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据无为发布微信号10月24日消息,近日,无为市公安局牵头草拟了《无为市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按照民主和科学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0月2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072943947@qq.com邮箱或者致电0553-6616110。
2、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无为市公安局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https://t.cn/A6ooNcL3
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072943947@qq.com邮箱或者致电0553-6616110。
2、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无为市公安局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在城区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https://t.cn/A6ooNcL3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拟聘任人选公示】#渭检关注# 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经单位及个人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程序,拟聘任44名同志为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联系电话:0913-2105266
电子邮箱:wnjczz@163.com
联系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新区东路9号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8日
https://t.cn/A6oJmAvM
联系电话:0913-2105266
电子邮箱:wnjczz@163.com
联系地址:渭南市高新区新区东路9号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18日
https://t.cn/A6oJmAvM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 不断提升立法质效】@白银司法 本网讯甘肃省白银市始终紧扣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目标,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全市城市建设和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六个新白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强化立法预测 努力实现立法能动作用
把握紧迫性。本着急需、专门、精准、务实、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立法需求,明确优先条件:即改革发展急需的优先、法律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的优先、法规需要修改的优先、条件成熟的优先。在最近几年的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情况,及时增加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将疫情防控和白银市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将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文明行为及时吸收到《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中,以行政立法的手段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保证可行性。在历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对于必须完成的立法项目,都能全部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如在编制2020年的立法计划过程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将《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列为当年的审议项目。对于自主确定的立法项目,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特别是切实尊重起草单位意愿,充分考虑客观实际。
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
严把立法工作“政治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把“两个维护”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市政府立法计划、以及立法中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均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在202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提请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向全市印发。
跟进发展需求“保障关”。在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增加计划外有关重要立法,为配合做好全市地下管廊的建设,按照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的要求,及时组织市住建局等单位开展《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调研、制定工作,实现新增重要立法的立项、调研、审议在一个年度内全面展开。
重视法规草案“审议关”。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的同时,全面落实“不抵触”原则,切实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在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立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法规规章草案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审查中遇到的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请示,确保法规规章内容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白银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强化立法预测 努力实现立法能动作用
把握紧迫性。本着急需、专门、精准、务实、管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立法需求,明确优先条件:即改革发展急需的优先、法律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的优先、法规需要修改的优先、条件成熟的优先。在最近几年的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改情况,及时增加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将疫情防控和白银市文明城市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将有利于疫情防控的文明行为及时吸收到《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中,以行政立法的手段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保证可行性。在历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对于必须完成的立法项目,都能全部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如在编制2020年的立法计划过程中,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将《白银市爱国卫生条例》《白银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列为当年的审议项目。对于自主确定的立法项目,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特别是切实尊重起草单位意愿,充分考虑客观实际。
强化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
严把立法工作“政治关”。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立法工作的首位,把“两个维护”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市政府立法计划、以及立法中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均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在2022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提请并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向全市印发。
跟进发展需求“保障关”。在认真贯彻执行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时增加计划外有关重要立法,为配合做好全市地下管廊的建设,按照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的要求,及时组织市住建局等单位开展《白银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调研、制定工作,实现新增重要立法的立项、调研、审议在一个年度内全面展开。
重视法规草案“审议关”。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共识的同时,全面落实“不抵触”原则,切实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在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立法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开展法规规章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法规规章草案逐条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审查中遇到的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向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请示,确保法规规章内容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白银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