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在b站刷视频,发海底捞火锅底料。。。
想到了我在泰国喜欢的学生
我们用蹩脚的英文聊天
我说想念家乡的美食
太久没吃到了
分享了很多在国内吃火锅吃各种的图片给他
他说我可以做吗,可以自己做来吃
我说没有带调料[泪]
然后聊了一些别的,我以为就是我在单方面倾诉对家的思念
过了几天,他拿了一个快递给我,他在亚马逊上给我买了几袋海底捞的底料
我拿到真的差点哭出来了,因为我自己没办法在泰国网购
待到12月份,快过圣诞节了,我朋友在北方工作,已经下大雪了
我把照片转发给他说,泰国不会下雪,但你以后会想去下雪的地方玩吗?去亲手触碰一下,感受一下在雪里打滚。
他听完以后很开心很兴奋,说以后考上大学,在假期一定要去中国旅游,想来见我,想一起去下雪的地方玩。
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这样充满期待的话,应对一份炙热的喜欢,我没有答应他,但是我拜托我朋友在雪地上写了名字,把照片送给他。
他收到的时候好开心,我甚至也在设想我回国读大四的时候,他能在假期来重庆我带他旅游诶
事实是:回国就出现了新冠,然后就再也没有期待中的以后了。
今天有想到你,像大狗狗一样守护我的milk
还有好多故事,趁最近有劲儿了,想一起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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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没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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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可以做吗,可以自己做来吃
我说没有带调料[泪]
然后聊了一些别的,我以为就是我在单方面倾诉对家的思念
过了几天,他拿了一个快递给我,他在亚马逊上给我买了几袋海底捞的底料
我拿到真的差点哭出来了,因为我自己没办法在泰国网购
待到12月份,快过圣诞节了,我朋友在北方工作,已经下大雪了
我把照片转发给他说,泰国不会下雪,但你以后会想去下雪的地方玩吗?去亲手触碰一下,感受一下在雪里打滚。
他听完以后很开心很兴奋,说以后考上大学,在假期一定要去中国旅游,想来见我,想一起去下雪的地方玩。
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他这样充满期待的话,应对一份炙热的喜欢,我没有答应他,但是我拜托我朋友在雪地上写了名字,把照片送给他。
他收到的时候好开心,我甚至也在设想我回国读大四的时候,他能在假期来重庆我带他旅游诶
事实是:回国就出现了新冠,然后就再也没有期待中的以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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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好多故事,趁最近有劲儿了,想一起写完。
#李宇春[超话]##五脏六腑放映会##李宇春五脏六腑#
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是英国十八世纪浪漫主义时期的著名诗人。三十岁时因海难逝世,他的墓志铭是引自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诗句:他并没有消失什么,不过感受了一次海水的变幻,他成了富丽珍奇的瑰宝。
雪莱爱幻想、富有浪漫主义气质。因此,雪莱的诗作总是洋溢着瑰丽广博的想象。现代诗人徐志摩评价雪莱:我实在够不上读他,因为太浓厚伟大了。他的小诗,很轻灵,很微妙,很真挚,很美丽,读的时候,心灵真是颤动起来,犹如看一块纯洁的水晶,真是内外通灵。
《无常》诗中第一节“今天还微笑的花朵/明天就会枯萎/我们愿留贮的一切/诱一诱人就飞/什么是这世上的欢乐?/它是嘲笑黑夜的闪电/虽明亮,却短暂。”雪莱认为人生的快乐像闪电一样是短暂的,痛苦则像长夜一样无穷尽。他接受了世界的本来样子,然后享受这短暂的美好。正如诗中最后一节写到“趁天空蔚蓝明净 / 趁鲜花娇美 / 趁入夜变化的眼睛 / 使白昼明媚 / 趁静谧时辰未消逝 / 睡吧——然后从梦里 / 醒来,哭泣。”诗人在认清了世界的本来样子之后,接受了世界的真实面目,直面自己的人生,欣赏生命中盛开的美丽之花,坦然面对人生的苦难。
在我的青铜时代节目中听到春春首次谈及她的病痛、困扰她的心事后,看着身着白衣的她安静的坐在那,温润如玉。越是平静,越是让我不安,无形之物一瞬击中胸口,她是我的亲人呀,是我默默陪伴了17年的好朋友,为什么会这样。可现实并容不得你接受与否,荣耀越是耀眼,光鲜下的暗黑更是猖狂,它们像是两极相斥相拥的磁场,成就着,同时也毁灭着...
