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国家劳动法# 网友提问:公司经第三方人力公司使用一工程上员工,人力公司与此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协议,派至我司工作。现在公司不想用这个人了,直接原因是公司方招聘到合适的人员了,要提前解除这个协议。想问下公司方是否需要支付赔偿?另外,怎么安抚才能避免此员工来公司找领导?因我新入职还没有见过此员工,也从未沟通过,侧面了解此员工年龄五十多岁,比较啰嗦,认识公司领导。希望得到老师指导,谢谢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如果是第三方劳动派遣,而非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的。至于和第三方公司之间是否有赔偿这个要看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至于如何安抚此员工,需要先对员工做个盘点,对他过往的工作结果、工作态度、品性、需求、欲望了解,这样可以结合他的实际,与其沟通,如果比较感性的就动之以情,如比较理性的就晓之以理、如果是注重利益的,就诱之以利,如果什么都不接受的,提前跟他比较熟悉的领导沟通清楚这件事,最后再绳之以法。具体如何做,要因人而异。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劳资汇】。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如果是第三方劳动派遣,而非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的。至于和第三方公司之间是否有赔偿这个要看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至于如何安抚此员工,需要先对员工做个盘点,对他过往的工作结果、工作态度、品性、需求、欲望了解,这样可以结合他的实际,与其沟通,如果比较感性的就动之以情,如比较理性的就晓之以理、如果是注重利益的,就诱之以利,如果什么都不接受的,提前跟他比较熟悉的领导沟通清楚这件事,最后再绳之以法。具体如何做,要因人而异。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劳资汇】。
#人力资源# #国家劳动法# 网友提问:公司经第三方人力公司使用一工程上员工,人力公司与此员工签订的是劳务协议,派至我司工作。现在公司不想用这个人了,直接原因是公司方招聘到合适的人员了,要提前解除这个协议。想问下公司方是否需要支付赔偿?另外,怎么安抚才能避免此员工来公司找领导?因我新入职还没有见过此员工,也从未沟通过,侧面了解此员工年龄五十多岁,比较啰嗦,认识公司领导。希望得到老师指导,谢谢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如果是第三方劳动派遣,而非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的。至于和第三方公司之间是否有赔偿这个要看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至于如何安抚此员工,需要先对员工做个盘点,对他过往的工作结果、工作态度、品性、需求、欲望了解,这样可以结合他的实际,与其沟通,如果比较感性的就动之以情,如比较理性的就晓之以理、如果是注重利益的,就诱之以利,如果什么都不接受的,提前跟他比较熟悉的领导沟通清楚这件事,最后再绳之以法。具体如何做,要因人而异。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人力吐槽君】。
劳资汇专家解答:你好,如果是第三方劳动派遣,而非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的。至于和第三方公司之间是否有赔偿这个要看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至于如何安抚此员工,需要先对员工做个盘点,对他过往的工作结果、工作态度、品性、需求、欲望了解,这样可以结合他的实际,与其沟通,如果比较感性的就动之以情,如比较理性的就晓之以理、如果是注重利益的,就诱之以利,如果什么都不接受的,提前跟他比较熟悉的领导沟通清楚这件事,最后再绳之以法。具体如何做,要因人而异。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关注微博【人力吐槽君】。
浙江义乌,刘先生出差时一个人住在酒店里,凌晨时有一名年轻女子敲门,从刘先生起床给女子开门这一刻起,他就先后经历了一串荒诞事件。这一切发生后无论刘先生如何解释,刘先生的爱人都拒绝原谅刘先生。刘先生说:“如果能重来,他打死也不会打开酒店的门。”
当时已经睡着的刘先生,突然被一阵轻柔且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刘先生以为是服务员找他,没有多想就打开了门。谁知门外站着一名漂亮的陌生年轻女子,女子抬脚就准备往进走,刘先生赶紧阻拦,这名女子说是刘先生约好的网友,说着还向刘先生展示了聊天记录。
刘先生仔细看了记录后,发现的确有人叫女子到宾馆来,但这个人不是自己。刘先生耐心跟女子解释说自己没有叫,你肯定是找错了,说着就要关门。但这名女子却不干了,说你把我叫来,现在又不承认,不承认也行,把路费付了就行。
刘先生感觉遇到了麻烦,但他并没有慌,再次向女子表明自己没有叫她来,也不会支付任何费用。因为女子不依不饶,刘先生只能打电话给酒店前台要求保安前来处理。女子看到刘先生叫保安来真的,就一把拿走了刘先生的房卡,夺路而逃。
