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涨停,5发风险提示!与华为、小米等传“绯闻”,ST曙光什么情况?】
11月16日,ST曙光(600303)再度收于涨停板。而自11月2日的11个交易日来,该公司已累计获得10个涨停。
股价异动下,ST曙光11月份以来累计5次发布公告提示风险。在11月16日晚间披露的公告中,该公司再度罗列了自身风险点。
月内5度提示风险
11月16日晚间,ST曙光再度发布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这已是近半个月来该公司第5次发布类似提示。
股价连日大涨的ST曙光,经营情况不容乐观。
2021年,该公司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
而进入2022年后,ST曙光经营业绩依然下滑。
该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1-9月净利润为-1.86 亿元。而依据公司10月份业绩快报,截至10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49.0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8.39%。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经营业绩不佳的ST曙光受到二级市场热炒,或是寄望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所持上市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正处于司法拍卖阶段。
根据ST曙光前期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9789.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49%,被恢复拍卖,以清偿债务。
不过在近期披露的风险提示中,ST曙光多次表示,控股股东的股权拍卖能否成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第二大股东的相关股权拍卖事项被撤回。后续股权拍卖是否继续,以及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早前ST曙光此前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新能源乘用车资质。而今年9月,该公司也相继在北京成立了北京曙光智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曙光智驱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这也让该公司与此前传出造成消息的明星企业传出“绯闻”,而2021年初宣布造车的小米公司就是绯闻对象之一。
不过近期披露的风险提示中ST曙光也多次表示,华为公司、小米公司从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
对于今年8月ST曙光公开表示已与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锂电池技术及固液混合态锂电池领域开展合作的实现,该公司近日也提示称,赣锋锂业公司与公司仅有业务合作,未就其他任何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
内部纠葛仍未解决
这并不是ST曙光股价首度遭到爆炒。
今年8月至9月间,该公司股价从3.4元/股左右持续拉涨至9.62元/股,期间多次出现连续涨停,最终停牌核查。
但二级市场的热度,并不能改变ST曙光多年来经营不善的困境,也未化解萦绕公司许久的内部纠葛。
2021年9月,ST曙光公告拟受让关联方,控股股东旗下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美亚”)持有的奇瑞 S18(瑞麒 M1)及 S18D(瑞麒 X1)车型的先进成熟技术,以开发生产纯电动轿车及SUV,加快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进展。
但由于标的公司所持两个车型均已停产多年,此举不仅引发监管层问询,更招致中小股东的强烈不满。
在此背景下,ST曙光中小股东发出“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终止控股股东前述关联交易和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改选等22项议案进行表决。
不过随后,ST曙光称该通知违规无效,并称相关股东无视证券监督法律法规,故意虚假陈述,公司已就相关争议向法院申请的行为保全已获法院裁定同意,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具备实际效力。
截至目前,ST曙光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也存在不确定性。
该公司披露风险提示表示,公司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贾木云、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刘红芳、周菲实施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而除上述“拉扯”外,今年9月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接到ST曙光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举报称,称ST曙光实控人张秀根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此后ST曙光也在监管追问下披露,7月5日张秀根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8月10日已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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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ST曙光(600303)再度收于涨停板。而自11月2日的11个交易日来,该公司已累计获得10个涨停。
股价异动下,ST曙光11月份以来累计5次发布公告提示风险。在11月16日晚间披露的公告中,该公司再度罗列了自身风险点。
月内5度提示风险
11月16日晚间,ST曙光再度发布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这已是近半个月来该公司第5次发布类似提示。
