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热点# 【敖汉旗查处三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案件】
1、散播疫情谣言,敖汉2人被敖汉警方处理!
1月29日晚,敖汉旗公安局敖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发布“河南(牛古吐镇河南村)有疫情,人被带走了”的疫情谣言。
接报后,敖汉旗公安局敖吉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牛古吐镇车罗城村王某华于2020年1月29日18时许在其村内微信群(群内人员111名)散布“河南有发烧的了,带走了,大家注意,别叫河南的来咱们村”的疫情谣言。经询问得知王某华系通过其侄媳妇王某涵在其家族微信群(群内人员50名)散布。
经核实其散步的消息为虚假消息,该消息的发布引起了当地村民的恐慌。目前,王某华、王某涵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2、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敖汉一人被处罚
1月28日,新惠城区某旅店实际经营人王某红,违反《敖汉旗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暂时关闭旗内所有宾馆的规定,擅自营业接待旅客。1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惠州派出所民警发现后,立即展开调查。
1月31日,经敖汉旗公安局裁决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红行政拘留五日。
3、违反疫情防控禁令 男子驾车酿事故被处罚
1月31日20时35分许,在敖汉旗新惠镇惠香明珠小区门前,陈某某驾驶蒙DZT0XX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倒车时,与王某某停放的蒙D26XXX号小型轿车相刮,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某驾车逃逸。经交警大队全力排查,调取沿途视频监控,2020年2月1日陈某某到案,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敖汉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给予违法驾驶人陈某某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
来源:敖汉微生活
1、散播疫情谣言,敖汉2人被敖汉警方处理!
1月29日晚,敖汉旗公安局敖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发布“河南(牛古吐镇河南村)有疫情,人被带走了”的疫情谣言。
接报后,敖汉旗公安局敖吉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牛古吐镇车罗城村王某华于2020年1月29日18时许在其村内微信群(群内人员111名)散布“河南有发烧的了,带走了,大家注意,别叫河南的来咱们村”的疫情谣言。经询问得知王某华系通过其侄媳妇王某涵在其家族微信群(群内人员50名)散布。
经核实其散步的消息为虚假消息,该消息的发布引起了当地村民的恐慌。目前,王某华、王某涵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
2、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敖汉一人被处罚
1月28日,新惠城区某旅店实际经营人王某红,违反《敖汉旗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暂时关闭旗内所有宾馆的规定,擅自营业接待旅客。1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惠州派出所民警发现后,立即展开调查。
1月31日,经敖汉旗公安局裁决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人王某红行政拘留五日。
3、违反疫情防控禁令 男子驾车酿事故被处罚
1月31日20时35分许,在敖汉旗新惠镇惠香明珠小区门前,陈某某驾驶蒙DZT0XX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倒车时,与王某某停放的蒙D26XXX号小型轿车相刮,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某驾车逃逸。经交警大队全力排查,调取沿途视频监控,2020年2月1日陈某某到案,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敖汉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3号,给予违法驾驶人陈某某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记12分。
来源:敖汉微生活
@雷行记爆料: 这两天路过108国道,西安,周至县到户邑区中间,路的行车道上放了一个铁牌子,上面写着检查减速慢行。一看这周围的灰尘,就知道这个牌子在这里放了至少好几个月了。 至于到底在检查什么?我们不知道,但是把这样一个牌子放在路中间,是不是会影响交通?如果没有人看见,撞上去之后的交通后果谁来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掉,让交通更安全更通畅。如果真的是工作需要,那可以安排一个合理的地方。#西安爆料#@西北微生活
#蓟州微生活# 【喝完饮料记着清水漱口】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糖分就是破坏牙齿健康、造成牙疼难忍的“罪魁祸首”。饮料中含有较多糖分,喝后会有一部分残留于口腔中,不仅会引发口渴,久了还会引起龋齿。建议大家喝完饮料后,最好用清水反复漱口3次,冲洗残留糖分,保护牙齿健康。 (来源:张鹤瑶中医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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