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想讨论现代居民意识,先摆出三个场景:
1. 公共篮球场,该不该让部份居民家长带领下的培训机构,占用场地对居民小孩开展培训活动。
2. 公共绿地里,该不该让部份爱猫居民布置饲养/容留野猫设施。
3. 地下停车场,该不该让部份拥有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汽车居民,停进地下停车场。
还有很多“公vs私”的领域,特别当这些领域的对抗不涉及绝对的对错时(比如占用消防通道,这就是绝对的错,现象虽存在,一时半会儿也不容易解决,但法理上,这算绝对的错),持相反意见的抗辩双方,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才算拥有现代居民意识?
首先,我猜大众觉得最有效,但我认为最不可取的是,找和相关部门(物业,业委,居委,甚至街道)关系好的个人,私下打击或者压制另一方。我觉得,这样只会把“市场搞坏”,把整个社区拖入过去(或者南方常“鄙视”北方的)靠“关系网”走天下的泥沼。是的,我们不否认当前社会这个现象的存在和有效性,但好比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是个别人,个别地区存在的现实状况,我们难道在自己力所能及时,不该努力不去这么做吗?这甚至都算不上理想主义行为,最多算往现代居民意识靠拢的行为而已。
我们说的极端一点,哪怕通过不断走公开的投诉途径,迫使相关部门或者人员,实施一些有利于自己这一方的行为,都比找私下关系要好。
总的来说,抗辩双方大家坐下来(站着也行),面对面直接沟通交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谈不拢找合理现存调解机制(如果这个机制还在运转的话),无论如何,都比找关系解决强。
那无论如何解决不了呢?调节机制不运转了呢?我觉得,要么你就认怂忍了,要么,离开这个不适合自己的地方。与其花时间精力去改变(周围的)世界,还不如改变自己,去个美丽新世界。让这个自己所不齿的世界变得更坏,总还是没那么体面的事情。 https://t.cn/z8GDF4b
1. 公共篮球场,该不该让部份居民家长带领下的培训机构,占用场地对居民小孩开展培训活动。
2. 公共绿地里,该不该让部份爱猫居民布置饲养/容留野猫设施。
3. 地下停车场,该不该让部份拥有摩托车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汽车居民,停进地下停车场。
还有很多“公vs私”的领域,特别当这些领域的对抗不涉及绝对的对错时(比如占用消防通道,这就是绝对的错,现象虽存在,一时半会儿也不容易解决,但法理上,这算绝对的错),持相反意见的抗辩双方,应该采取什么行动才算拥有现代居民意识?
首先,我猜大众觉得最有效,但我认为最不可取的是,找和相关部门(物业,业委,居委,甚至街道)关系好的个人,私下打击或者压制另一方。我觉得,这样只会把“市场搞坏”,把整个社区拖入过去(或者南方常“鄙视”北方的)靠“关系网”走天下的泥沼。是的,我们不否认当前社会这个现象的存在和有效性,但好比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是个别人,个别地区存在的现实状况,我们难道在自己力所能及时,不该努力不去这么做吗?这甚至都算不上理想主义行为,最多算往现代居民意识靠拢的行为而已。
我们说的极端一点,哪怕通过不断走公开的投诉途径,迫使相关部门或者人员,实施一些有利于自己这一方的行为,都比找私下关系要好。
总的来说,抗辩双方大家坐下来(站着也行),面对面直接沟通交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谈不拢找合理现存调解机制(如果这个机制还在运转的话),无论如何,都比找关系解决强。
那无论如何解决不了呢?调节机制不运转了呢?我觉得,要么你就认怂忍了,要么,离开这个不适合自己的地方。与其花时间精力去改变(周围的)世界,还不如改变自己,去个美丽新世界。让这个自己所不齿的世界变得更坏,总还是没那么体面的事情。 https://t.cn/z8GDF4b
Day5: 八美-墨石公园-康定机场路-斯丁措-二道桥温泉酒店。
打卡墨石公园,可惜的是阳光太烈,没有拍出异域星球既视感。建议阴天去,更容易出片。
途中驻足,塔公江巴格萨尔草原,野花,草甸,又是一顿猛拍。
康定机场路,没有传说中的美。估计这几天沿途美景看多了,免疫了。
斯丁措,紧靠着机场跑道的小海子,有一节烂路,但是私家车慢点开,问题不大。估计也就是路窄,路一般,去的人挺少。湖面倒影,挺美!
