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文化在中国的崛起
街头文化 HIPHOP
街头文化即HIPHOP文化,Hip-Hop文化是源于70年代美国黑人的一种美国街头文化,其来源于洛夫巴格·斯塔斯凯(lovebug starsky)"To the hip, hop hipped hop"歌词。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hip-hop则是轻扭摆臀的意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hip-hop的特色。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黑人面临着经济和种族上的双重压迫,他们寻找一种方式来宣泄不满的情绪。于是,处于次文化社会边缘的艺术家们,构成所谓的反文化艺术小团体;那些因为社会问题而失业、辍学、吸毒、反叛、流浪的西裔或黑人青年热衷于反对种族歧视、战争、性压抑、权力压抑的运动思潮。
面对各种社会问题,社会上形成了一股地域性的叛逆的嘻哈文化社会艺术行为。美国黑人在这种歧视和隔离下,渴望平等自由,释放自我,街头文化便成了当时美国贫民窟的黑人表达愤怒与抗争的载体。
美国街头文化就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下孕育而生。它的本质是更自由、更自信地表达自己和证明自己。
四大元素
主要分别是街舞、DJ、说唱(MC)和涂鸦,当然街头文化有很多,几乎在街头任何的艺术都可以成为街头文化。近代的街头文化在20世纪的70年代得到发展,集中在欧美地区,特别是美国的街头时尚热火时区,出现的街头音乐RAP(说唱音乐)、摇滚等。还有街头舞蹈街舞、滑板族、滑旱冰。伴随出现的是街头服饰、涂鸦等。但是一般人最容易想起的一定是那些尺码超大、宽松随意的嘻哈服饰。其实一开始之所以会穿尺码超大、宽松的衣服来源于美国黑人家庭。原先是为了节省,让弟弟、妹妹穿哥哥、姐姐们穿下来的大衣服,久而久之,形成这么一种松松垮垮的街头穿着感觉。
随着黑人说唱乐Hip——Hop、滑板等源自街头的极限运动在全世界的流行,这种被黑人乐手和街头运动高手所喜爱的装扮风格也在全世界的年轻人中流行起来。
那这种类型街头文化又是怎么在中国流行起来的呢?
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流行的社会文化背景: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街头文化与哈韩哈日的潮流一起进入中国年轻人的视野,掀起嘻哈热潮。到了21世纪,街头文化深入传播到中国的各大城市。对于新世代的潮人型人来说,街头文化已经成为型酷和时尚的象征,也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年轻人来说,带一点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美国街头文化正好能代表他们对社会和和现实的看法。
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能够如此蓬勃发展,颇受年轻人的追捧,除了其自身的魅力和特点,还有以下的外部条件:
其一、思想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思想更加开放,为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的流行扫除了思想障碍。人们在全社会思想逐渐开放的大背景下,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得到了大幅提高。在这思想开放的背景下,大批外来文化不断涌入中国,美国街头文化也随之涌入;
其二、经济上,国家经济水平有了大幅度得的提高,为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的流行提供了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升,老百姓有剩余的钱来丰富业余生活。美国街头文化的形式满足了人们娱乐的需求,自然受到了大众的欢迎;
其三、精神上,美国街头文化精神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美国街头文化中的张扬个性的特点,与我们民族本来趋向保守的特点不同,恰好迎合了青年一代破旧迎新的叛逆心理,吸引了我国许多年青人。
