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嘉祥县碧桂园停车收费问题】
嘉祥县碧桂园翡翠城该小区里边对停车收费十分死板,虽然是按照政府指导价免两小时内是免费但超过两小时就要收费,就算是业主的钱也是如此,而且而且还见过一些来小区做核酸的医护人员和一些业主装修工人的车停进来都收费,碧桂园小区的收费十分不合理。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嘉祥县政府 [2022-10-11 14:17:31]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住建局回复如下:网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碧桂园小区临停收费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次,根据小区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九条第4款约定:本项目内规划批准建设的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出卖人,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或出租等有偿方式处理,且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由此可见,碧桂园翡翠城地上219个车位均为规划车位,并非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但碧桂园翡翠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对规划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仍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位,免费供业主使用。但自小区交付以来,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造成地上车位不能满足业主使用,经常发生车辆占用地上车位长期停放、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现象,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问题,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经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共同研究,决定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针对您反映的小区疫情封控期间核酸检查医务车辆收费问题,经核实,小区因疫情封控相关部门对大门进行管控,期间未启动临停收费系统,未对医务车辆进行收费。望您悉知。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嘉祥县碧桂园翡翠城该小区里边对停车收费十分死板,虽然是按照政府指导价免两小时内是免费但超过两小时就要收费,就算是业主的钱也是如此,而且而且还见过一些来小区做核酸的医护人员和一些业主装修工人的车停进来都收费,碧桂园小区的收费十分不合理。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嘉祥县政府 [2022-10-11 14:17:31]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住建局回复如下:网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碧桂园小区临停收费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次,根据小区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九条第4款约定:本项目内规划批准建设的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出卖人,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或出租等有偿方式处理,且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由此可见,碧桂园翡翠城地上219个车位均为规划车位,并非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但碧桂园翡翠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对规划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仍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位,免费供业主使用。但自小区交付以来,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造成地上车位不能满足业主使用,经常发生车辆占用地上车位长期停放、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现象,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问题,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经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共同研究,决定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针对您反映的小区疫情封控期间核酸检查医务车辆收费问题,经核实,小区因疫情封控相关部门对大门进行管控,期间未启动临停收费系统,未对医务车辆进行收费。望您悉知。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济宁# 开放商变相收取燃气暖气开口费,邹城回应】
你好,我是济宁市邹城市中心店镇富春上府北区业主,19年买房时开放商老板为两人合伙经营,到21年交房时开放商老板两人分家,我购买的那栋楼划给一人改名为富春上府,另外两栋保持原名为富春山居,交房一年多了小区住户越来越多。但是小区内部混乱无监控无保安导致常出现车辆被刮伤找不到人。等到能开通使用天然气时,需要到售楼处开具证明到燃气公司开通燃气,但是去划给名为富春上府售楼处开证明时开放商售楼处人员让我们业主缴纳燃气配套设施费三千三百元,反观另外两栋楼划给富春山居的业主说他们根本不用交钱直接去开证明就可以。后期我们划给名为富春上府的业主去燃气公司问过,燃气公司根本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拿着证明来开通燃气就可以,请问这是不是开放商变相的收取开口费,国家早就取消燃气和暖气配套的开口费设施费,但是现在马上要供暖了开放商又以暖气配套费来变相收取暖气开口费,国家已经取消这些配套开口费了开放商又变相收取这些费用,是否违反国家规定的相关规定,我们业主也是好几次的去镇政府和售楼处反映这些,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敷衍了事。。。我们也咨询过其他小区业主,像碧桂园这样的小区业主都没有缴纳过这些燃气暖气的配套设施费,而我们的开放商以设施配套费来收取燃气和暖气的“开口费”违规不违规,
