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3号通告
11月15日0时至24时,无症状感染者17例(崇川区3例,启东市2例,开发区1例,如东县1例,海门区5例,海安市2例,通州区1例,如皋市2例),其中无社会面活动轨迹的11例,有社会面活动轨迹的6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一、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陈某,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无症状感染者5:李某,无症状感染者15:沈某,无症状感染者16:洛某,无症状感染者17:格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顾某,无症状感染者3:王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倪某,无症状感染者13:姜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2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朱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严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2号通告》中症状感染者8蒲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二、有社会面活动轨迹(与感染者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无症状感染者7:熊某,无症状感染者8:万某,均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4日 G15沈海高速海安北卡口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3日 龙信公司工地宿舍(海门区丝绸路富江路路口)。
11月14日 海门街道振邦村便民核酸采样点、海门建校(海门区春华路)、龙信公司工地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0:周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4日 金汤嘉黄焖鸡米饭(秦灶店)、南通杰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金新街道朝东圩村10组)、川姜镇老裁缝店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1:陈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4日 川姜镇三合口村12组,川姜镇家纺城小学南门。
无症状感染者12:黄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2-14日 海门区彩虹公园黄码采样点、中国联通海门分公司、海景小区6幢、长秀花苑7幢;
11月12-13日 长秀花苑7幢;
11月14日 东风新村老山东水果店、海景小区4幢菜鸟驿站。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11月15日0时至24时,无症状感染者17例(崇川区3例,启东市2例,开发区1例,如东县1例,海门区5例,海安市2例,通州区1例,如皋市2例),其中无社会面活动轨迹的11例,有社会面活动轨迹的6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一、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陈某,无症状感染者4:孙某,无症状感染者5:李某,无症状感染者15:沈某,无症状感染者16:洛某,无症状感染者17:格某,均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无症状感染者2:顾某,无症状感染者3:王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1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倪某,无症状感染者13:姜某,均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2号通告》中无症状感染者2朱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4:严某,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2号通告》中症状感染者8蒲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二、有社会面活动轨迹(与感染者存在时空交集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无症状感染者7:熊某,无症状感染者8:万某,均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4日 G15沈海高速海安北卡口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9:王某,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3日 龙信公司工地宿舍(海门区丝绸路富江路路口)。
11月14日 海门街道振邦村便民核酸采样点、海门建校(海门区春华路)、龙信公司工地宿舍。
无症状感染者10:周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4日 金汤嘉黄焖鸡米饭(秦灶店)、南通杰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金新街道朝东圩村10组)、川姜镇老裁缝店附近。
无症状感染者11:陈某,外省阳性密接协查人员,在集中隔离点发现。
11月14日 川姜镇三合口村12组,川姜镇家纺城小学南门。
无症状感染者12:黄某,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11月12-14日 海门区彩虹公园黄码采样点、中国联通海门分公司、海景小区6幢、长秀花苑7幢;
11月12-13日 长秀花苑7幢;
11月14日 东风新村老山东水果店、海景小区4幢菜鸟驿站。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提醒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牢记防疫“三件套”、防护“六还要”。
1、出行要谨慎。非必要不去风险区和有本土病例疫情地区。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地区变化,不信谣、不传谣,始终保持警惕、严密防范,支持配合防控措施。
2、来(返)通人员要报备。有高风险区或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通人员,请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或通过“好通码”小程序“入通登记”模块进行网上报备。异地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应积极配合当地完成“落地检”“3天3检”,做好健康监测;在完成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前,非必要不外出,如确需外出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备(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进入公共场所要查验。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积极引导“场所码”扫码入场。市民进入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参加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省道103旅游公路项目预计年底前主线基本建设完成】11月16日,省道103旅游公路项目仲宫大桥段在吊装梁板,目前在左幅导改通车后右幅正在进行下部结构施工和梁板吊装,大桥北首的互通立交匝道也在紧张建设中,部分匝道已显现雏形。
省道103旅游公路项目是推进#交通强国#山东试点项目,作为通往南部山区,连接#济南# 、#泰安# 的主要干道,承担着济南旅游业发展及保障南部山区群众生活、旅游的重要任务。截至目前,省道103旅游公路项目全线拓宽改建路基已完成90%,桥涵已完成近七成。市交通公路部门和项目各参建单位正在加班加点、开足马力,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年底前主线基本建设完成。#山东##交通# https://t.cn/A6osVf4O
省道103旅游公路项目是推进#交通强国#山东试点项目,作为通往南部山区,连接#济南# 、#泰安# 的主要干道,承担着济南旅游业发展及保障南部山区群众生活、旅游的重要任务。截至目前,省道103旅游公路项目全线拓宽改建路基已完成90%,桥涵已完成近七成。市交通公路部门和项目各参建单位正在加班加点、开足马力,全力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年底前主线基本建设完成。#山东##交通# https://t.cn/A6osVf4O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 (2022年第39号)】
2022年11月15日,陇西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就有关防控措施向广大群众提醒如下:
一、11月9日17时30分至17时35分到过首阳镇菜市场巷口山东炒货的同时段人员。
二、11月11日16时15分至16时30分、12日17时10分至17时25分和14日17时50分至18时到过首阳镇老街林海商行的同时段人员。
请以上时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看陇西
2022年11月15日,陇西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就有关防控措施向广大群众提醒如下:
一、11月9日17时30分至17时35分到过首阳镇菜市场巷口山东炒货的同时段人员。
二、11月11日16时15分至16时30分、12日17时10分至17时25分和14日17时50分至18时到过首阳镇老街林海商行的同时段人员。
请以上时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看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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