随着街头文化传入中国,街头服装也随之在中国发展了起来21世纪街头潮牌服装代表MEDM创立于2016年,由中国说唱Higher Brothers成员KnowKnow主理及南京潮牌EXPIRYDATE合并而成。经由多年的潮流理念沉淀, MEDM将完整的品牌理念注入独特的服装概念呈现给大家,形成有主理人KnowKnow带领的品牌文化。MEDM品牌的消费者定位是略带叛逆、思想前卫、个性张扬追求生活品质的都市新时代潮人,品牌以轮廓鲜明的力量感和混搭的时 装形象传达一种时尚前卫的着装风格,不论形象或设计都极具风格化。
AFGK是中国内地说唱男歌手、说唱组合Higher Brothers成员马思唯主理的个人品牌。什么是 AFGK呢?这四个字母源自马思唯的Mixtape《A FEW GOOD KIDS》,意为“少部分的好孩子”,AFGK对于马思唯的意义不仅仅只是一张mixtape这么简单也是他和 FFF 合作的一个服装支线。FFF 全称为“FOR FAST FAME”是一个来自北京的街头服饰品牌,做的衣服具有浓厚的美式街头气息,尤其擅长人物T恤和印花设计。AFGK设计上将马思唯Mixtape《A FEW GOOD KIDS》和歌词元素融入印花设计之中带来橙色烫钻长袖T-Shirt、扎染印花T-Shirt以及手机壳等多款单品以此突出所共同追求的街头精神内核。#潮流[超话]##街头文化#
街头文化 HIPHOP
街头文化即HIPHOP文化,Hip-Hop文化是源于70年代美国黑人的一种美国街头文化,其来源于洛夫巴格·斯塔斯凯(lovebug starsky)"To the hip, hop hipped hop"歌词。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hip-hop则是轻扭摆臀的意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hip-hop的特色。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黑人面临着经济和种族上的双重压迫,他们寻找一种方式来宣泄不满的情绪。于是,处于次文化社会边缘的艺术家们,构成所谓的反文化艺术小团体;那些因为社会问题而失业、辍学、吸毒、反叛、流浪的西裔或黑人青年热衷于反对种族歧视、战争、性压抑、权力压抑的运动思潮。
面对各种社会问题,社会上形成了一股地域性的叛逆的嘻哈文化社会艺术行为。美国黑人在这种歧视和隔离下,渴望平等自由,释放自我,街头文化便成了当时美国贫民窟的黑人表达愤怒与抗争的载体。
美国街头文化就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下孕育而生。它的本质是更自由、更自信地表达自己和证明自己。
四大元素
主要分别是街舞、DJ、说唱(MC)和涂鸦,当然街头文化有很多,几乎在街头任何的艺术都可以成为街头文化。近代的街头文化在20世纪的70年代得到发展,集中在欧美地区,特别是美国的街头时尚热火时区,出现的街头音乐RAP(说唱音乐)、摇滚等。还有街头舞蹈街舞、滑板族、滑旱冰。伴随出现的是街头服饰、涂鸦等。但是一般人最容易想起的一定是那些尺码超大、宽松随意的嘻哈服饰。其实一开始之所以会穿尺码超大、宽松的衣服来源于美国黑人家庭。原先是为了节省,让弟弟、妹妹穿哥哥、姐姐们穿下来的大衣服,久而久之,形成这么一种松松垮垮的街头穿着感觉。
随着黑人说唱乐Hip——Hop、滑板等源自街头的极限运动在全世界的流行,这种被黑人乐手和街头运动高手所喜爱的装扮风格也在全世界的年轻人中流行起来。
那这种类型街头文化又是怎么在中国流行起来的呢?
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流行的社会文化背景: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街头文化与哈韩哈日的潮流一起进入中国年轻人的视野,掀起嘻哈热潮。到了21世纪,街头文化深入传播到中国的各大城市。对于新世代的潮人型人来说,街头文化已经成为型酷和时尚的象征,也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于年轻人来说,带一点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美国街头文化正好能代表他们对社会和和现实的看法。
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能够如此蓬勃发展,颇受年轻人的追捧,除了其自身的魅力和特点,还有以下的外部条件:
