做魔业,灵魂驾驭一口气,我现在神魂漂移的。你们小心一点心气吧。灵体 ,心,气,是一体的,相互运作,有卡壳的地方就不妙,他整这么多驾驭驾的老好了,身气心,除了亏心。妖精气不正知道吗夺人精气命体,他才能保住人身但是灵体是妖。所以他们夺人正气他妈了个巴子的差一点啊就差一点差点没给我整死,去他那魂就开始腾空,左肾就开始漏气,不过身体没太大反应,没当回事,回来后越来越严重 这罪遭的啊。我得给他断粮啊,不发也不行啊。以免再有人上当,幸亏旁边有几个高人,不然小命肯定没了,
。我去太惊险了,如来说一切诸相即为非相一切心既为非心,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不生过去现在未来心。菩萨无我相人相众生相,离一切相既名诸佛。金刚经 般若心经
所谓清净心,就是智慧的心、慈悲的心、利益众生的心、柔软心、欢喜心,念念都能生起如实的心。不被存在的,未曾发生,未曾熄灭。
凡是存在的,并不真实,本不存在。
如是,二元对立,实质是第一义。
如实,烦恼即菩提,生死本涅槃。
此为圣性,现法界,名诸佛,名圣贤,名圣主。
名虽有别,性自唯一。
神圣,落入三界中,是怎样的体验感知?
是———清净无生的圆满。
是———随缘不变的空灵。
是———寂静接纳的无为。
是———无挂无住的究竟。
种种心生种种法生,种种心灭,种种法灭,你起心动念,你就会增加一层的执着,因为执着,你就会建立一切法。
诸佛、诸大菩萨都无有法可立,为什么会立一切法?
因为你有执着,不是透过清净心,万法,泛指宇宙间一切事物,所有一切现象。是自然、物理、心理、生理的现象。一切可用眼睛看、耳朵听、身体接触或心思考的,都是法。法也是道理、原理,由原理而产生的种种人、事、物的活动现象。佛法教人从踏实的生活中体验万法,净化人心,而成为觉者。觉万法是因缘所生,万法是暂时的、变易的。了解万法既然是因缘所成,则须以努力不懈的精神,改善自己和环境。也因努力改善因缘,致力修行,则成佛是可能的万法有虚妄法和真实法。虚妄法是“多”、是“二”,从时间的过程或空间的位置产生变化,称为“多”种现象。因未认清一切现象皆由因缘所生、变化无常,认为种种现象是永远存在,而去追求、占有或排斥,所以便产生“多”。如果知道万法是虚妄的,则易看得破、放得下、舍得掉。如此,看一切现象而不理会、不逃避、不执著一切现象,这样就是返妄归真
。咋整怕你们中邪。心,三藏十二部 八万四千法门 归根结底围绕一个心字展开的,积于一真本心 建立无量万法 层层开解指引最终还是回归本心,依一心法入二种门 一者心真如门 二者心生灭门,上面说的一真本心所说就是经文所说的空,对六祖所说何其自性本自具足,无量万法是指生灭门,也就是经文所说的四圣谛 阴处界,十二因缘 六度万行,对应六祖的话就是何其自性能生万法,不过是我们本具真心染净二种状态,修佛修什么,修我们本觉真心,大乘起信论说,三界虚伪唯心所做,以一切法皆因心起妄念而生,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因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事故一切法如镜中相无体可得,唯心虚妄,唯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这种种言教告诉我们心外无法,法外无心,万境不离一心 一心融通万境。真空是唯一辨别有相的生灭,颠倒挂碍当下脱落。
存在唯心识显现,希望大家都能快乐健康觉悟阿弥陀佛,遇到恶人,除恶既是扬善,我让他俩整,我让他漏。漏大了他,谁做亏心事谁知道。。整地一堆怨灵不清净的东西,转我轨道六根和心。夺我法身慧命。补他自己命体能量气力灵力,他能量气力都不是好道来的都他娘的别好了,心啊清净的时候持楞严咒,必须全咒在心里都会,外境就干扰不了了明心净心佛心楞严兴正法兴楞严灭正法灭。色即是空,要心无挂碍,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无意识界无挂碍故无有恐怖。用我心做魔业,灵魂驾驭一口气,我现在神魂漂移的。你们小心一点心气吧。灵体 ,心,气,是一体的,相互运作,有卡壳的地方就不妙,他整这么多驾驭驾的老好了,身气心,除了亏心。妖精气不正知道吗夺人精气命体,他才能保住人身但是灵体是妖。所以他们夺人正气他妈了个巴子的差一点啊就差一点差点没给我整死,去他那魂就开始腾空,左肾就开始漏气,不过身体没太大反应,没当回事,回来后越来越严重 这罪遭的啊。我得给他断粮啊,不发也不行啊。以免再有人上当,幸亏旁边有几个高人,不然小命肯定没了,
。我去太惊险了,如来说一切诸相即为非相一切心既为非心,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不生过去现在未来心。菩萨无我相人相众生相,离一切相既名诸佛。金刚经 般若心经
浙江杭州。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三张价值199元的酒店优惠券,拿着优惠券,就可以办理一间600元标准的套房。不料,当他拿着优惠券去酒店办理入住,却被告知房券用不了,还要用一杯“星巴克”给他打发走,一气之下,李先生选择了投诉,结果反手就收到三天辱骂的短信,这如同火上浇油一般。
李先生平时工作会经常出差,自然就会住酒店。10月底,他收到锦江酒店APP的推送,上面介绍,在双十一期间,会推出房券,优惠力度很大。李先生看了下,发现很合适,就在活动期间,花199元购买了三张。
根据活动规则,李先生可以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去入住活动列表中一些中高档的酒店套房。最近正好上海举办进博会,他打算在这段期间,入住一家活动列表里的酒店。在去之前,他特意核对和活动规则,自己是完全符合的。
李先生来到酒店办理入住,值班经理告知,他的房券是用不了的,还直接说了句“给你杯星巴克,走人吧”!
