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保山的100个理由# 【冬桃成熟!鲜嫩脆甜的冬桃等你来】“走,去老兵桃园摘桃子吃去!”正值冬桃成熟上市的季节,在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时不时能听到这样的邀约声。近日,西河村芦子箐村民小组退伍军人张海涛的冬桃园里的桃子熟了,鲜嫩脆甜的冬桃散发出香气,诱惑着人们的味蕾。
走进桃林,阵阵沁人心脾的桃香扑鼻而来。园中浓密的枝叶间,一个个桃子挂满枝头,张海涛正带着村民忙着采摘成熟的冬桃,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看着丰收的桃子,张海涛脸上扬起了笑容:“目前,我家的冬桃种植面积大概有15亩,共1200多株,今年产量约8千斤,目前市场价每斤4元,因我采用农家肥种植,果实口感好,采摘季一到就有不少的消费者提前预订。去年的纯收入在4万元左右,今年应该能够增加一些。”
“我觉得只要找对路子,农村其实大有可为。”张海涛介绍,现在自己又种植了一部分车厘子,今后还将适当扩大冬桃种植面积,计划将桃园、茶园和车厘子园打造成春季可赏花、秋冬季可摘果的生态农业旅游体验园。#乡村振兴看保山#
走进桃林,阵阵沁人心脾的桃香扑鼻而来。园中浓密的枝叶间,一个个桃子挂满枝头,张海涛正带着村民忙着采摘成熟的冬桃,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看着丰收的桃子,张海涛脸上扬起了笑容:“目前,我家的冬桃种植面积大概有15亩,共1200多株,今年产量约8千斤,目前市场价每斤4元,因我采用农家肥种植,果实口感好,采摘季一到就有不少的消费者提前预订。去年的纯收入在4万元左右,今年应该能够增加一些。”
“我觉得只要找对路子,农村其实大有可为。”张海涛介绍,现在自己又种植了一部分车厘子,今后还将适当扩大冬桃种植面积,计划将桃园、茶园和车厘子园打造成春季可赏花、秋冬季可摘果的生态农业旅游体验园。#乡村振兴看保山#
“我承包地,你是村长就能替我签字吗!!凭什么??”#承包地##自留地##农村[超话]#
村干部没经过村民的同意,强行要求对承包户的土地进行流转,更多分的是,还会在承包户不知道的情况下,代替他们直接在合同上签字!
天理昭昭,为了自己的工作进度和业绩,不管我们以后的日子,谁来说理?真的没王法了吗?
我来告诉你,这肯定是不合法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土地流转的自愿平等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国家允许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初衷。
如果有百姓朋友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或者举报,也可以点赞评论收藏,向我们私信来获得帮助!!
村干部没经过村民的同意,强行要求对承包户的土地进行流转,更多分的是,还会在承包户不知道的情况下,代替他们直接在合同上签字!
天理昭昭,为了自己的工作进度和业绩,不管我们以后的日子,谁来说理?真的没王法了吗?
我来告诉你,这肯定是不合法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土地流转的自愿平等原则,同时也违反了国家允许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初衷。
如果有百姓朋友们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或者举报,也可以点赞评论收藏,向我们私信来获得帮助!!
我当事人,一农村女孩,独自在城里打工,她父母给她买了几份人寿保险,每年交三千多的保费,当交到第四年的时候,女孩生病了。
医院所诊断的病情恰好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一百种病症之内,住院带手术一共花了三万八千多,新农合报销了两万多,还剩下一万六千多,她便来到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口头拒绝理赔,理由是没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但把70多页的保险合同(四份合同合订本)翻遍了,也没找到指定医院的名单。于是,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所要。
今天开的庭,保险公司没出庭,法院打电话没人接,法官说等联系上那边可能还得重新开庭,暂时判不了。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下面还有更气人的。
我是半道接的案子,最开始女孩找的是另一家律所的律师写的诉状,医疗费自己承担了一万六千多,可那个律师的诉求金额只写了六千多,并解释说拿掉一万元是免赔额,不能管保险公司要,并且说,她们所是那家保险公司的顾问单位,就算写上,法院也不能支持。
也就是说,女孩三年交了一万多块钱的保费,生了场病,才能获赔六千块钱。
等我看完合同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写诉状的那个律师是依照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合同写的诉状,该合同保险金额是205万,所以有一万的免赔。而女孩的病跟这份合同没关系,她依照的是另一份合同(特定疾病定额赔付),保险公司应按“特定疾病”无条件给付保险金额的20%,即四万元。可因为保险公司未到庭,我没法当庭临时变更诉求。
本该得到四万元的保险赔偿,却被保险公司顾问律所的律师写了六千多,也不知道她是业务水平不够还是故意的。如果故意的话,那就太可怕了,“拒赔”对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村女孩来说就够麻烦的了,再找一个与保险公司“关系密切”的律师,相当于又掉进了另一个坑。
女孩说这个事儿结束后,把所有保险全部退掉,有那钱还不如直接拿去看病。
以后找律师跟保险公司打官司时最好多留个心眼,问一句“帮助”自己的人跟被告“熟不熟”。
医院所诊断的病情恰好保险合同中列明的一百种病症之内,住院带手术一共花了三万八千多,新农合报销了两万多,还剩下一万六千多,她便来到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收到材料后,口头拒绝理赔,理由是没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但把70多页的保险合同(四份合同合订本)翻遍了,也没找到指定医院的名单。于是,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所要。
今天开的庭,保险公司没出庭,法院打电话没人接,法官说等联系上那边可能还得重新开庭,暂时判不了。
其实这都不算什么,下面还有更气人的。
我是半道接的案子,最开始女孩找的是另一家律所的律师写的诉状,医疗费自己承担了一万六千多,可那个律师的诉求金额只写了六千多,并解释说拿掉一万元是免赔额,不能管保险公司要,并且说,她们所是那家保险公司的顾问单位,就算写上,法院也不能支持。
也就是说,女孩三年交了一万多块钱的保费,生了场病,才能获赔六千块钱。
等我看完合同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儿,写诉状的那个律师是依照患“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合同写的诉状,该合同保险金额是205万,所以有一万的免赔。而女孩的病跟这份合同没关系,她依照的是另一份合同(特定疾病定额赔付),保险公司应按“特定疾病”无条件给付保险金额的20%,即四万元。可因为保险公司未到庭,我没法当庭临时变更诉求。
本该得到四万元的保险赔偿,却被保险公司顾问律所的律师写了六千多,也不知道她是业务水平不够还是故意的。如果故意的话,那就太可怕了,“拒赔”对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村女孩来说就够麻烦的了,再找一个与保险公司“关系密切”的律师,相当于又掉进了另一个坑。
女孩说这个事儿结束后,把所有保险全部退掉,有那钱还不如直接拿去看病。
以后找律师跟保险公司打官司时最好多留个心眼,问一句“帮助”自己的人跟被告“熟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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