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头烟草公司上班,一年能挣多少钱?
1、底薪3500元
2、绩效2500元
3、二次分配6000元
4、生活补贴500元
5、公积金2400元
6、年终奖6万以上
预计总年收26万以上
当然,这样的工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这是一个在烟草公司上班了3年分享出来的薪资待遇情况,如果是刚进烟草公司的话,一般年薪只能拿到18万左右,甚至更少。
不过18万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已经不算少了要知道现在很多人连月薪5000多拿不到,而18万年薪,相当于一个月有1.2万的薪资,如果是在小城市,显然不现实。
在烟草公司上班其实除了待遇这一块吸引人之外,更重要的是工作节奏和工作压力,除了一线工人之外,部分岗位还是比较轻松的。每天早上9点钟上班,基本上下午5点钟就能完成所有的工作,周末也是双休,着实让人羡慕。当然,我们也不要太过羡慕人家,毕竟烟草公司不是谁都能进的,必须得经过重重审核,重重面试和把关,所以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
其实除了烟草行业比较热门之外,社会上还有很多其他职业也很热门,比如合伙开快递点创业,开淘宝店创业等等,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机遇众多,就看自己能不能把握住,而且现阶段靠淘宝创业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将近1000多万家,所以啊,如果没有必要总是去羡慕别人,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然后朝着目标的方向去做就行了。
1、底薪3500元
2、绩效2500元
3、二次分配6000元
4、生活补贴500元
5、公积金2400元
6、年终奖6万以上
预计总年收26万以上
当然,这样的工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这是一个在烟草公司上班了3年分享出来的薪资待遇情况,如果是刚进烟草公司的话,一般年薪只能拿到18万左右,甚至更少。
不过18万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已经不算少了要知道现在很多人连月薪5000多拿不到,而18万年薪,相当于一个月有1.2万的薪资,如果是在小城市,显然不现实。
在烟草公司上班其实除了待遇这一块吸引人之外,更重要的是工作节奏和工作压力,除了一线工人之外,部分岗位还是比较轻松的。每天早上9点钟上班,基本上下午5点钟就能完成所有的工作,周末也是双休,着实让人羡慕。当然,我们也不要太过羡慕人家,毕竟烟草公司不是谁都能进的,必须得经过重重审核,重重面试和把关,所以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
其实除了烟草行业比较热门之外,社会上还有很多其他职业也很热门,比如合伙开快递点创业,开淘宝店创业等等,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机遇众多,就看自己能不能把握住,而且现阶段靠淘宝创业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将近1000多万家,所以啊,如果没有必要总是去羡慕别人,给自己设定一个目标,然后朝着目标的方向去做就行了。
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你身边的人大多也都艰难辛苦。夜里痛哭还好说,悄悄爬上楼顶又悄悄下来的也不是没有。你得记着别人和你一样脆弱,这样你就不吝惜脸面随时都可献出一个温暖的拥抱。你也得记着你和别人一样坚强,没困住别人的泥沼深渊同样也困不住你。#深圳珠海汕头哪里学花艺培训学校课程班##气球培训派对布置培训宝宝宴布置培训#
【商法|“乐拼”仿“乐高”,血赔三千万】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乐高”诉“乐拼”系列标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乐拼”生产厂商广东美致智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致智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汕头市智乐拼玩具有限公司等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且程度恶劣,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乐高博士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0万元。
“当前,市面上有很多价格低廉的山寨产品,借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利用其品牌影响力,快速拓展市场,获得盈利的同时,侵害了知名品牌的权益。”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乔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行为还涉嫌不正当竞争和著作权的侵犯,值得警惕。
此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起,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复制乐高玩具,生产出大量含有“乐拼”中文及英文字样系列标识的玩具产品,其中多款标识侵犯了“乐高”商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一个商标名称与乐高公司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相似,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美致公司等三被告赔偿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万元。判决后,双方均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二审查明,“乐高”系列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宣传,在玩具市场上具有极高知名度,早已成为相关公众用于识别乐高商品的主要标识。美致公司使用一系列的“乐拼”标识,在颜色组合、表现形式、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均与“乐高”极为相似,极易导致公众混淆,从而削弱“乐高”系列商标的显著性,对其市场声誉造成毁贬。
