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少妻”和一对龙凤胎的分离
有一对龙凤胎宝宝,在他们未满月时,父母到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母亲精神失常,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父亲却坚决不要孩子……
现代版“绝代双骄”:那对在法院门口分离的龙凤胎宝宝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为一家年均受理离婚纠纷1200余件的基层法院,有关劳燕分飞的故事每天都在审判庭里上演。
我见过离婚夫妻在法庭上的各种模样,剑拔弩张歇斯底里的,相顾无言默默流泪的,有为争夺抚养权大打出手的,也有冷漠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的。
我对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印象深刻,但这起案件中的龙凤胎宝宝最令我牵肠挂肚,难以忘怀。这对父母起诉时,龙凤胎尚未满月,母亲精神失常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亲转移财产坚决不要两个孩子。当父母双方一个无力照顾、一个拒不抚养的时候,这对可爱又无辜的龙凤胎宝宝将何去何从呢?
法庭外抱着洋娃娃的女研究生
颜某,80后女研究生,黄某,60后离异男士,双方都属再婚。颜某向鄞州法院起诉离婚,要求黄某抚养儿子,颜某抚养女儿,黄某按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并支付此前各项抚养费开支,分割共同财产。
第一次见到这对夫妻,是在2019年10月,当天原本安排了这个离婚案件的庭审。开庭前,审判庭的安保人员进来跟我说,外面有个女当事人看起来不太正常,让我去看一下。我随之看到了一个身形清瘦的年轻女人怀抱“孩子”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我上前询问:“你是颜某吗?”见她不语,我接着问:“你今天来做什么知道吗?”她依旧不语。我正思索着怎么办,女人突然拽住我,一边把怀中裹着小毯子的“孩子”往我面前凑,一边眼里涌出大颗大颗的泪珠:“医生你看,我小孩那么可爱,可我老公他打我……”我这才发现她怀抱着的“孩子”居然是个洋娃娃。
我瞬间反应过来,这位当事人可能精神异常,我马上决定:今天的庭审肯定开不了了,改为庭前会议;案件审理估计得中止,先做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之后,颜某的律师代表颜某参加了庭前会议,原被告双方提交了多达920页的证据材料。
原告起诉称,婚后颜某第一次人工授精怀孕后,因两人打架导致流产。这一次颜某怀龙凤胎三个月左右的时候,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2019年1月底分居,黄某随即将所有财产转移,并注销了女方日常开支的银行卡。其后,在颜某生孩子时也未到场,更未承担过一分钱抚养费。龙凤胎宝宝一直由外公外婆抚养,黄某从未去看过一双儿女。
男方:“谁强烈要生就由谁抚养!”
庭前会议结束后,颜妈妈向法院申请宣告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担任其监护人。
经鉴定,颜某患有癔症[解离(转换)障碍],目前处于疾病的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根据鉴定结论判决宣告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颜妈妈为其监护人。
2020年3月,第一次开庭时,男方同意离婚,但坚决表示自己不要孩子,也不愿意给钱,并称:“我是不要孩子的,是她一定要;除了给了两颗精子,我有什么错?”男方答辩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认为根据哺乳期内的子女应当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孩子跟随女方生活更能保障孩子的权益,男方没有更多的精力、财力和能力照顾孩子。而且鉴于当时是女方执意要生,考虑到双方对孩子的出生意愿,谁强烈要生就由谁抚养,可能更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
女方父母:“真的一天都养不动了……”
很多个夜晚,当我搂着女儿躺在床上时,这对龙凤胎的身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不断地站在他们每个人的立场,分析他们各自的难处,想象我将作出的裁判对他们人生的影响。
我整个上午整个下午地分别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于2020年5月27日达成了一致,黄某同意抚养男婴,女婴由颜某抚养,黄某支付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折价款若干,并约定6月5日签调解协议。那天晚上,我睡了大半年来第一个好觉。
不料,第二天一早,黄某就反悔了。
知道消息的颜妈妈和颜爸爸抱着男婴,拎着一包婴儿用品来找我,一看到我就声泪俱下地跪下了:“陈法官,我们真的一天都养不动了!”