返程,堵车3个小时。这里严重鄙视哪些违规超车的私家车主。大家都老实排队,你们却占用对方车道违规超车,造成大堵车。太没有公德心了!
打卡墨石公园,可惜的是阳光太烈,没有拍出异域星球既视感。建议阴天去,更容易出片。
途中驻足,塔公江巴格萨尔草原,野花,草甸,又是一顿猛拍。
康定机场路,没有传说中的美。估计这几天沿途美景看多了,免疫了。
斯丁措,紧靠着机场跑道的小海子,有一节烂路,但是私家车慢点开,问题不大。估计也就是路窄,路一般,去的人挺少。湖面倒影,挺美!
返程,堵车3个小时。这里严重鄙视哪些违规超车的私家车主。大家都老实排队,你们却占用对方车道违规超车,造成大堵车。太没有公德心了!
【步梯楼房加装电梯,主要问题是改变各楼层的房价秩序】
随着各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而加装电梯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改造项目,各地也出台了鼓励加装电梯的政策,但随之带来的是相关纠纷、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加,近期也常看到相关问题贴以及热点问题的讨论。比如:知乎上的热点:【一楼的邻居坚决不同意加装电梯,怎么办?】(https://t.cn/A62EsMUN),这说明,加装电梯触动了相关百姓的利益,但有些地方政策未能有效化解利益纠纷,从而导致好事变坏事。所以,政策应该直面百姓的利益,既要合法,还要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每一户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安装电梯对楼房的主要影响
随着老龄化到来,步梯楼房加装电梯,方便出入,提高生活品质,这是一件对百姓利好的事,好处就不多讲了,但不可否认,加装电梯对楼房会产生许多重大影响。
1、【改变楼层房产价值秩序】步梯房一般低楼层房价比高楼层房价高10%不等,中间附近(3-5层)楼层为较优楼层,最高层附近楼层为较差楼层(6-8层)。一旦加装电梯后,最高层附近楼层变为较优楼层,房价相应大幅增值;低层变为为较差楼层,房价相应大幅贬值;中间附近楼层变为次优楼层,但房价会相应微小增值。这个改变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房产融资、租售。
建议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前后变化进行评估,作为加建电梯出资、补偿的依据。
2、【影响采光通风】根据设计标准,一般步梯楼道狭窄,扣除电梯门后,电梯两侧所剩余空间也就几公分,安装电梯后,严重影响楼道采光和空气的流通,导致楼道风光阴暗堵塞,空气污浊。
电梯是一个充满电力并能带动强烈气流的端口。电梯门一张一合把各楼层的气体循环到不同的楼层,会搅动污浊气流秩序,导致污浊空气在整栋楼不断流窜,利于传染病传播,长期将影响人体健康。
3、【增加噪音】电梯的上下运行也会扰乱正常的自然磁场,产生噪音,尤其是直接影响电梯两侧的房间,一般框架结构的墙壁是24墙,隔音不好,所以,电梯的噪音长期会影响睡眠。
建议由噪音环保专业机构对电梯建设方案及竣工进行评估、检测。
4、【影响建筑安全】老旧小区设计时未能考虑电梯的承重,尤其是非框架步梯房,是否能承载加装的电梯需要专业测算评估,所以,安装电梯可能会影响建筑安全。因此,建议在安装电梯前,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安装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5、【影响建筑寿命】老旧小区设计时未能考虑电梯的承重,尤其是非框架步梯房,增加电梯承重,自然就会影响建筑寿命。
6、【增加房屋使用费用和持有成本】安装电梯会产生电梯的维护、用电、物业等费用,尤其是对低层楼,没啥必要加装电梯,却无端增加房屋使用费用;对于投资者增加了持有成本,对于房屋租赁也会增加租赁成本。
7、【影响风水】风水学不是迷信,是一门科学。一栋楼采光充足,通风顺畅,邻里和睦,居住愉悦,自然就构成了人和地灵好风水。但由于步梯楼道狭窄,安装电梯会影响采光、通风,导致楼道风光阴暗堵塞,空气污浊。安装电梯容易引发邻里利益纠纷,如果不能友好协商,引发侵权争议,维权诉讼,对簿公堂,邻里友好关系也就荡然无存,最后导致居住人不和地不灵,破坏了好风水。
8、【占用公共资源】加建电梯,可能涉及占用公共绿地、小区道路、改变上下水、煤气管道等;加装电梯占用公共步梯,影响步梯通行,影响步梯采光,增加步梯照明费用等。
二、各地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
许多地方加装电梯的政策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批准加建电梯。有些地方规定:小区加装电梯取消一票否决制。甚至我看到有些律师在网上说,即使少数业主维权诉讼也会败诉。但这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样的政策存在以下问题:
1、【错误的引导】一般同意加装电梯的高楼层业主多于低楼层业主,这就可能错误引导高楼层业主觉得理直气壮加电梯,无视加装电梯给低楼层业主的不利影响,导致多数高楼层业主损害少数低楼层合法利益,加剧了邻里矛盾,纷争不断,甚至对簿公堂,影响社会稳定。
每一户业主的房地产权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人的侵害,哪怕一栋楼只有一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是道德底线,也是法律底线。
