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莲说》:一个人,越孤独,越高贵
有一位教授说:“《爱莲说》最大的特点,就是以莲花来比喻人格,以物拟人。可以和孔子的‘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媲美。”
北宋嘉佑八年,周敦颐受朋友沈希颜、钱拓邀请,共游雩都,挥笔写下《爱莲说》。后来,这篇大作,挂在了濂溪阁,传颂至今。
熙宁四年,周敦颐出任南康知军。在府邸里,挖了一口池塘,种上莲花,名为“爱莲池”,表达自己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一年以后,因为年老多病,辞官退隐,以教学为生。
纪伯伦说:“孤独,是忧愁的伴侣,也是精神活动的密友。”
不管社会多热闹,总会在某一刻,我们不得不褪去繁华,然后一个人独自走路。
孤独是一个人的宿命,就像影子一样,不管你是否愿意,都会陪你一生。既然是这样,不如调整接人待物的角度,和孤独握手言和,成就自己的高贵。
02
一个人的高贵,是从不合群开始的。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爱金钱,有人爱地位,有人爱豪车,有人喜欢洋房。撇开物质上的东西,在精神层面,人与人的感受也是不同的,花卉、绘画、歌咏等,都有人喜爱。
如果你问身边的人,要发展什么爱好,要不要去创业,在什么地方安家,一万个人,有一万零一百种答案。
看过一个笑话:有一条蜈蚣,慢慢悠悠地散步。
一只青蛙问:“蜈蚣先生,你那么多脚,你一起步,是抬左脚,还是右脚呢?”
蜈蚣说:“应该是右脚吧。”
隔一会,一只蝴蝶问:“您是先抬左脚吧?”
蜈蚣想了想,可能是吧。当他一边想一边走的时候,忽然发现,所有的脚都不听使唤了,乱成一团。
当我们笑话了蜈蚣之后,再看看我们自己。有多少人,在“邯郸学步”,总是模仿别人,低头去巴结别人,久而久之,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比方说,一个想去南方工作的人,被朋友拉着去了北方。到了北方,他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应,冬天太冷,空气太干燥,工作也不喜欢。
古人云:“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道乖者,不以咫尺为近。”
当一个人不再装模作样地去加入群体,坚持按自己的方法去生活,自然就会体现出“格格不入”。从而,他不再因为合群不合群的问题,烦恼不休。
那些表面上的客套,已经无关重要了。
有同路的人,就一起走,没有的话,就自己走。谁能陪伴到最后,谁是陪一程的人,都随缘。
03
一个人的高贵,是需要经历人生低谷的。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任何的高贵,都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接地气的。就像莲花一样,本来就是泥地里的花朵。
当我们年少的时候,会遇到同学、朋友、同事等,并且会以为,对方就是人脉,以后可以合作共事。遇到困难的时候,就能拉一把。这就是社交上的一块“泥地”。
能够领悟“独来独往”的人,多半有一段合群的时光,并且被“合群”所累。
北宋官员苏东坡,和一些要好的官场中人,一起反对变法。之后,卷入乌台诗案,连续多次被贬,祸不单行。
在黄州时,苏东坡和朋友外出,半路上,忽然下起了雨,大家纷纷躲避,却又无处可躲,显得狼狈不堪。
唯有苏东坡,借着一场雨,清醒过来,说:“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人生本是晴雨不定,只要心中有阳光,那就不惧风雨了。要是心中有大雨,阳光是没有办法涌进生命的。
在低谷时,就是人生的寒冬来临,一个人最真实的样子,都一览无余了。高贵的人,就像松柏一样,跻身在郁郁葱葱的森林,唯有到了寒冬,大部分树叶凋落,才突出自己的青翠。
04
一个人的高贵,是需要享受孤独的。
“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我喜欢莲花,你喜欢什么呢?我们彼此不相干,因为我就是我,哪怕是唯一的我,也是中流砥柱。
唐代的李白,泼墨成诗,被誉为“李谪仙”。但是他不羡慕官场,不爱金钱,喜欢游山玩水。吾父四海皆朋友,又不被朋友拘束自由。
人多时,同饮:“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独处时,独乐:“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看吧,同样一条街,有人在打麻将,有人在歌唱,有人在吆喝;同样是一桌酒席,有人在劝酒,有人在看手机,有人在冷眼旁观......可见,人们的悲欢并不相通。
不管你有多少群,开心或者不开心,都取决于你自己。不管内心有多苦,都得找一个理由,逗自己一乐。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因此,我们要有把鞋洗干净,烘干的能力。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是“断舍离”开始,让人生回归到真实的状态。至于明天,还会遇到谁,要去哪里应酬,明天再说吧。
05
时光如一捧沙,一挥手,就是千百年。
当我们再去感悟“一朵莲”的时候,才真正明白,“不枝不蔓、中通外直”就是最好的状态。
