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外出务工人员倡议书# 】
市外出务工的乡亲们:
2022年,你们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离家外出务工就业,展现了定西人民淳朴诚信的良好形象,为家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呼吸道传染病多发,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增加。目前,在新疆、青海、内蒙、西藏等地的外出务工人员陆陆续续开始返乡,车站、机场等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量大,返乡途中不可控因素较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持续做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发布的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建议务工人员理性返乡。国内疫情高风险区定西籍务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务工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低风险区和仍有务工意愿的乡亲们建议理性规划返乡行程,尽量留在务工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延长有效务工时长,增加务工收入。
二、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外继续务工的乡亲们,要严格遵守务工地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用公筷、多通风,不信谣、不传谣,不聚会、不聚餐,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与境外及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做好自身及家人亲属防护工作。
三、返乡人员严格遵守防疫制度。确需返乡的乡亲们,要根据当地疫情风险评估情况,提前向家乡村组(社区)报备,做好充分准备,返乡途中一定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积极配合做好返乡交通检查,落实家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四、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复杂,接种疫苗仍是最有效、最安全、最重要的防控措施,既可以有效保护降低感染风险,更可以明显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发生率。建议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外出务工人员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
五、关注务工就业信息。返乡后的乡亲们在落实完疫情防控措施后,如有继续务工意愿,可以联系当地劳务部门、乡镇劳务专干、村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给您进行岗位推荐,也可以通过“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定西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以及所属县区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渠道获取岗位信息,尽快实现二次就业。
定西市劳务办:0932-8235623
安定区劳务办:0932-8211336
通渭县劳务办:0932-5552579
陇西县劳务办:0932-6622345
临洮县劳务办:0932-2242543
渭源县劳务办:0932-4132294
漳县劳务办:0932-4862810
岷县劳务办:0932-7721311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2日
市外出务工的乡亲们:
2022年,你们带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离家外出务工就业,展现了定西人民淳朴诚信的良好形象,为家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呼吸道传染病多发,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增加。目前,在新疆、青海、内蒙、西藏等地的外出务工人员陆陆续续开始返乡,车站、机场等场所人员密集,流动量大,返乡途中不可控因素较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持续做好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发布的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建议务工人员理性返乡。国内疫情高风险区定西籍务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务工地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低风险区和仍有务工意愿的乡亲们建议理性规划返乡行程,尽量留在务工地、稳在企业、稳在岗位,延长有效务工时长,增加务工收入。
二、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外继续务工的乡亲们,要严格遵守务工地疫情防控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用公筷、多通风,不信谣、不传谣,不聚会、不聚餐,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与境外及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做好自身及家人亲属防护工作。
三、返乡人员严格遵守防疫制度。确需返乡的乡亲们,要根据当地疫情风险评估情况,提前向家乡村组(社区)报备,做好充分准备,返乡途中一定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积极配合做好返乡交通检查,落实家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四、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然严峻复杂,接种疫苗仍是最有效、最安全、最重要的防控措施,既可以有效保护降低感染风险,更可以明显降低感染后的重症发生率。建议尚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外出务工人员尽快前往就近的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
五、关注务工就业信息。返乡后的乡亲们在落实完疫情防控措施后,如有继续务工意愿,可以联系当地劳务部门、乡镇劳务专干、村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给您进行岗位推荐,也可以通过“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定西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以及所属县区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等渠道获取岗位信息,尽快实现二次就业。
定西市劳务办:0932-8235623
安定区劳务办:0932-8211336
通渭县劳务办:0932-5552579
陇西县劳务办:0932-6622345
临洮县劳务办:0932-2242543
渭源县劳务办:0932-4132294
漳县劳务办:0932-4862810
岷县劳务办:0932-7721311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2日
【#河北省开展2022年度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日前,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戎归燕赵 冀时就业”——河北省2022年度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计划发布6000余个岗位,开展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维修保养、物流运输、医药卫生、就业兼创业、综合服务等9类专场招聘,最大限度整合就业资源。
据悉,该活动分以下几个流程进行:“两站三中心”主动联系辖区内用人单位,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优质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登录;充分发挥河北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优势,利用各级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实现宣传动员省域“全覆盖”;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为全省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便捷的网络应聘渠道;利用“河北退伍老兵就业帮”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开展直播带岗活动,向广大退役军人推荐招聘岗位;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联系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协助他们按照“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的操作流程投递简历;将招聘岗位信息与退役军人求职简历进行匹配,探索开展精准深入的“连线式”招聘服务;跟踪签约成功的退役军人入职报到和待遇落实情况,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用户可关注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搜索“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https://t.cn/Eav9539)”、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点击“招聘平台”登录。用人单位用户可直接搜索“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https://t.cn/Eav9539)”或搜索进入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找到“招聘平台”登录。
