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财经##思维整点播# 【思维15点 | 收评:三大指数放量大涨 两市成交额再破1万亿元;京东科技与上海移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球首车搭载宁德时代麒麟电池 纯电豪华MPV极氪009正式上市】
1.收评:三大指数放量大涨 两市成交额再破1万亿元
大盘早间低开高走,指数集体翻红震荡上行,午后指数强势拉升,临近收盘涨幅收窄。板块方面,供销社概念股全天大涨,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新兴概念股保持强势,啤酒、新型烟草、消费电子等消费板块走强,汽车产业链相关股走高;银行股全天低迷,国防军工板块震荡走低。总体来看,个股涨多跌少,两市超3500股飘红。两市成交额时隔两个多月再度突破1万亿元。(新浪财经)
2.京东科技与上海移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日,2022京东云城市峰会·上海站的“京东科技合作伙伴论坛”上,京东科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平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通信及国际化业务、智慧家庭等领域的创新合作。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科技生态负责人王楠和上海移动副总经理王光华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央广网)
3.全球首车搭载宁德时代麒麟电池 纯电豪华MPV极氪009正式上市
11月1日,极氪汽车旗下全新MPV车型009正式上市,新车共发布了2款车型,分别是009 WE版和009 ME版。极氪009定位于中大型MPV车型,不仅是极氪汽车的一款全新车型,也是该品牌推出的第二款量产车型,新车由基于SEA浩瀚平台打造。 (证券时报)
4.京东发布双11战报:截至11月1日24时,累计售出商品超5.5亿件
京东发布双11战报,从10月31日晚8点至11月1日24时,京东累计售出商品超5.5亿件,成交额前20的品牌中,中国品牌占比达80%;中小企业和商家在京东11.11赢得增长契机,近5万中小品牌成交额同比增长超100%,近7万中小商家成交额同比增长超100%。
5.光启将在珠海航展首次发布第四代超材料
今年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即将于11月8日至11月13日在珠海国际航展中心举行。光启将在本届展会现场首次发布第四代超材料,以及展示可应用于“陆海空”的近三十种超材料结构件样品。今年,光启迎来超材料产业化的重大突破。与客户签订了近20亿元历史最大合同。这项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目前已具备持续性、规模化制备新一代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的能力,具有行业里程碑意义。
1.收评:三大指数放量大涨 两市成交额再破1万亿元
大盘早间低开高走,指数集体翻红震荡上行,午后指数强势拉升,临近收盘涨幅收窄。板块方面,供销社概念股全天大涨,虚拟现实、元宇宙等新兴概念股保持强势,啤酒、新型烟草、消费电子等消费板块走强,汽车产业链相关股走高;银行股全天低迷,国防军工板块震荡走低。总体来看,个股涨多跌少,两市超3500股飘红。两市成交额时隔两个多月再度突破1万亿元。(新浪财经)
2.京东科技与上海移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1月1日,2022京东云城市峰会·上海站的“京东科技合作伙伴论坛”上,京东科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平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通信及国际化业务、智慧家庭等领域的创新合作。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科技生态负责人王楠和上海移动副总经理王光华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央广网)
3.全球首车搭载宁德时代麒麟电池 纯电豪华MPV极氪009正式上市
11月1日,极氪汽车旗下全新MPV车型009正式上市,新车共发布了2款车型,分别是009 WE版和009 ME版。极氪009定位于中大型MPV车型,不仅是极氪汽车的一款全新车型,也是该品牌推出的第二款量产车型,新车由基于SEA浩瀚平台打造。 (证券时报)
4.京东发布双11战报:截至11月1日24时,累计售出商品超5.5亿件
京东发布双11战报,从10月31日晚8点至11月1日24时,京东累计售出商品超5.5亿件,成交额前20的品牌中,中国品牌占比达80%;中小企业和商家在京东11.11赢得增长契机,近5万中小品牌成交额同比增长超100%,近7万中小商家成交额同比增长超100%。
5.光启将在珠海航展首次发布第四代超材料
今年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即将于11月8日至11月13日在珠海国际航展中心举行。光启将在本届展会现场首次发布第四代超材料,以及展示可应用于“陆海空”的近三十种超材料结构件样品。今年,光启迎来超材料产业化的重大突破。与客户签订了近20亿元历史最大合同。这项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目前已具备持续性、规模化制备新一代超材料航空结构产品的能力,具有行业里程碑意义。
【#未成年人打赏# 主播 家长如何挽回损失?】未成年人给网络主播打赏的案例时有发生。孩子闯祸,家长如何才能挽回损失呢?(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崔晓静 赵春艳)
典型案例:
“检察官您好!我儿子小塔用外婆的手机在网络平台观看游戏直播,给一个主播刷了2万元的礼物!”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热线收到一名家长求助。
暑假期间,9岁的小塔被父母送到村里的外婆王某家。小塔爱玩手机,王某经常让小塔帮忙在网上买东西。但王某不知道的是,由于酷爱网络游戏,小塔悄悄用王某的手机微信号注册账号观看游戏直播,并向主播打赏虚拟礼物,价值共2万元。直至王某发现银行卡里的钱少了,才得知小塔打赏网络主播的事。
收到求助后,检察官立即审查案件情况:该款项是王某的养老钱,小塔年仅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9岁的小塔来说,其年龄、智力等方面都不成熟,打赏主播可能是基于盲目追星、好奇跟风、虚荣攀比,自身未能完全意识到打赏的后果。其打赏2万元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后,其外婆、父母也没有同意或追认,小塔的父母可以请求该主播返还款项。
检察官调查发现,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引导观众对其打赏,未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提示,必要的提示义务未履行到位,致使未成年人进行高额打赏活动。检察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本案支持起诉。
检察官与该主播取得联系,结合案件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向主播释法说理后,该主播同意返还小塔向其打赏的2万元。
那么,遇到这类情况,家长如何挽回损失?
