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借着黑的名义去侮辱女性#
第一,如果你是男性,请记住你的母亲是个女性,而你在这里辱骂女性就等于不尊重你的母亲,不尊重社会上的任何女性,你的上司可能是个女性,你的同桌可能是个女姓,女性存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你凭什么去辱骂女性?你母亲生你养你,换来的是你对女性的不尊重?
第二,如果你是个女性,你因为要去黑一个人而去侮辱女性,那你不配为女性,你连自己都不尊重,怎在社会上立足?女性正常生理现象,你凭什么去侮辱去辱骂?请问你配得上是女性吗?
第三,你们这些黑子年纪有多大?请问有出社会工作了吗?凭什么在这说三道四?你们觉得自己做的很对吗?很骄傲吗?你们不想让人家来网暴你,你却去网暴了,人家可笑吗?幸好自己是一个施暴者?请问年纪轻轻的怎么有这么恶毒的心呢?心被狗吃了?
第四,侮辱历史背景,请问还有心吗?你祖宗,以及多少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战士,他们在某个地方保家卫国,而你呢,却在用那个地方在开玩笑,你配得起中国人这个名称吗?你还是个中国人吗?你的老师,你的父母没有教过你尊重历史吗?
请记住:生而为人,互相尊重!
第一,如果你是男性,请记住你的母亲是个女性,而你在这里辱骂女性就等于不尊重你的母亲,不尊重社会上的任何女性,你的上司可能是个女性,你的同桌可能是个女姓,女性存在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你凭什么去辱骂女性?你母亲生你养你,换来的是你对女性的不尊重?
第二,如果你是个女性,你因为要去黑一个人而去侮辱女性,那你不配为女性,你连自己都不尊重,怎在社会上立足?女性正常生理现象,你凭什么去侮辱去辱骂?请问你配得上是女性吗?
第三,你们这些黑子年纪有多大?请问有出社会工作了吗?凭什么在这说三道四?你们觉得自己做的很对吗?很骄傲吗?你们不想让人家来网暴你,你却去网暴了,人家可笑吗?幸好自己是一个施暴者?请问年纪轻轻的怎么有这么恶毒的心呢?心被狗吃了?
第四,侮辱历史背景,请问还有心吗?你祖宗,以及多少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战士,他们在某个地方保家卫国,而你呢,却在用那个地方在开玩笑,你配得起中国人这个名称吗?你还是个中国人吗?你的老师,你的父母没有教过你尊重历史吗?
请记住:生而为人,互相尊重!
一沙一世界,
一花一天堂。
双手握无限,
刹那是永恒。
一朵花尚且有自己独特美丽的世界,精彩的生活;生而为人,我们就不应该悲感人生所有的经历,尽然生活没有我们想象的美好,但是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糟糕;如若人生没有大起大落,又怎能让我们在煎熬时看清楚,又如何让我们在辉煌时心空灵。
人生要学会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万事都是周而复始,相信人生总会有春天。
一花一天堂。
双手握无限,
刹那是永恒。
一朵花尚且有自己独特美丽的世界,精彩的生活;生而为人,我们就不应该悲感人生所有的经历,尽然生活没有我们想象的美好,但是也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糟糕;如若人生没有大起大落,又怎能让我们在煎熬时看清楚,又如何让我们在辉煌时心空灵。
人生要学会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万事都是周而复始,相信人生总会有春天。
【女子疑似故意将黑孩子丢在路边,路人捡到后归还,女子一脸不情愿】
成年人的标志,就是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很多成年人却做不到。
18周岁以上是法定意义上的成年,对于18周岁以上还没有学会承担责任的人,我们管他们叫“巨婴”。
巨婴的诞生跟很多因素有关,譬如说原生家庭、教育程度、社会环境等,这些因素是造就一个人品行的关键。换言之,巨婴并非都是受外界影响导致的,有些巨婴是出于单纯的自私。
巨婴无处不在,并且越来越普遍,想必跟快节奏的时代风气有关。
某地发生了这样的一个例子,一名女性跟周围群众发生争执,原因跟一名黑皮肤小男孩有关。
据悉,路人在马路边看到一位小孩子,独自一人哭着找妈妈。这名小男孩皮肤黝黑,头发自来卷,显然是一名带有非洲血统的混血儿。
路人见小男孩可怜,便带着他去找妈妈,约半个小时之后,终于找到了小男孩的妈妈。男孩的妈妈是一名中国女性,身材微胖,年龄大概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
男孩见到妈妈后,径直跑过去抓住妈妈的裙子,一把抱住妈妈的大腿,一个劲儿寻求关心。但妈妈非但没有理会小孩子的需求,反而开始跟路人争执了起来。
路人质疑女子故意把孩子扔在路边,女子不想承认孩子是她的,后来又嫌弃路人多管闲事,执意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故意扔下的。
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孩子的举动来判断,二人的确是母子关系。
一般来说,母亲丢了孩子半个小时,必然会十分焦急,在见到孩子之后,肯定会立马抱起孩子,并且感谢路人。但该女子不仅没有理会孩子,甚至还跟路人吵了起来,因此不难判断,这女子根本不关心孩子的死活。
综上所述,女子丢弃孩子不成功,反而责怪好心路人,这种说法是成立的。
