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了9天,迎来(番禺区)大面积解封[哇]
上班出门就遇到大晴天
理论上超开心的,
结果发现停在村口9天的车,
被偷偷放气了,
也许是因为停在了一个(看似是街道公共的画框位置,但实际上长期有“主”的车位,而那位主今天解封也早早过来看见自己的“专属车位”被停了,没找到我车里的电话,所以只能搞这些下三滥的手段)
为啥如此确定呢?
因为我在上车之前就看到有一台车(白色SUV)停在我车旁边,
一个皮肤有点黝黑头发带点自然卷的中年男人从我车旁走过,
看见我上车他也上车开走,我在主驾看着他,咱们相距不过1米,但他(故意躲避我的眼神接触)脸上有一丝幸灾乐祸的微表情被我捕捉到…
当我开出车位5米发现胎压报警,停下来充气(得亏鹏厂的车都配一个随车打气泵啊,不然还得叫拖车[苦涩])的时候,
就看到刚刚那个卷毛中年男人,开着另一台阿特兹,停在了我刚刚挪开的那个“专属”车位里[微笑]
头也不回地下车走了[微笑]
按我以往的脾气,肯定冲上去和他理论一番…
或者上网搜一些钢丝球办法~臭鸡蛋液办法~502办法等等反击他[打脸]
不过因为昨天才看了金沙洲的案件,感觉现在的社会大家戾气都很重,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吧~
再加上今儿天气好,心情还不错,车上还有补气泵,还能拍个照写个段子,一切都不算糟[吃瓜]
甚至还能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等打气一边感慨:
【看来,在通往智能汽车的发展道路上,果然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啊】
上班出门就遇到大晴天
理论上超开心的,
结果发现停在村口9天的车,
被偷偷放气了,
也许是因为停在了一个(看似是街道公共的画框位置,但实际上长期有“主”的车位,而那位主今天解封也早早过来看见自己的“专属车位”被停了,没找到我车里的电话,所以只能搞这些下三滥的手段)
为啥如此确定呢?
因为我在上车之前就看到有一台车(白色SUV)停在我车旁边,
一个皮肤有点黝黑头发带点自然卷的中年男人从我车旁走过,
看见我上车他也上车开走,我在主驾看着他,咱们相距不过1米,但他(故意躲避我的眼神接触)脸上有一丝幸灾乐祸的微表情被我捕捉到…
当我开出车位5米发现胎压报警,停下来充气(得亏鹏厂的车都配一个随车打气泵啊,不然还得叫拖车[苦涩])的时候,
就看到刚刚那个卷毛中年男人,开着另一台阿特兹,停在了我刚刚挪开的那个“专属”车位里[微笑]
头也不回地下车走了[微笑]
按我以往的脾气,肯定冲上去和他理论一番…
或者上网搜一些钢丝球办法~臭鸡蛋液办法~502办法等等反击他[打脸]
不过因为昨天才看了金沙洲的案件,感觉现在的社会大家戾气都很重,还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吧~
再加上今儿天气好,心情还不错,车上还有补气泵,还能拍个照写个段子,一切都不算糟[吃瓜]
甚至还能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等打气一边感慨:
【看来,在通往智能汽车的发展道路上,果然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挫折啊】
狂风暴雨前,往往会有一段很平静的时光,我和他大概就是这样。但事情的爆发比我预想中来得更快,我的朋友在烧烤店偶遇到他和一群人聚餐,旁边有个女孩子小鸟依人地靠在他身上。朋友把照片发给我的时候,我终于不能再继续自欺欺人下去,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其实我一早就发现许多蛛丝马迹,比如他敷衍我时发的可爱表情包,比如他送给我的礼物明显就是女孩子的心思。
“疯子。”这是他给我发的最后一条消息,然后我就被删除,只剩下一个又一个红色感叹号。我到处借电话和微信联系他,但他置之不理,装作没有看到。我突然想起分手前就是这样,他看到消息不回,而我假意不知,若无其事地和他分享日常,偶尔他过意不去,就会随意地回我几句。我们就这样走了很久,没有争吵,没有指责,对外还是恩爱的小情侣。
期盼的越多,往往失去的就越多。我一直在计划着我们的将来,关于工作,关于城市,关于家庭,而在每一个我因为未来辗转难眠的夜晚,他都在计划着离开我,都在奔赴旁人。我问好友,是不是我想要的太多,所以最后我连他都留不住。好友沉默好久才回我:“可你明明是受害者。”
“星辰万里,比不上千分之一的你。”他曾在七夕当天发过这样一条朋友圈,配图是某处的星空,评论都在感慨我们的神仙爱情,我也一度因此喜悦,但那天我们没见面,甚至连话都没有说几句。我下意识忽略掉这些,一心一意相信着我和他的感情。后来事情暴露,我顺藤摸瓜找到那个女孩子的微博,有一张他俩七夕在星空下的合照,我恍然大悟。