其一、思想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思想更加开放,为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的流行扫除了思想障碍。人们在全社会思想逐渐开放的大背景下,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得到了大幅提高。在这思想开放的背景下,大批外来文化不断涌入中国,美国街头文化也随之涌入;
其二、经济上,国家经济水平有了大幅度得的提高,为美国街头文化在中国的流行提供了物质基础。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升,老百姓有剩余的钱来丰富业余生活。美国街头文化的形式满足了人们娱乐的需求,自然受到了大众的欢迎;
其三、精神上,美国街头文化精神符合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美国街头文化中的张扬个性的特点,与我们民族本来趋向保守的特点不同,恰好迎合了青年一代破旧迎新的叛逆心理,吸引了我国许多年青人。
随着街头文化传入中国,街头服装也随之在中国发展了起来21世纪街头潮牌服装代表MEDM创立于2016年,由中国说唱Higher Brothers成员KnowKnow主理及南京潮牌EXPIRYDATE合并而成。经由多年的潮流理念沉淀, MEDM将完整的品牌理念注入独特的服装概念呈现给大家,形成有主理人KnowKnow带领的品牌文化。MEDM品牌的消费者定位是略带叛逆、思想前卫、个性张扬追求生活品质的都市新时代潮人,品牌以轮廓鲜明的力量感和混搭的时 装形象传达一种时尚前卫的着装风格,不论形象或设计都极具风格化。
AFGK是中国内地说唱男歌手、说唱组合Higher Brothers成员马思唯主理的个人品牌。什么是 AFGK呢?这四个字母源自马思唯的Mixtape《A FEW GOOD KIDS》,意为“少部分的好孩子”,AFGK对于马思唯的意义不仅仅只是一张mixtape这么简单也是他和 FFF 合作的一个服装支线。FFF 全称为“FOR FAST FAME”是一个来自北京的街头服饰品牌,做的衣服具有浓厚的美式街头气息,尤其擅长人物T恤和印花设计。AFGK设计上将马思唯Mixtape《A FEW GOOD KIDS》和歌词元素融入印花设计之中带来橙色烫钻长袖T-Shirt、扎染印花T-Shirt以及手机壳等多款单品以此突出所共同追求的街头精神内核。#潮流[超话]##街头文化#
#挑战3天在头条写日记#
独树一帜的女将军——《长安十二时辰》之檀棋
伶俐俏丽的奴隶,生长于中产之家,完全明白豪富权贵们的游戏规则。
但又总像玻璃瓶里的苍蝇,看似风光,却与风光有着摸不见的厚厚隔阂。高兴起来她是世间难得的女子,不高兴了你就是个奴婢呀!“万般苦乐随他人”,哪怕这个人真是谦谦君子,是李必这样的良主。
她遇到张小敬,这样不吃人亏不听人劝,依自己道理行事的男人,问她“你就没有自己想干的事吗?”她糊涂了。
她想干的和李必想干的其实是同一件事,以前她认为没差,后来发现是有的。李必可入主凤阁,为宰作相,有自己的政治主张。而她呢,认可的话出力的话都只是奴婢该做的,如果不认可?你只是个奴婢。
等于她根本没主张。
想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她与其他女子最大的不同。她的爱,不全部为了某个人,哪怕这个人再值得,她也只为自己。
她也爱张小敬,可最终没有跟他走,去过山高水远的自由日子。因为跟张小敬走,和跟着李必并无区别,无非是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成全这个人还是那个人。
檀棋出场不多,乔装救出张小敬是重头戏。那枚李花玉佩我估计是真品,就是影女冒死偷来的证物,这东西只能交由檀棋保管。
右相发现失窃后一定会弱化自己与它的关系,在政治斗争中玉佩未必能起到作用了,但用在风流韵事里,就有了欲说还休的留白余地。
由不得人不信。这个鬼精灵的檀棋。
然而最后还是被识破,和张小敬在两难抉择里定情。这一节和丁瞳儿失意于情郎交相呼应,你完全明白那情郎从未受过这罪的恐惧和绝望,对瞳儿的爱能使他坚持这么久已经是极限了。
最后他难堪地跑了。檀棋在铁板上跳得风情万种。
不过这一节我一直怀疑存在量子力学。唐朝的坤鞋是金刚钻做的吗?为什么非要在烧红的铁板上练舞?细皮嫩肉的檀棋超越了我的物理认知。当然人家是主角这个就可以理解了。
被活埋时她渴望的是张小敬来救她,最后来的是李必。李必没有觉得天下比一个奴婢重要,他不惜资本来救,他完全理解事情应该是什么样的。
每一个上位者都会面临这种事,救一人还是救千人?我觉得李必做的比张小敬好。
可却是张小敬告诉檀棋你为什么不去做自己的事?