我们业主只是来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邹城市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邹城市安排中心店镇调查处理。经村镇办调查核实,富春山居为中傅村同开发企业联合自主开发的商业地产项目。2020年,该项目开发商内部产生纠纷,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合作意见,开发商就此分成两家,同时项目也一分为二,分别为富春山居和富春尚府。其中,1#、3#楼归富春山居项目,2#、4#楼归富春尚府项目。项目分割后,各开发商同业主重新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富春尚府项目的购房合同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中,重新明确了买受人的房价中不包括基础设施初装费及配套费。您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富春尚府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三条中约定“本价格不含燃气、供热、有线电视、宽带、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初装费、配套费、开口费、置换费等”。收取的3300元的燃气配套设施开口费实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业主开具的收据上标注为配套设施费。购房业主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等途径合法诉求权益。相关情况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沟通解释,建议仔细查看购房合同,若对合同不认可,可通过诉讼依法维权。来源:闪电新闻平台
你好,我是济宁市邹城市中心店镇富春上府北区业主,19年买房时开放商老板为两人合伙经营,到21年交房时开放商老板两人分家,我购买的那栋楼划给一人改名为富春上府,另外两栋保持原名为富春山居,交房一年多了小区住户越来越多。但是小区内部混乱无监控无保安导致常出现车辆被刮伤找不到人。等到能开通使用天然气时,需要到售楼处开具证明到燃气公司开通燃气,但是去划给名为富春上府售楼处开证明时开放商售楼处人员让我们业主缴纳燃气配套设施费三千三百元,反观另外两栋楼划给富春山居的业主说他们根本不用交钱直接去开证明就可以。后期我们划给名为富春上府的业主去燃气公司问过,燃气公司根本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拿着证明来开通燃气就可以,请问这是不是开放商变相的收取开口费,国家早就取消燃气和暖气配套的开口费设施费,但是现在马上要供暖了开放商又以暖气配套费来变相收取暖气开口费,国家已经取消这些配套开口费了开放商又变相收取这些费用,是否违反国家规定的相关规定,我们业主也是好几次的去镇政府和售楼处反映这些,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敷衍了事。。。我们也咨询过其他小区业主,像碧桂园这样的小区业主都没有缴纳过这些燃气暖气的配套设施费,而我们的开放商以设施配套费来收取燃气和暖气的“开口费”违规不违规,
我们业主只是来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济宁市邹城市进行了办理,回复如下:邹城市安排中心店镇调查处理。经村镇办调查核实,富春山居为中傅村同开发企业联合自主开发的商业地产项目。2020年,该项目开发商内部产生纠纷,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合作意见,开发商就此分成两家,同时项目也一分为二,分别为富春山居和富春尚府。其中,1#、3#楼归富春山居项目,2#、4#楼归富春尚府项目。项目分割后,各开发商同业主重新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富春尚府项目的购房合同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中,重新明确了买受人的房价中不包括基础设施初装费及配套费。您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富春尚府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三条中约定“本价格不含燃气、供热、有线电视、宽带、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初装费、配套费、开口费、置换费等”。收取的3300元的燃气配套设施开口费实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业主开具的收据上标注为配套设施费。购房业主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等途径合法诉求权益。相关情况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沟通解释,建议仔细查看购房合同,若对合同不认可,可通过诉讼依法维权。来源:闪电新闻平台
【#济宁# 融创济宁府延期交房,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给具体交房时间,去售楼处问,一直拿没钱糊弄业主,官方回应】
高新区融创济宁府延期交房,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给具体交房时间,去售楼处问,一直拿没钱糊弄业主,请问我们买房的钱去了哪里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10-10 15:28:57]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融创济宁府项目开发公司因疫情防控及环保管控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日期2022年9月30日进行交付。我局已于2022年9月15日向开发公司下发督办通知,已要求开发公司积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和工程施工方案。关于时限问题,已督促房产公司按照工期计划交房。我局已于9月30日下午15时约谈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融创济宁府项目延期交房等相关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公司在保证安全及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将房屋交付于业主。关于延期交房通知书问题,我局已督促开发公司尽快作出解释并与购房业主联系解释。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高新区融创济宁府延期交房,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给具体交房时间,去售楼处问,一直拿没钱糊弄业主,请问我们买房的钱去了哪里
已受理高新区管委会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2022-10-10 15:28:57]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核实:融创济宁府项目开发公司因疫情防控及环保管控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日期2022年9月30日进行交付。我局已于2022年9月15日向开发公司下发督办通知,已要求开发公司积极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和工程施工方案。关于时限问题,已督促房产公司按照工期计划交房。我局已于9月30日下午15时约谈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融创济宁府项目延期交房等相关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公司在保证安全及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将房屋交付于业主。关于延期交房通知书问题,我局已督促开发公司尽快作出解释并与购房业主联系解释。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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