四月份的时候,我去了他的城市看他。我们小学中学都是同学,考大学的时候,我发挥失常,留在了本省的学校,而他去了外地。。我瞒着他去的,可到了学校给他打电话,他支支吾吾半天才跟我说,他出去旅游了,和几个好朋友。同样是看那个女孩的微博我才知道,四月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厮混在一起。
微博上的内容很多,从他们相遇到每一次的相处,我一个一个翻看,看他们的爱情。真讽刺啊,我们认识十余年,比不上他和一个女孩子的惊鸿一面。
我恶心得想吐,疯狂发消息质问他,他起初还有些愧疚,后来直接恶言相向。我问他是不是不爱了,他冷漠的回了一句:“是。”
五年,我们在一起五年,终于还是败给了异地。或许也不是因为异地,仅仅只是因为他生性如此。
十年前,我们初遇,他还是个小男生,却信誓旦旦说要保护我。十年后,我问他为什么不要我了,他说:“你把每一段的第一个字连起来看一下。”
所以,今天疯狂星期四,谁V我50请我吃肯德基
她在乡下长大,高中时被妈妈接到他家。他家世显赫,两人身份犹如云泥之别,但后来他们还是相爱了。可她的自卑和自尊使得他们的感情结束了。后来他家陷入危机,为度过难关,他设计与她结婚。离婚后却无意间发现她没送出去的那封信,信上写着:今天星期四 v我50吃肯德基
回想这三个月,忙的莫名其妙却又无可奈何,压力之下放任自己的坏情绪当生活的暴君。把不快乐释放给爱自己的人,把人推远,却又高声喊着孤独要将我淹没。
我往黑暗中去了
V我50聆听我的肯德基疯狂星期四复仇计划
“疯子。”这是他给我发的最后一条消息,然后我就被删除,只剩下一个又一个红色感叹号。我到处借电话和微信联系他,但他置之不理,装作没有看到。我突然想起分手前就是这样,他看到消息不回,而我假意不知,若无其事地和他分享日常,偶尔他过意不去,就会随意地回我几句。我们就这样走了很久,没有争吵,没有指责,对外还是恩爱的小情侣。
期盼的越多,往往失去的就越多。我一直在计划着我们的将来,关于工作,关于城市,关于家庭,而在每一个我因为未来辗转难眠的夜晚,他都在计划着离开我,都在奔赴旁人。我问好友,是不是我想要的太多,所以最后我连他都留不住。好友沉默好久才回我:“可你明明是受害者。”
“星辰万里,比不上千分之一的你。”他曾在七夕当天发过这样一条朋友圈,配图是某处的星空,评论都在感慨我们的神仙爱情,我也一度因此喜悦,但那天我们没见面,甚至连话都没有说几句。我下意识忽略掉这些,一心一意相信着我和他的感情。后来事情暴露,我顺藤摸瓜找到那个女孩子的微博,有一张他俩七夕在星空下的合照,我恍然大悟。
四月份的时候,我去了他的城市看他。我们小学中学都是同学,考大学的时候,我发挥失常,留在了本省的学校,而他去了外地。。我瞒着他去的,可到了学校给他打电话,他支支吾吾半天才跟我说,他出去旅游了,和几个好朋友。同样是看那个女孩的微博我才知道,四月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厮混在一起。
微博上的内容很多,从他们相遇到每一次的相处,我一个一个翻看,看他们的爱情。真讽刺啊,我们认识十余年,比不上他和一个女孩子的惊鸿一面。
我恶心得想吐,疯狂发消息质问他,他起初还有些愧疚,后来直接恶言相向。我问他是不是不爱了,他冷漠的回了一句:“是。”
五年,我们在一起五年,终于还是败给了异地。或许也不是因为异地,仅仅只是因为他生性如此。
十年前,我们初遇,他还是个小男生,却信誓旦旦说要保护我。十年后,我问他为什么不要我了,他说:“你把每一段的第一个字连起来看一下。”
所以,今天疯狂星期四,谁V我50请我吃肯德基
她在乡下长大,高中时被妈妈接到他家。他家世显赫,两人身份犹如云泥之别,但后来他们还是相爱了。可她的自卑和自尊使得他们的感情结束了。后来他家陷入危机,为度过难关,他设计与她结婚。离婚后却无意间发现她没送出去的那封信,信上写着:今天星期四 v我50吃肯德基
回想这三个月,忙的莫名其妙却又无可奈何,压力之下放任自己的坏情绪当生活的暴君。把不快乐释放给爱自己的人,把人推远,却又高声喊着孤独要将我淹没。
我往黑暗中去了
V我50聆听我的肯德基疯狂星期四复仇计划
“房子是我的,你有什么资格分享!”在广东深圳,韩某的儿子离婚,儿媳秦某的房子被折算成400多万元。但韩某认为房子是自己的,便将儿子和秦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房子。
韩某是深圳的一个老户。由于拆迁后,他被安置在原地。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大,但却是优质的学区房。韩某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都已婚。韩某在别处给儿子买了房子,但学区不好。转眼间,孙子的学龄就到了。儿子和儿媳想让孩子去韩某所在的学区上学,就说服韩某让他把房子转让给儿子,并再三承诺不惦记房子,只为孩子可以上好的学校。