“27号盼28号,28号盼29号,一天一天地掰着手指头过,没想到却是这个结果……”
“我们一把老骨头了,要照顾两个孩子,家里还有一个患病的女儿,真的没有办法了……”
我只能再三劝慰,并保证尽快开庭,尽快判决。
6月9日,第二次开庭结束,颜爸爸抱着外孙等在法院大门外,一定要让黄某把男婴抱走,双方起了肢体冲突。颜妈妈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颜爸爸哭着把男婴往地上一放狠心就想离开,男婴撕心裂肺地大哭着拼命朝外公爬去…… 一直劝说到晚上八点,颜某父母才带着男婴疲惫地离开法院。
这个夏天,一对龙凤胎在法院门口分离
送走当事人后,我开始细细梳理,认为当下最大的困难是如何让男方立即将男婴带去抚养,因为在孩子母亲已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父亲应当无条件立即承担抚养义务,而判决生效需要时间。
经与领导汇报,我决定抚养权先予执行。
当天晚上,我和家里人交待了一下可能要很晚回家,啃了两片书记员留的面包,便着手研究抚养权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案例。得出具有可行性的结论后,开始撰写判决书,打算宣判的同时送达先予执行裁定。
不知不觉,窗外的天开始亮了,我看看时间,4点钟。我第一次知道,夏日的天,是凌晨4点开始亮的。
凌晨4点的夏日6点半,我终于写完了23页的判决书,长舒一口气对自己说:“这个案子我问心无愧了!”等到上班时间,我又与民政部门、检察院多方联系,做宣判可能发生的预案。了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遗弃罪的相关情况,以防双方都把孩子扔在法院的最坏情况出现。
结果宣判的时候黄某并没有来,只有律师来了。
我向双方宣告判决结果,准予原告颜某与被告黄某离婚,女儿由颜某抚养教育,儿子由黄某抚养教育,黄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女儿有独立生活能力,并支付此前原告各项生活开支及共同财产分割款。
送达先予执行裁定时我严厉告知:今天必须把男婴带走,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罪,最高量刑五年。
下午4点,男方来电愿意带走男婴。傍晚时分,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在法院门口交接。颜妈妈交待着写在纸上的注意事项,颜爸爸在把男婴交到黄某手上瞬间哭成了泪人……等回过神来,又慌忙把拨浪鼓往男婴手中塞……
最终,男方既没对先予执行裁定复议,也没对判决上诉。
法官心语
这个案件的难,最难在人。难在双方都不要孩子时,如何灵活解决子女抚养的迫切问题;难在当案件当事人的价值观与自己发生冲突时,如何保持中立和客观。
此类疑难案件办多了,我发现这些我牵肠挂肚、日思夜想,付出了很多时间和心血,能够非常响亮地说出“我问心无愧了”的案件,最后上诉的,极少极少。人心呐,都是相通的。
我们法官能做的就是努力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极致,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来源:浙江天平
作者:陈雯雯丨编辑:王菁
有一对龙凤胎宝宝,在他们未满月时,父母到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母亲精神失常,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父亲却坚决不要孩子……
现代版“绝代双骄”:那对在法院门口分离的龙凤胎宝宝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为一家年均受理离婚纠纷1200余件的基层法院,有关劳燕分飞的故事每天都在审判庭里上演。
我见过离婚夫妻在法庭上的各种模样,剑拔弩张歇斯底里的,相顾无言默默流泪的,有为争夺抚养权大打出手的,也有冷漠父母双方都不要孩子的。
我对很多案件的当事人都印象深刻,但这起案件中的龙凤胎宝宝最令我牵肠挂肚,难以忘怀。这对父母起诉时,龙凤胎尚未满月,母亲精神失常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亲转移财产坚决不要两个孩子。当父母双方一个无力照顾、一个拒不抚养的时候,这对可爱又无辜的龙凤胎宝宝将何去何从呢?
