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一同房怀孕,七月六日男友父亲突然发生意外因脑干出血骤然去世,本来已经商量好了婚期,只等八月完婚,不曾想有此意外,伤心欲绝。忙完了丧事,我等了几天还是将怀孕的事情告知了男友,再去医院此时已经怀孕五十二天(末次月经算起),然后我就一直等着男方家的态度,毕竟我与他年纪已然不小,他30我26,内心来说还是很想留下这个孩子。
可一直到昨日,男方态度依然暧昧,不闻不问,问就是生下来但决然不提结婚的事情,尽管我知道家中近期突逢变故,可我腹中的孩子却也无辜。男友母亲一改往日亲切和蔼面目,不曾问过一句,本来说好低调完婚,后来多次反悔,彩礼婚礼三金依次减少到最后提也不提,大有我爱嫁不嫁之意。
现在我躺在床上写下这个回答,孩子在上午已经打掉,我是做完手术才通知了男友,回家睡了一觉,醒来身上已无不适,刚好弹出此问答的推荐,写到这里已然是泪流满面,不能自己。
谢谢大家的鼓励和安慰,因为我父母已不在,性格在男方家人看来又过于温柔和软,所以大概看起来就像个逆来顺受的包子吧,所以才肆无忌惮认为可以随意拿捏。
可我真的难以接受这样的轻侮践踏,男友人很好,并不怪他,只是有些事情可以被理解但决不能被原谅。
我受到的伤害,他此后余生都无法弥补,他明明知道这世上已无人护我却还是纵容他母亲这样伤我已经不值得我为他守候。
伤害已然存在,我无法释怀,可人生还要继续。
已分手,换了联系方式,他应该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人生之中,最后一条短信我已经不需要他的回复:
曾经以为你今后的人生会有我一直陪你走下去,如今才发现我只需要陪你到这里就可以
可一直到昨日,男方态度依然暧昧,不闻不问,问就是生下来但决然不提结婚的事情,尽管我知道家中近期突逢变故,可我腹中的孩子却也无辜。男友母亲一改往日亲切和蔼面目,不曾问过一句,本来说好低调完婚,后来多次反悔,彩礼婚礼三金依次减少到最后提也不提,大有我爱嫁不嫁之意。
现在我躺在床上写下这个回答,孩子在上午已经打掉,我是做完手术才通知了男友,回家睡了一觉,醒来身上已无不适,刚好弹出此问答的推荐,写到这里已然是泪流满面,不能自己。
谢谢大家的鼓励和安慰,因为我父母已不在,性格在男方家人看来又过于温柔和软,所以大概看起来就像个逆来顺受的包子吧,所以才肆无忌惮认为可以随意拿捏。
可我真的难以接受这样的轻侮践踏,男友人很好,并不怪他,只是有些事情可以被理解但决不能被原谅。
我受到的伤害,他此后余生都无法弥补,他明明知道这世上已无人护我却还是纵容他母亲这样伤我已经不值得我为他守候。
伤害已然存在,我无法释怀,可人生还要继续。
已分手,换了联系方式,他应该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人生之中,最后一条短信我已经不需要他的回复:
曾经以为你今后的人生会有我一直陪你走下去,如今才发现我只需要陪你到这里就可以
“愣着干嘛,快脱呀!”80年代,一女干部夜晚骑车回家,路上遇到歹徒劫色,女干部称这里地不平要换个地方,歹徒一听高兴极了,就在他脱衣服的时候女干部一脚将其揣进了粪坑。
罗翔老师曾经讲过一个经典的刑法案例“粪坑案”。这次案件主要是为了说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这起案子的内容是这样的……
事情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一家单位的女干部加班到深夜准备回家。为了抄近道早点回家,她就选择从一条偏僻的小路通过。因为是大晚上的,女干部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害怕,但她还是趁着月色骑着自行车缓缓骑行。
不一会就来到了这条小道,女干部心里不禁打了个寒颤,预感到一丝危机。于是她紧紧地握住车把手,准备快速通过这条小道。不料,半路上突然窜出来一个人,女干部紧急刹住车,拿手电筒一照,原来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就迅速地踢开了女干部的自行车,然后拿刀挟持着女干部,开口恐吓道:“你快点把衣服脱了,不然我捅死你。”
此时女干部恐惧到极点,稍有不慎,她将葬身在这里。为今之计只有拖住这个男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再逃走。
于是她对歹徒回复道:“大哥别急,你看这地上多不平,还有这么多石头,我怕躺着的时候硌得慌。要不换个平坦的地吧。”
其实女干部心里也没准,她也不知道这个男的会不会上她的圈套。可这男人精虫上脑,哪还想这么多。他见对方很懂事的样子,兴冲冲地答应了。
女干部见对方上套,她就慢慢地往前走,走着走着女干部就闻到旁边有股臭味,原来是粪坑的味道。于是她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计谋。
“就这吧,大哥,这地方很平坦。”女干部对歹徒说。
歹徒见这地方怪平坦的,马上露出色眯眯的样子。女干部紧接着说:“还愣着干嘛,快脱呀!”