2、【具体操作存在漏洞】由于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有些高层业主认为:只要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对那些非个人产权或长期未居住的业主,没有任何告知,也没有与这些业主协商沟通,直接加装电梯,损害了这些业主的合法利益。网上看到新闻报道:一加建电梯建设一半被一公司业主叫停,不同意加建,导致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所以,“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应该是基于告知所有业主,并已经与所有业主协商为前提,否则就可能存在侵权行为。
3、【没有救济途径】显然,如果审批机关仅仅根据“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就批准加建电梯,可能存在侵害少数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就应该要有救济途径,保护少数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80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规定,也就说“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前提是不能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哪怕侵害一户也不行,也就是说加装电梯,在法律上有“一票否决权”,所以取消“一票否决制”的政策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因此,相关政策必须明确规定“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具体操作路径:告知所有业主的义务、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并且通过公示、异议、听证、投诉、信访、调解、仲裁等途径进行协商处置,化解纠纷,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审批可能存在侵权】显然,如果仅仅依据“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取消一票否决制”,批准加建电梯,可能导致多数高层业主对少数低层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构成侵权行为,可能引起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从上可知,步梯加装电梯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有关政策应该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合理、合法、高效的指引,加大对低层楼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补偿,减少纠纷,才能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各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而加装电梯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改造项目,各地也出台了鼓励加装电梯的政策,但随之带来的是相关纠纷、诉讼案件的不断增加,近期也常看到相关问题贴以及热点问题的讨论。比如:知乎上的热点:【一楼的邻居坚决不同意加装电梯,怎么办?】(https://t.cn/A62EsMUN),这说明,加装电梯触动了相关百姓的利益,但有些地方政策未能有效化解利益纠纷,从而导致好事变坏事。所以,政策应该直面百姓的利益,既要合法,还要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每一户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安装电梯对楼房的主要影响
随着老龄化到来,步梯楼房加装电梯,方便出入,提高生活品质,这是一件对百姓利好的事,好处就不多讲了,但不可否认,加装电梯对楼房会产生许多重大影响。
1、【改变楼层房产价值秩序】步梯房一般低楼层房价比高楼层房价高10%不等,中间附近(3-5层)楼层为较优楼层,最高层附近楼层为较差楼层(6-8层)。一旦加装电梯后,最高层附近楼层变为较优楼层,房价相应大幅增值;低层变为为较差楼层,房价相应大幅贬值;中间附近楼层变为次优楼层,但房价会相应微小增值。这个改变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房产融资、租售。
建议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前后变化进行评估,作为加建电梯出资、补偿的依据。
2、【影响采光通风】根据设计标准,一般步梯楼道狭窄,扣除电梯门后,电梯两侧所剩余空间也就几公分,安装电梯后,严重影响楼道采光和空气的流通,导致楼道风光阴暗堵塞,空气污浊。
电梯是一个充满电力并能带动强烈气流的端口。电梯门一张一合把各楼层的气体循环到不同的楼层,会搅动污浊气流秩序,导致污浊空气在整栋楼不断流窜,利于传染病传播,长期将影响人体健康。
3、【增加噪音】电梯的上下运行也会扰乱正常的自然磁场,产生噪音,尤其是直接影响电梯两侧的房间,一般框架结构的墙壁是24墙,隔音不好,所以,电梯的噪音长期会影响睡眠。
建议由噪音环保专业机构对电梯建设方案及竣工进行评估、检测。