法庭外抱着洋娃娃的女研究生
颜某,80后女研究生,黄某,60后离异男士,双方都属再婚。颜某向鄞州法院起诉离婚,要求黄某抚养儿子,颜某抚养女儿,黄某按月支付女儿抚养费,并支付此前各项抚养费开支,分割共同财产。
第一次见到这对夫妻,是在2019年10月,当天原本安排了这个离婚案件的庭审。开庭前,审判庭的安保人员进来跟我说,外面有个女当事人看起来不太正常,让我去看一下。我随之看到了一个身形清瘦的年轻女人怀抱“孩子”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我上前询问:“你是颜某吗?”见她不语,我接着问:“你今天来做什么知道吗?”她依旧不语。我正思索着怎么办,女人突然拽住我,一边把怀中裹着小毯子的“孩子”往我面前凑,一边眼里涌出大颗大颗的泪珠:“医生你看,我小孩那么可爱,可我老公他打我……”我这才发现她怀抱着的“孩子”居然是个洋娃娃。
我瞬间反应过来,这位当事人可能精神异常,我马上决定:今天的庭审肯定开不了了,改为庭前会议;案件审理估计得中止,先做民事行为能力认定。
之后,颜某的律师代表颜某参加了庭前会议,原被告双方提交了多达920页的证据材料。
原告起诉称,婚后颜某第一次人工授精怀孕后,因两人打架导致流产。这一次颜某怀龙凤胎三个月左右的时候,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于2019年1月底分居,黄某随即将所有财产转移,并注销了女方日常开支的银行卡。其后,在颜某生孩子时也未到场,更未承担过一分钱抚养费。龙凤胎宝宝一直由外公外婆抚养,黄某从未去看过一双儿女。
男方:“谁强烈要生就由谁抚养!”
庭前会议结束后,颜妈妈向法院申请宣告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担任其监护人。
经鉴定,颜某患有癔症[解离(转换)障碍],目前处于疾病的发病期,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根据鉴定结论判决宣告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颜妈妈为其监护人。
2020年3月,第一次开庭时,男方同意离婚,但坚决表示自己不要孩子,也不愿意给钱,并称:“我是不要孩子的,是她一定要;除了给了两颗精子,我有什么错?”男方答辩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认为根据哺乳期内的子女应当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孩子跟随女方生活更能保障孩子的权益,男方没有更多的精力、财力和能力照顾孩子。而且鉴于当时是女方执意要生,考虑到双方对孩子的出生意愿,谁强烈要生就由谁抚养,可能更符合双方的意思表示。
女方父母:“真的一天都养不动了……”
很多个夜晚,当我搂着女儿躺在床上时,这对龙凤胎的身影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不断地站在他们每个人的立场,分析他们各自的难处,想象我将作出的裁判对他们人生的影响。
我整个上午整个下午地分别给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于2020年5月27日达成了一致,黄某同意抚养男婴,女婴由颜某抚养,黄某支付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折价款若干,并约定6月5日签调解协议。那天晚上,我睡了大半年来第一个好觉。
不料,第二天一早,黄某就反悔了。
知道消息的颜妈妈和颜爸爸抱着男婴,拎着一包婴儿用品来找我,一看到我就声泪俱下地跪下了:“陈法官,我们真的一天都养不动了!”