汪国真在《孤独》中写道:“孤独若不是由于内向,便往往是由于卓绝......太阳是孤独的,月亮是孤独的,星星却难以数计。”
人生一世,兜兜转转一个圈,看起来圈很大,其实圈里的人,只有“你”。
没什么,你我都是赤条条地来,又孤零零地走。
有一位教授说:“《爱莲说》最大的特点,就是以莲花来比喻人格,以物拟人。可以和孔子的‘岁寒而知松柏之后凋’媲美。”
北宋嘉佑八年,周敦颐受朋友沈希颜、钱拓邀请,共游雩都,挥笔写下《爱莲说》。后来,这篇大作,挂在了濂溪阁,传颂至今。
熙宁四年,周敦颐出任南康知军。在府邸里,挖了一口池塘,种上莲花,名为“爱莲池”,表达自己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一年以后,因为年老多病,辞官退隐,以教学为生。
纪伯伦说:“孤独,是忧愁的伴侣,也是精神活动的密友。”
不管社会多热闹,总会在某一刻,我们不得不褪去繁华,然后一个人独自走路。
孤独是一个人的宿命,就像影子一样,不管你是否愿意,都会陪你一生。既然是这样,不如调整接人待物的角度,和孤独握手言和,成就自己的高贵。
02
一个人的高贵,是从不合群开始的。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盛爱牡丹。予独爱莲......”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爱金钱,有人爱地位,有人爱豪车,有人喜欢洋房。撇开物质上的东西,在精神层面,人与人的感受也是不同的,花卉、绘画、歌咏等,都有人喜爱。
如果你问身边的人,要发展什么爱好,要不要去创业,在什么地方安家,一万个人,有一万零一百种答案。
看过一个笑话:有一条蜈蚣,慢慢悠悠地散步。
一只青蛙问:“蜈蚣先生,你那么多脚,你一起步,是抬左脚,还是右脚呢?”
蜈蚣说:“应该是右脚吧。”
隔一会,一只蝴蝶问:“您是先抬左脚吧?”
蜈蚣想了想,可能是吧。当他一边想一边走的时候,忽然发现,所有的脚都不听使唤了,乱成一团。
当我们笑话了蜈蚣之后,再看看我们自己。有多少人,在“邯郸学步”,总是模仿别人,低头去巴结别人,久而久之,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比方说,一个想去南方工作的人,被朋友拉着去了北方。到了北方,他发现自己根本不适应,冬天太冷,空气太干燥,工作也不喜欢。
古人云:“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道乖者,不以咫尺为近。”
当一个人不再装模作样地去加入群体,坚持按自己的方法去生活,自然就会体现出“格格不入”。从而,他不再因为合群不合群的问题,烦恼不休。
那些表面上的客套,已经无关重要了。
有同路的人,就一起走,没有的话,就自己走。谁能陪伴到最后,谁是陪一程的人,都随缘。
03
一个人的高贵,是需要经历人生低谷的。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任何的高贵,都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接地气的。就像莲花一样,本来就是泥地里的花朵。
当我们年少的时候,会遇到同学、朋友、同事等,并且会以为,对方就是人脉,以后可以合作共事。遇到困难的时候,就能拉一把。这就是社交上的一块“泥地”。
能够领悟“独来独往”的人,多半有一段合群的时光,并且被“合群”所累。
北宋官员苏东坡,和一些要好的官场中人,一起反对变法。之后,卷入乌台诗案,连续多次被贬,祸不单行。
在黄州时,苏东坡和朋友外出,半路上,忽然下起了雨,大家纷纷躲避,却又无处可躲,显得狼狈不堪。
唯有苏东坡,借着一场雨,清醒过来,说:“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人生本是晴雨不定,只要心中有阳光,那就不惧风雨了。要是心中有大雨,阳光是没有办法涌进生命的。
在低谷时,就是人生的寒冬来临,一个人最真实的样子,都一览无余了。高贵的人,就像松柏一样,跻身在郁郁葱葱的森林,唯有到了寒冬,大部分树叶凋落,才突出自己的青翠。
04
一个人的高贵,是需要享受孤独的。
“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我喜欢莲花,你喜欢什么呢?我们彼此不相干,因为我就是我,哪怕是唯一的我,也是中流砥柱。
唐代的李白,泼墨成诗,被誉为“李谪仙”。但是他不羡慕官场,不爱金钱,喜欢游山玩水。吾父四海皆朋友,又不被朋友拘束自由。
人多时,同饮:“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独处时,独乐:“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看吧,同样一条街,有人在打麻将,有人在歌唱,有人在吆喝;同样是一桌酒席,有人在劝酒,有人在看手机,有人在冷眼旁观......可见,人们的悲欢并不相通。
不管你有多少群,开心或者不开心,都取决于你自己。不管内心有多苦,都得找一个理由,逗自己一乐。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因此,我们要有把鞋洗干净,烘干的能力。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是“断舍离”开始,让人生回归到真实的状态。至于明天,还会遇到谁,要去哪里应酬,明天再说吧。
05
时光如一捧沙,一挥手,就是千百年。
当我们再去感悟“一朵莲”的时候,才真正明白,“不枝不蔓、中通外直”就是最好的状态。
