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大学生向离婚亲妈索要教育生活费#能获支持吗?】近期,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引发关注。原告王某诉称她的爸妈2018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她被判给了父亲,母亲每年支付抚养费6000元,按时给到了18岁。现在王某上了大学,尚未独立生活且无经济收入,但每年教育费生活费开销近4万元,只有她的父亲一个人在苦苦支撑,她的母亲没有给过任何费用。父母虽然离了婚,但也有支持我教育费生活费的义务。被告李某辩称,我再婚后生活一直拮据,仍分毫不差支付,女儿抚养费到18岁,现女儿已成年、身体健康。大学期间学校会提供助学贷款、奖学金等帮助,不影响其学业。我没能力也没义务继续支付。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王某已经成年,正接受大学教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围,其母已支付其抚养费至年满18周岁,已没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无需负担王某大学期间的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均服判息诉。
法官介绍,父母离异本身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应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孩子抚养,以及费用负担问题对成年大学生子女而言,可以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申请助学贷款、获取助学金奖学金或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大学期间的相关费用。对父母而言,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应本着最大限度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及子女健康成长,主动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子女培养自立自强,拼搏上进的生活理念和能力,以更好成长成才适应社会发展。(豫法阳光)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王某已经成年,正接受大学教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范围,其母已支付其抚养费至年满18周岁,已没有承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无需负担王某大学期间的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均服判息诉。
法官介绍,父母离异本身会对孩子产生很大影响,应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共同协商孩子抚养,以及费用负担问题对成年大学生子女而言,可以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申请助学贷款、获取助学金奖学金或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大学期间的相关费用。对父母而言,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应本着最大限度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以及子女健康成长,主动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子女培养自立自强,拼搏上进的生活理念和能力,以更好成长成才适应社会发展。(豫法阳光)
大塘小鱼新消息出现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不是我们每个人都能预见的,教育的宗旨,本着教书育人,培养更多有益社会的人才,然而此次@大塘小鱼看似出乎意料之外,实则是情理之中,在国家政策加持下,应双减政策按照政府要求进行退费,经过我的再三确认在此特意分享,希望能帮到更多的家长,希望不要再出现大塘小鱼类似案例,这一个案例让我对一件代发月结的合作模式产生了很大的担忧,破坏了对行业的信心,希望这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大塘小鱼##百度热议##网易新闻#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超话]#
科技背景下营销教育该怎么走?他指出新方向
“商学+科技”视域下的大营销教育观
//演讲者:王小毅
浙大的探索数智营销教育
近五年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提出了“商学+”的教育生态体系,其核心是商学+科技,所以在“商学+科技”的视域下,我们做了三件事情。
一重探索
围绕人工智能的数字营销教育体系改革
构建全新的数字营销教育内容体系,其中包含四个组成部分,其一数字消费所重塑的消费观;其二,数字技术驱动的营销组织的变革;其三,数字营销与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融合关系;其四,泛营销科技,在前沿技术领域以及全球竞争领域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布局。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构建的数字营销与企业所提到的营销有所不同,比如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网络营销;以腾讯为代表的社群营销;以数字传媒、数字广告为代表的数字营销。我们希望构建一个更大的数字营销格局观,让学生站在未来技术发展的前沿,重新反过来看待消费重塑、看待产业链地位、看待营销管理的再造问题。
围绕这一布局,我们做了一些尝试。比如在产业端与平台合作,更多深入到平台的规则制定当中,了解市场分布情况。在一线感知当中,我们和数字营销企业、用户、第三方机构进行一些深度产教合作。在这样的背景下,使用营销能力提升的共创工具,比如增长模型、数据驱动模型以及一些基于用户心理认知的测评方法等。
通过上述方式,我们希望培养学生的三个能力:
1.了解技术的真正效果,推进技术落地能力。
2. 通过算法来实现营销能力。未来的营销人才要有快速将营销诉求转变成算法的能力并能够将诉求在平台和数字化的体系框架下得以快速实现。
3. 数字化的组织管理能力,把自己的管理能力嵌入到数字化组织当中。这三种能力对于当今营销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科技背景下营销教育该怎么走?他指出新方向
“商学+科技”视域下的大营销教育观
//演讲者:王小毅
浙大的探索数智营销教育
近五年来,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提出了“商学+”的教育生态体系,其核心是商学+科技,所以在“商学+科技”的视域下,我们做了三件事情。
一重探索
围绕人工智能的数字营销教育体系改革
构建全新的数字营销教育内容体系,其中包含四个组成部分,其一数字消费所重塑的消费观;其二,数字技术驱动的营销组织的变革;其三,数字营销与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之间的融合关系;其四,泛营销科技,在前沿技术领域以及全球竞争领域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布局。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构建的数字营销与企业所提到的营销有所不同,比如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网络营销;以腾讯为代表的社群营销;以数字传媒、数字广告为代表的数字营销。我们希望构建一个更大的数字营销格局观,让学生站在未来技术发展的前沿,重新反过来看待消费重塑、看待产业链地位、看待营销管理的再造问题。
围绕这一布局,我们做了一些尝试。比如在产业端与平台合作,更多深入到平台的规则制定当中,了解市场分布情况。在一线感知当中,我们和数字营销企业、用户、第三方机构进行一些深度产教合作。在这样的背景下,使用营销能力提升的共创工具,比如增长模型、数据驱动模型以及一些基于用户心理认知的测评方法等。
通过上述方式,我们希望培养学生的三个能力:
1.了解技术的真正效果,推进技术落地能力。
2. 通过算法来实现营销能力。未来的营销人才要有快速将营销诉求转变成算法的能力并能够将诉求在平台和数字化的体系框架下得以快速实现。
3. 数字化的组织管理能力,把自己的管理能力嵌入到数字化组织当中。这三种能力对于当今营销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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