既然儿媳和儿子都这么说了,他只有这个孙子,怎么能不同意呢?但为了有保障,韩某以房子有女儿的一份为由,让儿子签了一份“欠条”。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为800万元。如果儿子在孙子上学后归还房子,欠条就作废,否则就全额付款。
一切准备就绪后,父子俩就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为了证明是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然而,孩子上学没多久,韩某的儿子就以80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学区的房子,然后在别处买了一套大房子。
起初,儿子说房子上也写了韩某的名字,但后来以韩某没有资格贷款为由没有写。其实完全可以写上韩某的名字的,但是儿子和妻子有自己的算计。韩某搬进了儿子新买的房子,但秦某对老人漠不关心,并且也想让她的父母搬进来。韩某看到这种情况,提议搬出去。但他没有房子,所以他要求儿子还钱。他去买房子,但他的儿子和儿媳不肯给。
于是,韩某将儿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原售价800万元及利息。儿媳知道韩某提起诉讼后,提出离婚,分割财产。媳妇得到了新买房子的一半价格,即400万。
在法庭上,他的前儿媳秦某主张:
(1)借条不是真的。借条是他为了瓜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她与韩某的儿子离婚后,父子俩捏造的,秦某不知道也不承认。因此,房屋售价的返还没有依据。
(2)房子是两个老人在儿子儿媳婚后赠与的,没有归还的可能。秦某认为这房子说是买卖,但实际上是赠与,前夫的微信聊天就证明了这一点。
韩某的儿子却没有发表评论。
对此,韩某却主张现在老房子没了,新房子也住不下去了,又没钱买房,他就要流落街头了,请求法庭主持公道.而且
(一)儿子、儿媳合谋侵占自己的房子,应退还售价。
儿子和儿媳从一开始就想侵占自己的财产。他们先是以孩子需要转让房子上学为由转让房子,然后卖掉了房子。为了不让韩某拿到房子的销售款,他们答应买一套新房子登记在韩某名下,后来以韩某不能贷款为由,将新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这都是儿子儿媳合谋的结果。
(二)原房为借款关系,儿子不是房主
原来的老房子是我自己买的,转给儿子名下,只供孙子上学。有一张“借条”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儿子和媳妇应该归还房子。既然房子已经卖了,现在应该退还售价以及应计利息。
经过审理,一审认为韩某主张双方父子之间基于《欠条》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不能成立,欠条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并且驳回了韩的诉讼。
原因如下:
1、韩某父子认为,秦某从一开始就知道并同意了“欠条”的情况不成立。为防风险,韩某应该考虑到儿媳秦某反悔的情况和儿子反悔可能引起的纠纷。如果秦某知道,韩某也应该让秦某签字。不签字就不算。
2、“借条”的内容与韩某等人随后的表现,不符常识和逻辑。既然双方都签了借条,在儿子卖房的时候,韩某并没有要求他履行借条的义务。儿子提起离婚诉讼后才提出借条,这显然是父子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
3、双方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父子俩签了房子买卖协议,真正目的是让孙子上学,房款并没有实际支付。
韩某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韩某提交了“欠条”来证明,但是“欠条”是韩某儿子签订的,不能证明秦某也同意,属于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判决前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负有责任的当事人举证的后果自负。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应由韩某承担无法提供证据的不良后果。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韩某是深圳的一个老户。由于拆迁后,他被安置在原地。分到的房子虽然不大,但却是优质的学区房。韩某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都已婚。韩某在别处给儿子买了房子,但学区不好。转眼间,孙子的学龄就到了。儿子和儿媳想让孩子去韩某所在的学区上学,就说服韩某让他把房子转让给儿子,并再三承诺不惦记房子,只为孩子可以上好的学校。