据了解,美致公司复制乐高玩具持续4年之久,侵害乐高公司8个注册商标和1个具有一定影响的商业名称。仅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美致公司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非法经营额已达到3.3亿元,另依据浙江淘宝网络公司提供的“乐拼”商品销售数据,合理推定侵权产品的销售金额超过5亿元。经参考相关行业利润率合理估算,所涉侵权产品的整体获利应远超1.6亿元。广东高院认为,美致公司侵权持续时间长、规模大、获利多,且极富设计性和组织性,攀附和模仿乐高公司的恶意明显,属严重侵权行为,应从重判赔相关经济损失3000万元。
董乔表示,本案中,美致公司生产的玩具与“乐高”存在相似性,消费者购买时会从同一类别中进行选择,以普通人的注意力来说,会发生误认误购,导致造成实际混淆,因此这种侵权行为给乐高公司的产品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最终,美致公司也为其不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很多企业存在误区,认为抄袭名牌是捷径,尤其是海外品牌,不易被察觉。但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这种低劣的侵权手段很容易被识别。此次广州高院的判决更是说明了我国的司法态度,即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零容忍。”董乔表示。
董乔介绍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现在这种傍名牌的行为很多,如“康师傅”和“康帅博”、“永和豆浆”和“永长和豆浆”、“脉动”和“脉劫”等行为,这些搭乘他人商誉便车的行为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商标与知识产权变得尤为重要。董乔表示,新《商标法》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以给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补偿。可见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法律法规日渐趋于完善。企业在遭遇商标侵权后,应当及时维权。在参与诉讼时,尽力在赔偿方面进行举证,采用行之有效的策略,最终达到维权目的。(中国贸易报记者 钱颜)
“当前,市面上有很多价格低廉的山寨产品,借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利用其品牌影响力,快速拓展市场,获得盈利的同时,侵害了知名品牌的权益。”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乔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行为还涉嫌不正当竞争和著作权的侵犯,值得警惕。
此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查明,2015年起,美致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等人复制乐高玩具,生产出大量含有“乐拼”中文及英文字样系列标识的玩具产品,其中多款标识侵犯了“乐高”商标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一个商标名称与乐高公司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相似,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美致公司等三被告赔偿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300万元。判决后,双方均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二审查明,“乐高”系列商标经长期使用与宣传,在玩具市场上具有极高知名度,早已成为相关公众用于识别乐高商品的主要标识。美致公司使用一系列的“乐拼”标识,在颜色组合、表现形式、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均与“乐高”极为相似,极易导致公众混淆,从而削弱“乐高”系列商标的显著性,对其市场声誉造成毁贬。
据了解,美致公司复制乐高玩具持续4年之久,侵害乐高公司8个注册商标和1个具有一定影响的商业名称。仅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美致公司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非法经营额已达到3.3亿元,另依据浙江淘宝网络公司提供的“乐拼”商品销售数据,合理推定侵权产品的销售金额超过5亿元。经参考相关行业利润率合理估算,所涉侵权产品的整体获利应远超1.6亿元。广东高院认为,美致公司侵权持续时间长、规模大、获利多,且极富设计性和组织性,攀附和模仿乐高公司的恶意明显,属严重侵权行为,应从重判赔相关经济损失3000万元。
董乔表示,本案中,美致公司生产的玩具与“乐高”存在相似性,消费者购买时会从同一类别中进行选择,以普通人的注意力来说,会发生误认误购,导致造成实际混淆,因此这种侵权行为给乐高公司的产品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影响,最终,美致公司也为其不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很多企业存在误区,认为抄袭名牌是捷径,尤其是海外品牌,不易被察觉。但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这种低劣的侵权手段很容易被识别。此次广州高院的判决更是说明了我国的司法态度,即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零容忍。”董乔表示。
董乔介绍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现在这种傍名牌的行为很多,如“康师傅”和“康帅博”、“永和豆浆”和“永长和豆浆”、“脉动”和“脉劫”等行为,这些搭乘他人商誉便车的行为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品牌商标与知识产权变得尤为重要。董乔表示,新《商标法》加大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计算倍数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以给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补偿。可见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法律法规日渐趋于完善。企业在遭遇商标侵权后,应当及时维权。在参与诉讼时,尽力在赔偿方面进行举证,采用行之有效的策略,最终达到维权目的。(中国贸易报记者 钱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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