《五脏六腑》这首歌从首发第一天后,就作为单曲循环,放进了播单,在内心慢慢起酥、沉淀。冷冰冰的忧伤渐渐被化解成一阵风,吹绿了心底的一片荒草地。夜深沉,那就索性关了灯、闭上眼,小心翼翼的踏进那副躯壳,听见五脏六腑的呐喊,春春爱着她的音乐、她自己、父母亲人还有亲爱的歌迷朋友。不要让眼泪汇成河,而要让眼底的星光回应。我静静的坐在黑暗中,不打扰,只是听那千万遍的我爱你,我也爱你……
雪莱在《给---》(音乐)诗中写道“音乐,虽然消失了柔声,却依然在记忆里颤动”。就像这首歌一样……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雪莱、《无常》
[2]名扬世界的墓碑墓志铭 .360doc.2014-7-17
[3]杨春泽. 对雪莱《无常》的探析及在这首诗中雪莱人生观的浅露[J]. 戏剧之家,
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是英国十八世纪浪漫主义时期的著名诗人。三十岁时因海难逝世,他的墓志铭是引自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诗句:他并没有消失什么,不过感受了一次海水的变幻,他成了富丽珍奇的瑰宝。
雪莱爱幻想、富有浪漫主义气质。因此,雪莱的诗作总是洋溢着瑰丽广博的想象。现代诗人徐志摩评价雪莱:我实在够不上读他,因为太浓厚伟大了。他的小诗,很轻灵,很微妙,很真挚,很美丽,读的时候,心灵真是颤动起来,犹如看一块纯洁的水晶,真是内外通灵。
《无常》诗中第一节“今天还微笑的花朵/明天就会枯萎/我们愿留贮的一切/诱一诱人就飞/什么是这世上的欢乐?/它是嘲笑黑夜的闪电/虽明亮,却短暂。”雪莱认为人生的快乐像闪电一样是短暂的,痛苦则像长夜一样无穷尽。他接受了世界的本来样子,然后享受这短暂的美好。正如诗中最后一节写到“趁天空蔚蓝明净 / 趁鲜花娇美 / 趁入夜变化的眼睛 / 使白昼明媚 / 趁静谧时辰未消逝 / 睡吧——然后从梦里 / 醒来,哭泣。”诗人在认清了世界的本来样子之后,接受了世界的真实面目,直面自己的人生,欣赏生命中盛开的美丽之花,坦然面对人生的苦难。
在我的青铜时代节目中听到春春首次谈及她的病痛、困扰她的心事后,看着身着白衣的她安静的坐在那,温润如玉。越是平静,越是让我不安,无形之物一瞬击中胸口,她是我的亲人呀,是我默默陪伴了17年的好朋友,为什么会这样。可现实并容不得你接受与否,荣耀越是耀眼,光鲜下的暗黑更是猖狂,它们像是两极相斥相拥的磁场,成就着,同时也毁灭着...
《五脏六腑》这首歌从首发第一天后,就作为单曲循环,放进了播单,在内心慢慢起酥、沉淀。冷冰冰的忧伤渐渐被化解成一阵风,吹绿了心底的一片荒草地。夜深沉,那就索性关了灯、闭上眼,小心翼翼的踏进那副躯壳,听见五脏六腑的呐喊,春春爱着她的音乐、她自己、父母亲人还有亲爱的歌迷朋友。不要让眼泪汇成河,而要让眼底的星光回应。我静静的坐在黑暗中,不打扰,只是听那千万遍的我爱你,我也爱你……
雪莱在《给---》(音乐)诗中写道“音乐,虽然消失了柔声,却依然在记忆里颤动”。就像这首歌一样……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雪莱、《无常》
[2]名扬世界的墓碑墓志铭 .360doc.2014-7-17
[3]杨春泽. 对雪莱《无常》的探析及在这首诗中雪莱人生观的浅露[J]. 戏剧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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