股价连日大涨的ST曙光,经营情况不容乐观。
2021年,该公司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控相关事项能否解决存在不确定性。
而进入2022年后,ST曙光经营业绩依然下滑。
该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显示,1-9月净利润为-1.86 亿元。而依据公司10月份业绩快报,截至10月末整车累计销售量同比减少49.07%,车桥累计销量同比减少8.39%。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经营业绩不佳的ST曙光受到二级市场热炒,或是寄望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所持上市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正处于司法拍卖阶段。
根据ST曙光前期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9789.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49%,被恢复拍卖,以清偿债务。
不过在近期披露的风险提示中,ST曙光多次表示,控股股东的股权拍卖能否成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第二大股东的相关股权拍卖事项被撤回。后续股权拍卖是否继续,以及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早前ST曙光此前曾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新能源乘用车资质。而今年9月,该公司也相继在北京成立了北京曙光智行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曙光智驱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这也让该公司与此前传出造成消息的明星企业传出“绯闻”,而2021年初宣布造车的小米公司就是绯闻对象之一。
不过近期披露的风险提示中ST曙光也多次表示,华为公司、小米公司从未与公司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
对于今年8月ST曙光公开表示已与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锂电池技术及固液混合态锂电池领域开展合作的实现,该公司近日也提示称,赣锋锂业公司与公司仅有业务合作,未就其他任何事项进行过任何形式的接触,相关市场传闻完全为不实信息。
内部纠葛仍未解决
这并不是ST曙光股价首度遭到爆炒。
今年8月至9月间,该公司股价从3.4元/股左右持续拉涨至9.62元/股,期间多次出现连续涨停,最终停牌核查。
但二级市场的热度,并不能改变ST曙光多年来经营不善的困境,也未化解萦绕公司许久的内部纠葛。
2021年9月,ST曙光公告拟受让关联方,控股股东旗下天津美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天津美亚”)持有的奇瑞 S18(瑞麒 M1)及 S18D(瑞麒 X1)车型的先进成熟技术,以开发生产纯电动轿车及SUV,加快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进展。
但由于标的公司所持两个车型均已停产多年,此举不仅引发监管层问询,更招致中小股东的强烈不满。
在此背景下,ST曙光中小股东发出“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终止控股股东前述关联交易和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改选等22项议案进行表决。
不过随后,ST曙光称该通知违规无效,并称相关股东无视证券监督法律法规,故意虚假陈述,公司已就相关争议向法院申请的行为保全已获法院裁定同意,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不具备实际效力。
截至目前,ST曙光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也存在不确定性。
该公司披露风险提示表示,公司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贾木云、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刘红芳、周菲实施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而除上述“拉扯”外,今年9月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接到ST曙光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举报称,称ST曙光实控人张秀根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此后ST曙光也在监管追问下披露,7月5日张秀根因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8月10日已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转为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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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T资讯#【报告称,碳减排计划过于依赖有限的土地】
墨尔本大学发布的“土地缺口研究报告”表明,作为全球努力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一部分,各国将总共需要 12 亿公顷的土地来履行其官方气候计划中的承诺。约6.33亿公顷的土地用于植树等碳捕获策略,这将侵占用于粮食生产以及自然保护急需的土地,以及5.51亿公顷的土地将恢复退化土地及原始森林,用于储存碳、调节雨水和当地温度、保护动植物以及净化水和空气。
“面对全球土地紧缩,我们必须仔细考虑如何使用每一块土地,”墨尔本大学研究员Kate Dooley说。“然而,各国在其气候计划中将土地视为无限资源。尤其是当我们面对植树对火灾和干旱等气候恶化的影响很脆弱的情况下,使用相当于当前全球农田总面积一半的土地种植树木根本无法执行。”
了解更多请点击:https://t.cn/A6ok4tjg