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句话是用来约束旁观者的,不是给自己逃避责任的借口。
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生孩子自由,唯独养孩子不能自由。前三者是生而为人的权利,最后一个是法定义务。生完孩子,父母必须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否则就是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刑法里有一个罪名叫遗弃罪,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该女子的行为很难判定,一是孩子找回来了,二是她是否存在主观遗弃孩子的行为很难追溯。相比于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对这样的人进行道德谴责更加重要。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类似的例子近些年发生了不少,每个例子都有不同。恰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就在前几日,广东江门一名婴儿被扔在垃圾桶内,周围甚至都没有监控。好在这名婴儿被人发现,挽回了一条生命。后续,这名婴儿被送到了医院,状态良好,婴儿的父母也被找到,相关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这对父母肯定构成了犯罪,虽然不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他们决定抛弃孩子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孩子活着。
天气炎热,扔在一米深的垃圾桶内,而不是放在显眼的地方。在他们的想法里,完全把孩子当成了也给了一个累赘。如果不想要,为什么还要生呢?
如果不想要,为什么还要生呢?这个问题适用于所有试图抛弃孩子的父母。
从本质上来说,抛弃孩子是表象,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感情破裂。在感情完好的时候,孩子是锦上添花,在感情破裂之后,孩子就成为了累赘。
他们扔的不是孩子,扔的是不堪回首的过去,和不愿意面对的未来。这就是社会巨婴的典型特点,只接受好的一面,不愿意承担坏的结果,全世界都要围绕着自己运转,否则就破罐破摔。
告别了过去的不堪回首,总是幻想着开启一段全新的人生,然而他们始终搞不清楚一个道理,连自己的过去都不敢正视,未来的岁月里也只会无数次重复相同的错误。
在这个崇尚自由恋爱的时代,婚恋更需特别谨慎,有些代价不可预测,将代价降到最低,然后坦然去接受命运赋予自己的生活。
两种婚姻比较冒险,家庭差距过大的婚姻,文化差距过大的婚姻。
前者是门当户对的反面,当一个人怀揣着特殊的目的嫁娶另一个人,当这种目的无法达到时,必然会产生失望,失望是一切矛盾的根源。
后者可以是异地婚姻,也可以是跨国婚姻。两个人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在荷尔蒙的影响下产生短暂的好感,这种好感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漫长生活中显得不堪一击,随时都有崩塌的危险。
所以,当一个人无法独立生活时,不要寻找另一半,因为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又怎能忍受为对方付出呢?只有自尊自爱的人,对生活有足够认识的人,才能掌握一段恋情和一段婚姻。
认识的时候是平等的,恋爱的时候是清醒的,婚姻中是独立的,走出围城后依然能够不失人格,这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养,很少人能够做到。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人总是乐于将自己的苦难放大,然后沉浸在这种苦难之中,有时会跟朋友诉苦,讲述命运有多不公。
大部分人也是能够反思个人错误的,有些选择会改变人的一生,沉浸在苦难之中的人们会懊恼当初改变自己命运的选择,并将其串联成因果关系。
可惜,极少数人能停止抱怨,更少的人能够坦然面对早已清晰的事实。痛苦有时候是一种麻醉剂,让人停滞不前。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依然热爱它。
#这届年轻人为何偏爱丑东西##爷爷在院中自制索道供孙子玩耍#
成年人的标志,就是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很多成年人却做不到。
18周岁以上是法定意义上的成年,对于18周岁以上还没有学会承担责任的人,我们管他们叫“巨婴”。
巨婴的诞生跟很多因素有关,譬如说原生家庭、教育程度、社会环境等,这些因素是造就一个人品行的关键。换言之,巨婴并非都是受外界影响导致的,有些巨婴是出于单纯的自私。
巨婴无处不在,并且越来越普遍,想必跟快节奏的时代风气有关。
某地发生了这样的一个例子,一名女性跟周围群众发生争执,原因跟一名黑皮肤小男孩有关。
据悉,路人在马路边看到一位小孩子,独自一人哭着找妈妈。这名小男孩皮肤黝黑,头发自来卷,显然是一名带有非洲血统的混血儿。
路人见小男孩可怜,便带着他去找妈妈,约半个小时之后,终于找到了小男孩的妈妈。男孩的妈妈是一名中国女性,身材微胖,年龄大概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