汪国真在《孤独》中写道:“孤独若不是由于内向,便往往是由于卓绝......太阳是孤独的,月亮是孤独的,星星却难以数计。”
人生一世,兜兜转转一个圈,看起来圈很大,其实圈里的人,只有“你”。
没什么,你我都是赤条条地来,又孤零零地走。
这中介太嚣张了!瞒着客户把房子租了出去,可却一直对客户说房子租不掉,想要私吞房租!后来客户从外地回来想拿自己的东西,却发现自己房门的锁被换掉了,而且里面还住着人?客户大吃一惊,质问中介到底为什么骗她房子没租掉?可中介说的话让她目瞪口呆!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吴女士遇到了一件恶心的事情,她在在杭州临平区租了一套房子,出租方是一位徐先生(二房东),不过签名这里写着方某某代签,意思是签名是中介业务员方先生代签的。
吴女士和徐先生的租赁日期是从2021年8月到2022年8月月,租金2300元,押一付二。后来她决定不租了,但还有房租剩,就委托之前的中介方先生帮她转租掉房子。
吴女士说:“我是一名网络带货主播,这个房子是租来当工作室的。今年10月,我要到外地长期出差,考虑到房子租过来之后利用率不高,就想委托中介方先生帮忙转租。当时我还拍了房间的录像发给中介方先生,证明房间内还有我个人的私人物品。”
吴女士离开这个房子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她问了中介方先生不下三次,我的房子租出去了嘛?可是中介方先生都告诉她说没有租掉。
根据双方聊天记录来看,直到11月12号,那位方先生依然对吴女士说转不掉。因为房子一直转租不掉,吴女士在11月中旬回到杭州后,就和房东徐先生沟通,想把房子提早退掉,徐先生也同意了,让她去把东西清理掉。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吴女士大吃一惊,她在11月24号回去拿私人物品的时候,居然发现里面住了人。但是不管吴女士怎么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
无奈之下,吴女士只能报案,在警员的见证下,新搬来的租客周女士把她和中介方先生的聊天记录发了过来,她说自己是正常付钱租的房子。
聊天记录上显示,新租客周女士对中介说前房客来拿东西了,但是东西都被我清掉了。中介方先生回复:你关门别管就行,她跟之前那个二房东联系的,我是房东托管给我的。言外之意,那个徐先生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新租客周女士说:“我是11月14号入住,我转了半个月租金1150元给中介方先生,但他让我写的合同租赁期是从12月12号开始算的,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
按照新租客周女士的说法,吴女士怀疑这笔费用是被中介方先生自己私吞掉了。明明有租客已经住进来了,但方先生却一直跟她说没有找到新的租客,而且方先生还瞒着二房东徐先生,真是胆大包天。
吴女士拿出周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但是中介方先生一直说自己这房子是给周女士免费居住半个月的,自己没有收钱。这说法可让吴女士恶心死了,她问中介有什么权利把她的房子给别人免费居住半个月?
可这时候方先生说自己是原房东委托他这样子做的。当然,这是他的说辞,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假,毕竟他这个人这么爱说谎演戏!
后来,吴女士算了下自己被扔掉的衣服样品和化妆品,大概值好几千,加上房租的话损失大概是7000块钱。但是现在面对这笔损失,二房东徐先生不出面,而方先生也不愿意赔偿,甚至还出言威胁吴女士。
吴女士感觉非常无助,没想到自己租个房子却遇上这样的事情。而且报案以后也没有调解好,因为这事只能算是他们之间的经济矛盾,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认为这事情中介方先生确实不厚道,客户委托你帮忙转租房子,你明明已经把房子出租掉,却欺骗客户说房子没租掉,你这是何居心?
其实大家都很清楚,方先生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要私吞这笔房租。在这里希望你早点承担自己的责任,该赔的还是要赔,不然让人知道你的为人,以后得不偿失!
我可能又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下这段话。在这个浮躁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好像很近又好像很远。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高山流水遇知音也只是万千人分之一。而现在所有的缘分不是妙不可言,而是分分钟的遇见,我们每个人,都开启了无数次的“过客人生”。有些人来了一下就走了,有些人来了停了好久都还没走,有些人来了走了惹了一身不舍与恨,有些人压根就走不进这个不属于他的世界。不管是何种,不得不承认我们碰到的人变多了。起初我很庆幸自己遇到了很多的“流水知音”,到头来发现良莠不齐。不过还是很感谢过客般的人生,才让我发现了什么对我来说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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