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
老长老长的《指导意见》里
有哪些规定是咱要知道的呢
看看小惠给小伙伴划的重点吧~
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定位
◆共享单车实施鼓励发展政策。
◆共享单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共享单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是共享单车管理的责任主体。
◆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
◆制定适应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
◆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将受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
◆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主体为运营企业,企业要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各地政府部门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运营服务不力、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运营企业,应公开通报相关问题,限制其投放。
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
◆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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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