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我宣布第19集就是第一季大结局了#点燃我温暖你#
追剧就是为了开心 不想受虐心梗
虐虐的剧集要等甜甜的剧集播了再看
下周三再约[微笑][微笑][微笑]
然后想说一下的是 今晚看了19集 我更加喜欢这部剧了 有几个画面我很感动 感动到哭了那种
第一个:是付一卓想给钱李峋创业 虽然多年不见且少联系 但他一直把李峋当成最好的朋友 直到李峋不会开口求助 于是他就恰到好处地出现了 希望能够投资李峋(实际上是想帮男主度过难关 不希望因为物质基础阻止男主创业) 我真的爆哭
第二个:吴孟兴向班长表白的时候 被拒绝了 但他依然很开心 因为他说 他告白不是为了一个名分 而是希望班长 在以后的日子里想起曾经有人默默喜欢她支持她 心里觉得很温暖 就够了 (这样的温柔善良的追求者 真的很难得哎[泪])
第三个:当女主纠结保研/出国/陪男主创业时 男主就说 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是你的底气(小说作者、编剧、导演是不是猜透了观众们想听到什么[泪])互相救赎无条件地永远坚定地为对方的爱情设定是我的最爱!
可能是因为我的青春真的很普通 没有什么惊艳的时光 所以我永远都会沉沦甜甜的偶像剧
很久很久没有惊艳到我的偶像剧了 上一部还是《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其实我一直都有追很多偶像剧 但是让我疯狂上头的真的很少 或许我是因为永远炽热而坚定的偏爱 而《打火机与公主裙》精准定位每一个戳中我的细节
追剧就是为了开心 不想受虐心梗
虐虐的剧集要等甜甜的剧集播了再看
下周三再约[微笑][微笑][微笑]
然后想说一下的是 今晚看了19集 我更加喜欢这部剧了 有几个画面我很感动 感动到哭了那种
第一个:是付一卓想给钱李峋创业 虽然多年不见且少联系 但他一直把李峋当成最好的朋友 直到李峋不会开口求助 于是他就恰到好处地出现了 希望能够投资李峋(实际上是想帮男主度过难关 不希望因为物质基础阻止男主创业) 我真的爆哭
第二个:吴孟兴向班长表白的时候 被拒绝了 但他依然很开心 因为他说 他告白不是为了一个名分 而是希望班长 在以后的日子里想起曾经有人默默喜欢她支持她 心里觉得很温暖 就够了 (这样的温柔善良的追求者 真的很难得哎[泪])
第三个:当女主纠结保研/出国/陪男主创业时 男主就说 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是你的底气(小说作者、编剧、导演是不是猜透了观众们想听到什么[泪])互相救赎无条件地永远坚定地为对方的爱情设定是我的最爱!
可能是因为我的青春真的很普通 没有什么惊艳的时光 所以我永远都会沉沦甜甜的偶像剧
很久很久没有惊艳到我的偶像剧了 上一部还是《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其实我一直都有追很多偶像剧 但是让我疯狂上头的真的很少 或许我是因为永远炽热而坚定的偏爱 而《打火机与公主裙》精准定位每一个戳中我的细节
大家都知道,甲戌日是中国干支历法中的第十一天。那么这第十一天出生的人命理如何呢?戌土带着伤官,丁火与藏气辛金属于伤官见官。这种藏气本身带着的伤官见官,激发了一种清高傲气,属于贵人惮之之象,为人不谄媚。那么甲戌日生人的具体命运到底会如何?
甲戌日生人命运如何
甲戌日生人多数都能在艰难的环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且如西北地区的木一样能在极度缺水的状态下吸收养分,而茁壮成长。所以甲戌日生人无论男女都不会太穷,都喜欢挣八方财,做生意,捞外块。
因甲戌日自坐偏财伤官正官,伤官是财源,命中自带的财库,所以偏财挣钱虽然吃苦劳碌,但也是余心之所,自安其得。又因自坐正官,天命带贵,并且坐财坐贵这些东西又都是自己的,所以就有自命清高,唯我独尊的表现,不过这也是发自内心的共鸣。同时因甲戌自带国印,本身就有权利资本,所以骄傲一点也无可厚非。
甲戌日生人命运好吗
官旺。甲戌日生人有正统思想,喜欢循规蹈矩,原因是戌中含正官所致。正官克我之神,乃忠信尊重之名,治国齐家之号。正官就是代表自我约束力,领导才能,责任感等等的十神。又因戌是魁星之神,主金榜题名,文化考试主高中魁首之意,所以戌又为国印藏身之地,主掌印信,握实权。故官旺。
财旺。甲木在西北燥土之地生长,必须扎很深的根才能吸收到养分,故甲戌日生人谋财意识强烈,最怕囊中羞涩。因此甲戌日生人的重视衣着外表,往往衣着得体,外表光鲜,给人以富裕的感觉。
长相漂亮。甲戌日生人男子风流倜傥,衣着光鲜;女子气质高雅,举止大方;原因是戌中含有伤官的因素。伤官乃我生之神,我生者我的儿女,必泄我的精力,故伤官代表精力的渲染,主漂亮、美丽等,同时也代表任性、固执,有依赖性、有顽劣性。
甲戌日生人命运如何
甲戌日生人多数都能在艰难的环境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且如西北地区的木一样能在极度缺水的状态下吸收养分,而茁壮成长。所以甲戌日生人无论男女都不会太穷,都喜欢挣八方财,做生意,捞外块。
因甲戌日自坐偏财伤官正官,伤官是财源,命中自带的财库,所以偏财挣钱虽然吃苦劳碌,但也是余心之所,自安其得。又因自坐正官,天命带贵,并且坐财坐贵这些东西又都是自己的,所以就有自命清高,唯我独尊的表现,不过这也是发自内心的共鸣。同时因甲戌自带国印,本身就有权利资本,所以骄傲一点也无可厚非。
甲戌日生人命运好吗
官旺。甲戌日生人有正统思想,喜欢循规蹈矩,原因是戌中含正官所致。正官克我之神,乃忠信尊重之名,治国齐家之号。正官就是代表自我约束力,领导才能,责任感等等的十神。又因戌是魁星之神,主金榜题名,文化考试主高中魁首之意,所以戌又为国印藏身之地,主掌印信,握实权。故官旺。
财旺。甲木在西北燥土之地生长,必须扎很深的根才能吸收到养分,故甲戌日生人谋财意识强烈,最怕囊中羞涩。因此甲戌日生人的重视衣着外表,往往衣着得体,外表光鲜,给人以富裕的感觉。
长相漂亮。甲戌日生人男子风流倜傥,衣着光鲜;女子气质高雅,举止大方;原因是戌中含有伤官的因素。伤官乃我生之神,我生者我的儿女,必泄我的精力,故伤官代表精力的渲染,主漂亮、美丽等,同时也代表任性、固执,有依赖性、有顽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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