男孩见到妈妈后,径直跑过去抓住妈妈的裙子,一把抱住妈妈的大腿,一个劲儿寻求关心。但妈妈非但没有理会小孩子的需求,反而开始跟路人争执了起来。
路人质疑女子故意把孩子扔在路边,女子不想承认孩子是她的,后来又嫌弃路人多管闲事,执意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故意扔下的。
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观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从孩子的举动来判断,二人的确是母子关系。
一般来说,母亲丢了孩子半个小时,必然会十分焦急,在见到孩子之后,肯定会立马抱起孩子,并且感谢路人。但该女子不仅没有理会孩子,甚至还跟路人吵了起来,因此不难判断,这女子根本不关心孩子的死活。
综上所述,女子丢弃孩子不成功,反而责怪好心路人,这种说法是成立的。
不知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句话是用来约束旁观者的,不是给自己逃避责任的借口。
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生孩子自由,唯独养孩子不能自由。前三者是生而为人的权利,最后一个是法定义务。生完孩子,父母必须承担起抚养的义务,否则就是违法,甚至构成犯罪。
刑法里有一个罪名叫遗弃罪,是指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该女子的行为很难判定,一是孩子找回来了,二是她是否存在主观遗弃孩子的行为很难追溯。相比于法律意义上的责任,对这样的人进行道德谴责更加重要。
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类似的例子近些年发生了不少,每个例子都有不同。恰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就在前几日,广东江门一名婴儿被扔在垃圾桶内,周围甚至都没有监控。好在这名婴儿被人发现,挽回了一条生命。后续,这名婴儿被送到了医院,状态良好,婴儿的父母也被找到,相关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这对父母肯定构成了犯罪,虽然不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有一点可以肯定,当他们决定抛弃孩子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要孩子活着。
天气炎热,扔在一米深的垃圾桶内,而不是放在显眼的地方。在他们的想法里,完全把孩子当成了也给了一个累赘。如果不想要,为什么还要生呢?
如果不想要,为什么还要生呢?这个问题适用于所有试图抛弃孩子的父母。
从本质上来说,抛弃孩子是表象,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感情破裂。在感情完好的时候,孩子是锦上添花,在感情破裂之后,孩子就成为了累赘。
他们扔的不是孩子,扔的是不堪回首的过去,和不愿意面对的未来。这就是社会巨婴的典型特点,只接受好的一面,不愿意承担坏的结果,全世界都要围绕着自己运转,否则就破罐破摔。
告别了过去的不堪回首,总是幻想着开启一段全新的人生,然而他们始终搞不清楚一个道理,连自己的过去都不敢正视,未来的岁月里也只会无数次重复相同的错误。
在这个崇尚自由恋爱的时代,婚恋更需特别谨慎,有些代价不可预测,将代价降到最低,然后坦然去接受命运赋予自己的生活。
两种婚姻比较冒险,家庭差距过大的婚姻,文化差距过大的婚姻。
前者是门当户对的反面,当一个人怀揣着特殊的目的嫁娶另一个人,当这种目的无法达到时,必然会产生失望,失望是一切矛盾的根源。
后者可以是异地婚姻,也可以是跨国婚姻。两个人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观,在荷尔蒙的影响下产生短暂的好感,这种好感在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漫长生活中显得不堪一击,随时都有崩塌的危险。
所以,当一个人无法独立生活时,不要寻找另一半,因为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又怎能忍受为对方付出呢?只有自尊自爱的人,对生活有足够认识的人,才能掌握一段恋情和一段婚姻。
认识的时候是平等的,恋爱的时候是清醒的,婚姻中是独立的,走出围城后依然能够不失人格,这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养,很少人能够做到。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人总是乐于将自己的苦难放大,然后沉浸在这种苦难之中,有时会跟朋友诉苦,讲述命运有多不公。
大部分人也是能够反思个人错误的,有些选择会改变人的一生,沉浸在苦难之中的人们会懊恼当初改变自己命运的选择,并将其串联成因果关系。
可惜,极少数人能停止抱怨,更少的人能够坦然面对早已清晰的事实。痛苦有时候是一种麻醉剂,让人停滞不前。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依然热爱它。
#这届年轻人为何偏爱丑东西##爷爷在院中自制索道供孙子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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