“27号盼28号,28号盼29号,一天一天地掰着手指头过,没想到却是这个结果……”
“我们一把老骨头了,要照顾两个孩子,家里还有一个患病的女儿,真的没有办法了……”
我只能再三劝慰,并保证尽快开庭,尽快判决。
6月9日,第二次开庭结束,颜爸爸抱着外孙等在法院大门外,一定要让黄某把男婴抱走,双方起了肢体冲突。颜妈妈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颜爸爸哭着把男婴往地上一放狠心就想离开,男婴撕心裂肺地大哭着拼命朝外公爬去…… 一直劝说到晚上八点,颜某父母才带着男婴疲惫地离开法院。
这个夏天,一对龙凤胎在法院门口分离
送走当事人后,我开始细细梳理,认为当下最大的困难是如何让男方立即将男婴带去抚养,因为在孩子母亲已经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父亲应当无条件立即承担抚养义务,而判决生效需要时间。
经与领导汇报,我决定抚养权先予执行。
当天晚上,我和家里人交待了一下可能要很晚回家,啃了两片书记员留的面包,便着手研究抚养权先予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案例。得出具有可行性的结论后,开始撰写判决书,打算宣判的同时送达先予执行裁定。
不知不觉,窗外的天开始亮了,我看看时间,4点钟。我第一次知道,夏日的天,是凌晨4点开始亮的。
凌晨4点的夏日6点半,我终于写完了23页的判决书,长舒一口气对自己说:“这个案子我问心无愧了!”等到上班时间,我又与民政部门、检察院多方联系,做宣判可能发生的预案。了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遗弃罪的相关情况,以防双方都把孩子扔在法院的最坏情况出现。
结果宣判的时候黄某并没有来,只有律师来了。
我向双方宣告判决结果,准予原告颜某与被告黄某离婚,女儿由颜某抚养教育,儿子由黄某抚养教育,黄某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女儿有独立生活能力,并支付此前原告各项生活开支及共同财产分割款。
送达先予执行裁定时我严厉告知:今天必须把男婴带走,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罪,最高量刑五年。
下午4点,男方来电愿意带走男婴。傍晚时分,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在法院门口交接。颜妈妈交待着写在纸上的注意事项,颜爸爸在把男婴交到黄某手上瞬间哭成了泪人……等回过神来,又慌忙把拨浪鼓往男婴手中塞……
最终,男方既没对先予执行裁定复议,也没对判决上诉。
法官心语
这个案件的难,最难在人。难在双方都不要孩子时,如何灵活解决子女抚养的迫切问题;难在当案件当事人的价值观与自己发生冲突时,如何保持中立和客观。
此类疑难案件办多了,我发现这些我牵肠挂肚、日思夜想,付出了很多时间和心血,能够非常响亮地说出“我问心无愧了”的案件,最后上诉的,极少极少。人心呐,都是相通的。
我们法官能做的就是努力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极致,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
来源:浙江天平
作者:陈雯雯丨编辑:王菁
“艺术加工的需要。你知道的,这片子的出现就是为了赚钱,所谓的内核跟人性的挣扎还有事业跟家庭、友情之间的选择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赞]有些看似简单的东西却成了我们不敢的奢望[右哼哼][哼][可怜][亲亲][嘘][闭嘴][泪]一场噱头而已。或许影评人们会对电影做出一些不一样的解析,但观众们、尤其是女性观众们关注的永远都是电影里面的剧情冲突跟那些漂亮的衣服跟鞋子们……”玛格丽特鲜红的嘴唇勾出了一个笑容,既冷漠又优雅。
在听一个播客讲到我们前不久去的城市泉州,说那里的城市氛围非常泰然,比如去一个酒吧,里面的服务生既不冷漠,也不谄媚,是的,就是这样的感觉,非常舒服。今天去了乐山新村那边的菜场,其实一到那附近的居民区感受就非常好,比一般的市井多了些积极温暖的意味,就往里面走到菜场,在一个摊位要了两只死虾准备给珊瑚吃,没袋子就放在了口罩里,后来去一个摊位买玉米,那个阿姨主动要给我拿个袋子装虾。在上海,真的大部分时候感到的是这个城市在不断吸取人们的能量,变得越来越消极,你要不断对抗,变坏才能与之抗衡,很少像这样的时候感受到城市的正能量……还是很怀念之前一年半住在武康路,但其实很怕那么多的网红在路上扎堆拍照,走出门都不知道会进了谁的相机……最最怀念的是晚上十点过后的武康路,只留下夜跑和遛狗的人,还有路灯下梧桐树影的斑驳……回想起这些都是给我能量的城市场景吧,但我又不是那种会逃去云南之类的人,可能心中还是有些信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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