人和事都无比奇妙,檀棋朝着自己的方向去了。
独树一帜的女将军——《长安十二时辰》之檀棋
伶俐俏丽的奴隶,生长于中产之家,完全明白豪富权贵们的游戏规则。
但又总像玻璃瓶里的苍蝇,看似风光,却与风光有着摸不见的厚厚隔阂。高兴起来她是世间难得的女子,不高兴了你就是个奴婢呀!“万般苦乐随他人”,哪怕这个人真是谦谦君子,是李必这样的良主。
她遇到张小敬,这样不吃人亏不听人劝,依自己道理行事的男人,问她“你就没有自己想干的事吗?”她糊涂了。
她想干的和李必想干的其实是同一件事,以前她认为没差,后来发现是有的。李必可入主凤阁,为宰作相,有自己的政治主张。而她呢,认可的话出力的话都只是奴婢该做的,如果不认可?你只是个奴婢。
等于她根本没主张。
想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她与其他女子最大的不同。她的爱,不全部为了某个人,哪怕这个人再值得,她也只为自己。
她也爱张小敬,可最终没有跟他走,去过山高水远的自由日子。因为跟张小敬走,和跟着李必并无区别,无非是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成全这个人还是那个人。
檀棋出场不多,乔装救出张小敬是重头戏。那枚李花玉佩我估计是真品,就是影女冒死偷来的证物,这东西只能交由檀棋保管。
右相发现失窃后一定会弱化自己与它的关系,在政治斗争中玉佩未必能起到作用了,但用在风流韵事里,就有了欲说还休的留白余地。
由不得人不信。这个鬼精灵的檀棋。
然而最后还是被识破,和张小敬在两难抉择里定情。这一节和丁瞳儿失意于情郎交相呼应,你完全明白那情郎从未受过这罪的恐惧和绝望,对瞳儿的爱能使他坚持这么久已经是极限了。
最后他难堪地跑了。檀棋在铁板上跳得风情万种。
不过这一节我一直怀疑存在量子力学。唐朝的坤鞋是金刚钻做的吗?为什么非要在烧红的铁板上练舞?细皮嫩肉的檀棋超越了我的物理认知。当然人家是主角这个就可以理解了。
被活埋时她渴望的是张小敬来救她,最后来的是李必。李必没有觉得天下比一个奴婢重要,他不惜资本来救,他完全理解事情应该是什么样的。
每一个上位者都会面临这种事,救一人还是救千人?我觉得李必做的比张小敬好。
可却是张小敬告诉檀棋你为什么不去做自己的事?
人和事都无比奇妙,檀棋朝着自己的方向去了。
#如何推荐一本书#
沃尔特·惠特曼被公认为美国的国民诗人,不读惠特曼,无以懂得现代美国。他的《草叶集》家喻户晓,他摆脱了旧欧洲的束缚,创造出诗歌的自由体。
[微风]惠特曼的人生经历本身就富有传奇色彩。他出生于纽约长岛附近一个农民家庭,后迁居于布鲁克林。惠特曼做过印刷工、乡村教师、编辑、记者,既热爱大自然的美景,又喜欢阅读荷马史诗,同时受到启蒙思想家潘恩与当时耸人听闻街头小报的影响。在写作《草叶集》成为著名诗人后,又投身南北战争之中,亲自护理战争中的受伤的士兵。他赞美总统林肯,又与英国作家王尔德相从甚密。
@广西师大出版社 @小阅读Random 文学纪念碑丛书近日推出了《沃尔特·惠特曼的美国:一部文化传记》,这本权威传记记录和重新诠释了惠特曼史诗般的一生,将诗人置于他所处时代的政治文化背景中,证明他的成就、梦想和渴望都是为了美国。
这是一部美国国民诗人标准传记,从博览会到性自由,从禁酒运动到南北战争,以《草叶集》为圆心,展现19世纪美国的社会百态和历史变迁。
——《沃尔特·惠特曼的美国:一部文化传记》 [美] 大卫·S.雷诺兹 | 鲁跃峰 译
#先锋书店[超话]#
沃尔特·惠特曼被公认为美国的国民诗人,不读惠特曼,无以懂得现代美国。他的《草叶集》家喻户晓,他摆脱了旧欧洲的束缚,创造出诗歌的自由体。
[微风]惠特曼的人生经历本身就富有传奇色彩。他出生于纽约长岛附近一个农民家庭,后迁居于布鲁克林。惠特曼做过印刷工、乡村教师、编辑、记者,既热爱大自然的美景,又喜欢阅读荷马史诗,同时受到启蒙思想家潘恩与当时耸人听闻街头小报的影响。在写作《草叶集》成为著名诗人后,又投身南北战争之中,亲自护理战争中的受伤的士兵。他赞美总统林肯,又与英国作家王尔德相从甚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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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美国国民诗人标准传记,从博览会到性自由,从禁酒运动到南北战争,以《草叶集》为圆心,展现19世纪美国的社会百态和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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