墨尔本大学发布的“土地缺口研究报告”表明,作为全球努力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一部分,各国将总共需要 12 亿公顷的土地来履行其官方气候计划中的承诺。约6.33亿公顷的土地用于植树等碳捕获策略,这将侵占用于粮食生产以及自然保护急需的土地,以及5.51亿公顷的土地将恢复退化土地及原始森林,用于储存碳、调节雨水和当地温度、保护动植物以及净化水和空气。
“面对全球土地紧缩,我们必须仔细考虑如何使用每一块土地,”墨尔本大学研究员Kate Dooley说。“然而,各国在其气候计划中将土地视为无限资源。尤其是当我们面对植树对火灾和干旱等气候恶化的影响很脆弱的情况下,使用相当于当前全球农田总面积一半的土地种植树木根本无法执行。”
了解更多请点击:https://t.cn/A6ok4tjg
【港上市变革 望科企云集】港府于施政报告提到,香港交易所(00388)明年修改主板上市规则,方便尚未有盈利或业绩的“双无”先进技术企业融资。港交所随即宣布,拟设立新渠道让5种“特专科技”的公司上市,并为此展开为期两个月(至12月18日止)的公众谘询,乃2018年容许未有收入生物科技公司及“同股不同权”企业,以及去年吸引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上市以来,又一主要上市改革!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坦言,“无水晶球”预测有多少公司会循新制度来港挂牌,但在事前的非正式市场沟通所得,有大量公司感兴趣。若谘询获市场支持,相信首批按新规则申请上市的企业可用今年的财务资料申请,意味最快明年上半年可落实新规。
所谓“特专科技”是指新一代资讯科技、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以及新食品及农业技术,一听便知切合国家亟欲摆脱关键科技遭外国“卡脖子”、推动“碳中和”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及保障食品及能源供应安全。
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昇说,集团致力推动本港作为全球创新产业公司首选上市地点,正如增设生物科技章节造就香港的医疗保健融资生态圈,预期今次改革可推动区内以至其他地方于上述5个前沿行业的人才与投资金额增长,同时增加上市公司种类,让投资者有更多选择。
港交所今次招揽的“特专科技”公司分“已商业化”及“未商业化”两种,其中后者因风险较高,规定较为严格,要求上市时预期最低市值要达到150亿元,远高于“已商业化”公司的80亿元。“已商业化”之定义为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特专科技”业务之收入至少有2.5亿元。
鑑于今次改革是满足“特专科技”公司之研发所需,港交所同时建议,所有申请人均须于上市前已从事研发最少3个会计年度,而且研发投资金额须佔总营运开支也要达到一定水平,“已商业化”及“未商业化”公司的比重门槛分别为15%及50%。
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港交所建议“特专科技”公司申请上市当日最少12个月前,已有至少两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各自持有上市申请当日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的股份或可换股证券,而且不得是公司核心关连人士。所有资深独立投资者于公司上市时的合计投资金额亦有要求,视乎上市的预期市值而定,以“未商业化”公司为例,若预期市值低于200亿元就要25%、200亿元或以上但不够400亿元要20%,400亿元或以上要15%;“已商业化”公司也按此分3级,要求各低5个百分点。
在保障散户方面,港交所建议降低公开发售部分佔比至5%,而超额认购的回拨机制,公开发售认购比例由最多50%降至20%。同时要求发行人须将至少一半的发售股份分配给独立机构投资者。陈翊庭解释,由于这类公司难以估值,具经验的专业投资者或机构,大多有内部分析研究团队,让他们在价格发现过程更多话事权,可以确保市场定价流程严谨稳健,同时有利散户投资者。
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坦言,“无水晶球”预测有多少公司会循新制度来港挂牌,但在事前的非正式市场沟通所得,有大量公司感兴趣。若谘询获市场支持,相信首批按新规则申请上市的企业可用今年的财务资料申请,意味最快明年上半年可落实新规。
所谓“特专科技”是指新一代资讯科技、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以及新食品及农业技术,一听便知切合国家亟欲摆脱关键科技遭外国“卡脖子”、推动“碳中和”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及保障食品及能源供应安全。
港交所行政总裁欧冠昇说,集团致力推动本港作为全球创新产业公司首选上市地点,正如增设生物科技章节造就香港的医疗保健融资生态圈,预期今次改革可推动区内以至其他地方于上述5个前沿行业的人才与投资金额增长,同时增加上市公司种类,让投资者有更多选择。
港交所今次招揽的“特专科技”公司分“已商业化”及“未商业化”两种,其中后者因风险较高,规定较为严格,要求上市时预期最低市值要达到150亿元,远高于“已商业化”公司的80亿元。“已商业化”之定义为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特专科技”业务之收入至少有2.5亿元。
鑑于今次改革是满足“特专科技”公司之研发所需,港交所同时建议,所有申请人均须于上市前已从事研发最少3个会计年度,而且研发投资金额须佔总营运开支也要达到一定水平,“已商业化”及“未商业化”公司的比重门槛分别为15%及50%。
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港交所建议“特专科技”公司申请上市当日最少12个月前,已有至少两名“领航”资深独立投资者,各自持有上市申请当日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的股份或可换股证券,而且不得是公司核心关连人士。所有资深独立投资者于公司上市时的合计投资金额亦有要求,视乎上市的预期市值而定,以“未商业化”公司为例,若预期市值低于200亿元就要25%、200亿元或以上但不够400亿元要20%,400亿元或以上要15%;“已商业化”公司也按此分3级,要求各低5个百分点。
在保障散户方面,港交所建议降低公开发售部分佔比至5%,而超额认购的回拨机制,公开发售认购比例由最多50%降至20%。同时要求发行人须将至少一半的发售股份分配给独立机构投资者。陈翊庭解释,由于这类公司难以估值,具经验的专业投资者或机构,大多有内部分析研究团队,让他们在价格发现过程更多话事权,可以确保市场定价流程严谨稳健,同时有利散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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