1. 与主播、直播平台协商退回钱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主播的行为可视为赠与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行为需要经过监护人的事后追认方可生效,若监护人拒绝追认可以要求退回打赏的钱。
2.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在未追认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父母可要求平台、主播退回。实践中,未成年人多使用父母的手机注册账号并进行打赏。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往往会遇到证明操作人是未成年人而非其父母的举证困难,因此未成年人父母在诉讼前需要多方搜集证据。
3. 求助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遇到这类情况,家长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求助,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情况后,符合条件的,会支持起诉。
典型案例:
“检察官您好!我儿子小塔用外婆的手机在网络平台观看游戏直播,给一个主播刷了2万元的礼物!”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热线收到一名家长求助。
暑假期间,9岁的小塔被父母送到村里的外婆王某家。小塔爱玩手机,王某经常让小塔帮忙在网上买东西。但王某不知道的是,由于酷爱网络游戏,小塔悄悄用王某的手机微信号注册账号观看游戏直播,并向主播打赏虚拟礼物,价值共2万元。直至王某发现银行卡里的钱少了,才得知小塔打赏网络主播的事。
收到求助后,检察官立即审查案件情况:该款项是王某的养老钱,小塔年仅9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9岁的小塔来说,其年龄、智力等方面都不成熟,打赏主播可能是基于盲目追星、好奇跟风、虚荣攀比,自身未能完全意识到打赏的后果。其打赏2万元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后,其外婆、父母也没有同意或追认,小塔的父母可以请求该主播返还款项。
检察官调查发现,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引导观众对其打赏,未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提示,必要的提示义务未履行到位,致使未成年人进行高额打赏活动。检察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本案支持起诉。
检察官与该主播取得联系,结合案件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向主播释法说理后,该主播同意返还小塔向其打赏的2万元。
那么,遇到这类情况,家长如何挽回损失?
1. 与主播、直播平台协商退回钱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主播的行为可视为赠与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行为需要经过监护人的事后追认方可生效,若监护人拒绝追认可以要求退回打赏的钱。
2. 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在未追认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父母可要求平台、主播退回。实践中,未成年人多使用父母的手机注册账号并进行打赏。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往往会遇到证明操作人是未成年人而非其父母的举证困难,因此未成年人父母在诉讼前需要多方搜集证据。
3. 求助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遇到这类情况,家长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求助,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情况后,符合条件的,会支持起诉。
#淄博身边事# #媒体看淄图#亮点工作丨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15分钟阅读圈,让城市溢满书香!