此外,“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仅向河北省退役军人开放。已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的退役军人,应完善更新个人简历和求职意愿,更好享受智能匹配服务;未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的河北省退役军人,可登陆注册、投递简历,及时参加网上专场招聘活动。已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平台内招聘信息,吸引广大退役军人应聘;新入驻“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的用人单位,可发布招聘信息,享受“全过程免费、全流程保障”的优质服务。 [河北日报记者董琳烨]
据悉,该活动分以下几个流程进行:“两站三中心”主动联系辖区内用人单位,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优质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和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登录;充分发挥河北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优势,利用各级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实现宣传动员省域“全覆盖”;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为全省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便捷的网络应聘渠道;利用“河北退伍老兵就业帮”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开展直播带岗活动,向广大退役军人推荐招聘岗位;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联系有就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协助他们按照“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的操作流程投递简历;将招聘岗位信息与退役军人求职简历进行匹配,探索开展精准深入的“连线式”招聘服务;跟踪签约成功的退役军人入职报到和待遇落实情况,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用户可关注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搜索“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https://t.cn/Eav9539)”、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点击“招聘平台”登录。用人单位用户可直接搜索“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https://t.cn/Eav9539)”或搜索进入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找到“招聘平台”登录。
此外,“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仅向河北省退役军人开放。已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的退役军人,应完善更新个人简历和求职意愿,更好享受智能匹配服务;未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的河北省退役军人,可登陆注册、投递简历,及时参加网上专场招聘活动。已在“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平台内招聘信息,吸引广大退役军人应聘;新入驻“河北省退役军人网上招聘平台”的用人单位,可发布招聘信息,享受“全过程免费、全流程保障”的优质服务。 [河北日报记者董琳烨]
【最新通知!厦门发布稳经济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今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稳经济稳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依法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税收优惠,对2022年同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减免至少3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按规定就减租的不动产申请减免1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由厦门市税务局公告实施。(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
(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均在规定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调整后的参保人员待遇不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二、加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力度
(三)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100亿元扩大至150亿元。对企业增资扩产、技改项目、研发投入等提供融资支持,企业融资利息费用为2%/年,其余由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四)扩大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将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从中型制造业企业扩大至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按规定增加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信用,帮助其解决“贷不到”和“贷不够”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予以贴息。设立10亿元规模的市小微企业首贷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1%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1年,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探索以适当形式与增信基金形成联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小微首贷户的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本措施由市财政、工信、医保、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按职责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但本措施中已有有效期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依法减免困难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税收优惠,对2022年同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已减免至少3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按规定就减租的不动产申请减免1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由厦门市税务局公告实施。(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
(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均在规定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调整后的参保人员待遇不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二、加大“财政政策+金融工具”支持力度
(三)扩大技术创新基金规模。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100亿元扩大至150亿元。对企业增资扩产、技改项目、研发投入等提供融资支持,企业融资利息费用为2%/年,其余由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
(四)扩大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将增信基金制造业子基金支持对象从中型制造业企业扩大至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按规定增加中小微型制造业企业信用,帮助其解决“贷不到”和“贷不够”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予以贴息。设立10亿元规模的市小微企业首贷专项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予以1%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1年,单个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10万元。探索以适当形式与增信基金形成联动,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小微首贷户的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财政局)
本措施由市财政、工信、医保、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按职责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但本措施中已有有效期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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