歹徒见对方比她还急,顿时忘乎所以,连忙点头答应。女干部意识到这是个绝佳的自救机会,见歹徒正在脱衣服,手中没刀子的时候迅速把他踹进了旁边的粪坑里。
歹徒被踢到粪坑里喝了几口粪水,一边在粪坑里挣扎一边对女干部说:“你等着,等我上来就把你杀了!”女干部见歹徒快要从粪坑里爬上来,又迅速地跺了一下他的手。
这一跺并没有把歹徒跺下去,女干部见情况不秒又补了一脚。这一脚,歹徒又重新掉进了粪坑,挣扎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女干部这才放下心来。待平静下来,女干部主动报警自首了。警察将这个歹徒从粪坑捞上来的时候,这个歹徒身体早就僵硬了。
针对这个案子,罗翔认为女干部的行为应该定性为正当防卫,他表示评判防卫过当就看当时应采取事前一般人标准还是事后理性标准。罗翔说当你处于那种情形的时候,看你会不会踹歹徒,毕竟踹一脚对方还要置你于死地,你当然要踹第二脚,第三脚才能保命,这就属于正当防卫。
当时法院审理这件案子的时候主要争议点在于第一脚和剩下两脚的区别。第一脚属于正当防卫没有任何疑问,因为当时女干部正受到歹徒的不法侵害,她踹歹徒的这一脚正是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这种情形就属于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但女干部的第二脚、第三脚就存有争议。这些质疑者认为女干部踹第一脚后就没有受到不法侵害了,再踹几脚有些防卫过当,再者因为女干部的这两脚最终导致歹徒死亡,歹徒罪不至死。
法院认为女干部当时是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女干部不踹第二脚、第三脚,那依照歹徒当时的脾气,爬上来后势必会继续对女干部进行侵害。所以女干部还存在受侵害的风险。因此法院最终判处女干部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正当防卫的判决还有一个案子可以体现。2019年云南女兵唐雪反杀案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面对同村村民持刀狂砸大门的情形下,唐雪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才不小心刺死了对方。法院认为唐雪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出此下策的,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法理不外乎人情,而人情就是人性的体现。比如我国法律规定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不适用死刑。这些都是我国司法进步的体现。
罗翔老师曾经讲过一个经典的刑法案例“粪坑案”。这次案件主要是为了说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这起案子的内容是这样的……
事情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一家单位的女干部加班到深夜准备回家。为了抄近道早点回家,她就选择从一条偏僻的小路通过。因为是大晚上的,女干部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害怕,但她还是趁着月色骑着自行车缓缓骑行。
不一会就来到了这条小道,女干部心里不禁打了个寒颤,预感到一丝危机。于是她紧紧地握住车把手,准备快速通过这条小道。不料,半路上突然窜出来一个人,女干部紧急刹住车,拿手电筒一照,原来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就迅速地踢开了女干部的自行车,然后拿刀挟持着女干部,开口恐吓道:“你快点把衣服脱了,不然我捅死你。”
此时女干部恐惧到极点,稍有不慎,她将葬身在这里。为今之计只有拖住这个男人,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再逃走。
于是她对歹徒回复道:“大哥别急,你看这地上多不平,还有这么多石头,我怕躺着的时候硌得慌。要不换个平坦的地吧。”
其实女干部心里也没准,她也不知道这个男的会不会上她的圈套。可这男人精虫上脑,哪还想这么多。他见对方很懂事的样子,兴冲冲地答应了。
女干部见对方上套,她就慢慢地往前走,走着走着女干部就闻到旁边有股臭味,原来是粪坑的味道。于是她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计谋。
“就这吧,大哥,这地方很平坦。”女干部对歹徒说。
歹徒见这地方怪平坦的,马上露出色眯眯的样子。女干部紧接着说:“还愣着干嘛,快脱呀!”