无奈之下,刘先生就在后边紧追不舍,在酒店里的一个斜坡上女子摔倒,刘先生乘机夺回了自己的房卡,但在夺卡时,刘先生还被女子抓成了大花脸。刘先生没有在意,继续回房间睡觉。但凌晨五点时,刘先生再次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振醒。
这一次敲门的是两名民警,民警告知刘先生之前敲门的女子已经报了警,现在这名女子是锁骨骨折,已经住院,女子要求刘先生支付医药费。听说女子是在自己追房卡时摔伤的,刘先生感觉女子无力支付医药费于心不忍,连夜赶到医院替女子预交了9000元的医药费。
之后出差回家后刘先生就接到这名女子的电话,要求索赔全部损失20.8万元,同时女子称如果不赔偿还要追究刘先生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刘先生妻子知道这一切后,对于刘先生所谓的女子敲错了门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如果是敲错了门,刘先生为啥要承担9000元的医药费呢?妻子认为刘先生隐瞒了真相,拒绝原谅他。
这件事如何定性?首先从根本上来分析,如果经过调查这名女子不是刘先生叫来的,那么刘先生拒绝女子进门,同时拒绝给女子支付路费也就是正当的,女子无权向刘先生提出如上主张,到此为止刘先生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如果这女子就是刘先生叫来的,那就另当别论。
如果刘先生没有叫女子来,那么女子偷拿了房卡后逃离,刘先生的追击就有了正当性。但因为女子当时是主动逃跑的,刘先生的追击是加重了女子的慌张程度,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女子摔倒绝大多数的过错都应当由女子自行承担,刘先生应当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女子摔倒后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虽然但从伤情上来说,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行为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女子受伤是其自行逃跑时摔倒导致的,刘先生对于女子受伤并没有故意追求,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以虽然女子受伤,但刘先生不构成犯罪。
对于本案朋友们怎么看?
当时已经睡着的刘先生,突然被一阵轻柔且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刘先生以为是服务员找他,没有多想就打开了门。谁知门外站着一名漂亮的陌生年轻女子,女子抬脚就准备往进走,刘先生赶紧阻拦,这名女子说是刘先生约好的网友,说着还向刘先生展示了聊天记录。
刘先生仔细看了记录后,发现的确有人叫女子到宾馆来,但这个人不是自己。刘先生耐心跟女子解释说自己没有叫,你肯定是找错了,说着就要关门。但这名女子却不干了,说你把我叫来,现在又不承认,不承认也行,把路费付了就行。
刘先生感觉遇到了麻烦,但他并没有慌,再次向女子表明自己没有叫她来,也不会支付任何费用。因为女子不依不饶,刘先生只能打电话给酒店前台要求保安前来处理。女子看到刘先生叫保安来真的,就一把拿走了刘先生的房卡,夺路而逃。
无奈之下,刘先生就在后边紧追不舍,在酒店里的一个斜坡上女子摔倒,刘先生乘机夺回了自己的房卡,但在夺卡时,刘先生还被女子抓成了大花脸。刘先生没有在意,继续回房间睡觉。但凌晨五点时,刘先生再次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振醒。
这一次敲门的是两名民警,民警告知刘先生之前敲门的女子已经报了警,现在这名女子是锁骨骨折,已经住院,女子要求刘先生支付医药费。听说女子是在自己追房卡时摔伤的,刘先生感觉女子无力支付医药费于心不忍,连夜赶到医院替女子预交了9000元的医药费。
之后出差回家后刘先生就接到这名女子的电话,要求索赔全部损失20.8万元,同时女子称如果不赔偿还要追究刘先生故意伤害罪的责任。刘先生妻子知道这一切后,对于刘先生所谓的女子敲错了门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如果是敲错了门,刘先生为啥要承担9000元的医药费呢?妻子认为刘先生隐瞒了真相,拒绝原谅他。
这件事如何定性?首先从根本上来分析,如果经过调查这名女子不是刘先生叫来的,那么刘先生拒绝女子进门,同时拒绝给女子支付路费也就是正当的,女子无权向刘先生提出如上主张,到此为止刘先生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如果这女子就是刘先生叫来的,那就另当别论。
如果刘先生没有叫女子来,那么女子偷拿了房卡后逃离,刘先生的追击就有了正当性。但因为女子当时是主动逃跑的,刘先生的追击是加重了女子的慌张程度,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女子摔倒绝大多数的过错都应当由女子自行承担,刘先生应当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女子摔倒后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虽然但从伤情上来说,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行为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女子受伤是其自行逃跑时摔倒导致的,刘先生对于女子受伤并没有故意追求,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以虽然女子受伤,但刘先生不构成犯罪。
对于本案朋友们怎么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