4、【影响建筑安全】老旧小区设计时未能考虑电梯的承重,尤其是非框架步梯房,是否能承载加装的电梯需要专业测算评估,所以,安装电梯可能会影响建筑安全。因此,建议在安装电梯前,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安装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5、【影响建筑寿命】老旧小区设计时未能考虑电梯的承重,尤其是非框架步梯房,增加电梯承重,自然就会影响建筑寿命。
6、【增加房屋使用费用和持有成本】安装电梯会产生电梯的维护、用电、物业等费用,尤其是对低层楼,没啥必要加装电梯,却无端增加房屋使用费用;对于投资者增加了持有成本,对于房屋租赁也会增加租赁成本。
7、【影响风水】风水学不是迷信,是一门科学。一栋楼采光充足,通风顺畅,邻里和睦,居住愉悦,自然就构成了人和地灵好风水。但由于步梯楼道狭窄,安装电梯会影响采光、通风,导致楼道风光阴暗堵塞,空气污浊。安装电梯容易引发邻里利益纠纷,如果不能友好协商,引发侵权争议,维权诉讼,对簿公堂,邻里友好关系也就荡然无存,最后导致居住人不和地不灵,破坏了好风水。
8、【占用公共资源】加建电梯,可能涉及占用公共绿地、小区道路、改变上下水、煤气管道等;加装电梯占用公共步梯,影响步梯通行,影响步梯采光,增加步梯照明费用等。
二、各地相关政策及有关法律。
许多地方加装电梯的政策中,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只要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批准加建电梯。有些地方规定:小区加装电梯取消一票否决制。甚至我看到有些律师在网上说,即使少数业主维权诉讼也会败诉。但这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这样的政策存在以下问题:
1、【错误的引导】一般同意加装电梯的高楼层业主多于低楼层业主,这就可能错误引导高楼层业主觉得理直气壮加电梯,无视加装电梯给低楼层业主的不利影响,导致多数高楼层业主损害少数低楼层合法利益,加剧了邻里矛盾,纷争不断,甚至对簿公堂,影响社会稳定。
每一户业主的房地产权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人的侵害,哪怕一栋楼只有一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是道德底线,也是法律底线。
2、【具体操作存在漏洞】由于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有些高层业主认为:只要找到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对那些非个人产权或长期未居住的业主,没有任何告知,也没有与这些业主协商沟通,直接加装电梯,损害了这些业主的合法利益。网上看到新闻报道:一加建电梯建设一半被一公司业主叫停,不同意加建,导致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所以,“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应该是基于告知所有业主,并已经与所有业主协商为前提,否则就可能存在侵权行为。
3、【没有救济途径】显然,如果审批机关仅仅根据“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规定就批准加建电梯,可能存在侵害少数业主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就应该要有救济途径,保护少数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280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规定,也就说“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前提是不能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哪怕侵害一户也不行,也就是说加装电梯,在法律上有“一票否决权”,所以取消“一票否决制”的政策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因此,相关政策必须明确规定“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具体操作路径:告知所有业主的义务、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并且通过公示、异议、听证、投诉、信访、调解、仲裁等途径进行协商处置,化解纠纷,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审批可能存在侵权】显然,如果仅仅依据“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取消一票否决制”,批准加建电梯,可能导致多数高层业主对少数低层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构成侵权行为,可能引起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从上可知,步梯加装电梯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有关政策应该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合理、合法、高效的指引,加大对低层楼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补偿,减少纠纷,才能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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