看到对方的态度,李先生不接受,自己明明是按照活动规则来的,无论是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自己都是符合标准的。但值班经理也不告知他原因,就让他“在哪买的,到哪去投诉”
李先生出门后立刻向锦江集团投诉,可在投诉过程中,李先生接连收到三条短信,短信内容就是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而且一条比一条恶劣。
虽然他不清楚给他发短信的人是谁,但从对方发来的内容来看,这一定是酒店里的人,因为只有酒店里的人,才知道他投诉的事情。
后来,酒店方面针对李先生的投诉给出解释,表示这个房券是运营管理出了问题,并且把他归结于BUG。李先生的房券在该酒店是不能使用的,他们愿意提供另一家饭店,300元左右费用的一套房间。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李先生不认可,他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他把事情经过反馈给媒体,希望酒店集团能找到这个发短信的人,给他道歉。
目前,酒店给出的解释,是在内部进行了排查,排查了三轮,但并没有找到这个人,而这个电话号,始终都是未接状态。接下来,李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说实话,这个事情真的很离谱,作为如此大的连锁品牌,弄出这种事情,到底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为之,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他甚至连文字游戏都不和你玩了,直接用“BUG”来辩解。
要知道,商家推出优惠券促销活动,应该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既要遵循责任营销的原则,做到真实有效的优惠,又要事先明确告知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等具体信息,而不应该将优惠券当作引流的噱头或是诱导消费的手段,更不能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比不使用花费更多。
像李先生遇到的情况,是一个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该条款无效。放到本案中来看,酒店的行为本质上是买卖合同中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条款,该行为或条款无效。
商家给李先生发来优惠推送信息,可以视为邀约,既然做了承诺,消费者也花了钱,那商家就必须兑现。如果想要更改活动内容,可以和消费者协商,这种擅自更改,显然是不可以的。
所以在这件事上,李先生并没有做错,不管商家内部出了什么问题,都应该按照活动规则去执行,一旦拒绝,应当视为欺诈消费者,而后续骂人的短信,那就是更加恶劣的行为了。
李先生平时工作会经常出差,自然就会住酒店。10月底,他收到锦江酒店APP的推送,上面介绍,在双十一期间,会推出房券,优惠力度很大。李先生看了下,发现很合适,就在活动期间,花199元购买了三张。
根据活动规则,李先生可以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去入住活动列表中一些中高档的酒店套房。最近正好上海举办进博会,他打算在这段期间,入住一家活动列表里的酒店。在去之前,他特意核对和活动规则,自己是完全符合的。
李先生来到酒店办理入住,值班经理告知,他的房券是用不了的,还直接说了句“给你杯星巴克,走人吧”!
看到对方的态度,李先生不接受,自己明明是按照活动规则来的,无论是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自己都是符合标准的。但值班经理也不告知他原因,就让他“在哪买的,到哪去投诉”
李先生出门后立刻向锦江集团投诉,可在投诉过程中,李先生接连收到三条短信,短信内容就是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而且一条比一条恶劣。
虽然他不清楚给他发短信的人是谁,但从对方发来的内容来看,这一定是酒店里的人,因为只有酒店里的人,才知道他投诉的事情。
后来,酒店方面针对李先生的投诉给出解释,表示这个房券是运营管理出了问题,并且把他归结于BUG。李先生的房券在该酒店是不能使用的,他们愿意提供另一家饭店,300元左右费用的一套房间。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李先生不认可,他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他把事情经过反馈给媒体,希望酒店集团能找到这个发短信的人,给他道歉。
目前,酒店给出的解释,是在内部进行了排查,排查了三轮,但并没有找到这个人,而这个电话号,始终都是未接状态。接下来,李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说实话,这个事情真的很离谱,作为如此大的连锁品牌,弄出这种事情,到底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为之,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他甚至连文字游戏都不和你玩了,直接用“BUG”来辩解。
要知道,商家推出优惠券促销活动,应该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既要遵循责任营销的原则,做到真实有效的优惠,又要事先明确告知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等具体信息,而不应该将优惠券当作引流的噱头或是诱导消费的手段,更不能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比不使用花费更多。
像李先生遇到的情况,是一个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该条款无效。放到本案中来看,酒店的行为本质上是买卖合同中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条款,该行为或条款无效。
商家给李先生发来优惠推送信息,可以视为邀约,既然做了承诺,消费者也花了钱,那商家就必须兑现。如果想要更改活动内容,可以和消费者协商,这种擅自更改,显然是不可以的。
所以在这件事上,李先生并没有做错,不管商家内部出了什么问题,都应该按照活动规则去执行,一旦拒绝,应当视为欺诈消费者,而后续骂人的短信,那就是更加恶劣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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