既然儿媳和儿子都这么说了,他只有这个孙子,怎么能不同意呢?但为了有保障,韩某以房子有女儿的一份为由,让儿子签了一份“欠条”。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为800万元。如果儿子在孙子上学后归还房子,欠条就作废,否则就全额付款。
一切准备就绪后,父子俩就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为了证明是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然而,孩子上学没多久,韩某的儿子就以800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学区的房子,然后在别处买了一套大房子。
起初,儿子说房子上也写了韩某的名字,但后来以韩某没有资格贷款为由没有写。其实完全可以写上韩某的名字的,但是儿子和妻子有自己的算计。韩某搬进了儿子新买的房子,但秦某对老人漠不关心,并且也想让她的父母搬进来。韩某看到这种情况,提议搬出去。但他没有房子,所以他要求儿子还钱。他去买房子,但他的儿子和儿媳不肯给。
于是,韩某将儿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偿还原售价800万元及利息。儿媳知道韩某提起诉讼后,提出离婚,分割财产。媳妇得到了新买房子的一半价格,即400万。
在法庭上,他的前儿媳秦某主张:
(1)借条不是真的。借条是他为了瓜分夫妻共同财产,在她与韩某的儿子离婚后,父子俩捏造的,秦某不知道也不承认。因此,房屋售价的返还没有依据。
(2)房子是两个老人在儿子儿媳婚后赠与的,没有归还的可能。秦某认为这房子说是买卖,但实际上是赠与,前夫的微信聊天就证明了这一点。
韩某的儿子却没有发表评论。
对此,韩某却主张现在老房子没了,新房子也住不下去了,又没钱买房,他就要流落街头了,请求法庭主持公道.而且
(一)儿子、儿媳合谋侵占自己的房子,应退还售价。
儿子和儿媳从一开始就想侵占自己的财产。他们先是以孩子需要转让房子上学为由转让房子,然后卖掉了房子。为了不让韩某拿到房子的销售款,他们答应买一套新房子登记在韩某名下,后来以韩某不能贷款为由,将新房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这都是儿子儿媳合谋的结果。
(二)原房为借款关系,儿子不是房主
原来的老房子是我自己买的,转给儿子名下,只供孙子上学。有一张“借条”可以证明这一点,所以儿子和媳妇应该归还房子。既然房子已经卖了,现在应该退还售价以及应计利息。
经过审理,一审认为韩某主张双方父子之间基于《欠条》形成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不能成立,欠条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并且驳回了韩的诉讼。
原因如下:
1、韩某父子认为,秦某从一开始就知道并同意了“欠条”的情况不成立。为防风险,韩某应该考虑到儿媳秦某反悔的情况和儿子反悔可能引起的纠纷。如果秦某知道,韩某也应该让秦某签字。不签字就不算。
2、“借条”的内容与韩某等人随后的表现,不符常识和逻辑。既然双方都签了借条,在儿子卖房的时候,韩某并没有要求他履行借条的义务。儿子提起离婚诉讼后才提出借条,这显然是父子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属无效。
3、双方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父子俩签了房子买卖协议,真正目的是让孙子上学,房款并没有实际支付。
韩某不服继续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虽然韩某提交了“欠条”来证明,但是“欠条”是韩某儿子签订的,不能证明秦某也同意,属于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判决前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负有责任的当事人举证的后果自负。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应由韩某承担无法提供证据的不良后果。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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