文化润心·满意淄博
今年以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市委“深化文化赋能,打造文化繁荣的现代化新淄博”的工作部署,按照“3176”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思路,聚焦品质提升,围绕打造高品质民生和提升群众文体生活满意度,实施2022年文旅惠民二十条措施,聚力提升群众文化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推动城乡居民共享优质阅读资源,不断探索“城市书房+”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创新发展路径。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有效补充了我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大大延伸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覆盖面,打通了城乡公共阅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打造品质民生、推进共同富裕、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提供了重要保障,成为打造“书香淄博”、推进全民阅读的特色板块。去年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淄博市召开,淄博市城市书房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淄博市有74个单位和个人荣获省级全民阅读先进称号,全民阅读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机制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淄博市建设“书香淄博”实施方案(2020-2022)》《关于统筹推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方案》《淄博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成立了书香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政策规定、领导体制上,明确了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通过政府部门主导规划,广泛吸纳社会力量,为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运营提供了政策机制保障。
构建城乡四级阅读体系
扩大设施覆盖面
按照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书香淄博”阅读吧,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四个层次,完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构建了公共阅读设施建设体系。在城市,建有公共图书馆9家,城市书房40处,“书香淄博”阅读吧120处;在农村,建有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120处。城市书房、阅读吧、农家书屋等新型阅读空间建筑面积合计2万余㎡,总藏书量达40万余册,以点带面,与公共图书馆一起,“推动共建共享、解决闲置资源”“开展阅读活动、提高书屋效能”“优化内容供给、有效对接群众”,促进新型阅读空间效能发挥,推进阅读设施互联互通,延伸了城乡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推进全市阅读服务提质增效。
统一城乡阅读空间管理标准
提供品质服务
新型阅读空间在选址布局上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原则,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临街建设,环境相对安静,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在外观造型和室内设计上,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与城市景观、城市文化相协调,彰显时尚性、个性化、特色化,营造出“小而美”的城市“第三空间”氛围,满足了群众对高品质阅读文化空间的需求。
城市书房全部纳入我市图书馆总分馆制管理系统,与公共图书馆实现书籍的通借通还,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配送图书和设备、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Logo标识。“书香淄博”阅读吧按照“统一审核、统一配置、统一标识、统一监管”的要求与社会力量打造。
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在原有农家书屋的基础上,按照最低20平方米、1500册图书、实现互联互通的标准提升打造。2020和2021年分别提升打造40个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2022年计划完成50个示范点,促进乡村文化阵地的高质量发展和效能发挥。通过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建设,许多乡村和社区的书屋已成为阅读环境优雅、图书种类齐全、文化活动丰富的文化场所,乡村群众的阅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新型阅读空间逐渐成为成为当地的文化地标和深受群众喜爱的“打卡地”。
吸引城乡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探索多种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在馆址选择、日常运行、资金投入等方面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联建联办,已探索实施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建、城市公园、城市阅读吧、图书漂流柜等五种建设模式。如紫园、福园城市书房由市图书馆与新东升置业集团合作,在居民小区开放区域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书房。
“书香淄博”阅读吧采取“共享服务、馆店一体”的社会化新模式,政府转变站位,由原来的“办”向“管”和“服”转变,如张店市民中心阅读吧将图书布置在办事大厅各个角落,方便市民在等候办事期间阅读,为我市公共阅读空间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淄川区宋家庄农家书屋,由当地族人将私家书房捐赠给集体使用,在个人书房的基础上,建设农家书屋示范点,将个人图书转变为公共资源,实现了全体村民的阅读资源共享。
引导城乡全民阅读
营造书香氛围
为加强阅读引领,涵育阅读风尚,构建覆盖城乡的阅读推广服务体系,依托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新华书店、农家书屋、“书香淄博”阅读吧等公共阅读场所,每年举办丰富多彩、贯穿全年的阅读推广活动2000场以上,参与人数达10万余人次。打造了“齐阅共读 书香润城”“淄博晚八点读书”“淄博市读书节”“淄博市读书月”“全民阅读正当时,书润乡村向未来”等主题阅读活动,形成了“彩虹少儿阅读推广活动”“稷下书院传统文化系列活动”“齐风讲堂”“传齐读书会”“书香淄川·阅读有我”“书海畅游,墨香为伴”等深受群众喜爱的品牌阅读活动。
在农村,积极响应省委宣传部号召,组织开展了“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评选、“我爱阅读100天”读书打卡等各类活动,全民阅读深入人心。
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示范点等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初步构建出一张覆盖城乡的“15分钟阅读文化圈”的城市版图,它不仅缓解了公共图书馆数量不足、公共文化空间老旧乏味、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缺乏的难题,更引导了全民阅读,彰显了城市文明,创建城乡美学空间,提升了居住品质,打造了书香淄博的城市品牌,提高市民文化自信。这既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探索,也是实现文化繁荣、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做好统筹结合的文章,进一步丰富建设模式,突出主题特色,加强运营管理,形成独具淄博特色的公共阅读空间品牌,为全市建设品质民生、实现跨越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做出更大贡献。