歹徒见对方比她还急,顿时忘乎所以,连忙点头答应。女干部意识到这是个绝佳的自救机会,见歹徒正在脱衣服,手中没刀子的时候迅速把他踹进了旁边的粪坑里。
歹徒被踢到粪坑里喝了几口粪水,一边在粪坑里挣扎一边对女干部说:“你等着,等我上来就把你杀了!”女干部见歹徒快要从粪坑里爬上来,又迅速地跺了一下他的手。
这一跺并没有把歹徒跺下去,女干部见情况不秒又补了一脚。这一脚,歹徒又重新掉进了粪坑,挣扎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女干部这才放下心来。待平静下来,女干部主动报警自首了。警察将这个歹徒从粪坑捞上来的时候,这个歹徒身体早就僵硬了。
针对这个案子,罗翔认为女干部的行为应该定性为正当防卫,他表示评判防卫过当就看当时应采取事前一般人标准还是事后理性标准。罗翔说当你处于那种情形的时候,看你会不会踹歹徒,毕竟踹一脚对方还要置你于死地,你当然要踹第二脚,第三脚才能保命,这就属于正当防卫。
当时法院审理这件案子的时候主要争议点在于第一脚和剩下两脚的区别。第一脚属于正当防卫没有任何疑问,因为当时女干部正受到歹徒的不法侵害,她踹歹徒的这一脚正是制止不法侵害的发生,这种情形就属于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但女干部的第二脚、第三脚就存有争议。这些质疑者认为女干部踹第一脚后就没有受到不法侵害了,再踹几脚有些防卫过当,再者因为女干部的这两脚最终导致歹徒死亡,歹徒罪不至死。
法院认为女干部当时是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女干部不踹第二脚、第三脚,那依照歹徒当时的脾气,爬上来后势必会继续对女干部进行侵害。所以女干部还存在受侵害的风险。因此法院最终判处女干部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正当防卫的判决还有一个案子可以体现。2019年云南女兵唐雪反杀案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面对同村村民持刀狂砸大门的情形下,唐雪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才不小心刺死了对方。法院认为唐雪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出此下策的,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负刑事责任。
法理不外乎人情,而人情就是人性的体现。比如我国法律规定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不适用死刑。这些都是我国司法进步的体现。
饮食之道,那时候我还很年轻的时候,跟李老师学经教,李老师一生一天吃一餐。他老人家也不是持戒,持戒是过午不食,他过午一样吃,但是他就吃一餐,一天就吃一餐,省事,三餐多麻烦!精神好,你看他最后一张照片,九十六岁照的那个照片,你看他,那个相就像六十多岁人一样。自己照顾自己,不麻烦别人,煮饭、洗衣服都是自己来,一个人住个小房子。
我在台中跟他学佛法,我也学他的生活方式,我也一天吃一餐,跟他学。我吃到第八个月我才向他报告,我说:老师,我吃一餐八个月了。他说:怎么样?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我说:没有,很正常。他桌子一拍:永远保持下去,一生不求人!人到无求品自高,生活简单。
可是我的一餐比他吃得多,他一餐,在那个时候两块钱解决了,台湾的钱。那个时候台湾钱跟美金比,是一比三十多,那换句话说,他一个月的开销,生活费用,美金一块半就够了。我不行,我一天要三块钱,我一个月生活费用要九十块钱,他只要六十块钱。
我就想出一个原因,我说人这个身体是个机器,饮食是能量补充,能量的补充。那机器有耗油的、有省油的,我们这是属于省油的一类,那李老师比我这个还要省油,还要高明!他一点点就够了,我还比他多一点,也行,没有问题,都是属于省油的。
那能量消耗在哪里?我总感觉得有百分之九十五消耗在妄想上。我把这个事情提出来向老师报告,老师说对!他给我印证,正确。妄念消耗的能量多,你妄念愈少,你消耗量就愈少,决定成正比例。没有妄念就没有消耗,不需要饮食了。
这就是说明,初禅以上他们没有妄念,所以他的能量没有地方消耗,所以能量是集中的,永远不衰,永远不变。欲界天人,你看他青春常驻,他不老。到临命终前七天才有衰变的相,在临终七日之前,他就跟年轻一样,他不变,他是化生,他不是胎生是化生。
我才体会到这个道理,老师给我印证,没错。那我们要想吃少一点,少吃,你健康,省事!你就少打妄想,把这些世出世间东西全部丢掉,一心念阿弥陀佛,自然就少了,自然这个心就清净,就不乱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净公老和尚
我在台中跟他学佛法,我也学他的生活方式,我也一天吃一餐,跟他学。我吃到第八个月我才向他报告,我说:老师,我吃一餐八个月了。他说:怎么样?身体有没有什么变化?我说:没有,很正常。他桌子一拍:永远保持下去,一生不求人!人到无求品自高,生活简单。
可是我的一餐比他吃得多,他一餐,在那个时候两块钱解决了,台湾的钱。那个时候台湾钱跟美金比,是一比三十多,那换句话说,他一个月的开销,生活费用,美金一块半就够了。我不行,我一天要三块钱,我一个月生活费用要九十块钱,他只要六十块钱。
我就想出一个原因,我说人这个身体是个机器,饮食是能量补充,能量的补充。那机器有耗油的、有省油的,我们这是属于省油的一类,那李老师比我这个还要省油,还要高明!他一点点就够了,我还比他多一点,也行,没有问题,都是属于省油的。
那能量消耗在哪里?我总感觉得有百分之九十五消耗在妄想上。我把这个事情提出来向老师报告,老师说对!他给我印证,正确。妄念消耗的能量多,你妄念愈少,你消耗量就愈少,决定成正比例。没有妄念就没有消耗,不需要饮食了。
这就是说明,初禅以上他们没有妄念,所以他的能量没有地方消耗,所以能量是集中的,永远不衰,永远不变。欲界天人,你看他青春常驻,他不老。到临命终前七天才有衰变的相,在临终七日之前,他就跟年轻一样,他不变,他是化生,他不是胎生是化生。
我才体会到这个道理,老师给我印证,没错。那我们要想吃少一点,少吃,你健康,省事!你就少打妄想,把这些世出世间东西全部丢掉,一心念阿弥陀佛,自然就少了,自然这个心就清净,就不乱了,这比什么都重要!
~净公老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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