2022年10月31日《山东省图书馆学会》
文化润心·满意淄博
今年以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紧紧围绕市委“深化文化赋能,打造文化繁荣的现代化新淄博”的工作部署,按照“3176”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思路,聚焦品质提升,围绕打造高品质民生和提升群众文体生活满意度,实施2022年文旅惠民二十条措施,聚力提升群众文化生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推动城乡居民共享优质阅读资源,不断探索“城市书房+”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创新发展路径。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有效补充了我市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大大延伸了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覆盖面,打通了城乡公共阅读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打造品质民生、推进共同富裕、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提供了重要保障,成为打造“书香淄博”、推进全民阅读的特色板块。去年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淄博市召开,淄博市城市书房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淄博市有74个单位和个人荣获省级全民阅读先进称号,全民阅读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机制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淄博市建设“书香淄博”实施方案(2020-2022)》《关于统筹推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方案》《淄博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成立了书香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政策规定、领导体制上,明确了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和管理要求等。通过政府部门主导规划,广泛吸纳社会力量,为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运营提供了政策机制保障。
构建城乡四级阅读体系
扩大设施覆盖面
按照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书香淄博”阅读吧,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四个层次,完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构建了公共阅读设施建设体系。在城市,建有公共图书馆9家,城市书房40处,“书香淄博”阅读吧120处;在农村,建有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120处。城市书房、阅读吧、农家书屋等新型阅读空间建筑面积合计2万余㎡,总藏书量达40万余册,以点带面,与公共图书馆一起,“推动共建共享、解决闲置资源”“开展阅读活动、提高书屋效能”“优化内容供给、有效对接群众”,促进新型阅读空间效能发挥,推进阅读设施互联互通,延伸了城乡阅读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推进全市阅读服务提质增效。
统一城乡阅读空间管理标准
提供品质服务
新型阅读空间在选址布局上遵循普遍均等、就近服务的原则,选择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临街建设,环境相对安静,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在外观造型和室内设计上,注重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与城市景观、城市文化相协调,彰显时尚性、个性化、特色化,营造出“小而美”的城市“第三空间”氛围,满足了群众对高品质阅读文化空间的需求。
城市书房全部纳入我市图书馆总分馆制管理系统,与公共图书馆实现书籍的通借通还,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配送图书和设备、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Logo标识。“书香淄博”阅读吧按照“统一审核、统一配置、统一标识、统一监管”的要求与社会力量打造。
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在原有农家书屋的基础上,按照最低20平方米、1500册图书、实现互联互通的标准提升打造。2020和2021年分别提升打造40个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2022年计划完成50个示范点,促进乡村文化阵地的高质量发展和效能发挥。通过农家书屋提质增效示范点建设,许多乡村和社区的书屋已成为阅读环境优雅、图书种类齐全、文化活动丰富的文化场所,乡村群众的阅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新型阅读空间逐渐成为成为当地的文化地标和深受群众喜爱的“打卡地”。
吸引城乡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探索多种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在馆址选择、日常运行、资金投入等方面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联建联办,已探索实施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共建、城市公园、城市阅读吧、图书漂流柜等五种建设模式。如紫园、福园城市书房由市图书馆与新东升置业集团合作,在居民小区开放区域打造群众家门口的书房。
“书香淄博”阅读吧采取“共享服务、馆店一体”的社会化新模式,政府转变站位,由原来的“办”向“管”和“服”转变,如张店市民中心阅读吧将图书布置在办事大厅各个角落,方便市民在等候办事期间阅读,为我市公共阅读空间建设注入了新活力。
淄川区宋家庄农家书屋,由当地族人将私家书房捐赠给集体使用,在个人书房的基础上,建设农家书屋示范点,将个人图书转变为公共资源,实现了全体村民的阅读资源共享。
引导城乡全民阅读
营造书香氛围
为加强阅读引领,涵育阅读风尚,构建覆盖城乡的阅读推广服务体系,依托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新华书店、农家书屋、“书香淄博”阅读吧等公共阅读场所,每年举办丰富多彩、贯穿全年的阅读推广活动2000场以上,参与人数达10万余人次。打造了“齐阅共读 书香润城”“淄博晚八点读书”“淄博市读书节”“淄博市读书月”“全民阅读正当时,书润乡村向未来”等主题阅读活动,形成了“彩虹少儿阅读推广活动”“稷下书院传统文化系列活动”“齐风讲堂”“传齐读书会”“书香淄川·阅读有我”“书海畅游,墨香为伴”等深受群众喜爱的品牌阅读活动。
在农村,积极响应省委宣传部号召,组织开展了“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评选、“我爱阅读100天”读书打卡等各类活动,全民阅读深入人心。
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示范点等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初步构建出一张覆盖城乡的“15分钟阅读文化圈”的城市版图,它不仅缓解了公共图书馆数量不足、公共文化空间老旧乏味、公共服务资金投入缺乏的难题,更引导了全民阅读,彰显了城市文明,创建城乡美学空间,提升了居住品质,打造了书香淄博的城市品牌,提高市民文化自信。这既是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探索,也是实现文化繁荣、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共同富裕的有力抓手。
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做好统筹结合的文章,进一步丰富建设模式,突出主题特色,加强运营管理,形成独具淄博特色的公共阅读空间品牌,为全市建设品质民生、实现跨越发展、推进共同富裕做出更大贡献。
2022年10月31日《山东省图书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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